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制度概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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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企业及企业法的基本知识;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掌握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及清算;了解特殊的普通合伙及有限合伙的相关规定;理解合伙企业的财产、事务执行及债务清偿等有关的法律规定;理解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内容。,第一节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一,企业,自然人和法人(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企业的本质特征有以下几点:1)企业必须依法设立。2)企业是一种组织。3

2、)企业是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经济组织。4)企业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二)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自然人的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地位和资格。依据我国法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以下特点: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法人依

3、法成立;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企业的分类,1)依照企业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依照法律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3)依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三,企业法,我国现行的关于企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

4、会暂行条例等。,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2.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经营实体(5).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B,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C。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三)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6、及其法律效力,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但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营业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可以转让继承。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二).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

7、1.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2.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内容,(1)会计事务(2)用工事务管理(3)社会保障事务,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

8、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其既包括自行解散,也包括强制解散。,1。自行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2。强制解散,1)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1)投资人自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人一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不存在其他投资人的问题。(2)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对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也应当采取通知和公告两种方式。因为这种情况下是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法院会告知其清算程序。,(三).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

9、资人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是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财产清偿顺序为:,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

10、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3。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1)以合伙协议为基础。只有全体合伙人毫无保留地接受了合伙协议的全部条款,合伙企业才能产生。2)以共同出资为前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只能来自于合伙人的出资,这是合伙企业这种营利性组织的物质基础。3)合伙人共同经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4)合伙事务可以授权部分合伙人执行 5)有极强的人合性和延续的可能性。,(二).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合伙企业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规范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专门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11、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三)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1.具有相对独立的财产。2.经营管理上具有相对独立性。3。在经营责任承担上具有相对独立性。,二,普通合伙企业,(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1)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2)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3)企业登记机关审核,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除此之外,企业

12、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三)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与事务执行,1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合伙人的出资。当合伙人的出资转入合伙企业时,就变成了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2)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性质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具有共有财产性质,即由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3)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是指合伙人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与他人。1)除

13、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4)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有两种形式:一是全体合伙人共

14、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二是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与义务,1)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和具体事务的执行人监督权知情权异议权和撤销权,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报告义务忠实,诚信义务。,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

15、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5)非合伙人合伙事务的执行,(四)普通合伙企业的对外关系,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

16、人。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五)入伙与退伙,1入伙入伙,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1)入伙的条件,1)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3)应当在作出接纳他人入伙决定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入伙的法律后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退伙,退伙,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自

17、愿退伙法定退伙,(1)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1)协议退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法定退伙,1)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

18、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2)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3)退伙的法律后果,财产继承财产清算与损益分配,甲、乙、丙、丁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甲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丁用于偿债并告知了乙、丙。后甲经乙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 人杨某。甲妻知情后与甲发生冲突,失手杀死甲而被判刑。甲死后,其妻和16岁的儿子要求继承甲在合伙企业

19、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甲妻和甲子的请求。下列哪 些表述是正确的?A.丁受让甲的合伙份额为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甲赠与的合伙份额 C.甲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甲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4)债务的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债务的比例由合伙协议约定,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某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之间承担债务的比例是5:3:2。该合伙企业欠丁货款15万元,合伙企业财产价值为5万元。丁在得到合伙企业财产5万元后,其余10万元可以要求()A 甲全部偿还B 乙全部偿还C 丙全部偿

20、还D 甲偿还5万,乙偿还3万,丙偿还2万。,甲向乙借款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借款到期后,乙要求甲偿还借款,甲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下列有关偿还借款的方式中,正确的有:A 甲用从食品厂分取的收益偿还借款B 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以偿还借款C 甲自行将自己在食品厂的财产份额出质取得贷款,用于偿还借款D 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食品厂时的此次份额用于清偿借款,三。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与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

21、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2)合伙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一)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3)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判断题: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

22、下有限合伙人设立组成的。,(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的形式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中

23、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5)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6)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三)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1.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退伙,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不退伙。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

24、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对基于其退伙前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四)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转化,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合伙企业的解散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因某些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其民事主

25、体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2合伙企业的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程序如下。(1)确定清算人(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财产的清偿顺序合伙企业财产中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4)清算结束,第四节外商投资企业法,一。外商

26、投资企业法概述1外商投资企业概述(1)外商投资企业的概念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的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1)外商投资企业是外商直接投资举办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是吸引外国私人投资举办的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3)外商投资企业的种类,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括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及其他法律特征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2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概念,外商投

27、资企业法是调整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我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调整外商投资企业关系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企业法)等。,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概述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是指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

28、,由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中国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合营者;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中外各方依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回收投资;不设股东会,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有损中国主权的;违反中国法律的;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造成环境污染

29、的;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失公平,损害中外合资经营一方权益的,(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程序,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正式文件: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合资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 由合资各方委派的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当在收到审批机关法给的批准证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工商行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等于合营企业的自有资金及该企业的借贷资金之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合资各方在合营企业合同中

