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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目的:规范教育训练授课作业,保证教育训练授课的顺利实施,提升教育训练授课成效。2. 適用范围驊威内部所有教育训练工作的實施與管理。3. 职责3.1人力資源部3.1.1教育训练授课相关行政事务的办理.3.1.2公共性课程的主办.3.1.3教育训练纪录资料的登录及维护保存.3.1.4检查与督导各单位的教育训练实施. 3.2各部门 3.2.1 提报本部门课程及受训人员名单 3.2.2 组织本部门受训人员准时上课. 3.2.3 举办本部门内部专业教育训练及相關記錄3.3 培訓讲师 认真备课,教育训练授课的具体实施,確保高品质地完成培訓任务。4.管理內容:4.1 在职教育训练:4.1.1教学准备:
2、4.1.1.1提报受训人员名单:A. 各部门應依据年月培訓计划,在每周周三前以聯絡單的方式向人力資源部書面提报下周的培训课程。B. 提報应包括课程名称、讲师、计划开课时间、参训对象、人数、地点、考核方式等相關内容。C.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的提報,編制教育训练每周排程表,必要時,人力資源部提前安排培訓室並通知相關部門.D. 受训部门将参加人员名单确定並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交人力資源部及主办单位。4.1.1.2 通知受训人员参加:A. 主办单位應聯络人力資源部与受訓部門,确定上课时间、课时、課次、上课地点、参加人员等。B. 受训人员部门将上课资讯传讯至本部门参训人员,并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参训。 4.
3、1.1.3 教学设备准备A. 讲师或主办单位应在培訓前及时做教学设备准备工作.B. 教学设备准备包括教室安排、各类教学设备(含投影机、白板、音响设备等)、各类教具(含镭射笔、空白投影片、白板笔等)。 4.1.1.4 讲师教学准备:A. 为保证教学质量及评估授课成效,培訓讲师应制定教案及,讲义和试卷。 B. 讲师的教学计划、讲义、试卷等需通過人力資源部教育训练单位审查。教育训练部门或主办单位应及时了解讲师授课的准备工作4.1.2 培訓實施:A. 参训学员及讲师就提前到達指定培訓地点,不可遲到。B. 讲师根据课程内容,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培訓,以提高学员之学习兴趣及授课效果,力求达到预期之训练目标。
4、C. 学员自備本筆,认真听讲,做好上课笔记,积极达成学习目标及效果。 4.1.3教育训练成效评估各项训练课程结束后,可按需要采取下列之一或多项之评估方式:A. 问卷调查:经由问卷调查了解学员对该课程、讲师、教材之满意度及建议。B. 考试测验:经由考试测验可以得知学员是否有吸收上课之内容,合格分数由讲师确定并填写于員工培訓考評表上,若不及格则受训学员不计受训时数并安排补训。C. 心得报告:经由心得报告对个人所学做一简明扼要之系统性整理,且可表达个人之要构想或建议,使主管与同仁建立共识,寻求改善,一般适用于新进储备人员集训课程。D. 實際操作 4.1.4 教育训练记录保存: 4.1.4.1 每次上
5、课学员必须在培訓大綱與受訓人員簽到表上签到,课程完毕,讲师应将学员成绩登录于員工培訓考評表,并连同试卷交至主办单位。4.1.4.2 主办单位应将部门主管审核后之受训记录副本及时交于人力資源部,人资教育训练单位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教育训练实施状况进行稽核,若查出受训记录不真实,将视为伪造资料,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懲罰。4.1.4.3 动员月会、各类制程异常、品质异常处理会议、新产品、新技术、设备导入专案会议、KPI考评会、提案改善评审会议均可视为教育训练,但是要求真写签到培訓大綱與受訓人員簽到表且附有会议记录,由主办单位提交到人力資源部教育训练单位。4.1.4.4 人力資源部教育训练组将受训纪录登录並存
