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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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阳区卫生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项培训会,李克强的讲话,食品安全是事关每个家庭、每个人的重大基本民生问题,必须在加强监管、坚决严厉依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同时,着力提升整个食品行业的道德诚信素质,这是实现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根本基础。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很有现实意义。希望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方面创新形式,讲求实效,强化诚信教育,严格外部约束,营造惩恶扬善、明信知耻的氛围,推动建立让诚信者获益、失信者受惩的长效机制,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敢、不能也不愿生产伪劣食品,引导激励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和监督,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餐饮服务食品安

2、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2年6月,内容,1.关于量化分级管理2.如何评级和公示3.评级内容,关于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是指借鉴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风险度和信誉度量化评价和分级,确定监管重点,对高风险、低信誉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的科学监管模式。目的: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国家食药局相关文件,1.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5号,2010年06月25日)“通知”明确了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

3、监管考核体系,区食品办前期发文要求各街乡办事处要开展建设工作。,涉及量化分级标准有:1.示范县: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80%;2.示范街:街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3.示范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2.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食20125号,2012年01月06日)规定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管理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3.关于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238号,2012年03月27日明确了今年推进餐饮

4、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要求和目标。,实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鼓励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量化等级评定与公示,评定范围 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

5、单位,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定项目评定项目主要包括: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和检验运输等九项内容。,等级划分: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动态等级(每次监督检查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级(上年度12个月期间)分为优秀、

6、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A、B、C三个字母表示。每年评定一次。不予评定动态等级:整改中 待评定,动态等级不予评级的情形,整改中:评定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事故的(6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2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待评定: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给予动态等级评定(在餐饮服务许可证颁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动态等级评定)。,年度等级不评定的情况,本年度新发证年度平均分在6.0分以下(理论上存在)存在2项以上(含2项)关键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评定动态等级存在一次以上(含一次)的动态等

7、级“整改中”年度不予评定:本年度新发证与后三种情况的区别在于:动态等级“待评定”、“整改中”,动态等级设定:优秀(大笑):评定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微笑):评定分数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一般(平笑):评定分数在7.4分至6.0分(含6.0分),评定标准:年度等级,根据餐饮服务单位上年度12个月期间的动态等级评定结果进行综合判定。优秀(A级)年度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B级)年度平均分在8.9分至7.5分(含7.5分)一般(C级)年度平均分在7.4分至6.0分(含6.0分)不予评优:在上年度12个月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餐饮服务单位

8、。本方案实施前,已进行量化等级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原等级可视为该单位的上年度等级。,评定程序,等级评定:动态等级由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进行评定。检查人员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检查内容,使用电子执法终端对被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进行量化评定。对本方案实施前已评定A、B、C级单位,应逐步重新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表标准进行评定。,评定要求:分级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市卫生局成立量化分级评审工作指导小组,对全市量化分级评定情况进行指导,适时进行抽查。对抽查评定中发现的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

9、及时予以纠正,并通报批评。,监督频次动态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原则上1年至少检查1次;动态等级评定为良好的,原则上1年至少检查2次;动态等级评定为一般的,原则上1年至少检查3次。,等级公布对已量化评定的餐饮服务单位,颁发市卫生局统一制作的等级公示牌,向社会公示,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餐饮服务单位的年度等级等信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公示牌应摆放、悬挂、张贴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大厅等显著位置,严禁涂改、遮盖。,监管部门应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示其动态等级评定结果,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管理。监管部门应在完成餐饮服务单位年度等级评定后,及时公示其年度等级

10、评定结果。,等级调整动态等级评定为较低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等级评定2个月后向属地监管部门申请等级调整,经评定达到较高动态等级的,监管部门调整动态等级。,各餐饮单位要高度重视,每一次日常监督都是一次量化等级动态评定;每次动态评级结果都要在公示栏中公布;年度等级是由一年中动态等级的平均值确定;动态等级决定监督员一年监督的最少次数;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大力宣传;引导消费者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使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餐饮服务量化等级评分表,一、许可管理(10分)六项内容1.是否超过有效

11、期限 2分2.是否存在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行为 2分3.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 2分4.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 1分5.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 1分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分,是否擅自改变许可类别、备注项目:是指未按许可范围经营,包括超范围经营;是否擅自改变经营地址:是指从原许可地址搬出,在新的地址持原有许可证经营;不包含未改变原有经营地址只是改变了地址的名称。是否规范悬挂或摆放许可证:是法规的规定也是创建文明城区的规定,我所向每个餐饮单位发放了公示栏,必须严格执行。,放置餐饮服务许可证,放置健康证培训证,20,0,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要求按法规的规定制定

