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1施工合同条款.doc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4800148 上传时间:2023-05-15 格式:DOC 页数:134 大小:776.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FIDIC1施工合同条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34页
FIDIC1施工合同条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34页
FIDIC1施工合同条款.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34页
FIDIC1施工合同条款.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34页
FIDIC1施工合同条款.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FIDIC1施工合同条款.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FIDIC1施工合同条款.doc(1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译者的话 13前言14引言16编者方面的改动:17一般原则17协调18综述18招标程序18合同条件19授予合同19合同协议19规范20图纸20工程量表20投标书20投标者须知211概述212文件213投标书的完成与递交214要求提供的补充信息225招标文件的修正226货币要求与汇率227现场考察238投标保函239奖金2310地方法规2311对投标书的审查2312中标23评标23合同各方23业主24承包商24工 程 师25条件第一部分 注解27解 说27定义及解释27第 1 条27定义27标题和旁注30解释30单数和复数30通知、同意、批淮、证明和决定30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30第 2 条30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30工程师的职责30工程师代表31工程师的权力委托31任命助理32书面指示32工程师要行为公正32转让与分包33第 3 条33合同转让33第 4 条33分包33分包商义务的转让34合同文件34第 5 条34语言和法律34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34第 6 条35图纸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35现场要保留的一套图纸36工程进展中断36图纸误期和误期的费用36承包商未能提交图纸36第 7 条36补充图纸和指示36由承包商设计的永久工程37批准不影响责任37一般义务37第 8 条37承包商的一般责任37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37第 9 条38合同协议书38第 1

3、0 条38履约担保38履约担保38履约担保的有效期38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39履约担保的来源39第 11 条39现场视察39资料的查阅40第 12 条40投标书的完备性40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40第 13 条41应遵照合同工作41第 14 条41应提交的进度计划41修订的进度计划42应提交现金流通量的估算43不解除承包商的义务或责任43第 15 条43承包商的监督43承包商代表的语言能力44第 16 条44承包商的雇员44管理人员的语言能力44当地人员的雇佣44第 17 条44放线44第 18 条45钻孔和勘探开挖45第 19 条45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45业主的责任46责任的分担和保险的义务4

4、6第 20 条46工程的照管46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46由于雇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46业主的风险47第 21 条48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48保险范围48对未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49保险不包括的项目50第 22 条50人身或财产的损害50例外50业主提供的保障50第 23 条51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的财产)51保险的最低数额51交叉责任51第 24 条51人员的事故或受伤51人员的事故保险51第 25 条52保险证据和条款52保险的完备性52对承包商未办保险的补救办法52遵守保险单的条件52业主办理的保险52第21条53工程的保险53承包商设备的保险53保险范围53对未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53第

5、23条53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的财产)53第25条53保险证据和条款53保险的完备牲53对业主未办保险的补救办法54遵守保险单的条件54承包商的其它义务54第 26 条54遵守法令、规章54第 27 条54化石54第 28 条55专利权55矿区使用费55第 29 条55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55第 30 条56避免损坏道路56承包商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56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56水运56第 31 条57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机会57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方便57第 32 条57承包商保持现场整洁57第 33 条58竣工时的现场清理58劳务58第 34 条58职员和劳务人员的雇用58工资标准及劳动条件58雇

6、佣正在为他人服务的人员59劳务人员的遣返59劳务人员的住房59事故预防员;事故59健康与安全59消灭病虫害措施59传染病59死者的殡葬59食物供应59供水60酒精饮料或毒品60武器与弹药60节假日及宗教习惯60妨害治安的行为60第 35 条60劳务人员和承包商设备情况的报告60安全和健康记录60事故报告60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61第 36 条6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61样品费用61检验费用61未规定的检验费用61工程师关于未规定的检验的决定61第 37 条62操作检查62检查和检验62检查和检验的日期62拒收62独立检查63第 38 条63工程覆盖前的检查63剥露和开孔63第 39 条6

