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3版全册课后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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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章答案一、概念题1 .风险答: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是可以被感知和认识的客观存在:风险的这种定义强调的是“损失的事件”的存在。定义中的“事件”并非特指“不幸事件因为风险不仅与损失相联系,而且与盈利相联系。定义中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在含义上有一定的区别。可能性指客观的存在,不确定性仅仅是风险的特征之一,并不包括风险的全部。风险具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以及发展性等方面的特征。2 .危险答: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危险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不确定性是指损失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损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及其承担的主体是不确定的。损失的不确定性是危险固有的内在

2、本质,危险损失的不确定性是其最为显著的特性,危险是存在于人们活动中的负面效应。保险学中的危险指的是纯粹风险,即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3 .静态风险答:风险按其所产生的环境分类,可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其中,静态风险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失误所造成的风险。静态风险多属于纯粹风险,如台风、雷电、洪水、火灾、盗窃等风险事故。静态风险在一定的时间内,形成风险的基本条件变化不大,因此,它的发生具有规律性,可以通过大数法则来预测其发生的频率。静态风险一般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无关,在任何社会经济条件下都是不可避免的。4 .动态风险答:风险按其所产生的环境分类,可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

3、风险。其中,动态风险是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比如,人口的增加、资本的成长、技术的进步、产业组织效率的提高、消费者爱好的转移、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等,都可能引起风险。它通常影响比较广泛,往往会带来连锁反应。动态风险的发生是不规则的,预测难度较大,多属于投机风险。5 .纯粹风险答: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等,均属此类风险。6 .投机风险答:投机风险指当损失发生时,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机会的风险。如金融投资、项目投资、商业经营、新技术开发、赌博等。它与经济、政治、科学技术及社会的变化密切相关,呈现出多变、不规则的运动曲线,难

4、以通过大数法则对其进行预测。投机风险导致的后果有三种可能性:损失、盈利、既无损失又无盈利。7 .风险事故答: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因为风险因素要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风险事故是损失的媒介物。火灾、爆炸、地震、车祸、疾病等,是风险事故常见的表现形式。8 .实质风险因素答:实质风险因素是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件的物理功能的风险因素。例如,汽车厂家生产的刹车系统、发动机功能等,建筑物的坐落地址、建筑材料、结构、消防系统等,均是实质风险因素.9 .道德风险因素答: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品行修

5、养有关的无形因素。例如,诈骗、纵火等恶意行为或不良企图,均属道德风险因素。10 .心理风险因素答: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例如,人的疏忽、过失、投保后片面依赖保险等,均属心理风险因素。11 .风险管理答: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它要求人们研究风险的发生和变化规律,估算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并选择有效的手段,有计划、有目的地处理风险,以期用最小的成本代价,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环节。12 .可保风险答:可保风险即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

6、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可保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即危险。但也并非任何危险均可向保险公司转嫁,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所承保的危险是有条件的。可保风险的要件包括:风险不是投机的;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二、思考题1.关于“风险”的定义有哪些?你支持哪一种说法?为什么?答:关于“风险”的定义,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说法。主要有以下两种:(1)认为风险是一种不确定性,包括不幸事件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或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可测定的不确定性等。(2)认为风险是一种疑虑,包括对客观存在的遭受损害可能性的疑虑,或在一定情况下关于

7、未来结果的疑虑等。以上两种说法虽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似乎都未能准确表达风险的真正含义。风险的真正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这种说法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风险的这种定义强调的是“损失的事件”的存在。”损失的事件”与“可测定性”不同,可测定性的不确定性可以存在于各种场合。以投掷钱币为例,一次投掷出现的正反面是不确定的,但在无限次投掷的情况下,正反面出现的概率各为50%。然而,投掷钱币的行为本身并不存在损失的问题。其次,定义中的“事件”并非特指“不幸事件因为风险不仅与损失相联系,而且与盈利相联系。比如股价下跌作为一个事件,空头可以从中获益,而多头则遭受损失。当然,保险中的事件

