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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行社零团费现象剖析及治理措施Analysis on the phenomenon and Eradication of Zero Inclusive-fee in eastern of China目 录摘要1关键词1Abstract1Key words1一、零团费概述1(一)零团费的定义 2(二)零团费的表现形式 2 1零团费接待 22零利润接待23负团费接待3二、零团费现象盛行的原因3(一)旅行社恶性削价竞争 3(二)旅游购物商店高额回扣和自费旅游项目高额差价的支撑 4 (三)旅行社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 4(四)旅游者旅游消费决策心理的不成熟 4(五)政府部门管理的不到位 4三、零团费的影响
2、 5(一)零团费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 51.吸引游客短期效应突出 52.危害旅游目的地的形象 5(二)零团费对游客的影响 51、满足游客价格期望心理52、侵害旅游者权益5(三)零团费对旅游业的影响 51、降低旅游业道德评判值52、降低旅游业行业竞争力6四、零团费的治理措施 6(一)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 6(二)加强信息透明化建设 6(三)规范整个旅游市场 7(四)强化对购物商店和景区的监管 7(五)切实实行公对公佣金制度 7五、结论 7致谢8参考文献8摘要:零团费是旅游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零团费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开始影响我国旅游业,对于我国东南亚出境游以及国内
3、海南游造成的危害尤其严重。零团费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旅行社恶性销价竞争和高额回扣。本文对于旅游零团费的概念及其旅游零团费现象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揭示了零团费现象的成因,分析了零团费现象对旅游业的影响,并探讨了零团费问题的治理措施。为解决零团费问题,必须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切实实行公对公佣金制,以维护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词:零团费;影响;成因;治理措施 Abstract: Zero Inclusive-fee is a special representation of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destinations,which has been entangl
4、ing the tourism industry of China from the middle of 1990s on and impaired the quality of development of Chinas tourism industry greatly, especially being more harmful to the outbound tourism for destination countries within southeast Aisa and to the domestic tourism for Hainan province of south Chi
5、na.The main reason of the phenomenon of Zero Inclusive-fee is the malignant price competitions among the travel agencies and great amount of commission from shops.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concept of and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of travel zero inclusive-fee.The phenomenon of zero inclusive-fee in tr
6、avel agencies.Meanwhile,the text gives out the reasons of the phenomenon of zero inclusive-fee,carries on the analysis of influence of zero inclusive-fee and explore administration measures about the zero inclusive-fee problems.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the government must strengthen the manage
