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995882 上传时间:2023-03-30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毕业论文.doc(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农村黑恶势力在广大农村地区为非作歹、欺压当地居民,腐蚀同化基层党政干部,欺行霸市,作恶一方,各地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但又敢怒不敢言。对此现象我国基层党政机关要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努力提高农民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把各项治安控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并严厉打击此类农村黑恶势力嚣张的气焰。此外相关的行政立法机关要努力完善修正相关法律条文。关键词:农村 黑恶势力 犯罪问题 对策研究一、我国当前农村黑恶势力含义、现状及特点(一)黑恶势力的含义黑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

2、。“黑恶势力”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多为3人或3人以上,有具体的首领,核心成员基本上不变;二是在一定区域或固定行业内,多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的的社会影响,威胁;四是一般无合法正当经济来源,没有或很少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背后势力不明确,或层次较低。12(二)农村黑恶势力的特点及发展趋势从全国范围农村打黑除恶数据统计来看,农村黑恶势力总体上的层次较低,大多数犯罪团伙的势力范围和人数还比较有限,组织上发展还不是很成熟,团伙结构比较松散

3、,整体上处于由一般恶势力团伙向黑社会性质团伙组织发展的过程中,犯罪团伙头目大部分为“两劳释放人员”,半数骨干成员受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处理。目前我国农村黑恶势力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拉帮结派,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从结构来看头目和骨干固定,人员数目不一,有的10多人为一伙,有的5、6人为一伙,一般来说,产生的初期人数较少,随着其规模的扩大,成员会有增加的趋势并且会逐渐形成等级结构。他们大多数是在作案时临时纠合,多数没有计划和预谋,之间没有明确分工,结构比较松散。头目多为“两劳释放人员”,成员大多有社会劣迹,成天不务正业,打架生事,鱼肉乡里。他们以地域、亲缘、经济利益关系为纽带

4、,纠结在一起,盘踞在农村、城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歹。二是涉案人员日渐呈现年轻化。目前农村恶势力团伙成员多为本地男青年,其中80、90后出生的占了很大一部分。如广西省玉林市破获的某一抢劫、绑架团伙作案,抓获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名是90后出生的,1名是88年出生的。1三是活动区域性较小,多在本县城区以及周边乡镇作案。农村黑恶势力与城区恶势力不同,他们不会固定于某一地域或领域,对于势力范围也不是很注重,哪里有利益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常常在多个乡镇作案,不过多是在附近周边的乡镇。四是作案手段具有暴力倾向,犯罪形式具有多样性。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在作案时,持武器作恶的占半数以上,其中持枪作案在西南

5、部地区占三成以上。犯罪团伙在作案时往往以地域为纽带,以暴力和胁迫为手段。他们中有的负责处理民事纠纷,替人催款讨债事成后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有的在农贸市场、娱乐场所或治安复杂地区和部位,强行收取保护费,进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扰乱市场秩序;还有的在重要资源集中地,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殴打和恐吓护矿工人,破坏输油管线,强行抢劫、盗窃国家的财产,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当前黑恶势力犯罪还呈现出一定的转变趋势。一是犯罪组织成分的转变:由原来的单独犯罪向城乡结合转变。以前农民在城市里犯罪,大多是只是农民自己单独犯罪。但是近年来,不少进城农民与城市人员相互勾结组成犯罪团伙。本地人与农村进城人员相互

6、勾结组成犯罪团伙的现象逐渐增多。这种城乡相互勾结并共同实施犯罪状况的出现,增强了犯罪团伙的力量,从而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二是犯罪工具发生的变化:由传统的冷兵器向火器、热兵器转变。一般的黑恶势力团体打斗配备了像棍棒这类的管制物品甚至于有的团伙还配给了面包车,这样黑恶势力团伙能够及时并迅速做出反应。22012年4月24日晚在温岭新河和滨海接壤的地方发生了一起两股黑恶势力火拼案件。双方携带了大量的管制刀具甚至手枪,造成了一人死亡。这起案件是因双方对于赌场的利益发生冲突,从而造成大规模的械斗。三是犯罪收入的变化:由原先的只知道“强拿硬要”向依靠不法手段谋取利益转变。原先的农村黑恶势力只会通过暴力手段

