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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年 月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目录一、前言2二、释义2三、信托目的5四、信托计划的要素5五、委托人的条件7六、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9七、信托单位的认购10八、信托单位的申购12九、信托单位的赎回16十、信托财产的投资管理1

2、9十一、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19十二、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及信托财产净值21十三、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24十四、风险揭示、防范措施与风险承担24十五、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29十六、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30十七、信托单位的登记与信托受益权的转让31十八、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义务31十九、受托人的权利义务32二十、受益人大会33二十一、受托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36二十二、违约责任37二十三、税收处理38二十四、通知38二十五、适用法律与争议处理38二十六、信托合同的效力39二十七、信托文件的解释和说明39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

3、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信托合同是规定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信托相关的涉及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信托合同为准。投资者签署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交付认购(申购)资金后,自其持有信托单位之日起即成为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之一,与其他委托人/受益人共同受信托文件的约束。委托人签署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信托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资者作为信托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信托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信托合同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4、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信托由受托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受益人的最低收益。受托人在信托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信托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信托合同为准。二、释义1受托人或上海信托:指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信托合同:指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以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或补充。3本信托或信托计划:指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设立的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

5、003)。4信托计划说明书:指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上信HJ-003)以及对该信托计划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或补充。5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指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信托单位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6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的统称。7信托利益:指受益人因持有受益权而取得的受托人分配的信托财产。8信托受益权或受益权:指受益人在信托计划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受托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权利。9信托单位:指信托受益权的份额化表现形式,每份信托单位的面值为1元。10. 信托单位总份数:指信

6、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总数。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单位总份数为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的总数;信托计划自成立日至终止日信托单位总份数为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单位总份数因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引起信托单位变动后的信托单位的总数。11委托人: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指认购信托单位的投资者;信托计划期限内,指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12受益人:指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13认购:指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投资者购买信托单位的行为。14. 认购金额:指委托人因认购信托单位而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15. 认购资金:指认购金额与委托人应缴付的认购费的总和。16. 申购:指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购买信托单位的行为。17.

7、 申购金额:指委托人因申购信托单位而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18. 申购资金:指申购金额与委托人应缴付的申购费的总和。19. 信托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的货币资金。20. 赎回:指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规定条件购回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的行为。21. 赎回金额:指受托人因委托人赎回信托单位而计算的尚未扣除赎回费的金额。22. 赎回资金:指受托人在扣除了委托人应缴付的赎回费后实际交付给委托人的资金。23. 申购开放日:指自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计算合格委托人申购信托单位份数的日期。24. 赎回开放日:指自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计算受益人赎回资金的日期。25.开放日:指申购开放日与赎回开放日的统称。

8、26.封闭期: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至满3个信托月度之日止的期间;封闭期内,受托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信托单位的申请。27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财产(含损失)。28信托财产总值:指信托计划项下的各类黄金资产、银行存款所形成的资产,按信托文件规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之和。29信托财产净值:指信托财产总值扣除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和其他负债后的余额。30信托利益账户:指受益人指定的用于接收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的银行账户。31信托专用银行账户:指受托人为信托计划于保管人处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32、保管人:

9、。33、保管合同:受托人与保管人签订的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信托财产保管协议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34、投资顾问合同:指受托人与投资顾问签订的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投资顾问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35、不可抗力:指受托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政府限制、有关交易所、清算机构或其它市场暂停交易、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出现问题、盗窃、战争、罢工、社会骚乱、恐怖活动、火灾、自然灾害等。36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

10、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监管部门的决定、通知等。37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对公业务正常营业日。38、交易日:指中国黄金交易市场正常交易日。39、当期: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当期是指前一开放日(不含)至本开放日(含)的期间。40、信托月度:指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每满一个月的期间。41、元:指人民币元。三、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并交付认购(申购)资金于受托人,由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的规定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现货实盘交易品种Au9999、Au9995、Au100g、Au50g及银行存款。四、信托计划的要素(一)信托计划的

11、相关主体1、委托人与受益人委托人为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并交付了认购/申购资金的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购信托单位的委托人,同时成为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2、受托人: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保管人: ,根据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信托财产保管协议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保管。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根据约定程序可以变更保管人。(二)信托期限本信托不设存续期限,但不低于1年;如发生法律法规或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终止情形时,则信托计划终止。(三)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总份数不低于1000万份。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计划规模根据投资者的申购与