7、3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拆运63承包商不遵守指示64暂时停工64第 40 条64暂时停工64暂时停工后工程师的决定64暂时停工持续 84天以上65暂时停工持续84天以上65开工和误期65第 41 条65工程的开工65第 42 条66现场占有权及其通道66未能给出占有权66道路通行权和设施66第 43 条66竣工时间66第 44 条67竣工期限的延长67承包商应提供的通知书和详细申述67临时的延期决定68第 45 条68工作时间的限制68工作时间68第 46 条68施工进度68第 47 条69误期损害赔偿费69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减少69竣工奖金70第 48 条70移交证书70区段或部分的移交

8、70部分工程基本竣工71地表需要恢复原状71妨碍检验71缺陷责任72第 49 条72缺陷责任期72完成剩余工作和修补缺陷72修补缺陷的费用72承包商未执行指示73缺陷责任期的延长73第 50 条73承包商进行调查73对疏浚工程的调查费用不负责任74变更,增添和省略74第 51 条74变更74变更的指示75第 52 条75变更的估价75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76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76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76变更超过15%76计日工77索赔程序78第 53 条78索赔通知78同期记录78索赔的证明79未能遵守79索赔的支付79承包商的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80第 54 条80工程专用的承包商的设备、

9、临时工程和材料80归属80重新归属及撤离80业主对损坏不承担责任80结关80承包商设备的再出口81承包商设备的租用条件81用于第63条目的的费用81编入分包合同的条款81不意味对材料的批准81计 量82第 55 条82工程量82第 56 条82需测量的工程82第 57 条83测量方法83包干项目的分项83暂定金额83第 58 条83“暂定金额”的定义83暂定金额的使用84凭证的出示84指定的分包商84第 59 条84“指定的分包商”的定义84指定的分包商;对指定的反对84设计要求应明确规定85对指定的分包商的付款86对指定的分包商的支付证书86证书与支付86第 60 条87月报表87每月的支付

10、87保留金的支付88证书的修改88竣工报表88最终报表89结清89最终证书89业主责任的终止90支付时间90记账货币及汇率90对承包商的支付90对业主的支付90记帐货币及支付91付款地点91预付款91第 61 条91仅凭缺陷责任证书的批准91第 62 条91缺陷责任证书91未履行的义务92补救措施92第 63 条92承包商的违约92终止日的估价93终止后的付款93协议利益的转让94第 64 条94紧急补救工作94特殊风险94第 65 条95对特殊风险不承担责任95特殊风险95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95炮弹、导弹95由特殊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加95战争爆发96合同终止时承包商设备的撤离96合同终止后的

11、付款96解除履约97第 66 条97解除履约时的付款97争端的解决97第 67 条98工程师的决定98友好解决98仲裁99未能遵从工程师的决定99通 知100第 68 条100致承包商的通知100致业主和工程师的通知100地址的变更100业主的违约100第 69 条101业主的违约101承包商设备的撤离101终止时的付款101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利102复工102费用和法规的变更102第 70 条102费用的增加或减少102后继的法规102货币及汇率106第 71 条106货币限制 711106第 72 条107汇率107货币比例107为暂定金额支付的货币107可能使用的补充条款107防备贿赂1

12、08贿赂108保密108保密的细节108支出的限制108限制支出108承包商作为联苷体108共同责任及各自责任108关税和税收的特别规定108投 标 书109附 件110协 议 书111引 言112疏浚及填筑工作112第 1 条113第11款定义113第 2 条113第21款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113第 5 条113第51款语言和法律113第5.2款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114第 9 条114第 10 条114第101款履约担保114第 11 条115第 12 条115第122款 不利的外界障碍或条件115第 14 条115第141款应提交的进度计划115第143款应提交现金流通量的估算115履约保

13、证书范例117第 15 条119承包商代表的语言能力119第 16 条119管理人员的语言能力119当地人员的雇佣119第 18 条119第181款钻孔和勘探开挖119第 19 条119第 21 条120第 21、23和 25条 业主办理的保险120第 21 条120工程的保险120承包商设备的保险120保险范围120对未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121第 23 条121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的财产)121第 25 条121保险证据和条款121保险的完备性121对业主未办保险的补救办法121遵守保险单的条件121第 28 条121第 282款矿区使用费121第 31 条122第 34 条122工资标准及