8、则是指不幸事件。再次,定义中的“可能性”与不确定性在含义上有一定的区别。可能性指客观的存在,在概率上既不可能等于0,也不可能等于1,因为概率为0的风险是不存在的,而概率为1的“风险”是一种必然性风险。若不确定性的概率既可为0,亦可为1,那么就失去了可能性的含义。此外,不确定性仅仅是风险的特征之一,并不包括风险的全部。比如投机风险一般为不可测定的不确定性,而纯粹风险则一般为可测定的不确定性。所以,不确定性作为风险的一个特征不能概括风险的全部内涵。1 .理解风险的特征对了解保险运行机制有何意义?答:风险主要有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以及发展性等特征。风险的特征与保险运行机制密不可分,理解

9、风险的特征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了解保险的运行机制。(I)风险的客观性,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营管理的改进,认识、管理和控制风险能力的增强,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面临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决策失误等风险,虽然可以部分地受到有效控制,但是,从总体上说,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在一定条件下,风险的发生还带有一定的规律性,这种规律性给人们提供了认识风险、估计风险和管理风险,把风险减少到最小程度的可能性。正是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保险经济的必要性。(2)风险的损害性,使保险的出现成为必然风险与人们的利益密切相关,损害是风险发生的后果,所以,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

10、造成损害。经济上的损害(或称损失)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人身损害虽然不能以货币衡量,但一般都表现为所得的减少,或支出的增加,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终究还是经济上的损失(当然亦有精神上的损害)。无损害或损失.也就无风险,在这里“无风险、无保险”,也就转为“无损失、无保险必须指出:保险不是保证风险的不发生,而是保证消除风险发生的后果,即对损失进行经济补偿。(3)风险的不确定性,使经济单位与个体对保险存在需求风险的不确定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空间上的不确定性: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偶然性形成了经济单位与个人对保险的需求,而风险的不确定性使之成为可保风险。(4)风险的可测定性,奠定了保险费

11、率厘定的基础风险的不确定性说明风险基本上是一种随机现象,是不可预知的,那是就个别单位而言。就风险总体而言,根据数理统计原理,随机现象一定要服从于某种概率分布。也就是说,对一定时期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率,是可以依据概率论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即把不确定性化为确定性。最典型的是生命表。所以,风险客观存在的确定性和发生的不确定性,构成了保险的风险,两者缺一不可,而且可测定性奠定了保险费率厘定的基础。(5)风险的发展性,为保险的发展创造了空间人类在创造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造和发展了风险。尤其是当代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使风险的发展性更为突出。比如,向太空发射卫星把风险拓展到外层空间、建立

12、核电站则带来了核污染等。风险的发展为保险的发展创造了空间。2 .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有何意义?答:人类社会所面临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风险有着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它们发生的条件、形成的过程和对人类造成的损害是大不相同的。风险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风险按其所产生的环境分类,可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其中静态风险是指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导致的风险;动态风险是指由社会经济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风险按其性质分类,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其中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

13、的风险。(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风险按其对象分类,主要有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其中财产风险是指导致一切有形财产毁损、灭失或贬值的风险;成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的违约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人身风险是指可能导致人的伤残、死亡或损失劳力的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风险按其原因分类,可以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其中自然风险是指因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引起的种种现象,所导致的对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物质生产及生

14、命造成损失和损害的可能性;社会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行为及故意行为对社会生产及人们生活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政治风险又称为国家风险,是指在对外投资和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约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在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市场供求关系、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或经营者决策失误,对前景预期出现偏差等,导致经济上遭受损失的风险。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风险管理的对象是风险。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是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和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等环节。其中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

15、第一步,它是指对企业面临的和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因此,对风险进行恰当的分类,有助于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对风险进行正确的识别,进而对风险进行估测、评价,针对不同性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法。3 .如何理解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答:风险管理是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管理风险的方式有很多种,最常用的有避免、自留、预防、抑制和转嫁。保险转嫁是转嫁风险的方式之一,是指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交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承担,当发生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责任给予经济补偿。对于出现机会很少但损失金额巨大的风险,最适宜采用保险转嫁的方式。保险虽

16、然仅仅作为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手段之一,但它却比其他风险的财务处理手段优越的多,因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可以从以下两点理解:首先,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是用社会化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地集中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运用概率统计原理进行准确预测,将单个风险单位面临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总体上损失的相对确定性,从而实现风险损失的均摊。其次,保险经营过程蕴含着风险管理,保险本质上是一种集中分散风险的机制,其经营过程也是一种风险管理过程,风险管理思想贯穿于保险经营的始终。2章答案一、概念题1 .保险答: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

