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城总体规划(—2030)》批前公示.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双峰县城总体规划(—2030)》批前公示.doc(4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双峰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批 前 公 示 第一篇 公示前言双峰县城总体规划(2012-2230)经双峰县规划委员会初步审查,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2014年6月21日至2014年7月21日,共30天,本规划同步在崛起广场、蔡和森广场、湄水河风光带、女杰广场、新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进行现场公示,同时,您可来县规划局咨询、查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报批成果,指导县城未来发展,建设美丽双峰。公示期内您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告诉我们,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地址:双峰县新行政中心
2、五区5553室(县规划局办公室) 双峰县新行政中心五区5541室(县规划局综技股)邮箱地址:www.2436908551 www.2753699007联系电话:0738-6822914 邮政编码:417700注:1、根据湖南省城乡规划公示实施办法要求,并参考娄底市城乡规划公示实施办法,此次规划公示意见采集采取实名制。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并留下具体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给您。2、因电力、电讯、给排水、供热、供气、防洪、人防等地下管线的图文资料涉及国家机密、军事秘密,本公示对上述工程管线的现状图、规划图、文字说明等相关内容不予公开。 第二篇 规划说明一、编制目的
3、为适应双峰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城乡发展与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科学指导县域村镇体系发展和县城建设,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双峰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二、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2号)、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国办函(1999)31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湖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2010)、湖南省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娄底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2007-2020)、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年修改)、双峰县城总体规划(2001-2020)、双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三、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本规划分为县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3个层次。其中:县域:即双峰县所辖13个建制镇和3个乡(辖区含1个省级经开区),总面积为171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主要为城关镇永丰镇,以及走马街镇、梓门桥镇和印塘乡的现状建成区和部分村庄所组成区域,总面积约为1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5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近期2012-2015年; 中期20
5、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2030年以后。四、规划主要内容(一)县域村镇体系规划1、城镇空间结构县域城镇体系空间布局以交通轴线扩张为总框架,围绕做强一个中心、做大三个次中心,协调发展其他小城镇的方针,构建“一主 、三次、四区”的倒“T”轴城镇空间结构。“一主”:双峰县城这个核心,是整个县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文化中心,通过其辐射带动其它城镇的建设发展;“三次”:“青三甘”城镇区(甘棠、青树坪、三塘铺)、太平寺城镇区(含洪山殿)、荷叶旅游名镇三个县域次中心;“四区”:以以双峰县城为核心组成的中部经济片区(包括永丰镇、走马街、印塘、梓门桥);以“甘青三”城镇区为重点
6、的西部经济片区(包括甘棠、青树坪、三塘铺、花门、锁石);以太平寺小城镇组成的北部经济片区(包括洪山殿、蛇形山、杏子铺);以荷叶镇为重点的东部经济片区(包括井字、沙塘、石牛、荷叶)。2、县域村镇等级结构规划2030年,县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按人口规模划分为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建制镇、中心村个级别。中心城区:县域中心城区镇1个,即双峰县城,规划期末人口规模35万人左右;中心镇:4个,即洪山殿镇、三塘铺镇、青树坪镇、荷叶镇,规划人口25万人;一般建制镇:11个,即杏子铺镇、蛇形山镇、花门镇,走马街镇、梓门桥镇、印塘乡、锁石镇、石牛乡、沙塘乡、井字镇、甘棠镇,规划人口2万以下;中心村:48个,规划人口
7、600人以上。3、县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近期2015年县域总人口达到98万人,县域城镇人口达到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1%。中期2020年县域总人口达到101万人,县域城镇人口达到4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42%。远期2030年县域总人口达到109万人,县域城镇人口达到68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2%。4、土地利用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村镇建设用地标准:县城和建制镇建设用地标准人均100-110平方米;农村建设用地标准:人均125130平方米。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县域城镇人口达到30万人,人均用地指标为10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9平方公里以内;县域农业人口为68万人,人均用地