7、强行进行索取,现在他们学会了更高级的方式通过霸占各大赌场、红灯区等涉黄、涉暴场所收取保护费来获取利益。二、我国现阶段农村黑恶势力的形成原因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作为一种特定区域的犯罪类型,其产生有其特定的原因,深入探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农民自身素质以及环境所造成的原因一方面目前农村很多地方存在田少人多,农村富余劳动力过剩的现象,这导致农村矛盾日益加剧,相当一部分青壮年劳动力没有田来耕作,一部分青壮年就在社会上游荡,成为了违法犯罪集团的主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入世后外来文化带来的思想冲击,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首先是贫富观念的巨大变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观念使得当代的农村人不再满足于传统的耕

8、种收益,在谋求更多的经济收益的道路上,很多人容易受到不良行为的诱惑,从而造成某些地方“盗窃专业村”、“拎包专业村”、“抢劫专业村”等怪胎现象的盛行,正当致富的理念被抛弃并且青壮年在城市里受到的不良影响使得他们的思想发生了变化。3此外,部分学校教育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很多农村学校为了自己的知名度只是片面强调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升学率,而忽视了对学生理想、道德、人生观的教育。相当一部分本该在学校里念书的青年被迫走向了社会。由于他们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低下,大多数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他们的工作待遇差、工作环境恶劣再加上被社会上恶势力所谓的时髦、刺激和高消费所吸引,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从而成为黑

9、恶势力的后备军。而且近年来社会不良文化对于农村年轻一代影响较大,影视、音像、书刊、网络等媒体对暴力、恐怖、色情活动及黑社会负面文化的渲染与传播,对青少年的思想产生了冲击,为恶势力团伙犯罪提供了反面教材。农村青年由于缺少健康的精神文化生活,容易受到网络虚拟世界、色情暴力影视等主流媒体的影响从而下意识的从模仿走向职业犯罪。与此同时相关教育部门和单位对于两劳释放人员的管理做的还不是很到位,很少能提供正确的引导、帮助。这些人在就业无门、无法维持生活、缺乏重新做人的勇气后,很可能会重操就业。而且农村群众普遍法律意识差,他们大多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只要不落到自己头上就行了;恶势力团伙成员绝大多数是

10、只讲意气用事,很少考虑到自己的行为后果将要受到法律制裁,而农民天生性格善良软弱,逆来顺受,这也在无形之中也助长了农村黑恶势力嚣张的气焰。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以前旧的社会矛盾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而各类新的社会矛盾却还在不断出现。现如今农村农民虽然减免了农业税但是实际负担却并没有减少,各类社会丑陋现象和封建迷信活动仍然呈现抬头的趋势,这对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构成严重危害。各种迹象表明,农村社会治安仍然是一个老大难,存在很多的问题。(二)当地政府村干部的消极不作为以及被腐蚀同化改革开放后我国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在这个转型期一方面农村基层管理的功能更加弱化。一些山区仍然处于极其贫困的

11、阶段,基层干部经常拿不到应有的工资,这致使相当一部分的基层干部无法正常的养家糊口更别说管理他人了。部分农村基层组织已经无法运转,导致部分农村不良现象无人管或发现不了,对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管理也无法形成。少数两劳释放回归人员回到农村无人管理教育与帮助,又缺少重新做人的毅力于是乎发展成恶势力的骨干力量。少数农村还受到“黄、赌、毒”不良风气影响,农村气氛很坏,基层管理流于形式被农村黑恶势力乘虚而入,窃取了基层领导大权,甚至有个别基层组织与当地恶势力同流合污,采取暴力的方式管理、欺压广大群众。另一方面社会治安存在薄弱环节。在农村社会治安“上头热、下头凉”的现象比较普遍。少数地方的基层领导往往重视经济建