12、符合自己管理要求的制度,按规定在相应场所张贴。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每日晨检制度食品样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二、人员管理(10分)八项内容7.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分8.是否聘用禁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 1分9.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1分10.从业人员中是否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2分11.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2分12.是否执行晨检

13、制度-正确使用文明区本册 1分1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分14.是否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分,出示两证、张贴复印件,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凡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有发热、腹泻、

14、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从事直接入口食品操作的从业人员还需戴口罩。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掌心对掌心搓擦 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 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两手互握互搓指背 拇指在掌中转动搓擦 指尖在掌心中搓擦,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

15、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不得将与食品加工制作无关的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要求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套工作服。,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资料(签字表、培训材料、考核等)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16、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三、场所环境(10分)十项各1分15.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16.场所内外环境是否整洁17.专间区域是否符合要求18.专用区域是否符合要求19.地面与排水是否符合要求20.墙壁与门窗是否符合要求21.屋顶与天花板是否符合要求22.卫生间是否符合要求23.更衣场所是否符合要求24.餐厨废弃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四、设施设备(10分)十项各1分25.专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26.洗手消毒设施是否符合要求27.供水设施是否符合要求28.通风排烟设施是否符合要求29.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符合要求30.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是否符合要求31.

17、采光照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32.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符合要求33.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34.废弃物暂存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布局是否符合许可要求,合理布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生熟食品在存放、操作中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成品通道及出口、原料通道及入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送原料、半成品、成品,或者运送的食品应加以覆盖。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食品处理区设置的规定 专用的粗加工场所 全部使用半成品原料的可不设置 烹调场所 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

18、不设置 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 均应设置 原料、半成品贮存场所 均应设置 切配场所 均应设置 备餐场所 酒吧、咖啡厅、茶室可不设置 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专用场所 视情况设置 专间 凉菜配制、裱花操作、生食海产品加工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分装操作应设置 备餐专间 集中备餐的食堂和快餐店应设置,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水池设置粗加工操作场所 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宜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 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 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消毒水池 各加工场所均应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 应与餐具洗消量和消毒方式相适应各类水池

19、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区分开,大型以上(含大型)的餐馆、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宜设置独立隔间。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地面与排水要求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其地面应易于清洗、防滑,并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及排水系统。排水的流向应由高清洁操作 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并有 防止污水逆流的设计。清洁操作区内不得设置明沟 地漏应能防止废弃物流入及 浊气逸出。,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墙壁与门窗要求

20、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饪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及易潮湿的场所,应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的墙裙应铺设到墙顶。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宜能自动关闭。以自助餐形式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或无备餐专间的快餐店和食堂,就餐场所窗户应为封闭式或装有防蝇防尘设施,门应设有防蝇防尘设施,以设空气幕为宜。,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屋顶与天花板要求 食品处理区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宜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

21、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饪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2.5m以上,小于2.5m的应采用机械排风系统,有效排出蒸汽、油烟、烟雾等。,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厕所要求厕所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厕所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厕所内的洗手设施,应符合本条第八项的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厕所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应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应能自动关闭。厕所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更衣场所要求更

22、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并在门口处设有符合规定的洗手设施。,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库房要求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食品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同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应区分存放区域、分区存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库房构造应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动物侵入的装置。,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库房要求库房内应设置数量足够的存放架,其结构及位置应能使储藏的食品和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

23、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专间要求专间应为独立隔间专间内应设有专用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宜设有独立的空调设施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快餐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食堂的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不具备设置预进间条件的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专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专间要求专间内紫外线灯应分布均匀,距离地面2m以内.凉菜间、裱花间、生食海产品加工间应设有专用冷藏设施.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还宜

24、通过净水设施。专间应设一个门,如有窗户应为封闭式(传递食品用的除外)。专间内外食品传送窗口应可开闭,宜设为进货和出货两个,并有明显标识,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送食品的容器为准。专间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和供应就餐人数相适应。,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洗手消毒设施要求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应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备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宜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水笼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就餐场所应设有数量足够的供

25、就餐者使用的专用洗手设施。,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供水设施要求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可见部分宜以不同颜色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离的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通风排烟设施要求食品处理区应保持良好通风。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烹调场所应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产生大量蒸汽的设备上方应加设机械排风装置,还宜分隔成小间,防止结露并做好凝结水的引泄。排气口应装有易

26、清洗、耐腐蚀并符合要求的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其结构应密闭并

27、易于清洁。,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相关药剂管理要求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均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采光照明设施要求加工经营场所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食品处理区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ux,其它场所不应低于110lux。光源应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安装在

