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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关于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净化用地环境,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生命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需求的急剧增长,发展和用地的矛盾异常尖锐。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执法环境不优、执法手段不硬、执法体制不顺以及部分法律法规原则性太强、操作性不强等因素,造成国土执法“难执法、执法难、法难执”的被动局面,尤其是处在一线的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工作更是举步维艰。结合几年来工作实际,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谈一下个人的粗浅认识和想法。 一、对执法监察工作的感受和认识 1、难度大
2、。一是“执法难”。由于新建一零四国道,其沿线及以东区域迅速成为名副其实的“热土”,一些招商引资项目纷纷安置到这一区域,出现了违法占地扎堆现象,未批先占、以租代征等违法用地行为时有发生,一定数量的耕地被填垫建筑垃圾,还有一些撂荒闲置。二是“难执法”。农村村庄外扩,占用耕地建住宅,虽然单宗占地面积小,但宗数多,难发现,建设速度快。凡建房者不是为了娶儿媳,就是实在没地方住,盖一口房子要花费一个家庭大半辈子的积蓄,且多数宅基地为村集体有偿安排,有些镇街规划、城管等部门也收取不小的费用,国土执法人员前往制止常常遭到质疑、谩骂、围攻,拆除难度可想而知。三是“法难执”。矿产资源的盗采也是一项难以有效制止的顽
3、疾。随着城市及新农村建设对沙石资源的需求扩大,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夜间盗采沙石资源的现象屡禁不止。盗采者与执法人员玩起“躲猫猫”,基本上是昼伏夜出。有的虽为省、部级信访件,经各级多次查处,但收效甚微。本村村民敢怒不敢言,执法人员也只有望坑兴叹:只见沙坑深,难惩盗采人。 2、矛盾多。一是任务上的矛盾。基层国土资源所既要依法保护辖区国土资源,又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还要服务好千家万户的群众。由于人多地少,用地需求强烈,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二是体制上的矛盾。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后,国土所虽然上划到市国土资源局,服从于市局管理,但同时又要服务于地方党委、*。三是主体上的矛盾。*本应是资源管理的行政主体,
4、但由于受干部考核机制和政绩观影响,*往往又是违法用地的主导者。村级干部是国土资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本应带头管好用好本村土地和矿产资源,现实中却是很多村干部在带头违法占地。四是政策上的矛盾。地方*号召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种植、养殖业,甚至提出“一村一品”。种植、养殖都要搞占地建设,且不适合在村内,只能占用耕地,而有些镇可占用的一般耕地寥寥无几,一用就占基本农田,而基本农田又是“高压线”。 3、责任重。基层国土资源所担负着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双重任务,在做好其它各项工作的同时,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现、制止、查处、报告,关键是要确保耕地“红线”,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责任非常巨大。具体工作中
5、常常处于两难境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地方*不满意,占地企业不乐意,相关群众不愿意。稍有松懈,违法占地发现不及时,履职不到位,就有失职渎职的危险。特别是纳入卫片监管以后,所有违法占地都清晰地呈现出来,没有任何隐藏余地。虽然至今问责的利剑高悬未挥,但始终让人忐忑不安。作为基层国土人,守土有责,不论什么原因造成的执法不力,导致形成违法事实,账最终都会算到自己头上,肩上的担子十分沉重。 二、执法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力量薄弱。目前,全市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配备普遍不足,市局有时还从所里抽调人员,执法监察力量明显缺少。且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及基层所之间力量整合还不到位,尚未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难
6、以产生强大的合力,在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中常常力不从心,疲惫不堪。执法力量薄弱,已经成为阻碍基层土地执法工作的重要因素。 2、手段偏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有制止权,但缺乏实施强制执行的有效手段。对于正在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国土执法监察人员只能是现场宣传教育,明确责任,交待后果,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如果违法者不听制止,仍然继续其违法行为,国土执法监察部门没有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只能是看着其继续违法,一排排框架彩钢瓦厂房在依法查处的进程中拔地而起。 3、效率不高。在执法监察上我们严格执行动态巡查月报和零报告制度,当天发现的违法占地和非法开采当天上报市局,
7、性质严重的同时报告地方党委、*。有些违法行为能够自行查处,有些需要联合执法查处。但有时候一次报告常常没有回音,需要多次报告才能组织人员查处,然而这时已错过最佳时机,无形中增加了查处难度,执法效率大打折扣。 三、对执法监察工作的建议 1、强化源头治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与村级干部密不可分。本次村两委换届,一大批新面孔走上村干部主要岗位。新官上任“三把火”,烧火柴主要打本村资源的主意:要么卖沙,要么采石,要么卖地。因此,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强化他们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涉土事项考核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2、改进执法方式。统一配备
8、手持GPS定位仪、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高科技器材调查取证,增强证据的准确性、直观性、全面性;配备性能优越的执法车辆,以增强应急机动反应能力;更新现有电脑及相关办公设备,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和监察网络,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3、提升工作效率。建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快速查处机制,参照“消防119”模式,打造“国土110”。 整合基层所人员资源,成立违法案件查处应急队伍,配备专业机械设备和破拆工具,对基层所上报的案源信息及时梳理,按照轻重缓急快速作出处置回应,争取在最短的时间查处到位,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既减轻当事人的损失,又减小社会影响。 4、加大查处力度。
9、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结”、“结案必严”。 查处每一起违法案件,既要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要查处违法相关责任人,把查事和查人落实到位。查事时做到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查人时会同纪检监察检查部门做到该处分的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典型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5、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基层国土所队伍成分、业务素质、文化程度、年龄结构等参差不齐。时代在进步,经济在发展。只有不断加强基层国土资源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国土执法的新要求。一方面,建立国土执法人员学习考核制度,经常性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监察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实行末位淘汰制度,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不适合继续在执法岗位上工作的坚决予以调整,切实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