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精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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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解读 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重要集中地,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领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阵地,也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数量多,分布广。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处分制度,有利于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专业化公共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2006年1月1日起,公务员法施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016年5月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

2、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中明确提出 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 的要求,中央领导同志也就尽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纪处理规定作出重要批示。根据2016年6月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的分工方案的安排,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成立了起草小组,在总结实践经验、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多次修改,起草出了处分规定,先后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中央组织部部务会议、监察部部长办公会议和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一、处分规定的主要内容 处分规定共48条,660

3、0余字,分为总则、处分的种类和适用、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处分的权限和程序、处分的解除、复核和申诉以及附则七章。 适用对象及其特别规定 目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在全面稳步推进。考虑到事业单位特点及实际情况,处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原则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处分规定给予处分。但是由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构成比较复杂,处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为此作了特别规定。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根据这一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

4、以细分为两种:一是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二是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鉴于第一种参公管理的人员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责、纪律要求等差别不大,所以2016年出台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为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衔接,处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作出规定,对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依照处分规定给予处分,而是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行政监察法第二条、第五十条的规定,监察对象分为四类:一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二是国家行政机

5、关任命的人员,三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四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事业单位中有下列三类人员属于监察对象:一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三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对这三类监察对象,考虑到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违法违纪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权限均有明确规定,对于处分的原则、种类、具体违法违纪行为等没有作出规定,为此,处分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6、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 处分原则 处分规定第三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原则作了规定。这些原则是:公正、公平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错责相适应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原则。这些基本原则贯穿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全过程,对做好处分工作具有普遍的指

7、导作用。坚持这些原则,是有关单位、部门和机关正确履行职责,有效开展处分工作、严肃事业单位纪律的基本保证,也是其排除干扰,依法行使处分职权的制度保障。 处分种类及适用 处分规定第五条将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种,与公务员适用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六种处分种类不一致。主要考虑:一是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相配套。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除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与公务员管理制度差别较大,因而无法适用降级、撤职处分。二是适

8、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实际需要。事业单位内部人事管理的手段比较多,除处分之外,还可以通过考核、解除合同或到期不续聘等方式对违法违纪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处分规定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参照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对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定了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开除四种处分种类。同时,考虑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部分领导人员属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不实行聘用制,不能适用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所以,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定了警告、记过、撤职、开除四种处分种类,并在处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中规定 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被撤职后虽无职务,但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安排适当工作,或者参加岗位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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