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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情况报告关于综合执法改革的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市*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模式的相关要求,以及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及时成立了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街办事处执法监督科,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与权限、执法程序与机制、监督办法与机构,以综合执法为属地发展保驾护航,现就综合执法改革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行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情况总结 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实施一年来,在属地管理、职能履行、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推动了街道整体工作的开展。为街道综合管理打开了新局面、提供了新思路、创造了新机遇。 强化属地管理,下移执法重心。 实现 “权随责走、费随
2、事转、事费配套”,将执法队的人、财、物管理权全部下放到街道,使执法资源与街道内的各部门资源、社区资源一样成为街道可以统一调配、整合的行政资源,有效地实现了管理重心的下移和责权的统一,使街道作为*社会管理的战斗堡垒和一线单位,在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方面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凸现。以执法促管理,通过综合执法提升了属地管理效果。具体说来,从3月份执法下沉后,以执法队为主体根据相关权限开展了150余次集中清理,涉及城市综合管理、市容道况整治、环境污染防治诸方面,主要清理了沿街两侧吊挂贴画800多处、信息牌400多块、违法广告300多张、占道经营点位600多个;另外还组织清查清拆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变更的门头牌匾点位
3、17处 、及时检查商家门脸户外临时性展柜、展台27处。着力促进区域内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推进“美丽天津、美丽河北”的目标实现。 优化执法体系,提升民生建设。 全面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就是将各系统执法资源有效整合,进一步优化配置。从而实现以执法之力,保民生之益的目标。通过综合执法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生活环境的社会问题。截至目前,共拆除违章建筑78处,约合1200平米;清理露天烧烤,取缔马路餐桌70多处 ;清除违法布标、小广告1000处;治理店外经营160处;清理堆物堆料40多车。把保障民生权益作为执法的目的之一,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需要,是人性化执法的应有之义,更是新时代依
4、法行政、为民执法的内在要求。 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不断提升执法水平与执法质量,进一步实现市场秩序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推进综合执法就是要从多角度强化市场管理,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凸显市场的经济主体作用,为市场发挥经济主体作用保驾护航,从而带动区域经济增长。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流动摆卖等侵害市场秩序,损害市场权益的行为。稳固市场的主体作用,不让合法经营者的利益遭受侵害;严处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经营环境,形成合法、文明的市场秩序。 发挥基层力量,创新执法模式。 综合执法是执法体制改革的产物,是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创新执法思维的有力举措,是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难题的利刃尖刀。与属地基层组
5、织密切合作,把分散的、单一的各部门紧密联系起来,形成纵横衔接的网络化、立体化的执法体系。运用属地自治组织了解属地情况的特点,对巡查中难以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处置。创新执法队与物业公司信息互通机制、基层居委会违章建筑巡查报告制度等,将基层力量与执法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形成长效的执法合力,把基层问题化解在基层。在执法力量与物业公司、居委会联合下,共及时处置在建违章建筑行为45起、违法占路经营30处,大大提升了执法效率,压缩了执法成本。 二、街道综合执法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 街道综合执法体制虽然作为依法行政的改革成果,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执法实践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由于其体