7、ment of tourism,and put the commission policy of “shops to travel agencies” into practice,so as to safeguar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tourism.Key words:Zero inclusive-fee;Influence;Reasons;Administration measures零团费作为存在于旅行社之间的一种经营方式,并非我国旅行社的“创新”。这种方式最早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泰国对台湾游客的接待。1997年之后,我
8、国正式开办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业务。随着出境游组团社的增多(包括67家组团社及300多家代办点),更由于泰国当地地接社的竟争激烈,零团费逐渐从泰国的台湾地接市场扩展到泰国的大陆游客地接市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并相继扩展到我国出境游其他目的地(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国内游中。大约在1990年以后,国内主要入境旅游接待地区,比如华东、西安、桂林、北京等地,就相继出现了零利润接待。一、 零团费概述旅游消费包括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方面,其中在吃、住、行、游方面的开支是旅游基本消费,在娱乐和购物上的开支是非基本旅游消费,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在旅行社正常的业务接待模式下,旅游线路的报价主要包括旅游基本
9、消费和旅行社的营业成本以及行业的正常利润。旅行社正常接待模式如下图1。(箭头表示收入分配的方向)游客组团社自费旅游项目旅游购物地接社地接导游图1 旅行社正常接待模式在正常接待模式下,非必要支出和其它支出不相关。 尽管游客存在购物和娱乐等方面需求,但游客可以自由选择这种非必要支出。而在零团费模式下,非必要支出和目的地接待费用、行业正常收益存在因果关系:前者是后者的全部或主要来源。对于自费活动,游客只能选择参加自费活动的数目和种类,而丧失是否选择的权利;对于购物,所购物品大多是价高质次的伪劣商品,也正因为如此,游客的权益被严重侵害。(一)零团费的定义所谓零团费是指地接旅行社不向组团旅行社收取接待费
10、用或收取部分接待费用,而以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购物、自费项目消费的回扣来弥补接待费用的亏空,组团旅行社收取游客的费用仅够支付往返长距离交通和组团旅行社的经营成本1。广义的零团费还应包括负团费和零利润两种形式,负团费是零团费的高级形式。(二)零团费的表现形式华东地区是我国一个重要的国内旅游目的地,旅游业比较发达,然而近几年来,旅行社的削价竞争使得华东地区旅游的地接价越来越低,直到现在的零团费盛行,有的旅行社甚至进行负团费操作。以南京旅游市场为例,2006年3月的华东五市的散客报价仅为290元/人,地接社只收取游客在目的地的吃住行游的费用,旅行社的利润来源于游客的购物和自费旅游项目,还有就是导游所
11、上交的人头费。1. 零团费接待这种形式就是狭义上的零团费,地接社不收取接待费用或收取少部分接待费用,但无须向组团社支付“人头佣金”和负团费一样,接待费用的补足和地接社利润以及地接导游收入均需要靠游客的购物和自费活动来弥补。狭义零团费在香港、澳门、新加坡、马来西亚、海南等地普遍存在这种形式下,地接导游是否需要上缴“人头费”依不同的地区而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一般不需要:澳门、海南“人头费”数额一般在100元以上 2。零团费接待模式见图2。(箭头表示收入分配的方向)游客组团社自费旅游项目旅游购物地接社地接导游 图2 零团费接待模式2. 零利润接待 零利润是零团费的低级形式,是指
12、地接社收取的接待费用相当于游客在目的地的吃住行游等费用成本,但地接社经营利润和地接导游收入仍来源于游客的购物和自费活动。这种形式在我国的华东地区、四川省、云南省、广西区比较普遍,在其他省市有蔓延的趋势。在三种零团费形式中,此种情形地接社和地接导游的风险最小。尽管如此,地接导游上缴“人头费”的现象在四川、华东地区还是比较常见,地接导游上接的人头费大概在5080元/人之间,购物能力较好的团甚至交到100元/人以上的人头,而旅行社的经营利润除了来源于游客的购物和自费活动,还来源于定点购物商店的签单(签单是指导游将游客带进定点购物商店,无论游客是否购物,购物点都会返还旅行社每个游客固定的回扣)。零利润
