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4647950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6.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docx(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政策解读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11月1日开始实施(以下简称条例)。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夏德智接受记者采访,介绍条例特色亮点,解读条例创设性条款。亮点一:打破分类瓶颈,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分类标准条例沿用我市长期采取的“2+2”分类方式,明确规定本市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并对各类别垃圾作了较为详细的列举说明。夏德智介绍,条例对不属于生活垃圾,但与生活垃圾息息相关的绿化作业垃圾、装修垃圾等,立法从引导操作、避免混淆的角度出发,在第二十八条就相关垃圾的分类和处置作出了提示性规范。亮点二:

2、强化了各级政府责任,明确了监督检查制度在推动强制分类落地初始阶段,各级政府有哪些责任?条例作了明确规定。在市级层面,条例强调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等,并明确了各条口部门的职责。在区级层面,明确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理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和本区域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在街镇层面,规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个人和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

3、类工作。亮点三:齐抓共管,垃圾分类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条例吸纳民法典最新精神,把“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社会协同、城乡统筹、系统推进”作为原则写进条例;强化党建引领,发挥组织优势,驱动社区、村党组织“火车头”作用;特别是强化“多委联动”、建立居民(村民)自治、居委(村委)协调、业主、物业参与“四位一体”的基层工作推进机制,等等。目的就是引导多方主体同抓共管,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格局J夏德智说。亮点四:提出源头减量理念,从四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要实现垃圾减量,最有效的方法还是加快转变生产和生活方式、树立绿色环保理念,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促使垃圾不产生、少产

4、生。条例从生产、流通、消费、办公等环节作出系统要求,就限制过度包装、快递包装物减量、绿色消费、绿色办公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亮点五: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情况作专章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包含资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的系统性工作,相关硬件设施基础决定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能力,为此,条例对统筹布局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情况作出了专章规定。条例规定,政府编制规划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通过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储存、转运,处置设施的规模、布局、服务范围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等。亮点六:明确了垃圾产生者责任,让“麻烦事”变“分内事”以往城市垃圾从收集、运输到处置都由政府大包大揽,实行的是保姆式服务,在垃圾的

5、处置上,垃圾的制造者成了旁观者、局外人。对此,夏德智说,条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了垃圾产生者的责任,让垃圾处理这件“麻烦事”变成每个人的“分内事条例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和单位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产生者责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亮点七:垃圾分类进小区主体责任,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活垃圾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的作用不能忽视,条例确立了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垃圾分类进小区的主体责任。夏德智指出,条例明确,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或者不能确定管理

6、责任人的,由镇、街道依法确定。亮点八:四措并举,提高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提高住宅区投放准确率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难题,如何解决?条例着重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对宣传教育引导作出规定;二是实施现场分类指导;三是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管理责任人;四是出现多次分类不规范的,实施重点指导督促。亮点九:垃圾容器配置等问题给出答案针对制约住宅区垃圾管理工作开展的难点环节,条例区分不同情形规定了垃圾收集容器配置责任。条例规定,老旧小区、经济适用房小区由政府托底,在小区环境整治过程中,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理机构组织改造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等等。亮点十:完善垃圾分类收运全流程管理,“拒收”倒逼责任落实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会不会再被混合在一起收集和运输?对于市民的这一质疑,夏德智说,条例对于分类投放后的收集、运输、处置环节作出了全面规范,确保各环节协调推进。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混合处置。后端环节发现分类不达标的,可以要求重新分拣,拒不分拣的,可以拒收,从而倒逼各个环节的落实。对于个人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拒不听从劝阻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但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