12、设、轻视治安建设,把维护治安当做是政法部门的事,缺乏作为管理人员的治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4农村的专门机构不健全,据权威资料,目前全国还有近1/3的乡镇没有公安派出所;现有农村派出所只有1-2名民警的占1/4左右;中央要求乡镇党委和政府配备专抓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副职,真正配齐的且做到专司其职的不到一半。群防群治工作不到位,主要一是经费筹集困难,农村本来就属于经济弱势群体,而且农民对于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动员群众参与困难。治安模式不能与时俱进,防范功能薄弱,不能有效遏制恶势力的扩张蔓延。犯罪的控制和社会的稳定,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控制系统,过去农村的稳定来自牢固的农村基层政权管理,而自实行家庭

13、联产承包责任制至今,农民对基层政权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权威下降,对村民的行为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大大削弱了预防和遏制机犯罪的功能。4改革开放30年以来,农民由自产自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财物的大规模流动,集贸市场大规模的发展,个体商店、文化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等大量增多,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未能及时跟上,管理防范、控制机制相对薄弱,出现了很多漏洞和空隙,这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相关执法人员对于刑法第294条黑社会性质犯罪理解认识不到位。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缺乏准确的界定,尤其恶势力法律界定不明。刑法对于黑社会组织犯罪有明确的定义,但

14、是对于恶势力犯罪没有相应的条款,“恶势力”统计标准由公安部内部文件下发,办案时缺乏操作标准。5因此,在打击处理恶势力中缺乏法律依据,只能按照其他罪名进行处理。其次,在宗族势力相对强大的地区执法部门对于宗族矛盾的处理顾虑重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忽视农村恶势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将其视为一般的个案简单处理,这助长了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击了人民群众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与自发性。甚至部分基层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受利益驱动,执法不严,对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往往从轻处罚或不处罚,客观上造成打击不力的现象。与此相对应的农村群众害怕打击报复,不敢报案,不愿作证,因为很多农村恶势力是当地农村人多势众的大户,有的与基层

15、政权有各种各样的关系或干脆把持基层政权,公安机关处理时受到严重的干扰和阻碍影响打击效果,致使案件事实难以查证落实,不得不淡化处理,削弱了打击力度。三、我国现阶段农村黑恶势力社会危害性(一)对当地居民和社会稳定造成的负面影响农村黑恶势力具有明显的暴力特征,危害远远超过单个人犯罪。他们通常采取暴力手段实施犯罪。一些农村黑恶势力还与宗教势力、宗族势力等勾结在一起,互相利用,对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农村黑恶势力为了达到其犯罪目的获得经济收益,一方面在农村和乡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拿硬要,以致外地投资者不敢到此投资,经商者不敢摆摊做生意,农民和工商企业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通过以商养

16、黑,以黑护商,渗透合法经营领域等办法,牟取非法利益。一些市场、行业被农村黑恶势力渗透后,原来的经济规则被“黑道规则”所代替,正常的经济秩序被破坏,极大地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6。农村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威胁,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是群众的呼声、群众的要求、群众的愿望。广西横县陶圩镇和石塘镇的青年水库,地方黑恶势力不但经常盗窃和抢劫水库里放养的鱼,而且威胁并殴打水库工作人员,肆意破坏水库养殖场里的财物。这些人鱼肉百姓,引起了各族群众的义愤。6(二)政府在人民心中不作为的负面印象农村黑恶势力

17、通过向基层政权或基层组织渗透,从而腐蚀同化了个别意志不坚的党员干部,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我党和群众的关系,激化了干部和群众矛盾。在农村,黑恶势力横行乡里,作恶多端。他们了解在当今这个社会,如果没有深厚的政治保护伞作为后盾,则无论是经营活动还是社会活动都很难进行。不仅恶势力组织难以发展壮大,而且难以立足,更谈不上涉及违法犯罪的勾当。因此,农村黑恶势力都千方百计想向基层领导里渗透或者捞到个一官半职。他们向基层政治渗透主要通过以下手段:一是想方设法拉拢把基层领导、干部作为自己的后盾。首先是向自己做领导的老乡、同学下手,让他们充当自己的“后台”或“保护伞”。并且还要通过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发