12、赎回而相应变化。(四)信托计划的投资策略、投资组合范围、投资限制1、投资策略本信托计划投资理念为长期看多黄金市场,其投资策略主要为买入并持有看多黄金市场的现货品种。配合黄金市场阶段性行情进行波段操作。计划采取分批、分类建仓的交易模式。(1)黄金的长期投资策略对黄金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综合分析,深入探究各大央行购(售)金计划,动态模拟黄金的投资需求,把握黄金价格长期走势的决定因素,力争在资产管理计划期间,寻找黄金市场价格底部区域,建立长期持有的投资头寸,力图为本信托计划获得稳定正收益。(2)黄金的中期投资策略深入把握国际经济形势的重大变化,建立国际政经的风险识别系统,分别从各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动态和

13、货币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并分析美元和大宗商品的阶段性走势,据此合理制定黄金的中期买卖计划。中期投资策略,以获取阶段性波动收益为目标,力争为本信托计划获得超额收益。(3)黄金的短期投资策略在对黄金价格短期波动走势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数量化交易策略,技术分析手段,结合短期的重要新闻事件,对黄金的短期走势进行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据此建立合理的短期买卖策略,在兼顾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以获取更高的收益率。2、投资组合范围信托资金可以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交易的现货实盘交易品种Au9999、Au9995、Au100g、Au50g,以及银行存款。3、投资限制信托计划投资组合需遵守以下投资限制

14、条件:(1)信托计划不得为进行黄金交易品种投资而借入(租入)黄金资产、融入资金形成信托计划的负债。(2)信托计划不得以定向询价方式进行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品种的交易。(3)信托计划的投资运作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五)信托计划的预警线1、信托计划每日计算信托单位净值,将0.9元设置为预警线;信托计划触及预警线时,受托人应当按照信托文件规定进行临时信息披露。但其后信托计划持续触及预警线时,受托人无需再进行临时信息披露。2、本信托计划不设置止损线。五、委托人的条件(一)委托人资格委托人应当是认购/申购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二)委托人(受益人)的陈述

15、与保证1、委托人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委托人资格。2、委托人用于认购(申购)信托单位的认购(申购)资金不是银行信贷资金、借贷资金或其他负债资金,认购(申购)信托单位未损害委托人的债权人合法利益;认购(申购)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具有完全支配权的财产,并符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信托资金的规定。委托人认购(申购)信托单位、作出本条规定的陈述与保证或其它相关事项的决定时没有依赖受托人或受托人的任何关联机构,受托人不对认购(申购)资金的合法性负有或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委托人是否遵守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负有或承担任何责任;3、委托人对金融风险包括黄金市场风险、信托风险等有较高的认知度和承受能力,并根

16、据其自己独立的审核以及其认为适当的专业意见,已经确定:(1)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完全符合其财务需求、目标和条件;(2)认购(申购)信托单位时遵守并完全符合所适用于其的投资政策、指引和限制;(3)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对其而言是合理、恰当而且适宜的投资,尽管投资本身存在明显切实的风险。4、委托人在此确认:受托人聘请深圳金雅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投资顾问按照信托文件及其签署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信托计划的投资运作提供投资建议,但受托人有权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除受托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外,委托人/受益人应当自行承担信托计划投资运作的风险、利益和损失。由于投资顾问重大过错造

17、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受托人有权向投资顾问追偿。5、委托人在此确认:信托计划终止时,信托计划清算报告无需外部审计,受托人可以提交未经外部审计的清算报告;但根据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要求必须进行外部审计的除外。6、委托人在此声明:委托人(受益人)选择电子网络方式获取信托财产净值和信托单位净值相关信息。7、委托人保证向受托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及以上陈述与保证均为真实有效。8、上述陈述与保证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三)受益人要求受益人与委托人是同一人。六、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一)信托计划的推介信托计划推介期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延长或提前终止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受托人提前

18、结束或延长推介期的,应在其网站和营业场所公告。(二)信托计划的成立信托计划推介期内,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决定宣布信托计划成立:1、全体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总份数不低于1000万份;2、受托人与投资顾问、保管人的投资顾问合同、保管合同等签署完毕。(三)信托计划不成立的处理信托计划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不符合成立条件的,受托人于推介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人交付的认购资金连同交付日至退还日期间所取得的全部利息,一并退还给该等委托人。受托人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施行信托计划的发行,但受托人未对发行成功与否作出过任何陈述或承诺。七、信托单位的认购(一)信托单位的认购条件1、认购资