8、指标为13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88.4平方公里;中期(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达到42万人,人均用地指标为106平方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4平方公里以内;县域农业人口为59万人,人均用地指标为13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76.7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县域城镇人口达到68万人,人均用地指标为110平方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4.8平方公里以内;县域农业人口为41万人,人均用地指标为130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为53.3平方公里。5、县域综合交通规划(1)铁路交通双峰县铁路网形成“三纵”的格局,即现状的娄邵铁路、规划的安张衡铁路以及规划的汨罗-益阳-娄底-衡阳城
9、际铁路,并建设双峰火车站和双峰火车北站。(2)公路交通以现状的公路、规划的南双高速公路和娄衡高速公路形成的“一横两纵”的快速交通网络,保证双峰县对外交通快速便捷。县内共设置8个互通点,分别为娄底互通(娄衡、娄新、潭邵线,位于蛇形山镇)、双峰互通(潭邵线,位于走马街镇)、三塘铺互通(潭邵线)、长冲互通(潭邵、娄衡线,位于蛇形山镇)、双峰互通(娄衡线,位于印堂乡)、锁石互通(娄衡线)、梓门桥互通(南双线)、荷叶互通(南双线)。改造现状的国道G320双峰至湘乡段和新的国道G234是由娄双大道与改造提升后的210省道组成,等级达到一级。对原有部分县道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延伸改造,形成S342、S336、
10、S334、S228、S225、S337 、S334(娄衡高速连接线)七条省道。(3)水运交通规划对涟水、测水水路进行整治,要使双峰港口成为湘中地区水路运输便捷、水上旅游发达的重要枢纽。(4)客货运枢纽规划客运枢纽规划:新建县城汽车客运总站和汽车东站,改建县城汽车西站,新建太平寺、富厚堂等2个三级汽车站,结合城镇布局和综合物流发展,与公路骨架及铁路站场相匹配,其他一般建制镇和乡集镇原则上设一处四级客运综合站场。货运枢纽规划:在中心城区规划1个双峰货运站,在太平寺、三塘铺、香铺坳、花门、荷叶、杏子铺和青树坪规划建设7个乡镇货运站;其他一般建制镇和乡集镇原则上设一处四级货运综合站场。6、给水工程设施
11、规划(1)规划目标规划县城城镇人口综合用水标准为400升人日,中心镇城镇人口综合用水标准为300升人日,一般镇城镇人口用水标准为250升人日,农村人均综合用水标准为110升人日。(2) 供水管网规划鼓励建设覆盖城乡区域的统一供水管网。根据供水安全性、经济性要求,合理确定城乡供水管网形式及管材,加强维护管理,降低管网漏损。7、排水工程设施规划(1)排水体制双峰县城老城区远期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新建区域采用雨污分流制;其余建制镇近期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远期采用雨污分流制。(2)污水处理厂双峰县城现有污水处理厂一座,目前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 2.5 万吨,远期污水处理能力为 9万吨/天。建设青树坪、三
12、塘铺、荷叶和洪山殿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水处理厂规模为0.8万吨/天。其它乡镇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选用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湿地处理等方式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8、供电工程设施规划(1)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扩容220KV高压电网,完善110KV、10KV高压配电网。改造现有的放射型电网结构为闭合型电网结构,努力提高供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 电源电网规划至2020年全县最大负荷为50.0万KW,供电量为21亿千瓦时;至2030年全县最大负荷为98.74万KW,供电量为43.69亿千瓦时。“十二五”期间将建成装机容量(48MW)生物发电厂,最大负荷年利用小时数60
13、00小时。根据各分期用电需求,扩建或新建变电所。全县形成220KV输电网,110KV输电网,35KV输电网,10KV中压配电网,220/380V低压电网体系。(3)高压线走廊预留大型变电站、高压线走廊的建设用地和控制范围,高压线走廊主要沿城市外围及规划绿化带敷设,走廊宽度(B)按照规范标准进行预留,控制宽度(单杆单回)一般为:220KV:3040米;110KV:1525米。9、邮电通讯工程设施规划(1)邮政工程在县城区建立现代化的邮政中心局,各乡镇设邮政所,部分农村设邮政支局,建立完善的立体型邮政运输网,实现“三网、二机、一化”。在县城镇区内各村、社区全部实现自办邮路;中心村、基层村设邮政服务
14、代办点,信报箱建设全部覆盖县城区;在建制镇规划建立配套物流配送中心。(2)电信通讯工程移动网将覆盖到全县所有县包括乡镇。所有城镇用户均能享受到3G网络。(3)广播电视工程至2015年,广播电视架设线路200公里,发展用户10000户,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8.5;至2020年,广播电视架设线路400公里,发展用户20000户,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至2030年,广播电视架设线路800公里,发展用户30000户,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5.。10、燃气工程设施规划 (1)燃气双峰县城燃气以管道燃气为主,规划范围内管道网络将覆盖城区。其余城镇考虑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2)液化气站储配站双峰县的LPG储配
