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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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城市大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促进与维护教育公平,不断规范办学与招生秩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等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招生原则1 .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的原则。全区各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定责任,严格按施教区进行招生,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

2、、流动留守儿童少年等的入学情况,切实履行政府办学义务。2 .坚持划区免试入学的原则。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实行按施教区免试入学。坚持按户口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学生户口随父母的原则,认定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施教区。3 .坚持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学校要以综合素质为主要指标对学生进行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4 .坚持外来人员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原则。随父母务工、经商进入我区的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的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就读,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5 .坚持按计划招生的原则。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

3、按照经区教育局审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未经同意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招收的新生,一律不得取得学籍。造成不良后果的,招生学校承担全部责任。二、招生对象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我区小学一年级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幼儿园大班已读完但尚未达小学入学年龄的儿童,可回幼儿园继续接受学前教育。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收对象为2022年小学毕业生。三、招生办法1 .坚持按施教区招生坚持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4、少年(原则上应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的,为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生源。相关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前(以法定监护人住宅性质的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各小学、初中要保证施教区内每一位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跨施教区招生。城区小学、初中要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要按照省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大规模学校,严禁出现56人及以上大班额现象。条件允许的,可推行小班化教学。各小学要在规定时间内发布招生公告,组织报名登记。城区各小学要对适龄儿童的户口簿、住宅房屋产权证件等有效证件进

5、行审核把关,并将审核通过的儿童名单报区教育局复核,复核通过后作为录入小学学籍库的依据。城区小学施教区与2021年保持不变。初中招收的初一新生,由各小学在2022年6月15日前组织六年级学生填写2022年大丰区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区教育局审核签章。农村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统一移交对应农村初中;城区小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毕业生的户口簿、住宅房产权证等有效证件组织初审,并将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后将意向性生源投档表移交城区各相应初中,最后由城区各初中对有关证件进行审核把关,并组织审核通过的新生报名登记,作为录入初中学籍库的依据。城区初中施教区与2021年保持不变

6、。各小学、初中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义务教育通知书送达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督促他们在规定时间带上相关证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入学报名注册。2 .关心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到城区小学、初中就读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已完成施教区招生任务尚有空余学额的城区公办小学、初中申请就读,相关学校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有序接纳,保证他们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申请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家庭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城区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上述经商和务工等证明

7、材料需达六个月以上);升入初中就读的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区教育局将依法予以统筹安排。3 .关爱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各小学对施教区内疑似听力、智力和其他类型有严重障碍的儿童,应动员家长送其到相关部门进行残疾鉴定。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障碍儿童由本施教区小学接纳随班就读,盲童和中重度以上听障儿童就读工作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安置在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区特殊教育学校接纳就读。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随班就读小学毕业生,继续到家庭所在施教区的初中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无法适应学校集体学习生活的适龄儿童

8、少年,由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建立学籍并开展送教上门服务。4 .重视拆迁户子女入学各学校要对拆迁户给予实事求是的认定,切实做好其子女的入学工作。现城区地段拆迁户,已安置到位的,按安置地认定施教区;暂未安置到位的,可在拆迁前原居住地或拆迁后规划安置地中选择一处认定施教区,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三年。5 .妥善安排政策生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各学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落户、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解决。优抚对象、招商引资项目落户、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

9、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6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盐城市大丰区创新英达学校和盐城市大丰外国语学校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具体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有关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学生在民办学校入学后,原则上应读完相应学段。7 .积极做好体育特色招生区少年体育学校按计划和体育专业加试成绩,面

10、向全区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8 .严格延缓入学程序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施教区所在学校申请,同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确认,延缓入学期限满后应按时入学。9 .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采用联控联保机制,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努力将控辍的工作与责任落实到属地政府(街道、园区)、相关责任人、每所学校和相关教师,确保义务教育入学一个不少。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1、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保障措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区的招生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和区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各学校应及时将招生政策、时间、条件和要求等向社会公布,争取各方面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学校招生工作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暑期招生期间,各校要明确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接待、

12、咨询、转学手续办理等工作。要树立服务意识,相关事宜要一次性告知清楚,避免学生家长来回奔波,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区教育局将逐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建立招生入学信息发布与预警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各学校也要通过宣传橱窗、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校招生入学相关信息,畅通信息知晓渠道,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各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谈)、评测;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新生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不得随意超范围采集学生和家长信息。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计划、班额及学生学籍由区教育局扎口管理。各学校要切实推进阳光招生,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问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对在招生工作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将予以严肃查处。本意见的最终解释权在盐城市大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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