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环﹝2018﹞23号附件1_安全规定生产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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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1号)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组织形式制定。第三条公司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引,坚守“红线意识”,强化对安

2、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注重事故预防,加强安全监管,夯实基础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第四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现代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第五条公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综合监管、分级负责、协同管控”的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项目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第七条各单位应把

3、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与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核。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第八条事故控制目标(一)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不发生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行为;(二)年负伤率控制在5%o以下;(三)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含负主要监管责任的事故);(四)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分包商负主责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五)不发生在自然灾害中承担管理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六)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责任事故;(七)不发生损失3万元

4、以上的火灾责任事故;()不发生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工程安全事故;(九)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及节能减排违法违规事件。第九条安全管理目标(一)在建项目安全评估率100%;(二)员工(包括分包商员工)岗前安全培训、职业健康培训、操作技能培训100%;(三)在规定时间内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100%;(四)安全总监到位率100%;(五)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交底率100%;(六)落实公司企业运营系统和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应用,100%录入相关内容;(七)特种设备检验率100%;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100%;(八)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

5、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等100%;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100%o第十条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各分公司、项目部(厂)等,并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过程控制和考核。第三章安全管理体系与组织体系第十一条各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持续改进的现代管理方式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通过规范安全管理和作业行为,建立健全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十二条各分公司、项目公司、项目部(厂)应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

6、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安委会办公室,委员会成立和调整的文件应由第一责任人签发。各级安委会是本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机构。各级安委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分公司安委会组成人员:领导层(纪委书记除外)、安全总监、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二)项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公司领导层(含安全总监)、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参建方负责人;(三)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领导层(含安全总监)和职能部门、各生产工区负责人。第十三条各单位应按照股份公司规定和公司要求分层次设置安全总监,分公司、项目公司和项目部(厂)安全总监是班子成员,各单位应建立反映安全总监信息的安全总监管理台帐

7、。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按照股份公司规定和公司要求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满足以下要求:(一)分公司、项目部(厂)应设立独立的安全环保部门;类别规模专职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分公司年产值在10亿元及以上的单位不少于4人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下不少于3人项目公司不少于2人I项目部(厂)年产值3亿元及以上的单位不少于4人年产值3亿元以下的单位不少于3人(二)项目公司应成立安全质量环保部门,将安全与质量在职责、人员配备上明确界定;(S)如果建设方、行业确有特殊要求的,则按其要求设置并分级报批(建设方、行业规定)。第十五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置应满足下表要求:批注A1: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中电建股(2018)

8、28号)笫十七条规定。第十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较强责任心,坚持原则,熟悉业务,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七条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明确各级负责人、各级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强化行政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实施体系、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四个体系责任人的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分公司: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可以交叉(至少3人,但行政管理体系不能与监督体系交叉);/批注A2:按照股

9、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电建 / 股(2018) 28号)第十七条规定。(二)项目公司: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可以交叉(至少3人,但行政管理体系不能与监督体系交叉);(三)项目部(厂):四个责任体系责任人不允许交叉(配置4人)。第十九条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是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系责任人。第二十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职能部门在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第二十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第二十二条各

10、单位应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公司第一责任人每年初与总部各部门主任签订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责任书;(二)公司第一责任人每年初与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三)公司第一责任人每年初与项目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与所属项目部(厂)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构建“统一领导、综合监管、分级负责、协同管控”的安全工作机制。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落实上级对下级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

11、理,并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各项目部(厂)应对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及相关方(包括分包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要求与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六章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治理程序,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按照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监督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2、,并加强预案的演练和培训。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置和落实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员工日常应急避险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事故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各类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第三十条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强化责任追究,并做好事故档案的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汇总、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工作。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应定期将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事故统计情况在公司决策报表信息系统上进行网上填报。第三十三条各单

13、位应当将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举措和成果、重大问题等重要信息和重要事项,及时报送公司。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考核作为各级领导任职、续聘、奖惩和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和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为全体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并采取措施保障全体员工获得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