19、格经受托人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可以认购信托单位。但受托人将视认购的具体情况,保留拒绝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的权利。2、认购时间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每个交易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下午3:00。3、认购价格每份信托单位面值1元,认购价格1元。4、认购资金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5、认购费用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的,需要承担认购费。投资者应当承担的认购费由投资者在交付认购金额时一并支付至信托专用银行账户。认购费采用外扣法计算,不列入信托财产,并由受托人在确定投资者成功认购份数后作为信托管理费支付给受托人。认购费认购资金认购资金/(1认购费率)。认购费率按照如下方法计

20、算: 单笔认购资金(M)(单位:人民币)认购费率M100万0-1.5%100万M500万0-1%M1000万每笔0-1000元(二)认购程序投资者可以银行本票、转账等方式,将认购资金交付至信托专用银行账户,并于推介期结束前到账,同时应在相关文件中注明:“xx认购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受托人在保管银行开立以下信托专用银行账户。账户名: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财产专户)开户行:账 号:(三)认购文件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应在推介期内签署以下文件:1、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两份;2、信托单位认购单一式三联。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并经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

21、责人签章,若授权他人签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四)认购成功与否的确认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投资者的认购成功:(1)受托人决定受理该委托人的认购;(2)有效认购文件在信托计划成立日送达受托人;(3)信托单位认购单中约定的认购资金在信托计划成立日到达信托专用银行账户。2、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日确认投资者认购成功的信托单位份数;确认认购成功的信托单位份数对应认购金额于信托计划成立日划入信托专用银行账户。3、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具体情况,暂停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五)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投资者将认购资金划付至受托人开立的信托专用银行账户之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以下简称“认购期利息”),按照人民

22、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于信托成立日计入信托财产。信托计划不成立的,受托人在确认信托计划不成立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连同交付日至退还日期间的认购期利息退还给投资者。信托计划成立而某投资者因故认购不成功的,受托人在确认认购不成功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该投资者交付的认购资金,并于下一个银行结息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认购期利息返还该投资者。(六)信托单位的认购份数认购份数(认购资金-认购费)/认购价格认购价格按照本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计算。认购份数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七)信托单位份数的确认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提

23、交的申购文件于信托资金到达信托专用银行帐户后制作信托单位确认单以备委托人查询。2、信托单位申购单仅作为委托人申购信托单位时的申购申请凭据,委托人在信托单位确认单出具日实际持有的信托单位以受托人出具的信托单位确认单确认的份数为准。(八)认购文件的管理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信托单位认购单和信托单位确认单的销售联和记账联(如有)由受托人持有。信托单位认购单和信托单位确认单的客户联由受益人持有。八、信托单位的申购(一)信托单位的申购条件1、申购资格经受托人认可的合格投资者可以申购信托单位。但受托人将视申购的具体情况,保留拒绝投资者申购信托单位的权利。2、申购开放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的申购开放日根据下

24、列方式确定:(1)信托计划封闭期结束后的每月(自然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申购开放日,投资者有权提出申购申请。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至满3个信托月度之日止的期间为封闭期。(2)受托人有权临时增加申购开放日。受托人决定临时增加申购开放日的,应及时在受托人网站披露该信息。3、申购价格信托单位面值1元,申购价格为受托人受理委托人的申购申请后的最近一个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 4、申购资金(1)申购前不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首次申购信托单位时的申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2)申购前已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每次申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3)受托人可

25、调整委托人申购资金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上公告。5、申购费用投资者申购信托单位的,需要承担申购费。投资者应当承担的申购费由投资者在交付申购金额时一并支付至信托专用银行账户。申购费采用外扣法计算,不列入信托财产,并由受托人在确定投资者成功申购份数后作为信托管理费支付给受托人。申购费申购资金申购资金/(1申购费率)。申购费率按照如下方法计算: 单笔申购资金(M)(单位:人民币)申购费率M100万0-1.5%100万M500万0-1%M1000万每笔0-1000元(二)申购程序1、申购资金交付投资者可以银行本票、转账等方式,将申购资金交付至信托专用银行账户,并于申购开放日后三个工作日之前到账,同时在相关

