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之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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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之重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之重点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注:1、会计法律制度的目的调整会计关系:(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会计法律制度 (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会计法(层次最高,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调整我国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规

2、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2、会计行为(1)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 (2)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行为和监督行为。3、会计资料:(1)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3)会计报告;(4)其他。4、会计资料的质量特征真实性和完整性。5、会计法的主要内容:(1)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 (2)会计管理的权限; (3)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 (5)会计法律责任。(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或批准发布。 1、总会计师条例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1、会计部门规章:(1)财政部门实施会

3、计监督办法(2)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1)企业会计制度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之外的我国境内企业。(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3)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6)小企业会计制度。(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一)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会计工作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财政所不是);注: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主管本级会计工作; 2、审计、税务、央行、

4、证监会、保监会等可依法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三)会计制度制定权限:1、统一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 2、特殊行业的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行业依法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审核批准; 3、军队的具体实施办法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四)会计人员管理:1、一般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注:(1)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工作的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注:(1)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

5、账园、商场收费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人员不是会计人员。(2)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和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2、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1)资格证书;(2)具备会计师以上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3、总会计师条件:(1)资格证书;(2)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4、会计人员的管理:(1)业务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A、从业资格管理;B、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C、会计人员评优奖惩;D、继续教育。(2)专业资格管理。(五)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代

6、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对本单位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三、会计核算:(一)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8条。1、可靠性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实质重于形式;3、相关性会计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使用者的相关需要。4、可比性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5、及时性; 6、明晰性; 7、谨慎性; 8、重要性。(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对建账的要求依法; 2、对会计核算依

7、据的基本要求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这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 进行会计核算。 3、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提供虚假报告。 4、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要求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5、对会计记录文字的要求必须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外企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外文); 6、对计算机核算的要求必须合法。注:区分伪造与变造会计资料(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造会计资料;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篡改会计资料)(三)会计核算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

8、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处理;7、其他。(四)会计年度公历制:会计年度;会计半年度、会计季度、会计月度。(五)记账本位币:可以是人民币,可以是外币,但报表必须折算为人民币。(六)会计凭证: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据。1、分类;按来源与用途划分:(1)原始凭证(单据);(2)记账凭证(传票)。注:区别:(1)填制程序的先后不同;(2)用途的不同;(3)填制人员不同。2、原始凭证:(2)分类(3种标准,认真区分,典型代表);A、按照来源: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B、按照填制方法:一次凭证、累计凭证(限额领料单)、汇总原始凭证(发料凭证汇总表、工资汇总表、差旅费报销

9、单)C、按照业务类别:款项收付的原始凭证、购销业务原始凭证、出入库原始凭证、固定资产业务原始凭证、成本费用原始凭证、转账业务原始凭证。(3)内容: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单位名称、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签章、经济业务内容(业务事项名称、数量、单价、金额)。(4)填制和取得要求:A、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单位公章;B、购买实物必须由验收证明;C、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证明。(5)各种审核结果的不同处理:A、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B、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C、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金额错误,退回重填;其他错误,退回重开或更

10、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记账凭证:(2)内容:名称、填制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分录(科目、方向和金额)、记账符号、附件张数、有关人员签章(填制人员、稽核、会计机构负责人、记账人员)。(3)分类。(按用途分为专用凭证和通用凭证,专用凭证包括收、付、转三类;按填制方法分为单式、复式和汇总凭证)(4)填制要求(注:原始凭证分割)。A、依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B、内容完整、分类正确;C、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由保存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 (七)会计账簿:1、分类:(1)总账;(2)明细账;(可采用活页式、卡片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等)(3)日记账;按

11、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4)备查账:备查备忘登记(注:总账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2、启用要求:(1)封面填写:单位名称、账簿名称;(2)扉页填写“启用表”(启用日期、起止页数、记账人员、会计主管、单位公章、交接情况)3、 登记账簿要求:(1)依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2)按记账规则进行;(3)电算化记账应合法;(4)账簿设置和登记应合法;(5)禁止账外设账。(八)编制财务报告:1、构成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注:月报、季报只需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编制要求:(1)企业应于期末(年末、半年末、季末

12、、月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依据企业完整、准确的帐簿资料,按国家统一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编制;(3)按规定对报表中各种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确认、计量,不得随意改变;(4)按法定的结账日(各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结账,不得提前或延后;(5)编制报表前,应按规定清查财产,核实债务;(6)年报和半年报至少必须反映两个年度或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3、对外报送要求:(1)对外报告应加盖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名章(签名并盖章)(2)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报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信息管理费用的构成、管理人员、职工工资、福利、公益