6、檔保管.4.1.4.5 教育训练各项资料均需建档备查.4.1.4.6 受训纪录提交时间要求A. 各单位必须于每週周三前的提交上周所有的受训纪录.B. 每月28日以前的受训记录必须于28日12:00前提交到人力資源部教育训练组以便本月的月报作业,28日以后的受训记录汇总至下月的月报. 4.1.5 教育训练计划执行状况稽核A. 人力資源部教育训练组每日不定期依教育训练每周排程表查核各主办单位计划执行情况,作为教育训练月报之依据.B. 主办单位对未依计划如期完成之课程计划,应提前报人力資源部备案 4.1.6 教育训练管理规定:4.1.6.1学员管理:A. 请假手续的办理:学员在接到受训通知后及在受训
7、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交主办单位B. 受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予以缺勤论处,并移交人事作业.C. 无故不参训或受训期间私自离开者予以旷工论处,并移交人事作业.D. 讲师授课过程中,学员不得有打瞌睡、抽烟、吃东西、阅读与课程无关之资料、吵闹喧哗或严重扰乱课程秩序等现象,如有违反,讲师应提出批评并将违规状况报到人力資源部,初次违规者给予警告行政处分,连续二次违规者给予小过行政处分,连续三次以上(含)违规者给予大过行政处分.E. 受训学员不得在课桌及座椅上涂画、乱丢垃圾及有意损坏教学设备,违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大过行政处分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4.1.6.2
8、培訓室管理:A. 人力資源部依据各单位提報的本培訓課題進行安排,如属临时急用,可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协调使用.B. 实施教育训练的单位應前30分钟到各教育训练室相应的保管单位领取钥匙并登记. C. 保持培訓室整潔舒適,每次课程结束后,借用部門应安排人员清扫地面,清洁桌面,擦拭白板,并将桌椅摆放整齐.D. 借用部門在离开教室前,应检查门、窗、电源、空调是否关好,确认无误后立即时交还钥匙登记方可离开。以上几点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凡被稽核不合格则追究最后借用者,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1.7资格鉴定 4.1.7.1对QC人员、沖床、旋床、焊接、拋光、澆鑄等特殊工种人员需经培训且考试或考核合格后由人力
9、資源部頒發特殊崗位上崗証方可上岗,不合格者須由部門主管或指定師傅對其繼續實施輔導與培訓,約定時間進行補考;合格者可頒發特殊崗位上崗証,不合格者將取消任职资格作妥善安排.4.1.7.2對已獲取相關資質人員記入資格認證檔案表,實行統一管理. 4.2新員工教育训练4.2.1 授课作业流程(同4.1.14.1.6)4.2.2 新員工课程:A.通识课程:由人力資源部排配训练计划,职络讲师及授课行政支援.B.专业程程:由各单位依新进人员专业教育训练标准课程在新进人员试用期内进行培训.4.2.3 资料登录:新进人员教育训练资料由人力資源部登录于电脑.4.2.4新員工转正:每月5日由人力資源部将本月试用期即满
10、的新进员工教育训练檔案及教育训练综合考评成绩移交至人事配合新人转正作业.4.3 委外培训管理规定4.3.1人力資源部依据生产、工作状况及内训需求,收集三家以上之外训机构信息连同培訓需求申請递交总经办(或直接由总经办物色目标训练机构),经总理批准并确定外训名单。4.3.2参加外训人员返厂后,务必于48H内向人力資源部递交培训心得报告一份,呈总经办核准、备案。4.3.3外训者需于返厂后7天内,向本部全员分享受训心得及课程核心内容,以确保本部人员及时吸收最新知识。4.3.4 凡参加外训人员务必于返廠後三天内向人力資源部递交受训讲义,并选出一名代表作为主讲,由人力資源部安排一次管理级的培训。5.0 相关表单 5.1教育训练每周排程表 HW-PK-010-01(A0) 5.2資格認證檔案表 HW-PK-010-02(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