26、文件中注明:“xx申购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2、受托人有权就接受申购申请的期间、申购资金交付方式等具体申购程序另行作出规定。(三)申购文件委托人申购信托单位,应签署以下文件:1、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两份(首次申购信托单位的委托人适用);2、信托单位申购单一式三联。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并经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若授权他人签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四)申购成功与否的确认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委托人的申购成功:(1)受托人决定受理该委托人的申购;(2)有效申购文件在申购开放日后一个工作日内送达受托人;(3)信托单位申购单中约定的申购资金在申

27、购开放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信托专用银行账户。因上述(2)、(3)项原因申购不成功的,可以依据委托人在信托单位申购单中的选择参与下一个申购开放日的申购;委托人未选择的,按照本条第(五)款处理。2、受托人于该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确认委托人的申购是否成功。确认申购成功的信托单位份数对应申购资金于该开放日的次日计入信托财产。(五)申购期利息的处理委托人将申购资金划付至受托人开立的信托专用银行账户之日至受托人确认申购是否成功期间的利息(以下简称“申购期利息”),申购期利息按照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入信托财产。投资者因故申购不成功的,不计算申购期利息,受托人在确认申购不成功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8、其交付的申购金额、申购费。(六)信托单位的申购份数委托人申购份额(申购资金申购费)/申购价格申购价格按照本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计算。申购份数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七)信托单位份数的确认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提交的申购文件于信托资金到达信托专用银行帐户后制作信托单位确认单以备委托人查询。2、信托单位申购单仅作为委托人申购信托单位时的申购申请凭据,委托人在信托单位确认单出具日实际持有的信托单位以受托人出具的信托单位确认单确认的份数为准。(八)申购文件的管理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信托单位申购单和信托单位确认单的销售联和记账联(如有)由

29、受托人持有。信托单位申购单和信托单位确认单的客户联由受益人持有。(九)暂停申购发生以下情形时,受托人可以决定本信托暂停办理申购:1、信托财产过大,受托人认为继续扩大信托计划规模会影响信托计划投资业绩,从而损害现有受益人利益的;2、因受托人营业场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等相关方的一方或多方技术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进行工作;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办理申购手续的;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形或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特殊情形。本信托计划暂停申购的,应及时在受托人网站进行披露。九、信托单位的赎回(一)赎回封闭期信托计划封闭期为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至满3个信托月度之日止的期间。信托计划封闭期结束后,受益

30、人可以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申请赎回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二)赎回信托单位的份数受益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赎回信托单位;赎回后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三)信托单位的赎回程序1、投资者于赎回开放日后一个工作日之前按下述方式提交赎回文件:(1)投资者应填写信托单位赎回申请书一式三联。(2)上述文件需加盖公章并经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若授权他人签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受托人有权就接受赎回申请的期间等具体赎回程序另行作出规定。(四)赎回开放日的确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内的赎回开放日根据下列方式确定:(1)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赎回开放日为信托计划封闭期结束后的每月(自然月份)最

31、后一个工作日;(2)受托人有权临时增加赎回开放日。受托人决定临时增加赎回开放日的,应及时在受托人网站披露该信息。(五)赎回资金确认受托人根据委托人提交的赎回文件在赎回开放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制作赎回资金确认单以备委托人查询。(六)赎回资金支付受托人在赎回开放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计算确定赎回资金的金额。受托人在赎回开放日后四个工作日内将划款指令提交保管银行。保管银行根据受托人出具的划款指令将赎回资金划出信托专用银行账户。赎回资金按照如下公式计算:赎回资金委托人有效赎回的信托单位份数赎回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赎回费赎回费按照本条第(七)款的规定计算。(七)赎回费投资者赎回信托单位的,需要承担赎回费。赎回费的

32、25%归入信托财产,75%作为信托管理费支付给受托人。赎回费委托人有效赎回的信托单位份数赎回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赎回费率赎回费率按照如下方法计算: 信托单位存续期间(M)赎回费率M1年1.5%1年M1.5年0.5%M1.5年0(八)赎回文件的管理信托单位赎回单和赎回资金确认单由受托人持有,信托单位确认单的客户联由受益人持有。(九)暂停赎回1、发生下列情形时,受托人可以暂停接受受益人的赎回申请:(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信托计划无法正常运作;(2)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导致可供赎回的现金资产不足;(4)因重大市场变动或其他情形致使受托人无法准确估值而发生