14、劳动条件122雇佣正在为他人服务的人员122劳务人员的遣返122劳务人员的住房122事故预防员; 事故122健康与安全123消灭病虫害措施123传染病123死者的殡葬123食物供应123供水123酒精饮料或毒品123武器与弹药123节假日及宗教习惯123妨害治安的行为123第 35 条124安全和健康记录124事故报告124第 40 条124第 40l款一一暂时停工124第 403款一一暂时停工持续 84天以上124第 43 条124第431款一一竣工时间124第 45 条124工作时间124第 47 条125竣工奖金125竣工奖金125第 48 条125妨碍检验125第 49 条125缺陷责

15、任期的延长126疏浚工程完工后不补救缺陷126第 50 条126对疏浚工程的调查费用不负责任126第 51 条126第511款一一变更126第 52 条126第521款一一变更的估价126第522款一一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126第523款一一变更超过15%127第522款一一工程师确定费率的权力127第 54 条127归属127重新归属及撤离127第 60 条127记帐货币及汇率127对承包商的支付127对业主的支付128记怅货币及支付128付款地点128预付款128第 67 条129第 68 条129第 69 条129第 70 条129第701款一一费用的增加或减少129第702款一一后继的

16、法规130第701款一一费用的增加或减少132第 72 条133第722款货币比例133第 73 条 其它事项133贿赂133保密的细节133限制支出133共同责任及各自责任134第 11 页译者的话中国航空科技翻译公司翻译、航空工业出版社1988年出版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受到各涉外工程单位、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的热烈欢迎。所印5000册在较短时间内销售一空,不少读者前往出版社要求订购此书。这本书对于推动我国的招标承包制和建设监理制起到了借鉴作用。为了满足广大读者的要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天津大学和中国航空科技翻译公司的几位同志精

17、心合作,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989年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应用指南”)一书翻译出来。这本“应用指南”是按照“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的1988年订正本编写的。“应用指南”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方面主要介绍了按照国际惯例如何编制招标文件,以及投标、评标直至授予合同的全过程,介绍了招标文件内的一些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对合同中的双方业主和承包商,以及第三方工程师,及其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作了介绍。“应用指南”的第二方面的内容是对“合同条件”的注解。即对“合同条件”的几乎全部条款逐一加以注解。注解中既介绍了编制每一条款的目的,又介绍了

18、为了适应不同的应用条件,如何对各条款进行修改,并给出了不少范例。所有这些,对我们深入理解和实际应用这本国际、国内通用的合同条件非常有帮助。为了方便读者,我们将“合同条件”第二部分全文译出附在“应用指南”后面,同时将“合同条件”第一、二部分1988年订正版英文原文附在书后。参加本书翻译和校对的同志如下:翻译:臧军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季小弟(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周可荣(天津大学外语系)张水波(天津大学管理工程系)校对:何伯森(天津大学管理工程系)谢亚琴(天津大学外语系)审校:许永康(中国航空科技翻译公司)在本书翻译过程中得到姜崇熙教授的指正,在此谨向他表示衷心地感谢。虽然我们主观上作了很多

19、努力,力求向读者奉献一本译文正确、语句通顺的译本,但限于水平,不妥和错误之处难免,诚恳地欢迎广大读者指正。最后,衷心感谢航空工业出版社丛选超、周士林同志,他们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热情的支持,并且为此书的出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译校者1990.10.前 言1957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首次出版了标准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格式,专门用于国际工程项目。第2版、第3版分别于1963年和1977年出版。1983年FIDIC执行委员会任命了一个起草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成员组成。直到那时,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一直负责监督第3版的使用。1987年该起草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得到

20、认可,并于1987年9月在瑞士的洛桑举行的FIDIC年会上发行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条件)的第4版。第3版和第4版之间有许多重要差异。这本指南对上述差异作了详细论述,并对第4版的每一条款作了注解。执行委员会决定删去此文件标题中的“国际”一词,因为只要把第二部分稍加修改,该文件同样适用于国内合同。随着照相复制技术的发展,当今,已有可能出现照相复制件,这些复制件看起来很像文件正本的真正副本,但事实上,这些复制件已被改动,尽管更改不明显。为防止这一情况的发生,条件的第一部分是用两种颜色(黑和蓝)印刷的。FIDIC郑重建议条件的所有使用者都要坚持这一点:第一部分要以FIDIC出版的格式为准。