17、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保险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具有以下几点质的规定性:保险是对国民收入中的一部分后备基金的分配和再分配活动,属于分配环节。没有危险就没有保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存在是保险成立的条件。保险分配是价值形式的分配。保险分配不同于分配环节的其他分配形式,它是一种对经济损失补偿的部分或全部的平均分摊,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险是以善后处理经济损失补偿为目的的联合行为,必须有多数人参加才可能有保险行为。保险是一个属概念,其内涵量的规定性必须使其外延量能够概括所有的保险经济现象。2 .损失说答:损失说是保险学说之一,以损失观念为保险理论中心,以损失概念解释保险性质。它强调没有损

18、失就没有保险,认为保险是“损害填补和损失分担”,有危险,有损失,才有保险需要,主张以“危险损失一保险”这个公式来体现保险的本质。损失说的源流可分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危险转嫁说”。3 1)损失赔偿说最早产生于英国,是海上保险产生后逐渐形成的一种学说。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马歇尔(S.Marsha1.1.)和德国的马修斯(EA.Mashies)o该学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补偿合同。(2)损失分担说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庸俗经济学家、柏林大学教授华格纳(A.Wagner)提倡的,强调在损失赔偿中,多数人互相合作的事实,把损失分担视为保险的性质。4 3)危险转嫁说是从危险处理的角度来

19、阐述保险的本质,认为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个人或企业可以借此以支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将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可能遭遇到的各种风险转嫁出去。源于美国保险学者魏兰脱(AH.Wi1.1.ett)和克劳斯塔(BKrosta)等人。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危险转嫁说的共同之处,是用损失的观念来认识保险的性质,阐述了多数人分摊少数人的经济损失这个原理,但都没有把保险与社会生产关系联系起来。5 .二元说答:“二元说”论者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主要观点有:(1)否定人身保险说该说认为: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

20、险不相同的另外一种合同。埃斯特(1.E1.ster)和威特(J.D.Witt)主要是从人寿保险中的储蓄成分来否定人身保险的性质。实际上,人寿保险是保险与储蓄的结合,既通常所说的“储蓄性保险”或“储蓄性险种科恩(G.Cohn)否定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承认了人身保险中的保险成分。(2)择一说该说与“否定人身保险说“不同,承认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主张该说的德国法学家爱伦贝堡给保险合同下了个综合性定义,即:“保险合同不是损失赔偿的合同,就是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合同“,二者只能择一。凡是“二元说”论者都只是强调了保险的种概念(种概念=属概念+种

21、差),而不是在对保险这一属概念下定义。也就是说,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相对于保险来说都是种概念,当然在内涵上就有所差异。可见,二元说是在对两者分别下定义。1 .非损失说答:该说认为:保险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性质,既然损失说不能涵盖人身保险,那么就要在损失观念之外另寻解释,因此就有了以下各种观点:(I)技术说技术说的代表人物是费芳德(C.Vivante),认为保险是把可能遭受同样事故的多数人组织起来,结成团体,测定事故发生的比例(即概率),按照此比例进行分摊,这种特殊技术就是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的共同特征。(2)欲望满足说“欲望满足说是从经济学角度探索保险性质,其倡导者是拉扎路斯,他说:“保险是以赔偿和满

22、足经济需要为其性质的,是当意外事故发生时,最少的费用满足该偶发欲望所需要的资金,并予以充分可靠的经济保障。”(3)财产共同准备说该说认为: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位组织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并留为共同准备。日本学者小岛昌太郎就主张这个观点。实际上该说是从保险基金机能上来解释保险性质的。(4)相互金融机关说该说的倡导者是日本的米谷隆三。由于在货币经济条件下,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是用货币的收支来实现。因此,保险作为应对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需要以调整货币的收支为目的,所以,保险是金融机关,是以发生偶然性事实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总之,非损失说各种释义的特点都是企图完全抛开“损失