13、金提取与使用、利润分配情况、各种审计发现的问题机纠正情况、重大投、融资、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说明)。(九)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十)会计档案管理:1、档案种类:凭证类;帐簿类;报告类;其他类(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移交清册)。注:计划、预算不属于会计档案。 2、归档与移交:(1)年度终了后可暂时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2)期满,移交档案部门或由会计机构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不得兼管);(3)入档后不得随意拆封,个别需拆封的,应会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4)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封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14、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永久保存:年报、财政总预算、决算、销毁、保管清册;(2)25年:日记帐、出纳账;(3)15年:凭证、帐簿(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移交清册;(4)10年;(5)5年: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帐单;(6)3年:月报、季报、财政总预算旬报。4、会计档案的销毁:(1)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审查鉴定,编制销毁清册;(2)报单位负责人复核并签署销毁意见;(3)指派专人监销:一般单位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由同级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监销;财政部门由同级审计部门监销。并由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监销人在销毁

15、清册上签章,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注:不得销毁的档案:A、涉及未了事项(保管期满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和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等:抽出单独另行立卷,直至其了结;B、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会计档案:无论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等到项目竣工决算后按手续移交给项目接收单位保管。 四、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1、主体各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2、要求:(1)、记帐人员与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权限分离;(2)、重大业务的决策与执行权应相互监督、制约;(3)、财产清查范围、期限、程序明确;(4)、会计资料定期内部审计办法、程

16、序明确。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行使内部监督的职权:(1)、对违法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以纠正;(2)、有权监督单位内部会计资料和财物(发现账实不符,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二)政府监督:1、主体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2、对象会计行为;3、范围:(1)是否依法设账;(2)会计档案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会计制度规定;(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三)社会监督:1、主体注册会计师及其事务所;2、业务范围:(1)审查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

17、;(4)其他。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机构设置:三种方式(根据单位规模大小、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1、单独设置;2、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3、不具备条件的,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二)代理记帐:1、概念;2、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按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对外提供财务报告;(3)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3、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业务,填制或取得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代理机构退回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更

18、正、补充。4、代理人的业义务:(1)按合同依法办理代理记账;(2)保守商业秘密;(3)拒绝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和不合法的要求;(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予以解释。(三)从业资格;1、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3、取得考试制度;4、报名条件:(无学历要求)(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5、考试科目:3科(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毕业,2年内免试2科)6、因违法被吊销会计资格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资格证;因

19、犯罪被吊销会计资格证的;终身不得重新取得资格证。7、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在作出准予颁发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四)资格证书管理:1、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天);2、离岗备案(离岗6个月);3、调转登记(两个90天)(五)继续教育:1、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2、内容:(1)会计理论;(2)政策法规;(3)职业道德规范;(4)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3、形式接受培训、自学;4、学时要求接受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六、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1、会计员(初级):2、助理会计师(初级):3、会计师(中级):4、高

20、级会计师:(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初级:报考条件(1)资格证;(2)高中以上。2、中级:(1)专科,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本科:4年;(3)硕士:1年;(4)博士。3、高级:考评结合。注: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通过考试制度取得,高级资格采用考评结合;专业技术资格证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全国有效。伪造学历等资历证明或考试作弊,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七、会计岗位设置要求:(1)根据本单位需要设置;(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要求(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3)有计划轮岗;(4)建立岗位责任制。3、总会计师:(1)地位主管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不是专业技术职务;

21、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一种行政职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再设置与其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2)设置范围国有(包括国有资产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3)职责编制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进行成本预测、计划、控制、分析、考核;建立经济核算制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出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专业职务聘任方案,组织会计人员培训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4)权限对违法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或提请领导处理;有权组织单位经济核算、财务会计、成本管理工作;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签署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会计决算报表;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22、人员进行业务考核。(5)任免程序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总会计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聘任。八、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国家机关、国企、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私企除外):(二)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清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清关系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三)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出纳。九、会计人员工作交接:(一)提出交接申请;(二)做好办理移交手续前的准备工作;(三)移交点收;(四)指派监交人: 1、一般会计人员移交,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由单

23、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会同上级主管部门派人监交。(五)有关人员签章。(移交人对自己经办且已移交的档案负责)。十、法律责任:(一)责任形式:1、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2、刑事责任(犯罪和刑罚)。(二)法律责任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轻微违法行为:(1)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2)可对单位处以3,00050,000元罚款;(3)对直接责任人处2,00020,000元罚款;(4)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从业资格证书。(5)构成犯罪的

24、,追究刑事责任。2、严重违法行为(伪造变造凭证、帐簿,提供虚假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资料):(1)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予以通报;(2)对单位处5,000100,000元罚款;(3)对直接责任人处3,00050,000元罚款;(4)直接责任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吊销从业资格证书。(5)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3、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档案:处5,00050,000罚款并由单位给予行政处分。4、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割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账簿登记是否符合记账规则:是否有跳行、隔页、缺号;账簿

25、错误更正是否符合要求。对外报送的会计报告是否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或总会计师)、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是一种法律行为)。(二)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1)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和信用证等结算行为。(2)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

26、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见P63、66)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以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 票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