21、CECC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MSrenSen先生(丹麦),RElsasser先生(德国),RHeinS先生(美国),HKristensen先生(瑞典),KBNorris先生(英国),以上各位在第4版的编制中起了积极的作用。执行委员会在此向自愿付出历时4年的劳动编辑第4版的CECC成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负责协调起草的主要责任落在Srensen先生和Norris先生身上,执行委员会特此对他们表示感谢。在Miller先生、E1dtidge先生以及Frick一Meijer先生各自担任FIDIC主席期间,他们对该起草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欧洲国际承包商会(EIC)代表国际承包商联盟(CICA)并

22、在美国承包商总会(AGC)的支持下起到了宝贵的咨询作用。FIDIC尤其对RAldred先生(英国),GLodigiani先生(意大利)深表感谢,他们在此工作中非常积极,同时,他们也得到了其他许多同行的支持,尤其是RBollinger先生(EIC)、JCuisinier先生(法国)、Jde Grref先生(荷兰)以及DGArmstrong先生和CMo1ineaux先生(美国)。伦敦Bain Clarkson有限公司的Angus C1eaver先生提供了有关保险条款方面的知识和起草技巧,并且是一位风险分担方面的不可多得的顾问。巴黎White&Case的ChristOpher Seppa1a先生代表

23、国际律师协会在法律方面给予了宝贵的建议。伦敦Turner Kenneth BrOwn的DavidWightman先生进行了核对以确保整个文件法律方面的一致性。最后,执行委员会对前任常务董事Burt Campbell先生表示感谢,在整个修订过程中他自始至终帮助起草委员会,并在他卸任后,承担了编定本“指南”的协调工作。FIDIC秘书处常常收到一些要求帮助解释各个合同的请求,这些合同基于类似第4版中包括的合同条件。很明显,作为一个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认为自己还没有能力给予法律方面的建议。无论如何,对于合同的法律方面的解释尤其有赖于适用于该合同的法律以及合同的准确措词。此指南的一个目的就是说明

24、在起草各个条款时起草委员会的意图。对于某一具体合同中各个条款的解释要由法庭或通过仲裁来决定。本指南的最后部分包括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1988年重印,附有编者的订正)”的照相复制本,通常称为红皮书,在本指南中,照录了红皮书中的条款,并用斜体字印出。斜体的条款应与最后部分中的相应条款一致;如果读者在相应条款中发现有差异,则应参考照相复印的最后部分来决定正确的措词。引 言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的标准化,对圆满完成土木工程施工项目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当今施工项目常常把工程设备和机械作为工程的要素,以构成竣工项目的二部分,这就使合同条件比过去更加复杂,因为过去常常是在施工合同

25、完成之后再根据单独的合同安装工程设备的。另外,当今一个大型项目所用的全部资金常来源于几种渠道,业主能够获得额外资金以弥补大幅度地成本超支的可能性,虽然不能说没有,但已变得极小了。为了在要求的时间内和预算内完成一个项目,从可行性评估开始到承包商把竣工的项目移交给业主为止,每一阶段的项目准备和实施都需要细致的计划,以减少延误、争端和不可预见的额外开支,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了对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独立的)(FIDIC)出版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4版中的条款加以解释。对每一款解释的程度差异很大,这是因为某些条款要比其它条款复杂得多,注解时多少不应被认为是反映有关内容的重要程度。作

26、为介绍,对FIDIC推荐的有关招标程序作了一些注释。对于此招标程序的更多的注解可在FIDIC出版的招标程序(土木工程合同招标评标程序)一书中找到,FIDIC秘书处备有此书。使用基于合同标准格式的详尽的合同条款有明显的优点,这样能合理平衡有关各方之间的要求和利益,尤其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大多数情况下,合同各方都赞成遵守明确规定的义务,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履约不佳、成本增加,以及由于施工合同各方彼此之间缺乏所持的信任而引起的争端。使用合同标准条件不仅有利于顺利地完成合同,而且很有可能导致较低的标价,这是因为投标者将会熟悉合同规定的适用条件。这就意味着他们不必为他们不熟悉的合同