30、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之间必须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即股与债之比为73。2)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到1 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即股与债之比为11;但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10万美元。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 000万美元以上到3 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即股与债之比为23;但投资总额在1 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

31、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即股与债之比为12(债可为股的2倍);但投资总额在3 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 200万美元。,练习,假设原来的投资总额是400万美元,后来追加到800万美元,那么请问,注册资本最少要追加多少?,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各方的投资比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即我国的法律只规定了外国合营方投资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外资所占比例的最高限额。,5.合营企业内合资各方的投资方式.,合营企业各方可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以及场地使用权等进行出资.以建筑物,厂房

32、,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作价必须由合营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股份的转让,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份转让是依法享有的权利,但在具体的转让中,还应遵守以下几个具体的法律原则:合资经营的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必须经合资经营他方同意。合资经营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合资经营他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7.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管理制度,1)合资经营企业应由中外双方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承担管理的责任,共同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活动

33、。2)合资经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这是合资经营企业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3)合资经营企业应设立正、副总经理,全面主持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解散和清算,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按不同行业,不同情况,做不同的约定。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解散。(1)合营期限届满。(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6)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34、。,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清算。合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成立清算委员会,由委员会负责清算事宜。,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概述(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由双方通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具有如下法律特征:属于契约型合营企业;企业形式多样化;组织机构和管理方式灵活;一般采取先让外方回收投资的做法,合作期满企业的资产均归中方所有。,(二)

3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场地使用权,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财产权利。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资格的可选择性法律允许合作企业办成企业法人,也允许办成不具备法人条件的联营式企业。,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方利润的分配,合作各方按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这一规定说明合作企业的利润分配可以具有其自身的灵活性,即由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约定和订明。,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管理形式合作企业可以采取董事会负责制,也可以采取联合管理制。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结业时财产的处置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

36、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在实践中,合作企业合同通常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而在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都无偿地归中方所有。,四。外资企业法,(一)外资企业概述(1)外资企业的概念外资企业亦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但其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2)外资企业的法律特征,外资企业的法律特征包括: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都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企业的利润、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

37、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外资企业的主要法律制度,1.外国投资者的出资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2.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外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中国政府不加干涉,因此机构设置相对自由、灵活。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

38、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组织形式。,39、把生活中的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40、机不可失,时不再来。41、就算全世界都否定我,还有我自己相信我。42、不为模糊不清的未来担忧,只为清清楚楚的现在努力。43、付出才会杰出。44、成功不是凭梦想和希望,而是凭努力和实践。45、成功这件事,自己才是老板!46、暗自伤心,不如立即行动。47、勤奋是你生命的密码,能译出你一部壮丽的史诗。48、随随便便浪费的时间,再也不能赢回来。49、不要轻易用过去来衡量生活的幸与不幸!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可以绽放美丽的,只要你珍惜。50、给自己定目标,一年,两年,五年,也许你出生不如别人好,通过努力,往往可以改

39、变%的命运。破罐子破摔只能和懦弱做朋友。51、当眼泪流尽的时候,留下的应该是坚强。52、上天完全是为了坚强你的意志,才在道路上设下重重的障碍。53、没有播种,何来收获;没有辛苦,何来成功;没有磨难,何来荣耀;没有挫折,何来辉煌。54、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55、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为某个目标而奋斗。56、浪花总是着扬帆者的路开放的。74、失败是什么?没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过了所有通向失败的路,只剩下一条路,那就是成功的路。75、要改变命运,首先改变自己。7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77、在生活中,我跌倒过。我在嘲笑声中站起来,虽

40、然衣服脏了,但那是暂时的,它可以洗净。78、没有压力的生活就会空虚;没有压力的青春就会枯萎;没有压力的生命就会黯淡。79、人生就像一杯没有加糖的咖啡,喝起来是苦涩的,回味起来却有久久不会退去的余香。80、最困难的时候,就是距离成功不远了。81、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夜深人静,问问自己,将来的打算,并朝着那个方向去实现。而不是无所事事和做一些无谓的事。82、出路出路,走出去了,总是会有路的。困难苦难,困在家里就是难。83、人生最大的喜悦是每个人都说你做不到,你却完成它了!84、勇士搏出惊涛骇流而不沉沦,懦夫在风平浪静也会溺水。85、生活不是林黛玉,不会因为忧伤而风情万种。86、唯有行动才能改造命运。87、即使行动导致错误,却也带来了学习与成长;不行动则是停滞与萎缩。88、光说不干,事事落空;又说又干,马到成功。89、对于每一个不利条件,都会存在与之相对应的有利条件。90、人的潜能是一座无法估量的丰富的矿藏,只等着我们去挖掘。91、要成功,不要与马赛跑,要骑在马上,马上成功。2、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3、谦虚是学习的朋友,自满是学习的敌人。4、若要精,人前听。5、喜欢吹嘘的人犹如一面大鼓,响声大腹中空。6、强中更有强中手,莫向人前自夸口。7、请教别人不折本,舌头打个滚。8、人唯虚,始能知人。满招损,谦受益。满必溢,骄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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