23、”的概念。2 .保险本质答:保险的本质是指保险的社会属性,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简言之,保险的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3 .分散危险功能答:分散危险功能是指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危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通过该功能的作用,危险不仅在空间上达到充分分散,而且在时间上亦可达到充分分散。4 .补偿损失功能答:补偿损失功能是指保险把集

24、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的功能。5 .积蓄基金功能答:现代保险运用概率论的方法计算保险费率要求有足够的空间容量和时间跨度。因此,保险分散危险就包含了两层意思:空间上分散和时间上分散。从时间上分散来看,分摊经济损失就带有预提分摊金的因索,否则,不能满足时间上分散的要求。预提而尚未赔偿或给付出去的分摊金则必然形成积蓄。保险这种以保险费的形式预提分摊金并把它积蓄下来,实现时间上分散危险的功能,就是保险的积蓄保险基金功能。可以说,现代保险如果没有这一功能,就不能正常维系和发展保险分配关系。当然,不实行预收保险费的合作保险形态,因不具备时间上分散危险损失机制

25、,因而也就不具有该项功能。从概念的内涵上可以看出积蓄保险基金是为了达到时间上分散危险的目的,可见,该功能是由保险的基本功能之中的分散危险功能派生而来的。6 .监督危险功能答:该功能也是保险分配关系提出的要求。分散危险的经济性质表现为保险费的分担,而参加保险者必然要求尽可能减轻保费负担而获得同样的保险保障。因此,他们之间必然要发生相互间的危险监督,以期尽量消除导致危险发生的不利因素,达到减少损失和减轻负担的目的。保险的这种功能,就是监督危险功能。保险的监督危险功能是客观存在的。监督危险是为了减少损失补偿,所以该功能是保险基本功能之中的补偿损失功能的派生功能,也是使保险分配关系处于良性循环的客观要

26、求。7 .保险商品答:保险商品是指通过交换用于满足人们对灾害事故保障需要的无形劳动产品,其使用价值表现为通过灾后补偿或给付活动来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幸福;其价值是消耗在经济保障关系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的凝结,由生产保险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所决定。用公式表示:保险商品价值=R+(C+V)+m式中,R代表纯风险成本,即保险标的净损失额;C代表保险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物质价值;V代表保险企业职工的劳动工资报酬;(C+V)即商品流通费(附加费)即保险公司的营业成本;m代表保险企业所获得的利润。保险商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服务延续性的特征。保险商品在被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后,得到的只是一

27、种承诺,只有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或保险金时,这种服务才告结束;若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服务在保险期限届满时即行终止。8 .保险商品的价值答:价值是保险商品的属性之一,保险商品的价值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来说明:(1)质的规定性物化劳动。商品的内在价值是人类同质的抽象劳动的凝结。保险商品的价值是物化于保险本身的劳动,即用来生产因危险损失引起的保险补偿过程中所必需消耗的那部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劳动。保险商品的价值形成与一般商品不同。一般商品的价值形成,无论是有形商品,还是无形商品,都可划分为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两个部分,物化劳动是旧价值向新价值的转移,并以活劳动为前提。而保险商品的价值形成

28、中并不存在活劳动部分(因保险之作为商品是非劳动产品商品),而且其物化劳动部分(指净费率)只是用于补偿损失,是危险消费(纯消费)所必需的部分。所以,可以把物化于保险本身的劳动,简单地理解为危险消费所必需的劳动,它形成保险商品的价值实体。(2)量的规定性一净保费率。保险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保险标的的平均损失率。保险商品价值量的决定与一般商品不同。一般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价值规律在这里发生作用,而保险商品的价值量则决定于危险损失机率,即决定于损失机率所要求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价值量。所以,保险商品的价值量(净费率部分)决定不受价值规律支配,而是受危险发生的或然率支配。9

29、 .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答:使用价值是保险商品的属性之一,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来说明:(1)质的规定性提供经济保障。保险商品对于保险人是价值,对于被保险人是使用价值。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表现为它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因此,保险商品是一种保障性商品。具体表现为:免除恐惧观念上的消费;补偿损失实质上的消费。因为人们在生产活动和经济生活中对危险损失都怀有恐惧的心理,一旦把危险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便可获得安全感,这种安全感即保险商品的观念上消费。由于保险补偿仅对损失补偿,被保险人不可能从损失补偿中获得额外的利益,因此,善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并不希望实现对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生存保险与储蓄寿