27、条件以及这些条件可能引起的估价困难的后果作出资金方面的准备。标准合同条件的广泛使用也为培训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提供了一个稳定的依据,并避免使他们不得不按照不断变化的合同条件去工作。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于1957年首次出版,在此以前还没有专门编制的适用于国际合同的条件。FIDIC条件的第1版(由于其标题长且封面为红色,很快以“红皮书”为众人所知)正是在国际承包业蓬勃发展、需要一套标准条件业已明显的时期出版发行的。第1版是以当时正在英国使用的合同格式为蓝本,该合同格式由土木工程师协会(IEC)出版,因而所反映出的传统和法律制度具有英国特色。第2版于60年代中期发行,但没有改变第1版中包含的

28、条件,只是在第1版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第三部分。此第三部分的编撰提供了用于疏浚和填筑合同时,对通用条件所作的一些具体变动。第3版作了全面修订,并于1977年出版,同时还有一本与之配套的解释性文件,题为“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注释”。FIDIC拥有一个委员会,即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该委员会监督红皮书的使用并负责向FIDIC执行委员会汇报情况。1983年CECC向执行委员会反映:在某些地方业主们对文件提出了批评,说它在概念和语言方面盎格鲁撒克逊味太浓,这大概是由于文件得到了比过去更广泛的使用的缘故。某些修改是通过业主的经常使用才作出的,而且使合同条件更能反映现实践是可取的。另一因素是,在大多数

29、情况下,条件常常使用于发展中国家的项目,业主代表无权向工程师授权,而在编制第3版时则认为业主代表应有此权力,由此我们感到需要使条件和现行情况一致起来。于是执行委员会要求CECC编制第4版,下面是参考条件提要:只有在必须改动的地方才改动;保持工程师的基本作用;特别注意一些具体问题如:保函和保证书、风险分配、保险、索赔程序、证书、付款以及争端程序。尽量使用现代语言以便负责现场条件管理的人员更容易理解。和第3版相比,在起草过程中有一些程序上的差异。在编制第3版时,承包商协会代表几乎作为联合起草人参与了该项工作,并在条件的封面上说明该文件得到了世界各地的各个承包商集团的认可。在第4版的编制中,大家一致

30、同意承包商代表在起草过程中具有的咨询地位,但最终文件由FIDIC全权负责。欧洲国际承包商会(EIC)受国际承包商协会联盟(CICA)的委托,代表CICA承担了作为该顾问的任务。EIC的代表同时得到了美国承包商总会(AGO)两名代表的帮助。另外,此次修订过程中,比以往修订时更多地与世界银行进行了协商。同时,FIDIC还从与阿拉伯联合基金会的代表接触中获益菲浅,这些代表在监督第3版的使用方面颇有经验。FIDIC对有机会和这两个团体进行协商感到高兴,但这种协商并不意味着这两个组织对第4版全部认可。土木工程合同委员会(CECC)成员利用此机会与此领域的一些专家进行了协商,这些专家声称他们并无什么专长只

31、是有些实际经验而已,这种协商主要限于保险和法律万面。本书对每一具体条款都作了论述,并由负责起草的人员作了注解。现将对第3版的主要改动简述如下,也许不无神益。编者方面的改动:第二部分(专用条件)已从备忘录形式扩展为一整套完全展开的示范条款;第二部分已单独装订成册,这就能够使第一部分(通用条件)以印刷形式附在招标文件中,这就提供了令人满意的证据:对第一部分未作任何改动,如果要求任何改动,则须通过第二部分中某一条款来体现;以前的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已被编入第二部分;各个承包商协会的名单不再列出,但这并不影响国际承包商协会联盟各成员对本条件的使用;语言风格和条款编排在一定程度上己现代化,但保留了

