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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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消防条例、xx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区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及对各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确保“政府统一领导”的有效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

2、负责,综治办、安监站、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确定3至5名成员,具体负责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并通过招收消防协管员,充实基层消防力量。各村(居)民委员会应至少确定1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承担本村(居)日常消防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汇总各村(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名单,于每年3月底连同本级消防安全办公室名单一并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其工作职责,建立会议、督导检查、火灾隐患整改、考核

3、奖惩等工作制度,检查、指导本行业系统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年3月底前将各自消防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社会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工作领导机构,细化明确人员职责,定期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单位内部日常消防管理、教育和培训,真正做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强化政府属地管理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按照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各镇(街道、开

4、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通报问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加强对辖区消防工作的督导,定期通报情况。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组织辖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单位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农村、社区防火救灾能力;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5、及时调度各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社会化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制定检查计划,每年组织对辖区内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各村(居)民委员会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要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并督促村民、居民遵守;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要组织村民、居民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组织扑救初发火灾,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调查火灾原因;每年至少要对辖区内社会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三、加强行业部门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

6、的消防安全工作。规划、建设、安监、教体、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文化、人防等部门要依法严把行政许可源头,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全区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结合行业系统特点,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督促所属单位全面加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负责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的业务指导,承担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区政府备案;负责依法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

7、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教体部门对管理范围内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等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负责将消防知识纳入各类教育机构教学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科技部门负责将消防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民政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老年公寓和敬老院等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组织老年公寓、敬老院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消防建设。财政部门应当本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8、的原则,将消防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交通、水利等行业领域内建设工程除外)和建筑业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指导全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负责编制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取水平台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年度建设和维护方案,并按照消防和财政等部门的审定方案要求完成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任务。城管

9、执法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道路运输企业、公路管理服务单位、交通建设工程等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商务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商贸流通企业、商场市场和餐饮等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文化出版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文艺演出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影剧院、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宣传进影院”在影片播放前放映消防公益宣传片的要求,在“送

10、电影下乡”活动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指导和协调相关媒体安排专门时段免费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提示字幕等,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卫生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医院、卫生所等医疗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负责将火灾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列入卫生部门及其医疗机构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协助各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和灭火抢险救援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无消防手续的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分级组织开展

11、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查处生产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及外区(市、省)企业的案件及时办理移交,对接收的移交案件及时依法处理。旅游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涉旅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负责监督旅行社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消防规划的编制与报批,综合协调消防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其他专业规划的关系,在进行城乡规划许可时严格执行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消防部门提交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安委会的名义实行挂牌督办;负责督促全区非煤矿山企业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

12、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查。农业(农机)部门在农业收获季节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培训活动,加强对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机手的教育培训;负责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对直属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电信业务经营单位负责消防通信线路的建设和室外线路的维护管理,确保消防通信线路的畅通;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定期发布“消防公益宣传短信”。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消防车通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人防部门对地下人防工程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林业部门加强对林业系

13、统内直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指导、监督林业部门管辖的森林公园及国有林场或林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寺庙、宫观、清真寺、教堂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在重要节点和时段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电力部门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采取措施督促其整改。区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四、全面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各社会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遵

14、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要强化内部消防管理,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的措施、计划、资金和责任。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营业性场所应当积极向顾客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五、切实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规范和发展消防评估、设施维护保养、隐患排查等消防安全

15、服务,通过将消防安全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畴,真正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要严格自律,遵纪守法,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原则,依法经营、规范服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社会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出具的有关报告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对出具的相关报告、结论的科学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六、细化完善工作机制(一)常态化检查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系统内单位开展摸底排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组织辖区村(居)民委员会对行政区域内单

16、位开展摸底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并由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每年至少要对本行业系统内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开展消防抽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辖区其他单位应当制定抽查计划,每年抽查比例不得低于20%;各村(居)民委员会每年至少要对辖区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二)流程化监管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村(居)民委员会应认真开展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充

17、分发挥行业和属地管理优势,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资金,对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本级或上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责令单位进行整改并函告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督促存在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进行临时查封、行政处罚等处理工作。(三)信息化管理机制。xx市人民政府将依托互联网建立消防工作社会化信息平台系统,系统建立后,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村(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安全社会化检查后要及时将单位基本情况和检查情况录入系统,实现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各级、

18、各部门履行消防管理职责情况的清晰掌控。在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前,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检查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镇(街道、开发区)、村(居)民委员会要将检查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四)严格督导考评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将消防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消防工作考核,区政府每年将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及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一次考核。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化消防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和末位警示。本意见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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