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农开局土地治理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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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东海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项目编号:DHCGGK2011066采购单位:东海县农业资源开发局、东海县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二0一一年三月第一章 采购公告东海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DHCGGK2011066公开招标公告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农业资源开发局、财政局的委托,对东海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和财政局(连农开【2011】02号、连财农发【2011】01号文)批准实施,项目分布于东海县驼峰乡、房山镇和山左口乡境内,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欢迎

2、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并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的法人单位投标。一、项目名称:东海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招标编号:DHCGGK2011066二、采购项目及简要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内容应包括土方的填筑、夯实、开挖,砼灌砌块石、砖墙的浇筑和养护,管道埋设,泵房、泵站设备的采购、管线管路的埋设及安装、打80米深水井等。共分七个标段(不作为开标顺序),各标段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东海县驼峰乡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泵站2座,桥3座,涵洞29座,出水口138座,砼防渗渠2.03千米,混凝土路2千米。分布在驼峰乡境内。工期: 2011年4月30日-2011年12月

3、15日。第二标段,东海县驼峰乡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泵站1座,桥11座,涵洞7座,渡槽4座,渠首8座,出水口177座,砼防渗渠2.23千米,混凝土路2千米。分布在驼峰乡境内。工期: 2011年4月30日-2011年12月15日。第三标段,东海县驼峰乡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泵站1座,桥3座,涵洞12座,渡槽1座,渠首8座,出水口235座,深水井1眼,砼防渗渠3.04千米,混凝土路2千米。分布在驼峰乡境内。工期: 2011年4月30日-2011年12月15日。第四标段,东海县房山镇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泵站1座,埋设高压管道0

4、.25千米,桥18座,涵洞58座,水闸3座,渠首3座,出水口380座,砼防渗渠1.27千米,混凝土路2.7千米。分布在房山镇境内。工期: 2011年4月30日-2011年12月15日。第五标段,东海县房山镇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桥27座,涵洞9座,水闸4座,渡槽2座,渠首5座,混凝土路2千米。分布在房山镇境内。第六标段,东海县山左口乡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深水井23眼,农桥1座,涵洞24座,砂石路1.304千米。分布在山左口乡境内。工期: 2011年4月30日-2011年12月15日。第七标段,东海县白塔镇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部分

5、调整土建工程:改建泵站1座,生产桥4座,涵洞2座,渡槽2座,节制闸3座,梯型渠400米,渠首维修1座,混凝土路1.06千米,分布在白塔镇境内。工期: 2011年4月30日-2011年6月10日。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报名登记3个标段,最多可中1个标段,按每标段分别提供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市政或路桥或水利水电的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3)项目经理具有相应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4) 项目负责人应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3年以上

6、项目负责人, 技术人员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5)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度应不少于60万元。四、招标文件组成: 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第四章 合同条款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六章 技术规范第七章 图纸及其它附件五、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具备市政或路桥或水利水电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提供以下资质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

7、公章;(4)项目经理具有相应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已注册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6)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登记截止时间止,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度应不少于60万元的证明,即由其开设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银行证明文件且加盖银行公章。(8)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给该企业的开户证明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9)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附件一);(1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8、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8025/8027房间,联系人:刘瑞华、姜睢增,联系电话:0518-87800562/87800561/18936589103 /82718301)。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时另需提供的资料为: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查询联)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三;6、项目审查表加盖单位公章

9、,见附件四。六、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项目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设基本账户中汇出;转账、现金、电汇等其它一切形式均不接受,并对其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行城中支行;帐号:07678608093001),出具银行汇票的同时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给该企业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后果自负。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及接受信息: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4月2日-2011年4

10、月15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地址: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东海县国税局西侧水晶珠宝城二楼)。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4月27日上午9:30时前开标时间:2011年4月27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东海县财政局(金润大厦)二楼会议室。其它事项:(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2)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可以自行携带U盘,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供电子文档。(4)本项目主要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

11、是否可信(如果有)。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八、联系事项: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王德春 联系电话:0518-87292719东海县农业资源开发局 联系人: 张海霞 联系电话:0518-87796112 传 真:0518-87796108东 海 县 财 政 局 联系人: 徐静联系电话:0518-87775636附件一: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本单位将参与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到你中心领取招标文件,特发函确认。报名登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单位公章) 日期:

12、附件二(此申请书在同一页纸,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存根联) 编号: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需向 人民检察院查询 (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经办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查询联) 编号:人民检察院: 单位(个人)将于 年 月 日在 县(市、区)开展 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 行 )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特此申请查询部门、单位:(印)个人:年 月 日

13、附件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利用承诺书 检察院: 因 工作需要,向你院申请查询单位(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事宜。经查询发现被查询的单位(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对查询结果的利用作出如下承诺: 查询的结果仅用于申请的正当事项;保密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公开、不发布;不利用查询结果进行欺诈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查询结果,谋取单位或者个人的私利。否则,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个人)负责。 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查询的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承诺单位(个人):承诺单位经办人:年 月 日附件四:东海县政府采购项目审查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注册地 申请