32、条款的编码顺序。一般原则工程师的作用得以保留;业主的作用规定得更加明显,成本的增加或工程延期由工程师决定,在作出决定前他有义务和业主以及承包商协商;己作出最大的努力使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总体平衡;现行实践已在新版中得到反映;所规定的程序更为详尽,做法更为具体;条件在更大程度上注意了“工程设备”;进一步认识到这一事实,即有时永久工程的某项设计由承包商负责。协调已尽可能作出努力与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黄皮书)相协调,然而由于工程性质不同,仍存在一些很明显的差异,这并不妨碍两套文件在同一现场由不同的承包商使用。综述本指南中的资料不构成条件的一部分,除了使用示范条款以外,不得将其编入条件之中

33、。进一步说,它并不意味着对条件作出权威性的法定的解释,但可认为它将对理解条件的用意以及起草第二部专用条件有帮助。为了使一个项目圆满成功,第一要素是要有根据好的设计画出的图纸和制订的规范,以及能够据以确定工程费用的工程量表。上述文件以及合同条件组成法定文件,它们根据有关法律确定了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在完成项目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的关系。然而,法定文件同时规定双方之间的工作关系,在这种工作关系范围内业主可期望从高效率的承包商那里得到按规定的对间和成本圆满完成的工程项目。同样,承包商可期望得到合理的工作条件,公平均等地运用合同,并能很快收到他有权获得的付款。为了取得很好的结果,在进行招标时,不应期望投标者在

34、他们所报的单价中把在准备投标时不能合理预见或估计到的风险包括进去,这一点是最基本的。如果业主能在合同中承担某些事件引起的费用,这些事件可能从来不会发生,或承包商无法控制,或不能按合理的保险金对其保险,那么这是对业主有利的。上述风险在第4版中被列为“业主的风险”。在这种背景面前,有能力和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提交有竞争性的投标书,而其中不必包括大笔应急费用以补偿不可预见的危险。如果确实发生了此类危险,则业主将仅仅支付此类危险的费用。在合同范围内,如果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能紧密配合和协作,并通过有条不紊的、安全的和有效的工作方法,一致期望“生产”出一个令人满意的“最终产品”,这样就能将延期的风险和

35、误解降低到最小程度。如果互不信任或缺乏信心,这就可能导致麻烦,合同也就可能陷入困境。如果一方或双方或工程师不能按照合同负责任地、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则不论合同如何措词均不能避免上述困境的发生。FIDIC合同条件是针对需要独立的工程师来进行施工监督而编写的。本条件第26款规定,如果需要工程师行使他的判断,他应行为公正。如果工程师是业主的雇员,他仍应秉公而断。招标程序FIDIC合同条件认为业主应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FIDIC已出版了题为“招标程序”的文件,该文件对选择投标者、接标和评标提出了一套系统的做法。该文件旨在帮助业主(工程师)以最少的资格限制取得可靠的有竞争性的投标,同时加以系

36、统论述以便能迅速地和高效率地对其评估。同时,努力给承包商提供机会和动力,使他们对自己完全有资格完成的招标项目很快地有所反应。经验证明,对于大型的和涉及到国际招标的项目来说,对投标者的资格预审是必须的,这是因为通过资格预审可以使业主(工程师)能提前了解到应邀投标的公司的能力。同时也保证了向不一定愿意参加公开或无限制招标的大公司发出邀请。这种无限制招标并不总是有利于合理竞争,因为投标者数量可能太多以致影响到成功的投标反而不能被接受。此外,如果各公司明知大部分投标不能中标仍递交大量投标,将为此付出无效的费用,并产生大量多余投标,而资格预审就具有减少上述多余投标的优点。在随后的几页中印有一张流程图,对

37、投标者的资格预审、接标、开标以及评标的程序作了推荐,并一一作了说明。颁发给投标者的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表、投标书格式以及投标者须知。除投标者须知外,上述一切文件在授予合同时成为合同文件、通常把招标文件连同一封信送给投标者,信上说明上述文件并给收件人一份投标邀请书。合同条件合同条件由红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组成。条件说明应用于合同的法律(契约方面)安排。 编制这些条件所采用的规则和方法将在本指南以后的章节中论述。工程师的首要任务之一是核实投标书计算是否正确,若不正确,怎样纠正每一个错误。另一任务是检查投标书是否全部填写;所有要求的资料是否已提交;以及所有事项是否

