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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用品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办公用品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须严格按本管理办法执行。第二条 办公用品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第二章 采购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每年应选择规模较大的几家办公用品供应商,作为固定供应客户,商定供货价格,开据正规发票。 第四条 各部门每季度末计划本部门次季度的办公用品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采购明细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第五条 保管员(综合部行政专员兼,下同)每季度末制作办公用品盘点表,参考各物品领用情况及各部门报的“办公用品采购明细表”,确定需购物品种类及购入量,编制采购计划及预算金额,交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确定采购清单,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第六条 采购人员
2、原则上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上旬采购一次,并货比三家,选购价廉质优的物品,开据正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并及时办理登记入库。第七条 因计划外领用物品致使该物品库存量为零的,经综合管理部审核、行政副总批准,保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采购员进行计划外采购或于下季度与其它待购物品一并采购。第八条 对于所需办公用品的规格、质量、数量等有特殊要求的,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行政副总、总经理批准。第九条 采购员购回物品后,须经保管员核对验收,才可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两联,底联由保管员留存,副联由采购员留存。如购回物品有质量问题的,由采购员负责与商家或厂家协商退换。第三章 保管第十条 保管人
3、员须认真办理办公用品的入库、出库手续,票据填写规范。每年12月会同财务部盘点一次,盘点要求做到帐实相符;如果不一致必须查找原因并予以纠正。第十一条 因计划外领用使某些物品库存量为零时,保管人员需及时书面统计后告知采购人员。第十二条 保管人员须将上季度办公用品出库单按部门分类统计,于次季度第一月5日之前做出“部门费用统计表”。 第十三条 办公用品的存放地点应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还应做好防鼠、防潮工作。第十四条 如有报废物品,应做好登记,并在报废单上写清物品名称、价格、数量、报废原因及处理的有关事项。第四章 领用第十五条 须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的领用,办公区各部门于每周一上午9:00
4、9:30到综合管理部集中领取; 第十六条 领用物品时,领取人应规范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簿”,品名、规格、数量、单位、签名。第十七条 各部门经理应本着物尽其用的原则,保管好本部门办公用品,做到合理使用,并控制好本部门办公用品消耗额度。第十八条 各部门经理应倡导下属员工对本公司的“耐用物品”加以爱护使用,并做好记录,以便年终盘查。第十九条 员工在本公司内调动岗位的,如果在原岗位领取的办公用品属于原岗位特别需要的专岗用品,应办理移交手续,经部门经理签字,方可调离。第二十条 员工离开本公司的,需在部门经理的监督下将原岗位使用的办公用品移交清楚,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第五章 借用第二十一条
5、 各部门在借用办公用品时,需在物品保管部门的“物品借用记录单”上签字,归还后注销。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妥善保管好所借物品,如不慎损坏或丢失,经核实查明原因后,报废或赔偿。第二十三条 内部调动岗位或离职,各部门经理都应认真查阅是否有借用物品尚未归还或还需继续使用的,经核查、办理交接手续后,须由综合管理部总监、集团执行总裁签字方可离开。第二十四条 对于部门经理级人员内部调动或离职者,应提前主动把未归还物品盘点清楚,以便与接替者交接。第六章 名片管理第二十五条 员工对外联系工作(业务),经各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印制名片。名片的式样、颜色、版式由集团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名片的职衔按综合管理部核定的岗位印制。北京地区员工名片的印制,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统一制作,北京地区以外的分公司严格按照集团综合管理部统一的式样由分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制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印制名片。对不经过逐级审批、不按集团统一样式印制的名片,各级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利用名片从事不法活动给企业造成影响的,集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综合管理部。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