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695327 上传时间:2023-03-1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统计工作管理,提高全辖统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管理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办法和*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农村商业银行及所辖支行网点(以下简称“本行”)的统计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统计工作是指对本行各项经营管理业务活动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价;完成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以及总行相关业务部门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完成常规性或临时性统计分析和调研材料;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信息交流与共享,进行统计管理、监督

2、、培训等活动的总称。第四条 统计报表是指根据金融统计制度要求,按照统一的表格形式、指标内容、报送或数据提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收集、汇总、加工形成统计资料的报告方式,分为系统自动取数生成和人工统计填报两种模式。第五条 统计工作遵循统一规范、及时准确、科学客观和保密的原则。第六条 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总行业务管理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辖内各支行及总行各部门的统计工作。第二章 统计部门、岗位和人员第七条 辖内各网点应明确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第八条 各支行及各部门(以下简称 “各统计单位”)统计人员负责本单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负责统计数据的采集报送,统计报告

3、的分析工作;各统计单位统计分管负责人负责本机构相应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培训、监督和检查等工作。第九条 统计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一)统计工作以本机构经营管理信息为基础,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和统计制度,准确记录经营管理信息,确保数据源准确、有效。(二)统计部门有权依照规定的程序,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及人员提供各项金融业务原始资料,询问有关情况。(三)统计部门有权核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并在发现原始数据来源有误时,要求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以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报送。(四)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统计管理制度。第十条 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应设置各项

4、统计工作的工作岗位,并实行A、B岗制。第十一条 统计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第十二条 各统计单位统计人员原则上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积极参加各项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举办的统计员资格证书的考试。第十三条 统计人员岗位调整或离职时,应提前选派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接替,并按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第十四条 统计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和各项统计制度。(二)实事求是,按规定准确、及时、全面地报送统计数据,编制和上报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统计数据。发现错报、漏报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和纠正。(三)开展统计调查,收

5、集、整理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及时真实地反映经营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决策建议和支持。(四)严格遵守统计资料保密制度,妥善保管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不得缺损、丢失。(五)努力学习金融、统计、财务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第十五条 统计人员对违反统计法规、制度的错误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抵制、揭发和检举。第三章 统计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第十六条 总行统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在上级监管部门、人民银行等部门确定的统计制度框架下,负责全辖统计制度的制定、修改、撤销和解释工作,制定相应数据标准,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第十七条 各

6、统计单位不可以自行改变统计项目和统计指标。第十八条 全辖统计工作实行数据提供、报表编制、审核和数据填报责任人签字负责制。第十九条 建立统计数据公布的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本机构的统计数据。第二十条 各统计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也不得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不得自行修改统计部门和人员依照各项统计制度提供的统计资料。第二十一条 各统计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统计数据时,要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本机构商业秘密。第四章 统计资料和统计设备管理第二十二条 各统计单位要规范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保管、装订、整理、备份和归档等管理制度。第

7、二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调阅审批、登记管理制度,并按照*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档案管理办法,定期将统计资料交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管理。第二十四条 统计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科技部门要为统计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第二十五条 各统计单位要为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处理软件等软硬件设施。第二十六条 统计工作环境要有利于确保统计资料安全,用于统计的计算机设备要优先保证统计工作使用,统计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计算机中的统计资料要定期备份,统一保管。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 总行统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考核制度,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八条 统计人员如有下列行

8、为之一者,由总行统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其影响,给予相应处分和经济处罚。(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拒报或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四)强迫、授意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五)在接受统计检查时,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造成重大损害的。第二十九条 统计工作受到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对责任人员给予追加处罚。第三十条 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的,除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外,要将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三十一条 统计工作受到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机构表彰或奖

9、励的,对相关人员给予追加奖励。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XX农商银行负责解释、修订。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XX农商银行统计工作岗位职责2:XX农商银行统计业务操作流程附件1XX农商银行统计工作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和各项统计制度。二、实事求是,按规定准确、及时、全面地报送统计数据,编制和上报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统计数据。发现错报、漏报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和纠正。三、配合上级单位或部门开展统计调查,收集、整理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及时真实地反映经营活动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决策建议和支持。四、严格遵守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10、,妥善保管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不得缺损、丢失。五、努力学习金融、统计、财务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六、对违反统计法规、制度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抵制、揭发和检举。附件2XX农商银行统计业务操作流程根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要求,加强统计业务建设,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制定本操作流程。一、各部门统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全面统计、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重点调查等工作,搜集、整理和上报本部门经济基本统计资料和其它信息资料,为单位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二、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统计工作的需要,配备专兼职统计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制度,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建设。三、严格执行统计业务流程,即:接受任务提出贯彻意见布置工作数据采集审核检查数据处理数据上报查询订正数据提供资料开发利用资料归档。自觉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统计部门的安排,明确责任人,按技术操作规程采集统计数据,进行数据审核与处理,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加强统计资料整理和归档,做好数据的提供与开发利用工作。四、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统一统计标准,按规定进行统计报表的搜集、整理和上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