14、单位公章日期:审查单位意见审查单位公章日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1 总则2.1.1定义2.1.1.1 “招标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2.1.1.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机构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承包商。2.1.1.3 “采购人”系指东海县农业资源开发局、东海县财政局。2.1.2采购说明2.1.2.1项目名称:东海县201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建工程2.1.2.2建设地点:驼峰乡、房山镇和山左口乡境内2.1.2.3 建设单位:东海县农业资源开发局、东海县财政局。2.1.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1.2.5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5、等,其中合同价是固定价格。工期:见第一章采购公告。2.1.2.6质量标准:合格2.1.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1.3 对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的要求2.1.3.1 现场察勘2.1.3.1.1 由于本工程项目过于分散,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如投标人需要,可以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1.2 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1.3.1.3 招标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机构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2.1

16、.3.2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汇总数字不一样,视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不同的投标文件。2.1.3.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2)已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2.1.3.4投标费用: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概自行承担。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2 招标文件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技术条款、招标图纸、

17、工程量清单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下同)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2.2.2.2 招标机构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8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机构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

18、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2.2.3.2 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2.3 投标文件的编制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2.3.1.1确定参与投标的函2.3.1.2投标报价函2.3.1.3工程量清单报价、预算书(须含工料分析表、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等)。2.3.1.4价格浮动量化说明书(如需要)2.3.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3.1.6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登记预审时一致。2.3.1

19、.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须含人员配备、投入计划、技术措施、环保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现场布置及临时设施布置等。定性评定,分为可行与不可行,不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投标人商务标不参加评标)。2.3.2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必须使用。2.3.3 投标报价2.3.3.1 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计价单位为元。2.3.3.2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实物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开发标志标牌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

20、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2.3.3.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期间各类风险,并计入总报价,本工程项目合同价格今后不作调整。2.3.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2.3.3.5 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机构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2.3.3.6工料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是按照有关定额的人工、材料、机械消

21、耗量标准及其相应的价格计算、确定的。间接费、利润、税金和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设备价格、现场因素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取。2.3.3.7施工图预算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机构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计算工程量、单价、合价及各种费用。2.3.3.8投标人应按第5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采购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2.3.4 投标文件有效期2.3.4.1 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3.4.2 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

22、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机构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机构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若接受招标机构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2.3.5 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2.3.5.1 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每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项目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设基本账户中汇出;转账、现金、电汇等其它一切形式均不接受,并对其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出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行城中支行;帐号:07678608093001),出具银行汇票的同时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给该企业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后果自负。2.3.5.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退还,但招标机构有权留下其中1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每个标段),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2.3.5.3 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机构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

24、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协议书。2.3.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3.6.1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2.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2.3.7.1 投标人应按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3.7.2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报价函和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否则,后果自负。2.3.7.3

25、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招标机构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2.4 投标文件的递交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1 投标人按标段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不密封或未按规定密封、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1)招标机构的名称和地址;(2)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号;(3)在2011年4月27日9:30时前不准启封(填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

26、副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投标文件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4.1.2 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将自行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2.4.2 投标截止时间2.4.2.1 投标人应在2011年4月27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至东海县财政局(金润大厦)二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必须面交,否则后果自负。2.4.2.2 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

27、拒收。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4.1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2.5 开标和评标2.5.1 开 标2.5.1.1 招标机构将于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唯一代表参加,并在指定的登记簿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招标机构也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2.5.1.2 开标会上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及完整性,并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2.5.2 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开标后至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

28、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2.5.3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机构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机构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4 投标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2.5.4.1 在开始评比前,招标人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5.4.2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是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量清单、技术条

29、款和其它要求,无重大偏离或保留。2.5.4.3 招标人将拒绝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后,不允许投标人对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2.5.5 算术错误的改正2.5.5.1 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改正错误的原则为:(1)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2)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

30、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2.5.5.2 招标人将按上述第2.5.5.1款规定的原则,要求投标人改正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需经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确认。2.5.6 投标文件的评比2.5.6.1 招标人仅对按第2.5.4条规定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2.5.6.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在评比时,将考虑以下因素计算评标价。(1)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2)扣除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备用金(如果有);(3)采购人认为可接受的非重大偏离和保留。2.5.6.3在选择中标人时,除了考虑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评标价和合理性外,还将综合

31、评比:(1)施工方法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施工布置的合理性;(2)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质量能否保证顺利施工;(3)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施工经验和素质;(4)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措施的可靠性;(5)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2.5.6.4 评标细则本次招标采购的每个标段分别设有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在唱标前公布)。招标人只对合理报价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所谓合理报价指的是在最高控制价以内的投标。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控制价的为废标。本次评标积分按百分法,其中评标初审及报价分7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能力20分,企业信誉和实绩1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具体为:一、评标初审及报价分(70分)其

32、中投标报价的评分:若某标段内进入合理报价在8家(含8家)以内,直接取平均值,再以平均值下浮1%为最优报价;若一个标段内进入合理报价在8家以上,则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得出平均值,再以平均值下浮1%为最优报价;以最优报价乘以现场抽取的系数,投标报价与此乘积相等得满分7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此乘积1%扣2分,每低于此乘积1%扣1分。系数分为1、0.98和0.96三个,由开标现场抽签得出,每个标段单独抽签。(在合理报价内取平均值前被去掉的报价仍参加评分,并不排除其中标的可能性)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能力(20分)1、现场布置合理性(0-2分)。2、建筑物基槽(围堰)开挖及降排水方案可行性(0-2