30、险除外)。保险商品的实质性消费是观念上消费的物质基础,但保险商品的消费主要是观念上的消费,体现着“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共济理念。(I)量的规定性保险金额。保险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以货币为衡量单位,具体表现为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在约定的保险事件发生后,履行赔付或给付的最高责任限额。10 保险商品等价交换答:保险商品等价交换是指投保人按保险的市场价格支付并取得某个保险保障的行为。保险费是单个保险的市场价格,投保人支付这个价格取得保险保障。他们之所以愿意购买保单,是因为他们在比较危险处理(比如自保还是转嫁)财务的机会成本上,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这个保障值这个价,两厢情愿就是等价交换。11 商业

31、保险答:商业保险,又称合同保险或自愿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商业保险是一种营利性保险,是当代保险经济活动的一种主要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商业保险的构成要素包括:专营机构、保险合同、保险利益、大数法则和保险基金。12 .保险公司答:保险经济活动、保险分配关系、保险的功能都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来实现,保险公司是保险分配关系外部组织的高级形式,它是保险供给主体。在我国,保险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经济法人。我国09年修订的保险法第6条规定:“经

32、营商业保险业务,必须是依照本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13 .组织经济补偿功能答:保险公司组织经济补偿的功能与保险的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这两个基本功能相对应,并由保险的这两个基本功能决定。同时,保险公司组织经济补偿功能又是保险的这两个基本功能实现的条件。保险公司通过承保业务把被保险人的风险集中起来,出险时则履行赔偿义务,实现了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另一方面,它又通过扩大承保面(标的大量化)和再保险把风险分散出去,在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进行风险的分摊,从而实现了保险分散危险损失的功能。保险公司这种集散风险的操作能力,就是保险公司组织经济补偿的功能。14 .掌管保险基金功

33、能答:保险公司为了实现其组织经济补偿的功能,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赔付或给付准备金(保险基金)。保险费的收入表现为货币单方面转移,保单相当于有条件的“债权证书”,所以,尽管保险公司所积累的保险基金属于保险公司所有(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除外),但是,从保险分配关系的本质看,毋宁说是保险公司的或有债务。保险公司的这种负债,就是其掌管保险基金的功能。该功能由保险的积蓄保险基金功能所决定,同时又是保险积蓄保险基金功能实现的条件。15 .融通资金功能答:保险公司把积累的暂时不需要赔付或给付的巨额保险基金用于短期贷放或投资,这种把补偿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基金资金的能力,就是保险公司的融通资金功能。很显然,保险公司

34、的这种融通资金的功能是基于保险公司掌管保险基金的功能,或者说是后者的派生功能。融资功能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相当重要的,它可以极大地降低保险公司整体经营和积累保险基金的机会成本,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增加保险公司盈利,同时,还可为降低保险费率提供物质条件。所以,融通资金功能是保险公司的基本功能之一,也是保险公司之所以被称为金融机构的条件。16 .吸收储蓄功能答:严格地说,只有寿险公司才具备吸收储蓄功能。单纯的死亡保险和单纯的生存保险无疑是纯粹的保险,又都带有极强的射幸性和逆选择,顾客有限。基于寿险可提供长期性资金,同时也为了迎合和吸引顾客,保险公司设计了诸如生死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儿童保险、婚

35、嫁保险等名目繁多的带有储蓄性质的保险险种,从而将保险与储蓄巧妙地结合起来,这就使得保险公司具备了吸收储蓄的功能。在这里提的是“吸收储蓄功能”,而不是“储蓄功能”,因为储蓄是属于货币信用的范畴,既非保险的功能,亦非保险公司的功能。保险公司的吸收储蓄的功能,是保险公司向金融领域扩张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形成了保险业与金融业之间竞争储蓄资源的格局。二、思考题1 .试比较并评论“损失说”、二元说和非损失说答:(D损失说保险产生的最初目的,是要解决物质损害的补偿问题。从这个概念出发来阐述保险机制特征的,主要有以下三说:损失赔偿说该说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合同。该学说是从合同的角度给保险下定义的。但保险与合