13、接待模式见图3。(箭头表示收入分配的方向)游客组团社自费旅游项目旅游购物地接社地接导游 图3 零利润接待模式零团费的发展在形式上表现为一个从零利润到狭义零团费再到负团费的连续过程具体到某一具体的目的地,在各种条件的作用下,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发展到负团费,但无论哪一个目的地,零团费如果发展必定是从零利润开始。条件不充分的目的地,零团费也可能只停留在零利润水平上。3. 负团费接待 负团费是零团费发展的高级形式。与正常接待模式相比,负团费表现为地接社不仅不向组团社收取接待费用,反而要向组团社支付“人头佣金”,而且地接导游必须要向地接社返还“人头费”,一般来说,导游上交给地接社的“人头费”为“人头佣金”
14、和地接旅行社的经营利润之和。“人头佣金”的数额一般从0到1000元之间,导游返还旅行社的“人头费”的数额比“人头佣金”更高,有时达到1500元/游客3。这种情况下,地接社和地接导游承担风险最大,游客权益因此被侵犯得最严重。负团费的接待模式见图4。(箭头表示收入分配的方向)。游客组团社自费旅游项目旅游购物地接社地接导游 图4 负团费接待模式二、零团费现象盛行的原因由于我国旅行社业进入门槛较低,加上当前旅行社中普遍存在的不合规范的承包经营,导致了旅行社数量迅速扩张,旅游客源争夺异常激烈。零团费现象盛行的原因如下:(一)旅行社恶性削价竞争恶性销价竞争,主要包括旅行社以低于正常成本价参与竞销的行为及旅
15、游饭店、旅游商店、旅游餐馆和其他旅游消费场所经营者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如某市三家旅行社同时打出“*一日游”广告,甲报价98元/人,乙报价99元/人,丙报价80元/人,而*景点的门票就要110元,加上餐费、车费、导游费用,三家的旅行社的报价显然都低于正常的成本价4。在组团环节,组团社为签到旅游合同,降价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尤其严重的是削价竞争也存在于地接环节,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普遍以削低接团价格为主要手段来争夺客源地旅行社所组到的团队,现在同一华东地区旅游线路及活动内容高度统一,使得削价竞争更加严重。江苏全省旅行社曾经达到上千家,华东地区地接旅游产品差异性程度非常的低,因此赢得组团社的亲睐只有
16、以低价的形式,使得华东地区旅游的地接价格直线降低,直到演化成零团费的接待模式。(二)旅游购物商店高额回扣和自费旅游项目高额差价的支撑华东地区的旅游购物商店一直数量比较多,如杭州的丝绸店、苏州的珍珠店等为吸引司机和导游带来旅游者,商家会给他们20-30%左右的回扣,“老乡店”、“包厢店”甚至高达50%以上。同时这些购物商店还支付一辆车100元左右的停车费和每个游客10一30元不等的人头费,即使游客不购物,人头费、停车费也一分不少。2001年11月1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海南省三亚市一些购物长多与导游串通收受高额回扣问题进行曝光,海南旅行社、导游收受回扣率高达68%5。有了这些高额回扣
17、的支撑,旅行社就有了降低接团价格的空间,使零团费操作成为可能并且流行起来。华东旅游,每家旅行社都有定点的购物点,每到年底的时候旅行社根据一年的客流量去购物店收取人头费,这已经成为旅行社固定利润的一部分。现在华东地区旅行社另一项收入就是游客增加自费旅游项目的利润。(三)旅行社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显得越来越重要,信息带来价值,信息创造财富,但同时,信息的不对称也给旅游经营者实施欺骗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出游前,游客对旅行社给出的报价线路产品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而旅行社却充分掌握着产品信息,他们往往只将线路产品的优点和令人神往之处告诉游客,而忽略其不足。“零团费”、“负团费”
18、正是利用了这一弊端,“零团费”、“负团费”仅收取旅游者的往返交通费和景点门票费(境外旅游还包括签证费用),而并不告之游客在游玩过程中要大量的购物以弥补收益的不足,这种声东击西的做法能够让处于信息弱势的潜在游客在购买产品时获得心理上的满足6。尽管“零团费”、“负团费”没有真正给游客以实惠,但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它降低了潜在游客的心理门槛,顺应了大多数游客追求价廉物美的心理,因而在运营的初级阶段能够吸引大量的客源。(四)旅游者旅游消费决策心理的不成熟在我国现有经济水平下,旅游产品的价格是影响旅游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旅游者在进行旅游决策时往往有选择报价便宜的旅游线路的心理。旅行社利用游客的这种心理
