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塑料包装袋5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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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万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要本)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二O一四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项目概况1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4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5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7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8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10第一章 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近年我国塑料包装平均增长率基本保持在12左右,有专家预测,未来五年,我国塑料包装材料社会需求量为1000-1200万吨,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包装材料市场的发展态势,租赁位于绍兴市孙端镇安桥

2、头村1号的部分闲置厂房,投资12万元新建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万只生产线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项目在规划发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相互协调。我公司受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对项目地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有关部门审查。1.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点详情见表1.2

3、-1。表1.2-1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序号保护目标名称方位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规模敏感性描述保护级别1碧波潭村S194约200户一般环境空气二级声环境2类2安桥头村N30约250户对噪声较敏感3河流W20/对生活废水敏感水环境类4E170/一般第二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2.1项目工程内容2.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绍兴市孙端镇安桥头村1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建设性质:新建。2.1.2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万只项目租赁绍兴市孙端镇安桥头村1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实施。项目总投资12万元,租赁总建筑面积251.34平方

4、米,实施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万只。2.1.3工作人员及工作制度项目共需员工10人,单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8:00-17:00,中午休息1小时),年工作日300天,项目不设食堂及住宿。2.1.4 公用工程给排水:本项目给水由出租方供水系统供给。本工程在排水系统中,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集水池汇集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环卫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本项目供电由出租方供电系统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生产生活用电。2.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2.2-1。表2.2-1 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5、表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1.0t/d、128.0t/a1.0t/d、128.0t/aCODcr300mg/L、0.038t/a100mg/L、0.013t/a氨氮35mg/L、0.004t/a5mg/L、0.001t/a固体废物生产塑料膜边角料0.4t/a0t/a次品0.2t/a0t/a废包装材料0.5t/a0t/a生活生活垃圾1.5t/a0t/a噪声噪声源强详见表5-1。第三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3.1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点中SO2和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及PM10的24小时

6、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益民桥断面水环境质量为V类水,不能满足类水功能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上游来水水质较差及沿河村庄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农业面源污染、河道淤泥中污染物释放等因素有关。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在出租方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地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满足2类功能要求。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4.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万只项目租赁位

7、于绍兴市孙端镇安桥头村1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内实施,无需建筑施工,项目在施工期只需在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建筑施工较少,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集水池汇集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环卫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周围水环境仍能维持现状。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生产工序无需加热,无工艺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空气无影响,本项目不设卫生防护距离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缝纫机,车间整体噪声源强7

8、0.0dB,对车间采取安装隔声门窗、底座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隔声量达到25.0dB以上,车间四周外排噪声在45.0dB以下,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外排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项目车间距离最近保护目标北面面安桥头村30m,距离衰减可达37.5dB,因此对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保护目标处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对保护目标声环境无影响。因此,项目地四周场界噪声和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均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声环境功能要求。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实施后产

9、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塑料膜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塑料膜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公司综合利用;产生的职工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4.3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可还给出租方作其它用途,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对各种未用完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

10、响。第五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5.1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搬迁项目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因子主要为废水量、CODcr和NH3-N。项目总量控制情况如下: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t/d(128t/a)、CODcr量0.038t/a、NH3-N量0.004t/a作为项目实施后企业水污染物排入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环评建议以废水量1t/d(128t/a)、CODcr量0.013t/a、NH3-N量0.001t/a作为项目实施后企业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

11、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中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项目为新建,仅产生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水污染物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应报请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核准,核准后项目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5.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对策见表5-1。表5-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 类型内容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水污染物生活污水废水量CODcr氨氮

12、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出租方已有)。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集水池汇集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环卫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规范化排放口设置: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雨水排放口设一个,并设标志牌。污水运至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固体废物生产塑料膜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存放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生活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噪声生产车间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

13、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项目场界噪声达标,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本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用于环保治理的费用为2.1万元,占总投资的17.5%。第六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6.1选址合理性分析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万只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孙端镇安桥头村1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内实施,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给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要求;项目无需新征土地,项目租赁厂房已取得房产证(附件3),可做厂房使用。因此项目符合绍兴袍江新区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地属于生态功能规划中的优化准入区,因

14、此,项目符合绍兴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适当处理由绍兴市银春清洁有限公司环卫清运,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地距离北面的曹娥江干流堤岸1.7km,在曹娥江流域保护100m范围外,项目符合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6.2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从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附图2)中可以看出,出租方整个厂区出入口位于项目地北面空地,方便车辆和物资进出。项目租赁厂房楼一层为绍兴县都能包装有限公司,二层为仓库,三层为本项目租赁

15、楼层,该楼层南侧为生产车间,西侧为办公室,北侧为楼梯和仓库等。如此布局功能清晰、工艺流畅,便于管理,同时可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特别是对最近保护目标北面的安桥头村住户的影响。综上,项目平面布置较合理。6.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环评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及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审批符合情况,经过分析,项目符合各项审批原则。第七章 环评总结论7.1环评总结论绍兴宏鹏包装有限公司年生产塑料包装袋50万只项目租赁位于绍兴市孙端镇安桥头村1号的部分闲置厂房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清洁生产措施可行,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7.2建议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积极筹措环保治理资金,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整改措施。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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