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区级继续医学教育临时项目申报、认可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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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区级继续医学教育临时项目申报、认可流程一、临时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内容除必须符合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所界定的内涵外,尚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方可申报:1 .两院院士主讲的项目;2 .国家级学术期刊主编以上人员主讲的项目;3 .海外留学归来的博士或教授主讲的项目;4 .其它和上述主讲人水平相当的专家主讲的项目;5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必须临时举办的应急医学培训项目。二、项目申报程序(一)下载顺德区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步骤如下:1 .登录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网站(),打开下载专区的“医疗卫生”专栏。2 .选下载,下载顺德区区级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二)各申报单位填写顺德区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须有单位主管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区级医疗卫生单位的项目申报表尚需区卫生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区卫生局公章。(三)将顺德区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交顺德区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科,联系电话:。三、项目受理时间临时项目需于项目举办前2周递交申报表。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时、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四、项目评审及告知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7个工作日内通知评审结果,评审通过的项目于举办前到区医学会领取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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