36、同本来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是经济范畴,经济范晡是经济关系在理论上的抽象,而合同是法律行为,是经济关系赖以实现的形式,因此,把保险合同等同于保险是错误的,此其一。其二,该学说即使从合同角度来解释保险的概念,也仅局限于合同保险,即私法上的合同概念,而不能解释公法上强制成立的保险关系,如社会保险、存款保险等。损失分担说该说强调在损失赔偿中,多数人互相合作的事实,因而把损失分担这一概念视为保险的性质。该学说抛开了对保险概念的法律上的解释,而从经济角度指出保险是多数被保险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分担损失赔偿,实际上已经阐明了保险的本质。但该说把“自保”也纳入保险范畴,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自保”在风险准

37、备金上的摊提与单独的储蓄并无任何区别。危险转嫁说该说是从危险处理的角度来阐述保险的本质,认为保险是一种危险转嫁机制,个人或企业可借此以支付一定的代价为条件将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可能遭遇到的各种风险转嫁出去。“危险转嫁说”的观点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危险管理和保险领域。由于新的危险单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涌现,它可能带来十分巨大的损失,使个别单位或个人根本无法独自承担这种损失,只能将这种危险转嫁出去,以减少对危险损失的负担。就连保险人为了经营财务成果的稳定,也需要将承保的巨额危险用分保的形式予以转嫁。但该说还是隐含了商业保险的合同概念。损失赔偿说、损失分担说和危险转嫁说都是以损失补偿的概念来阐明保

38、险的性质。相比较之下,其中损失分担说是比较严谭的经济学上的保险定义.(2)二元说二元说论者认为: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主要观点有:否定人身保险说该说认为: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险不相同的另外一种合同。经济学家科恩认为,因为在人身保险中,损失赔偿的性质极少,它不是真正的保险而是混合性质的保险。经济学家埃斯特和威特主要是从人寿保险中的储蓄成分来否定人身保险的性质。实际上,人寿保险是保险与储蓄的结合,即通常所说的“储蓄性保险”或“储蓄性险种”。单就这一点而论,科恩的见解是正确的,尽管他否定人身保险是真

39、正的保险,但承认了人身保险中的保险成分。择一说该说与“否定人身保险说“不同,承认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主张该说的德国法学家爱伦贝堡给保险合同下了个综合性定义,即:“保险合同不是损失赔偿的合同,就是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合同“,二者只能择一。凡是“二元说”论者都只是强调了保险的种概念(种概念=属概念+种差),而不是在对保险这一属概念下定义。也就是说,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相对于保险来说都是种概念,当然在内涵上就有所差异。可见,二元说是在对两者分别下定义。但是,保险作为独立的经济范畴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所以“二元说”是不能接受的。(3)非损失说该说

40、认为:保险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性质,既然损失说不能涵盖人身保险,那么就要在损失观念之外另寻解释,因此就有了以下各种观点:技术说该说认为保险是把可能遭受同样事故的多数人组织起来,结成团体,测定事故发生的比例(即概率),按照此比例进行分摊,这种特殊技术就是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的共同特征。保险的特性就在于采用这种特殊技术,科学地建立保险基金。此外,这种技术不一定要按照统计学或概率论等科学的方法,凭经验或推测也可以求得。概率论是研究普遍存在的随机现象的一门学科。保险经营运用概率论原理,仅仅是解决保险的对价问题,用它来解释保险的特性显然是文不对题。欲望满足说“欲望满足说”是从经济学角度探索保险性质,其倡导者是

41、拉扎路斯,他认为:保险是以赔偿和满足经济需要为其性质的,是当意外事故发生时,最少的费用满足该偶发欲望所需要的资金,并予以充分可靠的经济保障。财产共同准备说该说认为: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位组织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并留为共同准备。日本学者小岛昌太郎就主张这个观点。实际上该说是从保险基金机能上来解释保险性质的。相互金融机关说该说认为保险是金融机关,是以发生偶然性事实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构。其倡导者米谷隆三认为,保险费的积累在经济上是投保人的共同基金,保险的性质不在于财产的准备,而在于集体成员为相互通融资金而结成多数人的联系,进而强调保险不只是准金融机关和辅助金融机关,而是

