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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和联系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刑事诉讼是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因此,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系密切,学习刑事诉讼法必须对刑法有所了解。 2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负责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主要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负责进行。其中,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军队的保卫部门、监狱和走私犯罪侦
2、查局。在考试中,一般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侦查权限为考察重点。人民检察院是唯一享有检察权的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权贯穿始终,如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监督;自侦案件的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执行监督;等等。人民法院是唯一享有审判权的机关。根据第12条规定,审判阶段是确定公民有罪的必经阶段。因此,审判程序一直是律考的重点。 3刑事诉讼必须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在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除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和证人、鉴定人、书记员、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地
3、位及其权利义务关系是刑事诉讼学习的重点。 4刑事诉讼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这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特征。与其它社会活动不同,刑事诉讼活动是刑事诉讼法的产物。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刑事诉讼案件的流转程序一直是律考关心的重点。 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诉讼,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人员的参与下,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事实并适用法律以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各种活动的总称。对于法院而言,民事诉讼是一个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过程;对于当事人而言,民事诉讼是一个解决纠纷、保障权益的过程。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为了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从而保障其合
4、法权益,当事人解决纠纷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在民事诉讼中应当通过法院的认定事实并适用法律而得以实现。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特征: (1)当事人权利的可处分性 当事人参与民事诉讼主要是为了解决争议进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有权根据情况的需要对自身的权利进行处分,特别是在双方当事人单独进行协商和解或者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时,一方当事人有可能出于各种考虑而在某些方面作出妥协以换取对方当事人其他方面的让步,这种方式更加有利于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如甲本来欠乙100万元借款,乙提起诉讼时只要求甲偿还100万元本金而没有要求乙一并偿还利息,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应当尊重乙对债权的处分,判
5、决甲向乙偿还tOO万元,而不应自作主张判决甲向乙偿还100万元以及利息。乙对其权利的处分通常是基于其他因素的考虑如甲乙双方之间存在种长期的合作关系,乙对甲存在着一定的依赖,为了在拿回欠款的同时不使自己与甲之间的关系过分恶化,便只要求其归还本金而免除利息,这样也许会消减甲对乙的不满情绪。如果要甲偿还本金加利息有可能会让甲觉得自己过于“较真”,这样反而不利于今后与甲的继续合作。可见,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应当尽量尊重当事人对权利的处分,这样才能真正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诉讼程序的强制性与终局性 民事诉讼归根结底是国家动用公权力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国家公权力的介入,使得诉讼程序具有了强制性和终局性的特点。诉讼程序的强制性指民事诉讼的过程与结果都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强制作用。只要一方当事人依法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另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参与民事诉讼。即使另一方当事人不参与诉讼程序或者中途擅自退出诉讼程序,都不会妨碍争议的解决,并且法院对争议的解决也将对其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诉讼程序的终局性指民事诉讼对当事人之间的子议作出解决之后,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就同一争议重新提起民事诉讼,否则争议的解决将永无止境,双方当事人也不能依靠程序获得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