18、展领导的亲戚、朋友作为自己利益的共同受益人。他们的目的不仅仅为了免于法律制裁,还在于壮大其犯罪组织背景。二是与基层领导、国家工作人员联手作恶。有些黑恶势力不仅觊觎基层领导大权,而且在相关的部门比如公安局、工商局等安插人员或眼线,有的甚至占领相关的领导职位,形成包涵各方面势力的团体,由原来单纯的欺市霸民、作恶一方变成了有组织的涉黑性质犯罪。三是通过贿赂选举的方式坐上领导大位。自年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农村普遍实行了3年一届的选举制度,从而使村委会选举工作进入民主化、法制化道路7。但这反而使贿赂选举现象大为盛行。贿选主要靠请吃、请喝、送钱、送礼、送物、买卖选票这些手段。有些参选者为了当选相关

19、领导职务,千方百计贿赂选民。有的直接包下整家酒店请群村人大吃大喝;有的则挨家挨户地许诺自己当上领导后给予对方的好处;有的则和上级直接以金钱来交易某个职位;更有甚者对选票进行标价,公然挑战我国法制选举的民主。四是装扮成一副正人君子形象以便有一个很好的伪装衣。虽然黑恶势力他们做着违法犯罪的勾当,但是他们表面上却要装成一副正人君子的摸样,以便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作为伪装,继而方便其渗透政治领域以及后续的漂白。他们为了达到此目的,想方设法以钱买权,寻找保护伞。他们通过大肆进行投资,兴办各种工厂或者装模作样的捐款等手段来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很快就成为社会贤达人士并且被政府给奉为座上宾。四、打击防范我国农村黑

20、恶势力的相关对策(一)确保农村稳定的经济基础,减弱犯罪的经济因素发展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团结.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问题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把发展作为农村第一要务。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增加投入力度,要大力发展集体合作形产业,尽量多的吸收农村富余劳动力,尽量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把降低农业生产工作落到实处,给农民提供更多的劳动就业机会。中央对于下发的资金做好管理工作,把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提高、道路修缮、电、水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做好转移农村多余劳动力工作、合理疏导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对于农民工进城要正确看待,一改

21、以往的“堵、限制”为“疏、引导”,并且对于进城的农民工要给予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此外农民的社会保障一直是老大难。从长远的发展角度考虑,农村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扩大它的覆盖范围,像养老、医疗、就业、保险等农村保障的软肋应当投入额外的资金进行建设以此来保证农民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二)开展农村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要充分运用现代化的宣传工具,做好党的政策、法律宣传工作,教育、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勇于、敢于同恶势力作斗争,主动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对于群众举报的农村黑恶势力,要通过公捕、公判等有效形式坚决处置,向人民群众表明党和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激发群众参与打黑除恶的积极

22、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参与,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鼓励农民群众关心、参与农村公共事业,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同时要大力开展农村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相关教育,破除迷信、邪教思想的蔓延,严厉打击不法的宗族势力。此外要加强农村思想文化建设,建立像党员活动室、科普小组、阅览室等农村文化基地。发挥农村先进个人的领头羊作用,以先进带后进,宣传好当地的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要净化书刊、音像、网络等文化市场,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把农村下一代培养成有知识、有文化、有理想、有道德的“四有公民”。(三)把各项治安控制管理工作落实到实

23、处一方面要加强涉黑刑事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涉黑法律制度。我国刑事立法是基于“国内尚无真正的黑社会组织”的观点,只是对涉及黑社会和恐怖组织的四种犯罪进行规定,并且立法较为简单,尚不能包括农村黑恶势力在内的犯罪组织和行为方式11。2002年4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从立法意义上作出了解释,即:“刑法第294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

24、,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11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能够达到立法解释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并不是很多。目前对于第四点“重大影响”与“严重破坏”如何认定存在较大的分歧,什么程度可以达到“重大与严重”,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个也是我国目前立法的欠缺。就公检法部门实际办案情况来看,对于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在刑法上因缺乏专门条文规定,一般只能以一般的有组织犯罪给予定罪,这大大降低了对于黑恶势力的打击惩罚力度。笔者认为有组织犯罪可以简单的分为四种:一最高级的是黑

