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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个人金融部防风险、保安全内控自查情况报告根据浦银发今年第70号关于在全行开展防风险、保安全,内控大检查的通知及浦银西发今年第75号西安分行防风险、保安全,内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部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认真进行自查。4月1日又结合北京分行9.23案件案例分析,对本次内控检查进行了再动员,通过学习、动员,部门员工对在开展个人业务活动中狠抓内控管理、防范内部风险的认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对照检查提纲针对本部门各个风险环节我部安排专人进行了认真自查、整改,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东方卡业务1、我行自2003年12月发行东方卡以来,既能按照总行有关制度要求严格管理,以个人名义申领东方
2、卡的申请表资料真实、完整并与业务系统内的个人客户资料一致。以单位名义批量申请个人东方卡的,做到了批量申请名册要素填写齐全,与业务系统内持卡人资料一致、真实、完整。2、今年初总行向行内员工发行信用卡,其信用卡授信抵、质押资产的管理、用卡(准贷记卡)透支风险的控制均由总行负责。我分行目前尚未对外发行信用卡。3、在空白重要凭证的管理上,严格按制度规定做到空白东方卡由专人管理,制卡、制密、空白卡分别由三人管理。各类东方卡纳入表外管理,会计主管能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不定期检查账实情况,确保了账实一致,并做好检查记录。制卡人员与空白卡保管员之间的日常卡片领用与交回能做好交接纪录。空白卡、未领用卡保管人员或使
3、用人员调动能做到顶班交接记录完整,各类卡片交接记录完整。未领用东方卡和密码封能做到分人保管,营业日终未领用东方卡、密码封能入保险柜保管。拾遗卡、损坏卡、销户卡、吞没卡做到当日列表外控制管理,并及时对磁条做损毁处理。二、制卡业务系统的管理1、我行制卡系统无制卡密钥,系由制卡员个人密码控制。制卡员个人密码管理严密,定期更改。2、密码封打印完毕后,对密码封第一联及时销毁坚持的不好,对此我部立即进行了整改。3、打卡室作为重要场所应设有摄像装置、加装防盗门,在单独房间进行制卡作业。但目前我行的打卡室既无摄像装置,又未加装防盗门,并且卡业务主机、宣传品与打卡设备同在一室,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三、收单商户风险
4、管理西安地区商户均由银联商务陕西分公司管理、维护。其风险控制由银联商务陕西分公司负责。四、新业务的开办、新产品的引入等特色业务的管理为了促进我行个人业务快速发展,近年来我们推出了商联卡、东方海大卡、东方亿乐卡、代收联通话费等具有分行特色的业务品种,以上各项新业务都能严格按总行规定,坚持先申报后开办的原则并加强了新业务的管理。五、各项重要资料或凭证等的保管规范性1、我部每个岗位、每台设备均有密码控制,其密码的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2、有价凭证或空白重要凭证的印制、入库、领用、调拨、保管、交接、核查、收缴、销毁等制度的执行,均符合会计部门的相关要求。3、业务公章的刻制、颁发、保管、交接、核查、
5、收缴、销毁等制度能配合会计部门认真执行。4、重要资料,如个人存款账户的资料、有关业务的客户申请书的使用、保管均符合相关规定。六、银证通业务我行2004年底开办银证通业务,该项业务采用“总对总”模式,其资金清算在总行。七、明确人员分工职责1、我部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制定了明确的岗位分工职责,重要业务或事项设立了授权规则。卡业务结算岗位设有操作、复核、授权等五个级别的操作员,但目前各类卡业务均由一人操作办理,违反有关岗位制约规定。2、我部管理的制卡、外汇宝、银证通、自助银行等系统均有专人管理、密码控制,其密码的保管均符合总分行相关规定。八、与其他部门的衔接我部凡推出新产品均坚持了相关部门的会签制度。但
6、对外合同文本经由法律部门审核并确认、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初期请风险管理部参与风险评估做的不到位。九、自助银行管理我行自助银行由我部负责牵头管理,为控制风险,我部从完善制度作起,建立了各种登记簿,制定了西安分行自助银行管理细则。自助设备密码、钥匙能坚持双人保管。自助银行加钞能坚持双人操作的原则,我部管理的离行式自助银行加钞人员非前台柜员。监控设备的有效性、可用性强,设备完好。存款机假钞风险责任由提供设备的厂商负责。十、ATM 的日常管理1、ATM 的装卸钞箱及清点钞券能严格遵守双人会同的原则,且装钞人即卸钞人。2、ATM 的钞箱清点做到了在监控下、且存款钞箱和取款钞箱分别清点,无交叉清点现象。3、
7、ATM 的顶班执行了定向顶班的原则,对涉及钞箱密码掌管人员变更的,能及时变更钞箱密码。4、 我行无ATM 封包存款。5、 我分行规定实行24 小时工作的ATM 机的钞箱清点最长不得超过5天。6、ATM 机的日常吞没卡按规定进行相关的表外核算并能严格执行相应的用户领用手续。本次内控自查过程中,我们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立刻进行了整改。对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打卡室作为重要场所应设有摄像装置、加装防盗门,在单独房间进行制卡作业。但目前我行的打卡室既无摄像装置,又未加装防盗门,并且卡业务主机、宣传品与打卡设备同在一室,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二、卡业务结算作为重要岗位应在封闭操作间或在摄
8、像监控下进行操作。目前该岗位在开放式办公场所进行操作,违反有关规定。以上两项均因办公场所不足、环境原因所致。希分行在以后办公室调整、装修时予以解决。三、卡业务结算岗位设有操作、复核、授权等五个级别的操作员,但目前各类卡业务均由一人操作办理,违反有关岗位制约规定。该问题系因人员不足所致。尽管我部也安排了兼职人员但因兼职人员经常外出营销,岗位制约制度难以落实。希人力资源部考虑解决。五、代发业务环节多、风险点多,目前办卡、领卡、发放工资手续多为客户经理为企业单位全权代办,存在一定道德风险。该问题系优质服务与银行制度矛盾所致。为严格风险控制,应按制度规定,办卡、领卡、发放工资手续由代发单位财务人员亲自办理。六、对外合同文本经由法律部门审核并确认、新产品新业务的推出初期请风险管理部参与风险评估问题,应由分行明确该项工作职能部门,我部按规定执行。 个人金融部 今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