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332995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58.8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天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天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天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天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天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docx(3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通股份股票代码:600330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映石街道水月亭东路500号鹃湖科技创新园18幢101室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建清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利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其中杜海利系前期大宗交易减持)签署日期: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2、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二、本报告书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潘建清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指潘建忠先生、潘娟美女士、於志华女士、杜海利女士。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五、截至本报

3、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第一节释义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第七节备查文件13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附表

4、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附表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2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释义项指释义内容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上市公司、天通股份指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天通高新指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潘建清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指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利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5号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元指人民币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

5、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71546487XP注册资本:134,065,221.08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9年7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杜海利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跌石街道水月亭东路500号鹃湖科技创新园18幢K)I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机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6、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9年07月28口至2039年07月27日股权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潘建清63.75%杜海利10.84%海宁市实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9.62%海宁经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7.25%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47%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07%合i100.00%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担任的职务潘建清男中国海宁否执行董事潘正强男中国海宁否监事杜海利女中国海宁否经理2、姓名:潘建清性别:男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1、姓名:潘建忠性别:

7、男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2、姓名:潘娟美性别:女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3、姓名:於志华性别:女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4、姓名:杜海利性别:女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潘建清先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561,810股、57,306,18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5.75%;其一致行动人潘建忠先生、潘娟美女士、於志华女士、杜海利女士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

8、份19,920,000股、19,056,000股、7,234,083股、26,520,122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91%、0.73%、2.66%O天通高新、潘建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6.05%的股份。潘建清先生为天通高新的控股股东,与杜海利女士为夫妻关系,与潘建忠先生、潘娟美女士为兄弟、兄妹关系,於志华女士为他们的母亲。本次权益变动后,天通高新、潘建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潘建忠先生、潘娟美女士、於志华女士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为233,078,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稀释至18.90%,其中潘建清先生的持股比例由5.75%被动稀释至4.65%;其一致行动人杜海利

9、女士前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后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持股比例合计减少7.15%。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潘建清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天通高新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昱能科技68834813.71%潘建清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昱能科技6883487.71%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10、行动人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系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其一致行动人杜海利系因后续科技产业投资发展需要,前期己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9,5

11、98,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6.05%。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持有129,561,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建清持有57,306,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5%;其一致行动人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利分别持有19,920,000股、19,056,000股、7,234,083股、26,520,122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91%、0.73%2.66%o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及股东前期大宗交易减持,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26.05%减少至18.90%,合计变动比例7.15%,其中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4.

12、49%,前期大宗交易减持减少2.66%o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3,078,0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90%。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持有129,561,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0%;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建清持有57306,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5%;其一致行动人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分别持有19,920,000股、19,056,000股、7,234,083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62%、1.54%、0.59%;其一致行动人杜海利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1、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

13、动时间变动数量(股)变动比例(%)天通高新被动稀释2022.11.22-2.50潘建清-1.10潘建忠-0.38潘娟美-0.37於志华-0.14杜海利大宗交易减持2021.12.3113,260,0001.332020.7.23-2021.11.413,260,1221.33合计26,520,1227.1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9,141,43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236,868,686股。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

14、公司增加236,868,68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022年11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登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总股本由996,565,730股增加至1,233,434,416股,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中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的直接持股比例由5%以上被动稀释至5%以下。止匕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杜海利女士前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26,520,12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6%0其中2020年7月23日至2

15、021年11月4日期间减持了其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取得的合计13260,1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021年12月31日减持了其IPO前和非公开发行取得的合计13,26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1年11月6日、2022年1月1日的公司公告。2、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股东名称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天通高新129,561,81013.00129,561,81010.50潘建清57,306,1805.7557,306,1804.65潘建忠19,920,0002.0019,920,0001.62

16、潘娟美19,056,0001.9119,056,0001.54於志华7,234,0830.737,234,0830.59杜海利26,520,1222.66O0.00合计259,598,19526.05233,078,07318.90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质押数量(股)质押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质押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比例(%)天通高新129,561,81090,752,00070.057.36潘建清57,306,18037,200,00064.913.02