27、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1银行汇票概述(1)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支票是确定的金额)(2)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是同城)(3)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同于银行本票、支票)。2银行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3

28、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l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4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1)申请。(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用压数机压印的汇款金额并加盖印章,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3)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应审查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P66)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4)流通转让。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29、(5)提示付款。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任何一家银行提示付款。(6)退款和丧失。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请求付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二)本 票1银行本票概述(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2)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

30、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3)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4)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付现金,提取现金的银行本票的收款人和付款人均为个人。(5)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l千元、5千元、1万元和5万元。2银行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6条)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银行汇票1个月,支票

31、10天)。4银行本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1)申请。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2)出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用于转账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现金”字样,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在银行本票上划去“转账”字样。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3)交付。收款人应审查各种事项。(4)流通转让背书。(5)提示付款。(6)退款和丧失。(六)托收承付(异地托收承付)1托收承付概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方式下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

32、由收款人选用。【例题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A汇兑结算方式 B信用证结算方式C托收承付结算方式D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正确答案】C2结算起点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3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1)收、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3)必须签有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

33、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4)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4托收承付的流程(简单了解)(1)签发(2)托收(3)承付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验单承付是根据银行转来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及其他单证,与经济合同核对无误后,承付货款;验货承付是指在收到收款单位商品,验收无误后,才承付货款。验单承付期为3天,从购货单位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提货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5拒绝付款如果购货单位经过验单或验货,发现销货单位托收款项计算有错误,或者商品品种、质量、

34、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购货单位在承付期内有权全部或部分拒付货款。(七)委托收款1委托收款概述委托银行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中有关结算款项划回的方式,分为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2适用范围(十分广泛)无论是同城还是异地都可使用,既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各种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的结算方式。3委托收款流程(1)签发(2)委托(3)付款4拒绝付款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

35、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例题判断题】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各商业银行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答案】错(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

36、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四)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支付结算

37、基本要求的有()。A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B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C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D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答案】ABCD(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应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两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1中文大写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应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

38、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但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2中文大写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4阿拉伯小写数字中间有“0”时,中

39、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举例如下:(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2 30650,应写成人民币贰仟叁佰零陆元五角。(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如¥5 00621,应写成人民币伍仟零陆元贰角壹分。(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如¥2 56023,应写成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元零贰角叁分,或者写成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元贰角叁分,又如¥302

40、00055,应写成人民币叁拾万贰仟元零五角五分,或者写成人民币叁拾万零贰仟元五角五分。(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字后面应写“零”字。如¥78 40109,应写成人民币柒万捌仟肆佰零壹元零玖分;又如¥93706,应写成人民币玖佰叁拾柒元零陆分。(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以免分辨不清。*(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2月12日,应

41、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又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要求的是()。A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了繁体字 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填写人民币符号“¥”D将¥6 00710元的金额数,大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 【正确答案】A【例题单选题】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时,下列各项中,将“2月12日”填写正确的是()。A贰月拾贰日B贰月壹拾贰日C零贰月拾贰日D零贰月壹拾贰日 【正确答案】D【例

42、题判断题】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承担。 () 【正确答案】错第二节现金管理(了解)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简单了解)(一)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意义,限额核定原则和方法1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

43、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的需要,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2限额一般由开户银行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数额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的限额核定天数可适当放宽到5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量。(二)库存现金限额的办理(三)现金的坐支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的限额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擅自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出(即坐支)。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简单看看)(一)现金收入业务的办理要求:1单位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2现金的提取(一般由出纳人员填写“现金支票”,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3现金收款凭证的复核

44、4现金收入业务的处理程序(二)现金支出业务的办理要求1现金支出的主要用途支付职工工资及津贴、支付农副产品收购价款、本单位出差人员差旅费、支付备用金、零星购置办公用品等。2现金的送存3现金付款凭证的复核4现金支出业务的处理程序5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大条)(一)钱账分管制度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现金收支授权批准制度1明确本单位现金开支范围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具体办法3

45、确定各种现金开支业务的授权批准权限(对于重要的现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等)。4严格执行现金支付业务办理程序(三)日清月结制度(四)现金清查制度(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清查时出纳人员应始终在场)。(五)现金管理制度1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当在当日下班前送存开户银行。2日常业务收付的现金及限额内的库存现金,一律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3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4不准用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5对库存现金应实行分类保管。6保险柜的配备使用制度。保险柜内不得存放私人财物。更换出纳人员,应相应更换保险柜密码。7库存现金的其他内部牵制制度(1)签发收据和发票应与收取现金的职责分开。即开票与收款应由两人分工办理。(2)建立收据的领、销制度。领用收据,须由经领人签字,登记领用数量和起讫编号;收据存根的回收,应履行收据保管人员的签收手续。(3)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或发票;一切现金支出,都应取得有关原始凭证。(4)现金支票和银行印鉴必须有两人分别保管。(5)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出纳岗位轮换。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一)按照用途的不同,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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