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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费用报销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费用报销管理的通知 为配合公司项目成本管理,达到节约开支,以使公司利益最大化。财务部将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加强业务费用管理。特通知如下: 1、 各部门负责人按权限分级审核业务报销的真实性,并在成本控制范围内进行审批。 2、 报销签字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如有不真实或虚假金额报销的情况,财务部将报请总经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所有经济业务均需取得正规发票,100元以上的收据及无法取得发票的报销需另外填写无票说明,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 差旅费报销需由行政部进行审核,行政部不予认同或无法审核的差旅费,财务部不予报销。 5、 各经办人应妥善保管原始单
2、据,在业务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到财务部报销,原始单据遗失原则上不予报销,如特殊情况,需详细说明理由并有其他人员证明,由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6、 7、 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起止地点等。 业务招待费报销,需填制“业务招待费报销说明”并经总经理审批。应在宴请单上注明发生时间、事由、相关陪同人员及宴请地点等,并按规定流程审批报销。财务部需按宴请地点审核票据,不属于宴请单列示的餐厅出具的发票,财务部可以不予报销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别批示。 8、 因特殊情况用对方白条签收单报账的,要求对方在收条上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便于财务核实。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