28、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宜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染食品。冷冻(藏)库房应使用防爆灯。,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食品处理区内可能产生废弃物或垃圾的场所均应设有废弃物容器。废弃物容器应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记。废弃物容器应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能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防止有害动物、昆虫的侵入和孳生,防止不良气味或污水的溢出,内壁应光滑以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应为非手动开启式。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每次供餐结束后应对废弃物容器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食品设

29、备、工具和容器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水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场所及设施管理要求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照餐饮服务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清洁推荐计划的要求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应建立餐饮服务加

30、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食品处理区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五、采购贮存(10分)三项35.是否采购了禁止经营的食品 3分36.是否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3分37.贮存是否符合要求 2分38.是否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2分,采购验收要求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总体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北京市规定餐饮业禁止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国家食

31、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于二一一年六月九日发出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采购时首先应该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根据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索取购货凭据(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等资料,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贮存要

32、求 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对变质和过期的及时进行清理销毁。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校验温度(指示)计。,六、加工制作(10分)十项 各1分39.粗加工与切配是否符合要求40.烹饪过程是否符合要求41.备餐及供餐是否符合要求42.凉菜配制、裱花操作是否符合要求43.生食海产品加工是否符合要求4

33、4.现榨饮料及水果拼盘制作是否符合要求45.面点制作是否符合要求46.烧烤加工是否符合要求47.食品再加热是否符合要求48.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过程控制要求,粗加工与切配要求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加工用容器、工

34、具应符合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过程控制要求,烹调要求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用于烹调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过程控制要求,备餐及供餐要求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

35、,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过程控制要求,凉菜配制要求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过程控制要求,凉菜配制要求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

36、、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制作好的凉菜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过程控制要求,裱花操作要求专间内操作应符合规范要求。蛋糕胚宜在专用冰箱中冷藏,冷藏温度10以下。裱浆和经清洗消毒的新鲜水果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不得超过20。,过程控制要求,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加工生食海产品的应设立专间。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应佩戴口罩。用于生

37、食海产品加工的设备、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用于加工的生食海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过程控制要求,生食海产品加工要求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过程控制要求,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要求从事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更衣、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宜佩戴口罩。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的设备、工用具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用于现榨果蔬汁和水

38、果拼盘的蔬菜、瓜果应新鲜,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使用。制作现榨果蔬汁不得掺杂、掺假及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制作的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应当餐用完。,过程控制要求,饮品制作要求从事饮品制作的人员操作前应更衣、洗手并进行手部消毒,操作时宜佩戴口罩。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饮品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专用。每餐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自制含酒精的饮品,所使用的原料应符合有关要求。不含酒精的饮品宜现制现饮。,过程控制要求,面点制作要求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

39、工。需进行热加工的应按本规范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要求进行操作。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奶油类原料应冷藏存放。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过程控制要求,烧烤加工要求烧烤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原料、半成品应分开放置,成品应有专用存放场所,避免受到污染。烧烤时宜避免食品直接接触火焰和食品中油脂滴落到火焰上。,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再加热要求无适当保存条件(温度低于60、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冷冻熟食品应彻

40、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热时中心温度应符合规定,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食品留样要求:哪些情况须留样: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如何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如何记录:使用留样记录,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七、清洗消毒(10分)49.清洗是否符合要求 2分50.消毒是否符合要求 3分51.

41、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3分52.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是否具有消毒合格凭证 2分,过程控制要求,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餐饮器具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餐饮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过程控制要求,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要求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消毒后餐饮器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器具。已消毒和未

42、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八、食品添加剂(10分)53.是否符合五专要求 4分54.是否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3分55.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现象 3分,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安全要求,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食药监食2011188号)查验索证索票承诺备案公示,五张张贴画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餐饮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遵循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添加剂不应破坏食物中的营养素,不得影响食品的质量和风味。

43、食品添加剂使用目的不得为掩盖食品腐败变质等缺陷。食品添加剂不得应用于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必须是列入国家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中的品种。必须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符合相应产品规格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标签标识符合相应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应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九、检验运输(10分)三项56.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3分57.包装

44、是否符合要求 3分58.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4分,记录管理要求,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记录。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投诉受理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餐饮服务提供者接到顾客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

45、时撤换该食品,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保证餐饮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1.关键控制原则:洗刷消毒、温度,即控制适当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卫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时间,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2.食品加工量与食品加工条件相吻合原则,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要求加工,即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3.安全制备食品的十条原则,世界卫生组织安全制备膳食的十项原则,选择经过安全处理的食品;彻底加热食品;立即吃掉做熟的食品;妥善存放熟食品;彻底加热熟食品;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反复洗手;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避免昆虫、鼠类和其它动物接触食品;使用净水。,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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