33、暂停估值;(5)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托计划文件的规定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它情形。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受托人至少应于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内披露有关信息。若上述任一情形发生日距赎回开放日3日以内的,受托人应当在获知该情形的当日在受托人网站披露有关信息。(十)巨额赎回1、信托计划某赎回开放日(T日)净申请赎回的信托单位份数超过T-1日信托单位总份数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2、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受托人可以根据信托财产的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1)全额赎回:当受托人认为信托财产有能力支付受益人赎回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2)部分顺延赎回:当受托人认为支付受益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34、或认为支付受益人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信托财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受托人在T日接受净申请赎回比例不低于T1日信托单位总份数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受托人选择接受部分赎回申请的,应按照“该受益人申请赎回份额(当日接受赎回总份额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公式,确定接受某一受益人本次申请的赎回份额。受益人未能赎回部分,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顺延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顺延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赎回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消。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赎回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于下一个赎回开放日计算赎回金额。如受益人在提交赎回申

35、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受益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顺延赎回处理。受益人未能赎回的部分选择取消赎回或选择部分顺延赎回时,不受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十、信托财产的投资管理(一)受托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信托文件的约定,自主决策,按照本信托的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并及时跟踪市场变动状况,决定以及调整本信托计划的投资。(二)受托人将设置投资决策组(黄金类)负责信托计划的投资决策,以定期和不定期会议的形式审议和决定投资决策的重大问题。投资决策组成员至少由部门负责人、产品经理、投资经理、风控经理、运营经理等组成。根据信托计划的投资运作情形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受托人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决策制

36、度。受托人聘请深圳金雅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深圳金雅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投资顾问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规定行使最终投资决策权,并按照信托合同规定在投资范围内进行投资。(三)受托人可以根据市场环境及实现信托目的的需要决定是否进行夜市交易和远程交易。十一、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一)管理原则1、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进行黄金交易品种的投资运用,为信托计划提供投资服务。2、受托人为信托计划在保管人处开设信托专用银行账户;受托人为本信托的黄金交易品种投资开设资金账户、实物账户和其它必要的账户。3、信托财产单独记账。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37、,与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4、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5、受托人应完整记录并保留信托财产使用情况的报表和文件,定期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随时接受委托人或受益人的查询。6、受托人办理本信托事务的管理机构在业务上独立于受托人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与其他部门互不兼职,具体业务信息不与其他部门共享。受托人固有财产运用部门与信托财产运用部门由不同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二)内部管理机构1、信托财产运用部门信托财产运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信

38、托文件的规定,对信托财产的投资运作发出交易指令。2、信托财产托管部门信托财产托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为信托计划建立会计账户和信托账户;(2)执行信托财产运用部门的指令;(3)计算信托财产净值和信托单位净值;(4)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托利益的分配; (5)保管与信托计划有关的重大合同、凭证;(6)保存相关名册、账册、报表和记录等。3、信托财产客户服务部门信托财产客户服务部门主要担任信托业务信息处理和客户服务的职责:(1)收集信托业务信息;(2)定期根据信托财产运用部门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向委托人和受益人进行信息披露;(3)为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十二、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及信托

39、财产净值(一)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和交易费用;2、受托人的信托报酬;3、信托财产保管费用;4、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5、信息披露费用;6、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7、为维护信托财产的权利而发生的解决纠纷费用;8、信托计划终止时的清算费用;9、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费用。受托人无义务垫付上述信托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上述规定费用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二)受托人信托报酬受托人信托报酬区分为固定信托报酬和浮动信托报酬(应转付投资顾问费部分的受托人信托报酬)。1、固定信托报酬固定信托报酬按照如下公

40、式计算该开放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日应计提的固定信托报酬:某开放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日应计提的固定信托报酬=该开放日或信托计划终止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的资产净值1%计提期间天数365,该开放日的信托财产净值已扣除应计提的固定信托报酬。计提期间天数为上个开放日(不含)至本个开放日(含)期间的天数;首个计提期间天数为信托成立之日(含)至第一个开放日(含)期间的天数;最后一个计提期间天数为信托终止前一个开放日(不含)至信托计划终止日(含)期间的天数。以下提及计提期间天数具有相同含义。固定信托报酬于每个开放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最后一期固定信托报酬支付日期为信托计划终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内。2、浮动信托报酬(应转付投

