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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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办法-3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确定了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检查的管理要求。第三条名词术语关键生产装置:在生产系统中处于重要地位、工艺生产操作对煤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装置:如煤气鼓风机、空气压缩机、交换机、变压器、锅炉、变压器、变电站相关电气设备等。重点区域:生产、储运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放射性物质,以及可能形成火灾、爆炸和化学品中毒的罐区、仓库、装卸站台:油库工段、粗苯工段、锅炉房、焦炉地下室。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

2、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厂长职责 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一一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一一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第六条总工程师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一组织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研究解决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制订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 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每月要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第七条车间主任职责 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参与拟订、修订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安全技术规程。 每月要对关键装置、

3、重点区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一组织车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第八条工段长职责 工段长对本工段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绘制出本工段危险点分页图,明确分工。 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巡查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车间。一监督本工段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第九条车间设备点检员职责 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一次。 做好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重要设备、关键装置长周期安全运行。第十条车间安全员职

4、责一负责车间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第十一条班组长(主操)职责 负责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督促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检查操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每班对安全设施、危险点检查两次。第十二条操作工职责 按巡查路线进行检查,每小时一次,并按时拨巡检牌。 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第十三条调度员职责 对本班的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安全生产负责,杜绝违章指挥。 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发生故障和事故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5、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职责 负责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制订和修订工作。 负责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应急预案的制订。 做好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设备管理工作,使生产设备的安全设施达到完好标准。一一建立关键装置、重点区域设施台帐。 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设备检查一次。第十五条电气动力仪表车间职责 负责制订或修订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监视测量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设施的定期检查、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准确、灵敏。 负责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搞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测。 每天按厂部规定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进

6、行按时设备巡查。第十六条机修车间职责 做好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对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重点检查,确保生产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 每天按厂部规定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进行按时设备巡查。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七条上岗要求新调入关键装置、重点区域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卫生、防毒急救、规章制度,厂部车间工段三级教育、岗位技能培训等教育,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上岗证证,才能独立操作。第十八条出入规定除关键装置、重点区域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安全监察人员、设备管理人员、保卫人员和厂部相关领导可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一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必须在厂部综合事务部登记,并在厂

7、部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 外来参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并注明进出时间。 对非工作人员和不符合手续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岗位、当班人员应予劝阻,劝阻不听者,可视情况轻重报保卫科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第十九条巡回检查交接规定 操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拆卸机器设备、安全设施时要详细做好记录。 重要机器设备封闭前,要经生产部检查。第二十条防护规定 关键装置、重点区域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监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等。 关键装置、重点区域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

8、防毒面具的专用防护用具等。一一关键装置、重点区域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Q第二十一条管理网络建设对关键装置、重点区域实行定点承包的管理机制,建立严密的管理网络,各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针对本车间的危险源制定安全检查表和安全管理网络,经总工程师批准,作为重点严格管理,严格考核。第二十二条检查和消缺一各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等对本单位管辖区的危险源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分类建档,并填写设备缺陷报告单,尽快进行消缺;无能力解决的写出书面申请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统一整理后,由厂部安排措施和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关键装

9、置、重点区域的检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相关标准进行检查。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源管理情况,抓好各级检查管理责任的落实和信息反馈。第四章考核和奖惩第二十三条关键装置、重点区域承包人未按规定对承包点进行安全活动,每缺一次或活动无记录,每次罚款50元,承包点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承包人全年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第二十四条各管理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的,一次罚单位负责人5017Co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巡检的,一次罚款50元,记录不全的罚款30元。第二十六条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一次罚款5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30元。第二十七条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一次罚款30元,并罚车间安全员20元。第二十八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九条上一级部门查出的危险点隐患,被查单位未上报的,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20-50元。第三十条对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险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第三十一条未履行关键装置和重点区域审批表,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200元。未建立相关台账的,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100元。第三十二条未制定应急预案且未按照制度组织进行演练的,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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