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docx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3317580 上传时间:2023-03-1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9.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docx(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 1、农民进城务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根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工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 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农民工依

2、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 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农民工进城务工后原承包的土地,村组织能否收回? 答: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村组织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他人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得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 3、进城务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答:(1)要达到法定的年龄,即年满18周岁。未满18周岁,年满16

3、周岁的未成年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末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末成年工,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他们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末满16周岁的末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身体健康。没有慢性病、精神病或者家族遗传性质的病症,比如癫痫、高血压、糖尿病等。 (3)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不识字的农民去大城市,不但难找工作,还会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难,并且容易上当受骗。 (4)具有一定的职业技能。 4、进城务工为什么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

4、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有事先拟好的劳动合同文本,这种文本大都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涉及的规范文本,不会有大的问题。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还可以与企业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不管什么样的合同,都允许当事人之间协商确定,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都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有三个方面的作用:(1)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2)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3)避免和减少发生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是有效的依据。 5、 农民工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 答: 劳动者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

5、议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都需要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有关证据,可能会影响自身权益的维护。因此,劳 2 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包括: 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收取押金等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 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

6、执; 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6、城市公办学校能否加收农民工子女的借读费等费用? 答: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城市 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7、农民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答: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

7、的,按 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8、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应承担责任吗? 3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9、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答:机动车与非机动

8、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0、道路上是不是只管机动车驾驶员? 答:不是。在道路上,不仅仅要求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而是要求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都必须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的管理。 11、道路上行走应注意什么情况? 答: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务必注意: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不得随意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

9、抛物击车。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12、骑自行车为什么不准带人? 答:自行车的车体轻,刹车效力低,轮胎窄,与地面接触面积小,附着力低,如果带人,重量加大,失去平衡,掌握不稳,拐弯让车也不灵便,遇突然情况就停不住车,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13、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线,无人行横道时,应首先观察道路两边,避让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行通过。 4 14、在何时何地应注意交通安全? 答:行人在横过道路或通过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路口及上坡下坡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雨雪天气、夜间等气候、照明不良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 浦口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