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检员、瓦安员、班组长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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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XX矿煤矿安检员、瓦安员、班组长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矿属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矿四季度安全生产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及员工不安全工作行为,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发生,积极创建安全和谐矿区,推进我矿安全形势长期稳固发展,经矿研究,制定了XX矿煤矿安检员、瓦安员、班组长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附:XX矿煤矿安检员、瓦安员、班组长安全管理规定XX矿煤矿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XX矿煤矿安检员、瓦安员、班组长安全管理规定一、安检员管理规定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2、2、负责现场科(区)级管理干部、班组长安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3、负责瓦安员安全履职的监督检查。4、负责当班井下承包责任区域生产条件、岗位、个人等因素进行现场确认,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向矿相关领导、职能部门汇报。5、负责各生产作业地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兑现。6、严格执行现场督察八小时工作制,不准提前离开责任区域。7、每班至少在现场向信息中心汇报3次,间隔时间23小时。8、对已检查出的隐患负责在现场跟踪落实,所有安全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及时将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向安全信息中心反馈。9、负责单项工程、零星工程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无措施施工或不按措

3、施施工的现象。10、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履行职责。凡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或治理“三违”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三违”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末位淘汰。11、严格执行班中现场督察(巡回检查)走动式工作制度,应随时掌握现场安全情况。12、安检员现场不履行安全职责情节严重的,按三矿发201156号文件规定考核。13、井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向安全信息中心、矿总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初步调查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二、瓦安员的管理1、安检科、通风工区管理职责(1)安检科负责对瓦安员的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安全结构工资的分配。通风工区负责瓦安

4、员的日常管理与业务技术学习、措施传达等管理工作。(2)劳资科严格执行三矿发201071号文件规定,每月将瓦安员安全结构工资划拨1000元/人,由安检科进行考核分配。(3)所有被聘用的瓦安员由安检科负责分配井下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没有被聘用的瓦安员由通风工区负责安排其工作。(4)严格执行一人一头一面制度,严禁代查其他正常生产头面,不是瓦安员的不准分工上岗,造成井下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的追究当班班长责任。2、瓦安员三班班长分工前必须服从安检科下达的当班安全任务,详细布置当班安全管理的注意事项和工作重点。3、瓦安员负责所在生产场所的安全状况、安全设施的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处理,并

5、做好安全信息反馈汇报。4、对所在场所沿途路线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安排处理,并向信息中心汇报。当井下发生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处理而危及人身及生产安全时,瓦安员要及时向安检科科长或值班科领导汇报,并按领导要求采取相应措施。5、瓦安员责任区域内发生安全及生产事故时,立即向安全信息中心、矿总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等,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协助现场抢救伤员。初步调查掌握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6、当班瓦安员负责所辖生产区域的瓦斯、二氧化碳、采掘工作面温度及通防设施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处理。7、瓦安员班长是当班井下各区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正班长主抓安全、副班长主

6、管生产,共同负责井下各区域瓦安员的安全巡查与监督。8、瓦安员班长、瓦安员在现场每班向信息中心汇报不少于三次安全信息,严禁弄虚作假。9、严格执行瓦安员班中现场(巡回检查)走动式工作制度。瓦安员应随时掌握现场安全情况,班中不准脱岗、离岗、睡岗,违者按“三违”处理。10、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履行职责。凡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或治理“三违”弄虚作假的,一律按“三违”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末位淘汰。11、负责监督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必须悬挂传感器,上、下隅角风障吊挂要合理、严密,减少向采空区漏风。严格督促锚杆、锚索拆卸、剪网等通防技术措施的落实。12、负责监督挪移瓦斯探头(采煤面距回风出口不大于10

7、米,掘进头距迎头不大于5米),因挪移探头造成误报警或损坏监测设施的严格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13、对已检查出的隐患负责在现场跟踪落实,所有安全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到信息中心。14、瓦安员现场不履行安全职责情节严重的,按三矿发201156号文件规定考核。三、采掘、井下生产辅助区队班长安全管理规定1、班长是班组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对当班生产条件、岗位、个人等因素进行现场确认,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班长抓安全、副班长抓生产制度,每班班前由副班长进行任务分工,班长对安全工作及分工未尽之处进行补充,全面实行班长、现场跟头跟面安检员共同抓安全制度。2、负责本班组安全业务的日

8、常管理、分工和传达布置当班安全控制重点。3、严格落实班前隐患排查制度,协同跟班干部、瓦安员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三不生产”。4、正班长每班必须到安全管控地点检查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和处理危机安全的各类因素。6、班长每班必须做到“三到位”,即:布置、检查工作要到位,隐患处理要到位;“三不少”,即:班前检查、班中排查、班后复查不能少。7、班长每班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不少于三次,并有检查记录。8、负责对掘进头面风筒的吊挂、延接,迎头空风筒的距离要符合规程的规定。9、负责采掘工作面监测监控探头的延接与吊挂,吊挂位置符合规定。10、对本班区域内作业地点人、物、系