42、真正的金融机关。保险公司本来就是金融机构。但是,保险公司是经济法人,而保险是经济范畴,把两者等同起来是错误的,此其一。其二,所谓金融即资金的融通,是指资金盈余的单位或个人以一定的条件把暂时不用的资金交给资金短缺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获得相应的回报。而在保险行为中的保险费支出和保险金的赔付均不含有金融的特性,所以,保险与金融应为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把保险等同于金融。总之,非损失说各种释义的特点都是企图完全抛开“损失”的概念。而在保险的定义中回避“损失”的概念,几无可能,甚至会把保险的最本质属性抛掉。2 .本书对保险定义的研究是否符合形式逻辑规范?为什么要对保险与商业保险分别定义?答:(1)本书对保

43、险定义的研究符合形式逻辑规范,具体分析如下:本书把保险的定义概括为:“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这一定义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它不仅适用于古代低级形式的行会合作保险或相互保险(不一定体现大数法则),而且适用于法令保险(强制保险):不仅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且适用于人身保险。该定义坚持了损失说的一元论,并且它适用于人身保险。说明如下:首先,诚然人的身体或生命没有价值,不能以货币衡量和补偿,自然死亡也不能说是损失,但在人身方面,可能发生的疾病、伤残、死亡、丧失劳动能力等事件或意外事故,不是导致货币收入的减少,就是导致

44、货币支出的增加,这正是人身保险利益之所在,参加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抵补收入的减少或支出的增加。从这个意义上论之,人身保险可适用补偿的概念。其次,在生存保险中,到期领取生存保险金,但人的生存并不意味着经济上不会遭到任何意外的或必然的损失,比如失业者的生存、丧失劳动力者的生存、失去双亲后儿童的生存,凡此等等,都无一不是遭到经济上的损失,或失去经济来源、或增支、或减收。因此,就需要失业保险、年金保险、儿童保险、教育费用保险等。再次,人寿保险中大部分险种带有储蓄性质,储蓄支付是返还而不是补偿。但必须明确,储蓄既非保险的性质亦非保险的职能,储蓄属货币信用的概念,不存在保险分配关系中的任何一个部分,故而带储

45、蓄性质的人身保险险种应被看作“储蓄+保险”。而从给付上看,则是“固定返还+不固定返还”,固定返还的储蓄部分为自保额,不固定返还的补偿部分就具有保险的经济互助性质。(2)对保险和商业保险分开定义的原因如下:保险的本质,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简言之,保险的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商业保险是一种保险合同关系的体系,保险分配关系是保险合同关系(法律关系)的基础,保险的分配关系产生出保险的法律关系。保险的合同关系只不过是对客观存在的保险分配关系加以

46、确立、规范和调整。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这种具有契约形式的(不管这种契约是不是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商业保险只不过是保险分配关系得以实现的一种形式,因此要对保险和商业保险分别给予定义。3 .研究保险分配关系内部的和外部的对立统一关系有何意义?答:保险的本质,即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价值形式的分配关系。简言之,保险的本质是指在参与平均分担损失补偿的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保险分配内部关系的对立统一有:

47、被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整个保险分配关系的基础;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保险分配关系的表现形式: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这是保险分配关系的发展。其外部关系的对立统一有:保险分配关系与财政、企业财务、信贷、工资、价格等分配关系的关系。研究保险分配关系内部的和外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的意义主要体现在:(I)保险分配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关系这是因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人类

48、同自然界的关系包括:改造自然物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同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作斗争保证再生产(包括人类自身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在物质资料再生产的过程中人们需要联合行动,同样,为了消除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生老病死等给经济生活带来的不安定因素,人们也必须以共同的联合行动,互相共济,共同分担经济损失补偿,以集体的力量增强同自然界作斗争的能力,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生活的安定。这样也就形成了他们之间特有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千家万户帮一家”的经济关系,即保险分配关系。由于自然力和偶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是不可避免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这就决定了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保险分配关系的客观必然性,它也是一定的生产资料占有形式所制约的一种经济关系,印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决定着保险分配关系的本质。(2)保险分配关系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保险分配关系是保险合同关系(法律关系)的基础,保险的分配关系产生出保险的法律关系,而不是相反。保险的合同关系只不过是对客观存在的保险分配关系加以确立、规范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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