6、制机制发展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在执法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 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薄弱 拿本机关情况来说,本机关综合执法队伍主要以原城管执法队为班底划归而来,虽然队伍整体人员均在30人左右,但由于历史等原因,执法队50岁左右的同志比例将近一半,实际可以从事基层执法工作的有生力量仅为10余人。 另外,在执法队员中能够真正进行执法的公务人员也就几人,其余为劳动派遣制员工。如此薄弱的执法力量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发展,难以有效处理各类执法问题,更加难以将综合执法落到实效。 执法领域宽泛,执法压力膨胀 目前,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共承担288项行政执法权,其中263项行政处罚权,25项行政检查权。在这些
7、权限中既有原城管执法系统的内容,也有新交接的执法权限,对于新交接的执法项目,我们也开展了相关培训,但在短时间掌握并熟练运用相关业务知识,也实属困难。何况目前人员少,市容道路执法压力大,难再有精力进行新权限的执法。 再有,现有执法范围也明显增加,综合执法工作又存在明显的反复性、广泛性,执法范围过大加之人员不足,必然降低了执法效率,使得执法队员劳碌奔波但收效甚微。 执法项目跨度大,执法效力不突出 街道综合执法模式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伟大创造,在方向与思路上是完全正确的,但授予街道办事处的执法权限过多并且夸度过大,难以及时吸收转化。对于环境保护、房屋安全、公安消防、安全生产检查,这些专业性强的执法项
8、目,更是急缺相关专业的人才,使得街道综合执法部门难以适应当前执法形势。 同时,新移交的执法权限就算对于原来执法单位而言也是难以进行的,这样就将各种执法难题统统交给了街道执法部门,使得这个新鲜的改革产物先天就要在夹缝中成长,人员少、项目多、压力大,使得街道综合执法的发展道路困难重重。 另外,过多的难点都依赖综合执法解决的趋势日益凸显。行政管理是多部门协调统一运行的系统,不能将所有的执法压力推到综合执法部门,要深入发掘现有资源加以运用,尤其要发挥,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优势作用,结合多种途径,解决难点问题。否则,不管执法力度有多大都难以根本解决现实中的行政执法难题。 三、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的几
9、点建议 (一)明确立法,为街道综合执法确立专属法律规范。尽早摆脱借法执法的尴尬境地。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可令人遗憾的是从过去的城管监察到之后的城管执法直至现今的街镇综合执法,经历了几十年的变迁,综合执法的执法事项不断扩充,但没有一部专属的、完备的、适应执法实务的法律法规。 而从发展趋势上不难看出综合执法正在从单一类别行政处罚逐步向系统化行政管理跨越,从市容管理领域向社会生活秩序领域迈进,仅依靠拼凑的处罚权难以实现综合执法内在的法治含义,应当为街道执法设置合理有效的执法权限,缩小执法范畴,强化其法律权威建设,提高执法者的执法尊严。 (二)梳理权责关系,理顺管理
10、脉络。综合执法作为综合性极强的特殊部门,承担着多种执法压力,同时也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检查与考评,这势必加大了综合执法的考核压力,往往顾此失彼,不能集中精力履行日常工作安排。 如今的街镇综合执法实际承担着管理社会生活秩序的重任,这与人民警察肩负管理社会公共秩序的职责同等重要;多部门交叉考核,恣意下发工作任务,必将干预综合执法管理社会生活秩序的工作安排,将综合执法变成了“综合迎检”,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我街情况来说,我街执法部门每月都有执法工作目标,但都难以全额完成,主要原因在于工作节奏被迎检保障任务打乱。因此,应当明确单一考评单位,制定适合其自身特点的考核办法,鼓励执法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尽早
11、地从繁重的检查与保障中解脱出来。 (三)加强执法保障,尽快建立公安联动执法机制。依法行政需要强制力做保障,树立执法权威,才能有效落实执法效果。因此,要探索发掘公安部门与街道综合执法系统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相关部门协助合作机制,通过强制力保障,强化公民守法意识,形成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的震慑力,从而保证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摒弃固步自封的老路,大胆试水城市管理新模式。流动摊贩是综合执法工作的又一难点,其流动性强、反复性大、影响范围广,但是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社会服务业的蓬勃兴起,人们对流动摊贩需求越发的突出,尤其在城市中,生活节奏紧张、时间紧迫,流动摊贩更是受到了社会大众的认可与支
12、持。因此一味地“堵”不如“疏”,改驱离处罚为有条件的临时性许可未尝不是一条可行之路。 临时性许可就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流动摊贩限时定点经营,这是对现有占道经营的秩序梳理而非纵容,变执法为管理通过卫生检查、食品安全检验等多手段管理摊贩,对于不合标准的摊贩及时清退,这样既能有效限制摊贩数量维持市容道况秩序,同时必然得到其他合规摊贩的支持以及社会大众的认可,巧用变通办法清障治乱。 流动摊贩的数量,以及经营时段、地点,都要进行严格论证,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同时,要统一流动摊贩的标识和外观,以区别未经许可的摊贩,从而明确执法重点提高执法效果。再有可以对流动摊贩适度收取卫生管理费等,以市场经济机制引导摊贩规范经营,起到控制总量、末位淘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