15、基地现有3个,其中有一个县城规划区内。远期在荷叶镇区域增设一座规模250 m3的液化气站储配站。11、环卫工程设施规划(1)、垃圾站规划规划建设八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规模为200吨/日;青树坪、三塘铺、甘棠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规模为 100 吨/日;荷叶、井字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规模为 40 吨/日;洪山殿镇、蛇形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规模为60 吨/日。县城垃圾处理率远期100%,乡镇垃圾处理率远期达60%以上。(2)、城镇公共厕所规划县城和中心镇的公共厕所建设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CJJ 2789)的要求,力争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县城人
16、流较多的街道和商业闹区道路每3006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一般街道按间距小于900米设置,其他城镇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12、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1)水体环境保护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涟水、测水、涓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水质标准。抓好工业废水治理、循环利用,严禁向江河水库直接排放未达标的工业废水;县城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治理,扩建双峰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日处理5万吨/天,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加强重金属流域水污染治理,提高饮用水源质量;县域重点镇应修建污水处理厂,其他乡镇根据自身情况修
17、建污水处理厂或对污水进行处理后方可排入天然水体。(2)大气环境保护规划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并结合双峰县经济发展情况及工业布局状况,将其大气功能区分为三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为一级功能区,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城镇建设区为二级功能区,执行国家二级标准;双峰经济开发区为三级功能区,执行国家三级标准。抓好工业和机动车辆等治理,工业企业废气要经过综合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才能排放,机动车辆要严格加强路检,尾气不达标的车辆不得上路。(3)声环境保护规划按照城镇不同功能分区对环境噪声的不同要求,划定不同的控制区域,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
18、62008)进行控制。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控制在55分贝、夜间控制在45分贝;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控制在60分贝、夜间控制在50分贝;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昼间控制在65分贝、夜间控制在55分贝;4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道两侧区域,昼间控制在70分贝、夜间控制在55分贝。(4)固体废物保护规划规划期内危险物排放量为零,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100。大力提倡废物分类收集,变废为宝。各城镇设立垃圾转运站送垃圾处理场,形成产业化,防止地下水污染。抓好固体废弃物治理,建材、化工、冶金等主要污染行业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深化末端治理
19、,加大废物回收利用力度等各种措施加大固体废弃物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城市垃圾集中进行统一填埋,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重点领域辐射安全和辐射污染防治监管,确保放射源处于受控状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和废放射源送贮率达到100%。(5)水域廊道与湿地保护县域重要水域廊道包括:涟水、测水、涓水等;县域重要湿地控制区包括: 水井庙水库、新庄水库、水府庙水库、宣丰水库、鞍山水库、四方水库、树山水库、鸡冠石水库、江边水库、燕霄水库、峡山塘水库等。对县域内的水域廊道和湿地采取“绝对生态控制区”和“建设控制区”两级保护的措施。控制要求绝对生态控制区包括:城镇建设区范围以内重要水域廊道两
20、侧和湿地周边各50米范围,一般水域廊道两侧和湿地周边各30米范围。城镇建设区范围以外重要水域廊道两侧和湿地周边各100米范围,一般水域廊道两侧和湿地周边50米范围。建设控制区包括:城镇建设区范围以内重要水域廊道两侧和湿地周边200米范围,一般水域廊道两侧和湿地周边各100米范围。重要水域廊道两侧和湿地周边各500米范围,一般水域廊道两侧和湿地周边200米范围。(6)水源涵养林进一步加大水源涵养林的补充建设和养护工作。水源地周边林带宽度应保证不小于500米,同时加强管理,严禁建设项目对水源涵养林的侵占和砍伐。新增林带以营造乡土树种为主,增强森林生态功能。(7)山体保护区在县域范围内将坡度25以上
21、的山体划定为山体保护区。在山体保护区内的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对已遭破坏的山体、植被有计划地进行修复和治理,增强水土保持能力。对城镇用地内的山体保护区,以绿线形式进行控制保护,保护区内严格限制城镇建设,结合山地城镇特点,通过建设城市公园和风景林地等方式保护和合理利用山体。(8)自然保护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在保护现有自然保护区基础上,应根据具体情况,继续将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公布为自然保护区,逐步提高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建立完整的自然保护区体系。(9)基本农田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保