25、社会型。典型代表像日本的山口组、黑手党等。我国大陆目前还没有此类组织。二是带黑社会型。国内比较出名的像东北的乔四。他已经发展了一定的规模不过还不完全具备黑社会的所有特征。三是流氓恶势力型。这类典型的就是村霸、恶霸。四是一般的小团伙。这类多是青少年少数几个人聚集在一起,没有固定的首领。由此可以理解黑恶势力是属于向黑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个阶层,它与黑社会组织的不同之处在于没有同时完全符合立法规定的四个条件,但是它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已经相当的可观。因此笔者建议在刑法上我国相关立法部门要加快对于涉黑涉恶的刑事立法进程,对于农村黑恶势力进行重点打击并且在现有的刑罚基础上要适当的提高对涉黑涉恶犯罪的量刑处罚幅

26、度,充分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并且要把“黑恶势力犯罪”列为专门的罪名以及给予相关的刑罚措施。与此同时公检法部门要统一对于涉黑涉恶案件在犯罪证据、犯罪事实上的认定标准,以防各方在案件事实、案件证据和案件标准认定上出现偏差导致黑恶势力组织逃过刑事处罚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一是农村派出所民警要注意负责区域的治安动态,经常深入社区进行走访调查,深入了解负责区域的治安情况。对于重点人口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控制和处罚,一旦发现有恶势力的苗头立即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及时铲除,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相关的情报工作,公安部从2000年开始展开专项的打黑除恶行动至今

27、已经十余年了。基层派出所要做好相应的情报信息工作以配合相关的打黑除恶行动小组。在农民中发展一定数目的特勤作为秘密力量并及时上报相关涉黑涉恶信息,以便及时打击。对于特别重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可以采取异地警察办理的方式来处理,避免出现包庇的现象。同时要建立严密的档案机制,对于“两劳”释放人员列为重点对象严密监控他们的动向,同时对于本地区的不够打击的人员及经常外出人员也建立档案,便于相关案件的侦破。三是对于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加强管理力度,对于高经济效益的产业如餐饮、娱乐、集贸市场的管理要加派人手、严加管理,对于违法经营的场所和行业要坚决取缔、严厉打击。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打压不法经营的空间和市场。

28、五、结语笔者相信只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腐败现象,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道德氛围,培养良好的村风、民风和法制环境,号召人民积极主动参与打黑除恶的行动中来,就能使农村恶势力团伙失去生存的空间,就能还农村一个优良的社会环境。参考文献:1张军林.甘肃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问题研究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9-3.2莫崇斌.农村打黑除恶难点与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1.3邹富林.农村黑恶势力特征势力、成因及打击治理对策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6.4康树华.农村黑恶势力与基层组织的弱化、蜕变J.辽宁警专学报.2005-5.5韦炳业.试论农村黑恶势力的成因、后果及打防对策J.

29、检察实践.2001.6刘军.试论农村恶势力形成的原因及对策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2.7陆晓文.当前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特点及治理对策D.2007-1.8刘志强.广西省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状况及打防对策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9高继伟,陈丽 .农民犯罪问题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07. 10付贵根.农村宗族势力犯罪的成因与研究D.2010-4. 11中顾法律网.关于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的刑法思考.2011-6-17. 12互动百科 .黑恶势力词条.Rural black evil forces crime problem and count

30、ermeasure research Abstract: Rural black evil forces in the vast rural areas to commit, oppressed local residents, corrosion assimilation grassroots party and government officials, bossing the marketplace, evil one party, common people all over this hateful and dare to speak but anger. This phenomen

31、on in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to our country basic unit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spiritual civilization work, and strive to improve farmers living environment, life quality, put the security control management work into effect and to crack down on such rural black evil forces the flames of rowdy. In addition the related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to make great efforts to perfect correction with the laws.Key words: Rural, black evil force, crime problem,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他范文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