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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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考勤管理,统一请假程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用于 全体员工。第三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开始执行。第二章 请假程序第四条 员工填写请假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交各级领导审批。第五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第六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第七条 假期满回单位销假,并交接工作。第三章 请假规定第八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第九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无故缺勤(即旷工)者将扣除3倍数额的日全薪。第十条 如

2、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期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期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第十二条 病、事假最少以1小时为计算单位,年休假、特别假和公假以4小时(半天)为计算单位。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第四章 附则各类假期请假应填写的单据及应附的相关证明如下:假期类别填写单据应附的相关证明备注病假请假卡1、医院病历证

3、明原件;2、病历卡或住院证明原件外地诊治应获得市/区级医院的证明事假请假卡事假超过三天应附相关说明年休假请假卡特别假期婚假请假卡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结婚证明丧假请假卡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可于事后一个月内补交产假/护理假请假卡准生证和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临产有效证明临产证明可于事后一个月内补交公假工伤假请假卡1、医院诊断证明;2、工伤报告书紧急情况可于事后补交计划生育假请假卡医院证明或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其它公假请假卡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明一、病假员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需治疗或休息时须依照下列规定申请普通伤病假(以下称病假)。1、员工申请病假必须提供就诊医院的病历证明。2、员工请

4、病假(除住院或大病之外),原则上不超过3天,超过3天需继续请病假者应另行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超假部分按事假处理。3、病假薪资扣额:病假1个月以内:本薪30请假天数;连续病假1个月以上:全薪30请假天数。4、员工连续病假一个月以上,其复工时须持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超过10天,可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调整其工作岗位。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时,可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6、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病假达3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又重新恢复工作,该员工需要又一次经历试用期,该试用期长短根据该员工病假长短而定。7、无病请病假,弄虚作假,伪造病历

5、及相关证明请病假者,其病假按旷工处理。二、事假员工因私事需离开工作岗位时须依照下列规定申请事假。1、事假前应填写“员工请假卡”并经所属部门主管核准。2、员工申请事假时,核准主管可根据事假情形或期限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说明。3、工作时间内因私事外出未填写请假卡或未经核准而自行离开岗位,将视为旷工。4、事假扣薪计算方式为:当月全薪当月日历数事假天数。三、年休假在本单位连续服务满一年期限者,方可享受年休假。1、员工在职满一年后享有6天(即6个工作日)年假,以后每多服务一年递增一天,但最多不超过15天。2、年休假申请规定:员工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前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休假;休婚假的前后一

6、个月内不得申请年休假。3、年休假核算方式: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凡年度在职未满一年者其休假天数核算方式为:6天 服务天数365天 = 年度休假天数;年度休假天数以天为计算单位,超过0.5天计为一天,不足0.5天不计。4、年休假原则上应连续休假,特殊情况下员工可申请分段休假但不得逾年且每次休假时间需在一天以上。5、年休假期间薪资照发。6、年休假未休或未休足日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发放薪资作为补偿。但员工因生产任务紧张或配合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者,可参照休假天数本薪的100%发放。7、员工休假期间,如单位有紧急要务可随时要求员工销假上班。员工可保留其假期另行申请未休完的年休假或改领未休完

7、年休假的本薪。四、特别假期(一)婚假 凡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可申请婚假。1、婚假给假标准: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2、婚假期间薪资照发。3、员工结婚当时因故未休婚假者,可于结婚之后一个月内申请婚假但不得分段申请。4、员工婚假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以便工作的交接与安排.婚假不得与年休假合并休假。(二)丧假1、丧假给假标准:员工的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或公婆(配偶是独生子女)死亡时可申请丧假3天;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配偶是非独生子女)

8、、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直系亲兄弟姐妹死亡时,可申请丧假1天。2、丧假期间薪资照发。3、申请丧假应于事后一个月内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三)产假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职满一年的已婚女员工可申请产假。1、产假给假标准:法定正常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2、产假期间薪资照发。3、女员工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以便工作的交接与安排。(四)护理假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已婚男性员工,其配偶生育时凭准生证和配偶

9、临产有效证明,可申请男方计划生育护理假。1、男员工可享受男方计划生育护理假1天。2、护理假期间薪资照发。3、男员工计划生育护理假必须在配偶产后第一个月内休完。五、公假(一)工伤假员工因职业灾害或执行公务而受伤致残或疾病,经指定医院证明和有关部门鉴定确诊后,其治疗和休养的时间给予工伤病假(简称工伤假)。1、员工申请工伤假应有市/区级医院诊断证明连同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伤报告书。紧急情况可于事后补交。2、员工工伤医疗终结时,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并依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3、工伤假期间薪资照发(依照过去平均12个月薪资计算)。4、时间认定:在工作时间及上班前1小时内、下班后1小时内因公受伤皆视为工伤时间。(二)计划生育假员工响应国家计划生育进行绝育、节育、避孕或人流时,根据国家规定给予计划生育假(假期为37天)。(三)其他公假:依照政府法令应休公假的员工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其他公假。其他公假期间,薪资照发。附件员工请假卡请假种类假期时间请假原因交接事项核准人: 年 月 日审请人: 年 月 日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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