17、潘建忠19,920,0006,100,00030.620.49潘娟美19,056,00013,150,00069.011.07於志华7,234,0830杜海利00合计233,078,073147,202,00063.1611.94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除上述股份质押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补充协议,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

18、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名单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其他备查文件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9、,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海利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建清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潘建忠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20、、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潘娟美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於志华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杜海利2022年11月23日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海宁市股票简称天通股份股票代码600330信息

21、披露义务人名称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碘石街道水月亭东路500号鹃湖科技创新园18幢101室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口减少归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有无一致行动人有0无口备注:潘建清、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利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股股东)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协议转让口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口间接方式转让口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执行法院裁定口继承赠与口其研(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其中杜海利以大宗交易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

22、比例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潘建清、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利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合计233078,073股,分别为:天通高新129,561,810股、潘建清57,306,180股、潘建忠19,920,000股、潘娟美19,056,000股、於志华7234,083股、杜海利26,520,122股持股比例:合计26.05%,分别为:天通高新13.00%、潘建清5.75%、潘建忠2.00%、潘娟美1.91%、於志华0.73%、杜海利2.6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潘建清、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

23、利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合计26520,122股,分别为:天通高新。股、潘建清0股、潘建忠0股、潘娟美0股、於志华。股、杜海利26520,122股变动比例:合计7.15%,分别为:天通高新2.50%、潘建清1.10%、潘建忠0.38%、潘娟美0.37%、於志华0.14%、杜海利2.66%变动后持股数量:合计233,078,073股,分别为:天通高新129,561,810股、潘建清57,306,180股、潘建忠19,920,000股、潘娟美19,056,000股、於志华704,083股、杜海利0股蜗后持股比例:合计18.90%,分别为:天通高新1050%、潘建清4.65%、潘建忠1

24、.62%、潘娟美1.54%、於志华0.59%、杜海利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潘建清、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变动时间:2022年11月22日变动方式:被动稀释天通高新之一致行动人杜海利螟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变动方式:大宗交易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感否口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口不适用H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o否口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口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勒否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口否R不适用口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y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口否不适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海宁市股票简称天通股份股票代码600330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潘建清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浙江省海宁市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口减少口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有无一致行动人有U无口备注:天通高新、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利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口

26、否口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协议转让口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口间接方式转让口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口执行法院裁定口继承口赠与口其幽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被动稀释,其中杜海利以大宗交易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比例潘建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通高新、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利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合计233078,073股,分别为:潘建清57,306,180股、天通高新129561,810股、潘建忠19,920,000股、潘娟美19,056,000股、於志华7234,083股、杜海利26

27、,520,122股持股比例:合计26.05%,分别为:潘建清5.75%、天通高新13.00%、潘建忠2.00%、潘娟美1.91%、於志华0.73%、杜海利2.6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潘建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通高新、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杜海利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合计26520,122股,分别为:潘建清0股、天通高新0股、潘建忠0股、潘娟美。股、於志华0股、杜海利26520,122股变动比例:合计7.15%,分别为:潘建清Ll0%、天通高新2.50%、潘建忠0.38%、潘娟美0.37%、於志华0.14%、杜海利2.66%变动后持股数量:合计

28、233,078,073股,分别为:潘建清57,306180股、天通高新129561,810股、潘建忠19,920,000股、潘娟美19,056,000股、於志华7,234,083股、杜海利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合计18.90%,分别为:潘建清4.65%、天通高新10.50%、潘建忠1.62%、潘娟美1.54%、於志华0.59%、杜海利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潘建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天通高新、潘建忠、潘娟美、於志华变动时间:2022年11月22日变动方式:被动稀释潘建清之一致行动人杜海利颊时间: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变动方式:大宗交易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29、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o否口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口否口不适用R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感否口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口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隹否困诩口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口否4不适用口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口否R不适用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口否口不适用V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海利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潘建清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潘建忠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潘娟美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於志华2022年11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杜海利2022年11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