22、护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13、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开发利用(1)保护原则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城镇发展建设的关系,使城镇建设与发展既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又适应现代化生活和工作的需要。(2)文保单位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双峰现有20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不可移动文物8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富厚堂:划定富厚堂四界至围墙10米为保护范
23、围,至保护范围以外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光甲堂:划定光甲堂四界至围墙10米为保护范围,至保护范围以外2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体仁堂、万宜堂、柏荫堂、朱家大院:分别划定体仁堂、万宜堂、柏荫堂、朱家大院、葛氏宗祠四界至围墙10米为保护范围,至保护范围以外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葛氏宗祠:划定葛氏宗祠四界至围墙30米为保护范围,至保护范围以外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洛阳湾古寺:划定东至后山桐子排东面山脚下,南至测水河中心线,西至测水村抽水机房侧小道,北至桐子排山顶为保护范围。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夫第、白玉堂:分别划定大夫第、白玉堂四界至外墙10米为保护范围,至保护范围以外100米为建
24、设控制地带;曾氏祖坟、罗泽南墓:分别划定曾氏祖坟、罗泽南墓封土堆边沿线以外9米为保护范围,至保护范围以外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县级不可移动文物华祝堂、秋瑾故居、石壁堂:划定华祝堂、秋瑾故居、石壁堂四界至外墙10米为保护范围,至保护范围以外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衡宝战役烈士墓、冯海粟之墓、云溪寺开坛尚石塔墓:分别划定衡宝战役烈士墓、冯海粟之墓、云溪寺开坛尚石塔墓封土堆边沿线以外9米为保护范围,至保护范围以外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古田陶器窑址、商代灰坑遗址:分别划定古田陶器窑址、商代灰坑遗址为基点,向外10米为保护范围,至保护范围以外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3)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非物质文
25、化遗产双峰县内荷叶镇目前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积极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枫树山村和香花村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加强县域古民居、古祠堂、古亭、古井、古桥、古墓、古道、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双峰县地花鼓、龙灯、狮灯、剪纸、刺绣、民间歌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4、 旅游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1)旅游发展定位全面提升双峰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在规划期内,将双峰建成中国旅游强县、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型观光休闲旅游知名品牌,旅游业成为全县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动力产业之一,双峰成为湖南打造“旅游湘军”的龙头品牌。(2)旅游发展目标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市场为导向,将双峰县建成以文化体验、生态观光
26、与乡村休闲为主导,兼具商务会议、康体疗养、科普考察、购物娱乐等旅游功能的旅游目的地,成为名山名人(衡山-韶山)旅游线路上的重要的旅游节点,湖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观光与生态休闲旅游胜地。(3)空间拓展格局实施“一主一次,两轴延伸”的“十字交叉”总体空间战略拓展结构。一主:永丰旅游服务主中心;一次:荷叶旅游服务次中心;两轴:以G320西段与S334东段连接而成的县域横向旅游轴线,以G234形成的县域竖向旅游轴线。(4)空间布局规划采用“一带、五区”的旅游功能分区。一带:碧水云天休闲旅游带;五区:国藩故里文化旅游区、翠峰秀岭山岳旅游区、神圣灵秀宗教旅游区、民俗画艺乡村旅游区、湘商文化田园旅游区。1
27、5、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1)空间管制分区标准将全县土地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三种空间管制地域。禁止建设区规划禁止建设区:一级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重点建设工程区域,地下矿产资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等。管制措施:严禁在生态敏感核心保护区进行开发建设;在生态敏感区外围保护地带控制高强度开发;适度开发建设应报上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须保证生态敏感区环境和景观不受破坏;严禁在生态敏感区开山、采石、挖沙、取土,严禁在该区进行任何破坏性活动,以维护该区自然的地形、地貌;严格保护生态区内的林木、动植物、水体、矿产等资源,不准无计划伐
28、木、取水、狩猎、采矿等,进行此类活动必须得到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有国家政府有计划安排进行;禁止各类污染物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排入生态敏感区。固体垃圾排入该区须采取生物填埋、焚烧等措施,液体污染物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本区水体,严禁任何固体污染物、垃圾等直接倒入水体或堆放在水体沿岸50米范围内;严禁在上述各类严格控制开发地区进行开发建设或将其划为城镇建设用地进行高强度开发,并对城镇中属于禁建区的各类用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护;各类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地址、文物保护单位等禁建区应根据相关法律和技术规定划定保护用地范围,划定的用地禁止进行非保护性的开发建设;未经开采的各类矿产资源分布区不得建