38、与招标文件条款一致。如果没有明显的错误、遗漏或不一致,可与标价最低的投标者,以及可能与一两名其他投标者召开一次会议,就一旦签订合同如何处理上述问题表明态度并达成一致意见。会议期间,不允许投标者改变其投标书的内容。如果无法就怎样解决差异表明态度并达成一致意见,则该投标书应被作为没有全部填写的投标书处理,并对此投标书不再予以考虑。授予合同当工程师完成评标并获得必要的澄清之后,他将向业主提出授予合同的建议。如果业主同意工程师的建议,并准备立即授予合同,他将向中标者颁发中标函。有时在业主授予合同之前,某些步骤可能仍是必要的,如:政府对贷款协议的批准或认可。在此情况下,业主可决定向有望中标的承包商颁发一

39、意向书。此意向书应说明在能够授予合同之前必须达到的条件。大多数情况下,在意向书的措词中业主一方不做任何许诺,因此有望中标的承包商只能自冒风险进行任何预备工作或支付各类费用。有时意向书指示有望中标的承包商采取某种行动,如:订购材料和设备或进行有限的工作。在此情况下,意向书有必要阐明,如果由于任何原因合同没有最终缔结,对该有希望中标的承包商所做的工作应如何支付,以及支付的程度。 在大多数情况下,业主的中标函连同投标者的投标书组成一个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的合同,并从中标函颁发之日起生效。如果由于投标书中的错误、遗漏或不一致,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澄清问题的会上已对任何变动暂时达成了协议,则业主的信函仅作为

40、一个还价,当承包商回函,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中标函的条件之日起合同才有约束力。合同协议合同条件第91款对记录双方全部合同条款的合同协议的实施作了规定,然而,此文件的实施一般并不一定产生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在一些国家,尽管已有投标书和中标函,要产生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法律要求要有一个合同协议。在此情况下,尤其应细心编制合同协议以符合有关法律要求。合同协议的示范格式附在红皮书第一册合同条件第一部分之后,在业主希望签署正式协议时可加以使用。在此情况下,要保证合同协议,包括构成协议一部分的文件措词准确,以严格记录业已达成的协议,这是很重要的。双方必须保证签署人和签署方法要符合所有有关适用的法律。

41、注:在本章开头提到的FIDIC出版的招标程序一书更为详细地介绍了招标的所有阶段,涉及到此过程的所有人员应对本书予以研究。规范规范将规定合同的范围和技术要求。对承包商提供的材料的质量和工艺标准,以及承包商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负责的程度(如果有的话),必须作出明确规定。规范还应包括在合同期间由承包商提供的样品和进行试验的细节。对承包商在进行工作或施工的顺序、时间安排或方法的选择自由有任何限制时,都须明确规定,同时还必须给出对承包商使用工程现场的任何限制,例如,为其他承包商提供通道和空间。图纸图纸必须足够详细,以便投标者在参考了规范和工程量表以后能准确确定合同所包括的工作性质和范围。在投标阶段,极少可

42、能提供出一整套完备的图纸,从而也极少可能在不需提供任何进一步的图纸的情况下进行工作。对于大多数合同来说,补充图纸将在授予合同之后的工作进行中发放。工程量表工程量表是列有按照合同实施的工作的说明以及估算的工程量的项目清单。红皮书采用合同重新计量的形式,虽然这并不排除在工程量表中包含有多个包干项目,只要每个包干项目包含的工作范围有详细的规定即可。投标书当邀请许多投标者参与竞争性报价时,所收到的标书应尽可能地基于平等的条款和条件,并且应以标准格式提交,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样对收到的投标进行评比时能够更简单、更准确,并能减少出现误解、错误和遗漏的危险。投标书是投标者提交的最重要的单项文件。在此文件中每位投标者确认他已阅读了招标文件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基于这些要求,在文件中申明了用于承担和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投标金额。因而,对业主来说收到的标书应该是根据统一的条件制订的,在招标时业主就有必要给投标者提供统一标准的标书格式,要求每个投标者全部填写和签字。为此目的我们建议采用附在红皮书第一卷最后紧接着合同条件第一部分的投标格式。它简短、明确,一经签字和提交,报价即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