41、资顾问费部分的受托人信托报酬)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于每个开放日及信托终止日计提,该日信托财产净值已扣除受托人浮动信托报酬。仅当该开放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信托单位参考净值高于当前水位线时,计提浮动信托报酬,该浮动信托报酬的计提日在本款本项本目中简称为“计提基准日”。其中,当前水位线(watermark)为上一次计提浮动信托报酬的开放日的经分红复权修正后的信托单位净值,初始水位线按照信托单位净值=1.05元计算。每计提一次浮动信托报酬,水位线相应变动。在满足浮动信托报酬计提条件的情况下,浮动信托报酬按照每个计提日信托单位参考净值高于当前水位线部分的20%计提,具体参见计算公式:任一计提基准日应计提的浮

42、动信托报酬=(该计提基准日信托单位参考净值-当前水位线)该计提基准日信托单位总份数20%该计提基准日信托单位参考净值,是指按照“已扣除信托费用和其他负债但未扣除该日应计提的浮动信托报酬”的该日信托财产净值该日信托单位总份数计算的数值。受托人的浮动信托报酬,于信托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三)保管费用的计算和提取保管费年费率为 %;保管费每日计提,T日计提的保管费T1日信托财产净值 %365;信托计划成立日的保管费=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单位总份数1元 %365。该日信托财产净值已扣除该计提的保管费。保管费用每年支付一次。信托计划于每个会计年度的12月20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截至该会计年度12月

43、20日已计提未支付的保管费用;于信托计划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截至信托计划终止日已计提未支付的保管费用。(四)其他费用的计算和提取本条第(一)款第2项、第3项之外的其它各项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于费用发生日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并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当日信托财产净值已扣除当日发生的费用。(五)信托财产的估值1、信托财产的估值和清算日信托财产每日估值。信托财产净值日常实行T+1清算制度。如果由于黄金交易所清算制度变化等政策原因造成不能按上述规定日期清算,则根据相应政策调整。2、估值和清算方法黄金资产的价值按照黄金交易所每日公布的该交易品种当日加权平均价乘以实际持有该交易品种的数量计算得出;如该交

44、易日无当日加权平均价则取最近一个交易日的当日加权平均价进行估值。银行存款以估值日实际本金和实收利息计入信托财产总额(银行存款每季结息,每日不计提利息)。(六)信托单位净值的计算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财产净值信托单位总份数十三、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一)信托利益的计算1、各受益人按照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享有信托利益,承担相应损失;每份信托单位所对应的信托利益相等。2、信托计划终止后,受托人将全部变现后扣除各项费用后按净值,以现金形式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每份信托单位的信托利益=(信托计划终止日信托财产总值-信托费用)信托计划终止日信托单位总份数(二)信托利益的分配1、受托人于信托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

45、日内一次性分配信托利益。信托终止日至信托利益分配日期间的全部利息,由受托人于分配信托利益时一并支付给受益人。2、受托人仅以信托财产净值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三)特别规定本条关于“信托利益”的表述,并不意味着受托人保证受益人取得相应数额的“信托利益”,不意味着受托人保证信托财产不受损失,不意味着受托人保证信托计划实现投资收益。十四、风险揭示、防范措施与风险承担(一)风险揭示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以下风险:1、法律、政策风险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黄金交易市场进行黄金交易品种的投资,信托存续期间,黄金交易市场进行黄金交易品种的交易规则、交易政策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信托财产

46、的收益。2、市场风险黄金交易投资品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周期、投资心理或者同类资产的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会发生价格波动,可能会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3、信用风险信托财产在投资运作过程中牵涉到保管人等,该等机构可能存在信用风险。信托财产的黄金投资运作中牵涉的黄金交易所会员经纪服务,将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承担。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黄金交易所会员同时为其他投资者提供会员经纪服务,可能存在信用风险。4、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受托人不能将信托计划持有的黄金交易品种及证券迅速变现的风险。信托计划的投资品种因市场交易制度变化、投资品种停牌、交易量不足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信托计划的投资品种不能及时完成交易,进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以及影响信托单位的赎回资金来源等。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委托人对信托单位的赎回时间和持有份数等均有相应限制,并且可能遇到巨额赎回或暂停赎回的情形,这些都将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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