29、设各种工程设施或者用于城镇建设,已开采弃置的原矿产资源分布区须进行生态治理,恢复其生态属性,不准随意弃置;禁建区内的自然山体不得进行新的非生态农业用地开垦,并应推行退耕还林政策或进行生态农业耕作,适当恢复其自然生态面貌。限制建设区规划:二级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主要河流两侧、生态林地、城镇生态隔离绿带、一般农业区、山体、限制采矿区等。管制措施:严格保护此区内的耕地,禁止非法占用耕地。城镇建设确需占用少量耕地时,应按有关程序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耕地占补平衡原则进行占用补偿,维护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编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或将基
30、本农田改为其他性质的用地;城镇、集镇、乡、农村居民点及工矿区建设严格遵照规划控制指标执行,严格控制农房分散建设,农民建房应当适当集中、形成规模;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组织部分地区退宅还耕、退耕还林,撤并部分乡镇和自然村落,将农村空置房基地作耕地开发改造。须加强此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植树造林、绿化荒山,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增强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对需要在本区内安排的城镇市政设施和污染性生产企业等,须进行科学合理选址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本区发展建设应与城镇发展建设协调,本区内重大基础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道路交通等)建设应有利于城镇的发展,不能危及城镇的安全或者妨碍城镇建
31、设发展;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和水源涵养区内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禁止建设任何对水体水质有污染的生产项目和设施。适宜建设区规划:工程地质适宜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好,有利建设的地区。管制措施: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乡规划的执行力度,各级城镇的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区范围之内;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乡规划、镇规划、村庄规划确定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注重节约耕地,防止城镇化进程中盲目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不良倾向。16、 近期发展规划(1)近期发展规划目标强化县域中心功能,城镇整体功能得到初步优化。近期2015年县域总人口达到98万人,县域城镇人口达到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1
32、%。(2)近期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县城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青三甘”一体化建设、太平寺小城镇开发、荷叶旅游名镇建设;按照“新型工业城、商贸物流城、文化旅游城、生态宜居城”定位,全面推进县城扩容提质;加快娄双大道、南双高速 、娄衡高速双峰段 、娄邵铁路扩能改造的开工建设;加快县际、乡际公路改造升级;完善曾国藩故里核心景区建设。继续推进雷峰山宗教旅游、神龙大酒店、湘徵大酒店等旅游项目的投资建设,完善旅游配套设施; 100万头生猪加工、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县人民医院异地扩建、20万吨天宏不锈钢、全钒蓄能电池生产、青蒿素二期教育体育中心工程和朝阳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建设;
33、 以经济开发区为核心带动各乡镇工业园区经济协调联动发展,特启动“一区多园”建设;加快小城镇的给水、排水、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二)县城区规划1、城市性质与规模(1)城市性质名人故里,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娄底市对接长株潭城市群的东部门户;以现代农业为龙头、以农机制造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为支撑、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与旅游业的绿色生态城市。(2)城市职能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域综合旅游服务中心;娄底市域东部中心城市;湘中地区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湖南省重要的文化旅游与名人故里;湖南省重要的农副产品加工和农机产业基地;长株潭都市区外围重要增长极、特色产业区;全国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基
34、地;(3)发展规模近期(2015年),双峰县城城镇人口17.5万人,建设用地18平方公里;中期(2020年),双峰县城城镇人口21.5万人,建设用地21.56方公里;远期(2030年),双峰县城城镇人口35万人,建设用地35平方公里。2、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1)建设用地用地发展方向:西进、北拓、东联、南延、中优。(2)城市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两轴、两带、三心、四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两轴”:复兴路城市形象展示轴、和森路城市功能拓展轴;“两带”:湄水河人文景观带和四安河生态休闲带;“三心”:城东次中心、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城西次中心;“四区”: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3)用地功能