19、,采用零团费旅游这种模式降低旅游花费的直观价格,诱使旅游者选择低价格的零团费旅游。旅游者图便宜而选择低价格的零团费旅游在一定程度上给零团费旅游留下了市场空间。如果旅游者懂得一分钱一分货这个基本消费常理,与旅行社明确约定每一项旅游消费,零团费旅游现象必然会消失。(五)政府部门管理的不到位我国的旅游管理体系属于政府主导型,政府相关部门承担了管理旅游市场的责任。为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与法规。但是由于旅游主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缺乏很好的协调机制与联合执法机构,已有法规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红头文件和条例没能改变旅游市场业已形成的利益分配格局,高额回扣问题一直悬而未决7。甚
20、至有的高额回扣景点和购物店还受到了地方政府的保护。三、零团费的影响零团费的经营我们不能否认它也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与零团费类似的“先予后取”的做法并非旅游业所独创,在其他行业也经常可见到。但是在如今的旅游业中,零团费现象所导致的游客投诉众多,我们应该既要看到零团费现象的积极意义,也要看到其的消极意义。(一)零团费对旅游目的地的影响1.吸引游客短期效应突出 对于目的地而言,零团费的操作降低了直观价格,在一段时间内可以吸引大批游客,对其他目的地则形成一种无形的价格压力。 比如现在华东地区的地接社对组团社的散客报价就只有290元/人,如果组团社推这条线路就会有较大的利润空间,这就促使组团社运用
21、各种手段极力地主推华东线,造成华东地区的接待量短时间内猛增。.2.危害旅游目的地的形象零团费最终只能通过强迫和欺骗等手段才能存在于目的地。旅游者对此的口碑宣传和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与曝光,使得目的地旅游形象严重受损,相关目的地成为社会各界提醒消费者注意旅游消费安全的负面典型。长此以往,必将导致客源流失。(二)零团费对游客的影响1.满足游客价格期望心理 零团费降低了旅游的直观价格,满足了游客追求价格最小化的愿望,使很多游客能享受到本不敢奢想的旅游服务,尤其是出境旅游,当泰国游价格降到 2000 元以下,比长线国内游的价格还便宜,大大增强了对潜在游客的吸引力。事实上,很多旅行社就是抓住游客期望低价格
22、的心理在旅游市场上大肆制造“低价噱头”,1元钱泰国游、48元香港游、500元海南游,诸如此类,层出不穷8。2.侵害旅游者权益零团费中回扣经营链的存在,使得地接社、地接导游、购物店和自费场所为获取利益必然强迫游客消费,或者搞价格欺诈,诱导游客购买价高质次的旅游商品,旅游团成了“导购团”,大量的时间消耗在购物上,而正常行程却大大缩水,严重侵害了旅游者权益。更严重的是如果游客不“配合”地接社和地接导游的工作,就会面临“关空调”、“不给房间住”、甚至“放鸽子”甩团的处境。显然,面对零团费,游客只有价格的满意,而没有服务的满意。零团费的旅游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同时又使消费者得到实惠,让他们享受了但又享
23、受不好,以至于许多游客参加完零团费旅游团队以后,发誓再也不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有的游客参加完海南游旅游团之后,甚至无奈的总结出海南游自我保护的口诀:不买东西,不吃海鲜,不听导游的话。(三)零团费对旅游业的影响1.降低旅游业道德评判值旅行社通过虚假宣传和商品虚假标注销售假冒伪劣或质次价高商品的行为。这类行为是目前旅游行业存在的最为普遍、消费者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在境外公民入境游中尤为突出。如许多接待台湾团的旅游商店将中草药石斛标名为“皇帝草”,称该药包医百病,有抗癌、降压、降血脂、降血糖、防近视、护肝、护肾等多种功效,并以高出市场价近十倍的价格出售,个别游客发现上当后在网上发帖子,惊呼“2万
24、元买回一包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破坏了旅游城市的形象。大量关于零团费的负面报道使得社会各界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道德评判值严重下降,诚信度严重缺少。人们往往一提及旅行社和导游,就联想到“五黑”:黑旅行社、黑旅游车、黒导游、黑购物店、赚黑钱,旅行社和导游的正常经营环境严重恶化。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主要以“五黑”表现出来的旅游行业不规范经营,已经成为零团费产生和演化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2.降低旅游业行业竞争力零团费的存在使得旅游行业尤其是地接社经常处于一种巨大的经济压力,而且只能获取极为微薄的行业利润,自身缺少积累,更无力进行产品创新。以海南为例,削价竞争使海南旅游业效益大幅度下降,旅行社的平均赢利