14、按照国家、行业、股份公司和公司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规范和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第七章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公司实行“一体化”年度滚动检查考核方式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二)公司的检查对公司直管项目和各分公司全覆盖,对各分公司所属项目的年抽检不得少于3个;(三)各分公司安全检查应对所属项目全覆盖;(四)项目公司组织参建各方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五)各项目部(厂)应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第三

15、十九条项目工地、重点防火部位、重要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范围的工作场所,应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和班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第四十条各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安全培训所需资金、师资等资源配置。第四十一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应对新入场或入职人员(包括分包商员工),重新上岗人员,从事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第四十三条各分公司、项目公司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安全

16、生产工作会,党政班子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安全生产专题会,每季度应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项目部(厂)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度会。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基层班组应建立班组活动和班前会制度,讲评安全工作,交代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杜绝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行为。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行业、股份公司以及公司的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不断改善施工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统计台帐,规范统计安全生产费用,提高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与决算的一致性。第四十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安全技术工作,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办法,明确分级审批权限

17、,明确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备案程序。在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价的基础上编制安全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方案(措施)进行评审。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第四十八条项目部(厂)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危险作业项目、季节性施工,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或组织专家审查,并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四十九条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按照合法合规、可行、可操作、先进的原则编写,由项目简介、编制依据、技术措施及相关计算、图纸、注意事项、检查标准等组成。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由编

18、制部门进行修订。第五十条各单位应明确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设备分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应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和落实。第五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含自有、甲供、分包自带、租赁),台账信息应包含设备型号、检验状况、分布地域、权属关系、操作人员等信息。第五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防汛工作,建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防汛工作责任部门,制定防汛岗位责任制、汛前检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防汛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组建防汛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并开展应急演练。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应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一)

19、防汛组织机构及责任制建设方面。如防汛领导组织机构、防汛责任部门、抢险队伍、岗位安全责任、汛期值班制度及值班记录等。(二)防汛应急预案建设方面。如预案的编制、审批、培训,演练、联动性、可操作性等。(三)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如水文气象信息获取与发布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与危险撤离信号系统等。(四)防洪渡汛措施落实及地质灾害排查治理方面。有关建筑物(施工围堰、泄水建筑物等)是否满足度汛要求;对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生活营地和工作面是否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措施,应急撤离路线、应急避险场所等是否满足要求。(五)防洪渡汛设备物资储备方面。如抢险机械、应急水泵、应急照明器材的储存点及储存数量等

20、。(六)其它与防洪渡汛有关工作。第五十四条工程项目分包必须遵循合法、合规、有效的原则,各单位的应把工程项目分包安全管理作为项目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分包单位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第五十五条各单位应明确分包管理部门、制定分包管理制度、建立合格分包商库,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与义务。第五十六条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作为提升本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成为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和为生产经营服务的重要途径和平台。第五十七条各单位应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实时掌握本单位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汇总、

21、统计、分析基础安全管理数据,研判本企业所属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状态和管理情况,及时下达管理指令或预警信息,指导和服务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五十八条各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创新安全管理方法和手段,从安全生产的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发展,从安全生产的事故管理向隐患管理发展,从安全生产的结果管理向预警管理发展。第五十九条各单位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采用预先危险分析、事件数分析、事故数分析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对施工、生产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第六十条各单位应加强安全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创新安全管理队伍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队伍的工作、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确保安

22、全管理队伍的稳定,做到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第六十一条公司鼓励各单位采用发放安全津贴等方法激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鼓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笫六十二条各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股份公司、公司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第六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建设组织体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保障经费,定期进行绩效评定,确保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笫六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符合公司的安全价值观和员工安全行为准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引导全体员工在具体的工作中树立“安全生产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理念。第六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文化建设规划,制定各类规章制度、标准程序,以实现对安全生产相关的所有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实现安全自我约束,保障本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第八章附则第六十六条各单位应依据本规定制定或修订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笫六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六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文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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