35、组织城东区:整治现状用地,优化建设老城风貌,完善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以居住休闲、教育科研为主要职能。主要节点有湄水河风光带、蚊子山公园、县一中和职业学校等;城中区:县城的行政文化中心、教育体育中心;以行政办公、综合服务为主要职能。主要项目有县行政中心,县体育中心和曾国藩广场等;城西区:县工业园区、商贸物流中心,重点发展以农机制造业、制鞋业、农产品加工业、建材化工产业和能源原材料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发展平台;城北区:依托娄双大道的规划建设,保留人形山自然山体资源;在测水河两岸规划高档居住与沿河商业,打造成为集生态休闲、滨河娱乐、绿色居住于一体的高品质居住片区,成为双峰乃至娄底的城市后花园。城市建设
36、用地规划一览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大类中类小类R居住用地950.64 27.13%R1一类居住用地13.87 0.39%R2二类居住用地936.77 26.74%R21住宅用地2.40 0.07%R22服务设施用地3.37 0.10%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28.12 6.51%A1行政办公用地52.62 1.50%A2文化设施用地30.48 0.87%A3教育科研用地105.52 3.01%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8.41 0.24%A33中小学用地73.93 2.11%A34特殊教育用地1.42 2.11%A35科研用地15.49 24.20%A4体
37、育用地15.37 0.44%A5医疗卫生用地24.13 0.69%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96.90 8.47%B1商业用地251.69 7.18%B2商务用地13.78 0.39%B3娱乐康体用地25.09 0.72%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89 0.14%B41加油加气站用地4.33 0.12%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1.45 0.04%M工业用地624.43 17.82%M1一类工业用地223.46 6.38%M2二类工业用地359.42 10.26%M3三类工业用地41.54 1.19%W物流仓储用地171.24 4.89%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18.95 20.52%S1城市道路用地6
38、96.18 19.87%S3交通枢纽用地8.27 0.24%S4交通场站用地14.50 0.41%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4.08 0.12%S42社会停车场用地10.42 0.30%U公用设施用地39.82 1.14%U1供应设施用地17.52 0.50%U11供水用地6.63 0.19%U12供电用地9.06 0.26%U15通信用地1.56 0.04%U16广播电视用地0.28 0.01%U2环境设施用地18.10 0.52%U21排水用地3.99 0.11%U22环卫用地7.07 0.20%U3安全设施用地4.19 0.12%U31消防用地3.63 0.10%G绿地与广场用地473.51
39、 13.51%G1公园绿地306.28 8.74%G2防护绿地143.57 4.10%G3广场用地23.65 0.68%H11城市建设用地3503.61 100.00%注:2011年建成区现状人口12万人,2030年规划建成区人口为35万人。 城乡用地汇总表用地代码用地名称用地面积(hm)占城乡用地比例(%)大类中类小类H建设用地3516.03 80.60%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3503.61 80.32%H11城市建设用地3503.61 80.32%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0.94 0.25%H21铁路用地10.94 0.25%H4特殊用地1.48 9.00%E非建设用地109.27 2.50
40、%E1水域109.27 2.50%生态绿地生态绿地736.80 16.89%城乡用地4362.10 100.00%中心城区大型医疗卫生设施一览表序号类别名 称地 址占地面积(平方米)备注1二级医院人民医院新址国藩路与八本街东北角82740搬迁2二级医院中医院书院路与复兴路东北角40292扩建3一级医院骨伤科医院复兴路与长石路西南角13899搬迁4一级医院 妇幼保健院县正路与八本街西南角19432搬迁5一级医院第五人民医院科体路与和森路西北角50397搬迁6一级医院四安河医院环城北路与国藩路东南111654新建7-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园艺路与艺芳街西北角24937扩建8-县卫生监督所园艺路与艺芳街
41、西南角7853扩建规划12所中学(含初高中),17所小学。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05.5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3.01%,人均3平方米。规划小学校设施一览表序号学校名称班级数(班)用地面积()位置规划措施1永丰一小186109园艺路与复兴路西南角扩建2永丰二小124615沿河南路复兴路东南角扩建3永丰三小124712工农路文星街西南角扩建4五里学校166286双兴路迎宾路东南角扩建5城北学校小学部167933育才路与工农路东南角扩建6永丰六中小学部(横塘小学)63250和森路与茅坪路东南角扩建7双源小学123000复兴路双兴路西北角原地完善8灯塔小学186320白玉街园艺路西南角扩建9国藩学校小学
42、部3624924.2国藩路与复兴路西北角原地完善10东方实验学校小学部124494.5烈士公园东北原地完善11规划小学一489336程家路与银星路东南角新建12规划小学二4823799存朴街与园艺路西南角新建13规划小学三4811902思云路与艺芳街西北角新建14规划小学四4818779园艺路与白玉街西北角新建15规划小学五4818803安平路与城中路东南角新建16规划小学六4818200环城北路与城中路东南角新建17规划小学七5819145国藩路与安平路东北角新建共计302规划中学校设施一览表序号学校名称班级数(班)用地面积()位置规划措施1城北学校1818914育才路与工农路东南角扩建2永丰一中186213天青街与城中路西南角现状保留3永丰五中1210377有恒路与富厚路东南角原地完善4永丰六中1222212和森路与茅坪路东南角原地完善5国藩学校48117397国藩路与复兴路西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