9、统等安全方面管控要到位,不准有漏洞和短板。11、班长必须支持和配合安检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准敷衍或抵制。12、班长现场不履行安全职责,情节严重的一律按按三矿发201156号文件规定考核。四、考核细则1、安检员、瓦安员考核规定(1)现场跟头跟面安检员、瓦安员无“三违”指标,与安全隐患挂钩,对未及时发现隐患或发现后未及时整改处理的,严格考核安全员责任。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2)严格落实班前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监督落实处理;当班不能处理的隐患,汇报下发隐患通知单限期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必须实行闭合管理。对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三矿发20103号文安全管理文件规定处罚(不准

10、降低或加大处罚标准)。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按三矿发201156号文件规定考核。(3)认真检查落实当班人员的工作状态,落实现场“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凡当班没有监督、检查“手指口述”现场安全确认的瓦安员,每次给予罚款50元(汇报记录为准)。(3)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不责令其整改或不及时汇报的,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501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4)采掘工作面及单项工程、零星作业岗点当班发生轻、微伤及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按三矿发20103号文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当班现场安检员、瓦安员进行考核处罚。(5)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各种安全设施检查、使用、监管

11、,对监管不力的,对安检员、瓦安员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的,按矿有关文件规定处理。(6)对规程措施现场不落实兑现,不及时监督落实的一经发现给予安检员、瓦安员每次100元的罚款;因此造成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7)凡发现安检员、瓦安员班中睡岗、脱岗及不履职的,一律按“三违”处理,造成后果或情节严重的严格追究责任并调离安检队伍。(8)现场安全隐患汇报不清或不及时汇报,被其他检查人员发现的,对责任区域安检员、瓦安员每条50元罚款。(9)安检员、瓦安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凡出现安全隐患或工伤事故要立即向信息中心和矿调度室汇报(不超过10分钟),在按照灾防计划中的要求做好撤人

12、、救灾等工作的同时,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否则,按照矿发安全管理文件规定追究责任。(10)凡当班出现重大生产事故或工伤事故,当班安检员、瓦安员必须在班后到安检科事故追查组协助追查,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0元。(11)瓦安员按安全区域包保实行监控,原则上每月调换一次地点(按采、掘头面固定人员),替班的相对固定区域。瓦安员负责监督掘进单位迎头向后20米风筒的延接和吊挂,保证风筒出口距迎头的距离不超过规程规定;迎头20米向后风筒由通风工区负责管理,瓦安员负责日常监管,确保风筒不脱节,无破口;凡风筒出口距离超过规定给予瓦安员每人次罚款200元。(12)安检科每月负责对瓦安员班组及个人工作业绩进行

13、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评出第一、二、三名班组。被评为第三名的班组要拿出1000元奖励第一名先进班组(班组有“三违”的视为最后一名),第二名不奖不罚。(13)瓦安员实行月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要求按矿文件执行)。2、班长考核规定(1)区队班长根据月度安全管理考核情况发放班长津贴,班组每发生一名“三违”人员扣除20,发生一起微伤扣除50%班长津贴,发生一起轻伤全额扣除班长津贴。(2)班长班中向安检科信息中心汇报不少于三次,并有检查记录,不汇报、少汇报一次罚款50元。当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不汇报扣除当月班长津贴,另罚款200元。(3)每月对生产作业地点人、物、系统管控到位,安

14、全管理工作不认真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一般后果的按“三违”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文件、制度执行。对在安全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班长,根据三矿发20103号文安全管理文件规定给予奖励。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按三矿发201156号文件考核。(4)负责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风障挪移吊挂,上、下隅角风障吊挂要合理、严密,减少向采空区漏风。严格督促锚杆、锚索拆卸、剪网等通防技术措施的落实。管理不到位、吊挂不合理、剪网退锚不合格每项对班长罚款200元。(5)、负责挪移瓦斯探头(采煤面距回风出口不大于10米,掘进头距迎头不大于5米),因挪移探头造成误报警或损坏监测设施的。挪移不及时、吊挂不对位对班长罚款100元。(6)不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或排查不认真的,对班长每次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当班班长按“三违”处理或免除班长职务。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三矿发201156号文件规定考核。(7)不支持、不配合安检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准敷衍或抵制安全管理的责任班长,给予300元罚款或免职处理。(8)对本班组的“三违”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班长,按“三违”进行处罚。造成后果的免除班长职务。(9)发现班长在岗位上违章指挥的,一律免除班长职务。(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矿有关文件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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