25、水平只有1万余元,酒店亏损面高达7080,还本付息都不够,退出成本又太高,只能勉强维持。一旦碰上2003 年SARS、2005 年东南亚地震海啸之类突发性事件,根本就无力应付。四、零团费的治理措施在治理过程中有一点尤要注意:对零团费形式的“合理性”和后果的“危害性”要有所区别。在第四部分当中,我们已经看到零团费的经营也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与零团费类似的“先予后取”的做法并非旅游业所独创,在其他行业也经常可见到,比如电信行业的“入网赠手机”活动,冷饮厂家的“销货送冰柜”活动等等,均和零团费如出一辙。根据国家旅游局对游客投诉的统计,可以看出游客投诉并不是零团费接待模式其本身,购物和自费活动的
26、虚高价格、以次充好和强迫行为才是投诉原因所在。从另一个极端的角度考虑:如果游客认同虚高价格,亦就不会产生游客投诉,零团费倒不失为一种“合理”行为。在现实中,即使是正常团费经营,游客类似的投诉也时有发生。因此要治理业已存在的零团费,首先要解决虚高价格和强迫消费,其次才延伸到其他深层问题的解决。(一)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绝对的低价格也就意味着绝对的低质量。之所以还会有大量的消费者青睐此种产品,原因有二。第一是消费者的趋利心态。消费者在选择零团费产品时,就要做好双向投诉的准备,既要投诉商家欺市,也该投诉自己贪便宜。趋利心态人皆有之,惟独旅游不能过分趋利,这是与商业流通互为“悖论”的
27、流通模式:买主不是把价廉物美的产品流通到自己的家庭,而是把自己的身体和度假的愉快心情以“价廉人美”的方式流通到景区景点,消费者成为了目的地检验的目标和按价排列的“产品”。如此一来,与其说消费者在选择自己的消费支出,不如说消费者是在选择自己的被服务级别。第二是消费者的投机心理。这表现为三方面:一是抱定就是不消费的心理,认为旅行社不能强迫游客消费;二是本来就有一定购物需求,趁此机会可能买到所希望的物品;三是知假买假,明知道“零团费”是陷阱,动辄以投诉来要挟旅行社。上述表现都是旅游者消费心理不成熟的表现。成熟的旅游市场不仅需要经营者的规范经营,更需要成熟的消费者。零团费治理之中的反复性也充分说明了加
28、强旅游者消费心理引导工作的重要性。1995 年以后,国内旅游在国内开始蓬勃发展,人们的旅游消费经验日渐成熟,从起初的“少有问津”的纯玩团到现在十分兴旺的自助旅游,预示着我国即将迈入一个大众旅游成熟发展的阶段,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和庞大的人口基数,对旅游者消费心理的引导,仍将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二)加强信息透明化建设与零团费相关的信息透明化建设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旅游经营者资质情况透明化,二是航空交通票价体系透明化,三是购物和自费活动价格透明化。其中第三点尤为重要既要求旅游经营者切实做到明码标价、诚实经营,更要求旅游经营者心态平衡,保持赚取市场正常水平利润的平常心。除去一些自费活动具有
29、垄断性质,经营者可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润,大部分旅游商品的经营都应该定价在获取市场平均利润的合理水平,真正让消费者买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的旅游商品,但这往往由于受到狭隘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消费者很难进行市场比较,因此由政府所作的信息公开化的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10。否则,标价不合理的旅游商品就会成为“回扣经营链”的经济来源。事实上,零团费目的地很多旅游定点商店往往就是这样“挂羊头买狗肉”,以定点之名行欺骗消费者之实。(三)规范整个旅游市场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首先要整治旅行社过多、过乱的现状,从严清理旅行社部门承包、挂靠经营现象,要出台旅游接团政府指导价,根据标准行程
30、定出旅行社接团的最低价格,加强对旅行社业务的检查,一旦发现经营中存在有零团费、负团费现象的旅行社,年终暂缓通过该旅行社的业务年检;其次要加快导游管理体制的改革,鼓励旅行社拥有专职导游,建立合理的导游人员薪酬体系,改变目前导游收人以回扣为主的现状,导游管理中心应加强对导游的服务、教育、培训和指导;最后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旅游产业发展的信息,避免社会投资者盲目投资,从而使饭店、旅游车、购物店、景区的布局和结构趋于合理,保持旅游供求的基本平衡,避免供应严重超出市场需求。(四)强化对购物商店和景区的监管 购物商店和低档景点的高额回扣是零团费现象存在的直接根源。因此针对购物商店要建立一支由旅游、工商、