33、分);3、施工工序合理性(0-2分);4、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性,工期保证措施可行性(0-2分);5、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0-3分)。6、材料组织可靠、有保证(0-2分)。7、项目经理/建造师和工程技术人员配备合理性(0-2分)。8、施工围堰拆除有详细的方案和质量保证的(0-2)。9、文明施工(0-1分);10、质保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可行性(0-2分)。三、信誉和实绩(10分)1、近三年内有完成类似工程的经验(0-3分)。2、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优质工程奖(0-1分)3、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相关主管部门证明为主)(0-2分)4、投标人社会信誉好(0-2分)5、投标人财务资

34、信、状况好,可提供充足的流动资金(0-2分)。2.5.6.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2.5.6.5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废标处理1、迟到的投标文件;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2、超出合理报价范围的投标文件;3、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4、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5、未按规定盖章和签字的投标文件;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

35、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的;7、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及风险金的投标;8、投标人擅自改变工程量的单位及数量的;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没有提供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有效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或本招标文件使用的有关文件中的其他废标情形。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2.6.1 决标2.6.1.1 招标人在按第2.5.6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侯选人。(1)按第2.1.3条规定的资格审查合

36、格;(2)按第2.5.4条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3)按第2.5.6.2款规定计算的报价合理和按第2.5.6.3款的规定进行综合评比后的最优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投标人次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质保期长优先、工期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各投标人次序),并依照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有关部门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通过实地考察后确定中标人。经核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东海县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同时没收其

37、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如发生上述情形,将顺延对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重新确定中标人。2.6.1.2 招标人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没有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2.6.2.1 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报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响应性要求时,招标机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2.6.2.2 由于采购人原因中止招标或未能在第2.3.3条规定的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和发出中标通知,招标机构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2.6.3 中标通知2.6.3.1 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

38、,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4 履约保证金2.6.4.1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多退少补(收款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行城中支行;帐号:07678608093001)。2.6.4.2履约保证金在省级验收合格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不计利息。2.6.4.3如中标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内容,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6.4.4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9、,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及风险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东海县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6.4.4.1在确定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6.4.4.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6.5 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内, 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小于规定期限将被拒绝。2.6.6 签订合同2.6.6.1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2.6.6.2 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5.3款(2)项所述的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2.6.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

40、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6.8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3.1工程量清单说明(1)本工程量报价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解释和使用。(2)本工程量报价单中所有单价和总价等均由投标人填写。整个合同的总价应根据工程量报价单中填写的工程量,并按照工程量报价单中所列各项目内所报的单价和合价等确定。(3)本工程报价单所列工程数量系招标设计的工程量,只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按技术规范要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1、(4)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报价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除另有规定外,均已包括一般临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款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义务和责任等。(5)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报价单中的每一项均须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将认为该费用由具有标价的项目工程量的单价和合价所包括。(6)如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所报的单价为准。除非单价中有明显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则以所报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相应单价。(7)所列工程量的变化,丝毫不会使合同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8)承包人为工程提供的设备及设备的运输

42、、拆装费用的支付,应包括在工程量报价单的单价与合价中。(9)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及数量汇总表仅为提供资料,不应视为工程量报价单的扩大或延伸。(10)工程量报价单中各项均以人民币元报价。3.2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四章 合同条款4.1 通用合同条款1 词语涵义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采购人:东海县农业资源开发局、东海县财政局 (2)业主负责人:刘林、朱其刚 (3)业主代表:仲瑾、陆明 (4)监理人:(待定)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中标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 (5)技术条款; (6)

4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图纸; (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3 履约保证金3.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及风险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多退少补。4 监理人4.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采购人的批准。 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采购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 5 分包 5.1该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方必须以主体力量进场施工,项目经理/

44、建造师在施工期间必须驻场管理,每月必须驻场25天以上。5.2 采购人指定分包人本项目采购人没有指定的分包人。6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6.1 采购人提供的工程设备采购人不提供任何工程设备。7 争议发生争议时,承包方、发包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监理工程师协调,仍不能解决提交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8 工期延误8.1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除工程款2000元,但其最终的累计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10。9 工期提前9.1 本项目不设提前完工奖10 预付款10.1 工程预付款本项目不提供工程预付款。11 工程进度付款工程竣工后,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审计验收,验收

45、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办理报帐结算手续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在合同金额的90%内分期拨付到位,余下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在验收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若逾期付款,业主不承担利息。12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验收合格一年后,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再与乙方结清全部工程款。13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项目不调价。14 变更本项目原则上不变更,若确需变更,必须按程序报业主批准,未经批准的变更将不能得到任何计量与支付,该项目也不能得到验收和移交。15 对各项保险的要求保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支付,并分摊在所报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若未投保,风险自负。16 工程保修16.1 保修期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自省级验收合格之日起) 。4.2 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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