31、公安、税务、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执法队伍,专门负责监管购物商店。实行旅游购物定点化,坚决取缔非定点购物店,根据旅游商品的等级、类别及其质地对旅游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详细鉴定商品的质地、等级之后统一加贴旅游商品强制认证标志,建立旅游商品质量保证金制度。采取这些措施后,购物商店和景点给予高额回扣的空间便会消失,没有了高额回扣对接待费用亏空的补偿,旅行社必然会从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之中走出来,采用正常的业务接待模式。(五)切实实行公对公佣金制度 公对公佣金制就是实行旅行社和购物点、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之间设立银行账户往来结算佣金收授的制度,旅游行政部门明确规定各类佣金的收授比例,导游带团
32、消费后不直接收取现金回扣,而由旅游经营单位将消费佣金通过银行转账给接待旅行社9。海南是我国第一个实行公对公佣金制的省份。切实实行公对公佣金制,使得旅行社有能力支付导游合理的薪金,将改变导游收入以回扣为主的现状,更主要的是公对公佣金制使高额回扣以合理的佣金形式出现,其收取比例大大降低,且纳入了监管体系,这样对地接旅行社不收取组团旅行社团费而造成的接待费用亏空的补偿空间有限,零团费旅游就丧失了存在的条件。五、结论零团费是旅行社行业的一种独特经营形式,是客源地和目的地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表现,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会出现的现象。零团费是指组团社和地接社之间发生的一种自愿的市场交易行为。零团费是由旅游
33、者货币选票而决定的,其中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压力。零团费是指地接旅行社不向组团旅行社收取接待费用或收取部分接待费用,而以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购物、自费项目消费的回扣来弥补接待费用的亏空,组团旅行社收取游客的费用仅够支付往返长距离交通和组团旅行社的经营成本。广义的零团费还应包括负团费和零利润两种形式,负团费是零团费的高级形式。其根源是游客现有的消费特征和旅行社之间的恶性削价竞争。单纯从零团费的产生来看,零团费具有某种“形式合理性”,迎合了我国旅游者传统的节约俭朴,追求低价的心理,对于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旅游门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要改变零团费现象,必须要引导游客正确的消费特性,规范整个旅游市场和实
34、行公对公的佣金制度。致谢衷心感谢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给予我的帮助!本篇论文在选题和成文上得到崔老师的悉心指导,崔老师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遍一遍辅导本人修改论文,在老师的帮助下,本篇论文才能顺利的完成。参考文献:1 贾跃千.零团费现象剖析及治理措施J.社会科学家,2004,(6).2 李志飞,李江敏.旅游购物消费的非规范利益分配链解析与优化J.消费经济,2003,(3).3 马耀峰,姚媛.我国旅游业的高额回扣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4 卜云彤,周正平.破解旅游高额回扣怪圈J.亚太经济时报,2002,(5).5 苗学玲对旅游业回扣现象的反思
35、J旅游学刊,2001,(2).6 李文亮.从零团费和霸王条款说起J.旅游学刊,2004,(6).7 刘阳.旅游市场秩序刍论J.财经问题研究,2002,(1).8 阳宁东,周幼平.博弃论在规范派行社市场中的应用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2).9 刘印河.积极推行“公对公佣金制”,治理导游私拿回扣难题J.旅游调研,2002,(7).10 Nordc.Translating Asa Purposeful Activity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11 Richins,H.and Pearce,P.Influences on Tourism development Decision Making Coastal Local Government Areas in Eastern AustraliaJ.Journal of Sustainable Tourism,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