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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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安全制度 (四)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红四煤矿目录(四)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43.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8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95.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126. 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管.157. 外委施工单位人员管理制度.188. 安全考核制度.219. 安全质量检查制度.2210. “三处”调查、分析、处理制度.2411.科队各级干部上岗反“三违”制度.2512.“三违”追查分析制度.2513.“三违”人员帮教转化制度.2614.三违人员档案制度.2615.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制度.2816.重大事故排查举止管理制度.291

2、7.重大事故隐患的分级管理.2918.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处罚规定.3019.工伤事故管理制度.3220.外委承包商安全文明建设管理制度.332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722.电器安全管理制度.3923.安全事故管理制度.4324.火工品管理制度.48 (1) 药库管理六不准、六严禁.48 (2)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49 (3) 爆破员的职责.50 (4) 仓库报关员的职责.51 (5) 单位负责人对火工品管理岗位责任制.52 (6) 民爆物品使用清退制度.53 (7) 爆炸物品定员定量制度.54 (8) 爆炸物品管理报告制度.55 (9) 运输爆破器材及其他制度.56 (10)警卫看

3、守爆炸物品制度.57 (11)爆破器材废品销毁制度.58 (12)爆破工作领导职责.59 (13)安全员职责.6025.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制度.61 (1)通风系统管理制度.61 (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62 (3)通风报表管理制度.63 (4)局部通风管理制度.63 (5)瓦斯检查管理制度.66 (6)综合防尘管理制度.68 (7)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6926. 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测试管理制度.7227. 气体防护工作管理制度.7428. 生产设备检查、维护安全管理制度.7629. 禁烟禁火易燃易爆区安全管理制度.7830.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8031. 安全管理及事故追究考核制度.

4、8632. 处罚资金管理制度.9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规范集团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用工管理,维护集团公司及广大特种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特种作业人员队伍稳定,确保特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特种作业及人员的概念 特种作业时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3.1 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实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3.2 金属焊接工,切割工;3.3 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思索工,信号工,安装于维修工;3.4 米以上登高架设、

5、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3.5 承压锅炉操作工,水质化验工;3.6 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3.7 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3.8 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3.9 矿山通风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3.10矿机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3.11矿山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3.12矿山主题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勇罐(把钩)工;3.13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3.14矿山救护作业人员;3.15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

6、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3.16经国家安监总局批准的其他作业人员。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必备的条件4.1 年龄满18周岁;4.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4.3 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布的上岗作业。5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5.1.1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的核岗定编的核准、招聘、证件的管理、档案的建立、培训协定的鉴定、培训费用的洽谈、支付,以及人员变更信息的管理;5.1.2 集团安监部负责特种作业人

7、员培训(取证 复审)的组织与实施,特种作业人员规范用工的监督管理;5.1.3 所属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用工的综合管理;5.1.3.1 根据本单位的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机现有特种设备的配备情况,对所需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及人数做好核岗定编;5.1.3.2 及时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培训(取证 复审)计划的申报及培训管理协助工作;5.1.3.3 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变更信息及时更新,并及时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反馈;5.1.3.4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用工管理,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用工安全负责;5.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5.2.1 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于每

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计划培训取证复审报审表,经主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后,于本月末最后一日前报集团安监部统一协调、安排培训;5.2.2 经批准参加(取证复审)培训的特种作业人员,在集团安监部下达培训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各单位应为参加培训人员提供必须的学习时间,以确保培训质量;5.2.3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一次考核不合格的,补培、补考费用(包括外出培训的往、返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一个月内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的调离特种工作岗位,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费用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除;5.2.4 特种这一条也人员经集团组织取证培训后,因自身原因在集团

9、服务期限不到培训协议规定时间自动或自动要求离职的,违约责任按协议约定相关条款执行;5.2.5 特种作业人员经集团组织复审培训后,因自身原因在集团服务期限不到半年,自动或自动要求离职的,复审费用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除。5.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5.3.2 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5.3.2.1 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岗位从事非本工种工作的,被辞退或自行离职的;5.3.2.2 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5.3.2.3 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10、;5.3.24 特种作业人员无辜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附则6.1 本制度由集团安监部负责解释;6.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下简称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缺氧窒息、中毒、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1.3 定义 有限空间作业:凡进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场所作业,统称为有限公司作业。1.4职责1.4.1安监部 安监部是本制度

11、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4.2各单位 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检测、分析。1.4.3监护人1.4.3.1监护人应熟悉设备的工艺及作业人员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急救知识。1.4.3.2监护人对“有限空间的作业票”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有权提出停止作业。1.4.3.3 监护人应掌握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人员数量,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并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1.4.4作业人员1.4.4.1

12、作业人是第一责任人1.4.4.2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应急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1.4.4.3 未见批准的“有限空间作业票”不准作业。1.4.4.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票不 符不进行作业。1.4.4.5 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1.4.4.6 劳动防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制度不进行作业。1.4.4.7 遇有违反制度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2 管理内容2.1“有限空间作业票”申请及审批2.1.1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负责人向有限空间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2.1.2单位领导应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

13、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审批栏内签字,批准作业。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确认合格后,在安全措施栏签字。2.1.3有限空间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监护人持有,第二联由作业人持有,第三联由单位留存。有限空间作业票不的涂改,代签,保存期一年。2.1.4“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4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期间,经全面检查后,“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时间不超过72小时,作业期间如果安全措施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方可再进入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措施技术措施2.2.1“有限空

14、间作业票”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流。内容包括: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必要的安全知识、救护方法、便携式检测仪器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2.2.2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系统,必须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代替盲板,满搬出应挂有明显标识。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有可视、明见的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2.2.3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为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公司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

15、的10%,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能才好过国家规定的空间空气中有害气体最高容积指标。氧气浓度在19-23%之间,容器内温度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必须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共同制定作业方案,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在作业前组织模拟演练,确认安全可靠后,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作业。分析结束后,样品至少保留8个小时。2.2.4分析合格1小时后作业,应在此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作业。2.2.5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电压在24v以下,要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空作业等有

16、关安全规定,动火同时应办理“动火作业票”,不得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代替。2.2.6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作业,要对放射源进行处理,保证人员作业时接触放射剂量符合国家要求。2.2.7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应优先解决畅通无阻,不得有障碍物、2.2.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出设备,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过本单位安全第一负责人批准。2.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工具、材料应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超过3小时,应对人员进行登记、清点。2.2.10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伸缩等急救器材。2.2.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

17、先拟定紧急时的外出路线和方法,作业时,应制定作业条件实施安排人员轮换作业和休息。2.2.12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新鲜,可采用自然通风或强制通风等方法通风。必要时,作业人员可佩带供风式长管面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佩带长管面具时,一定要检查严密性,同时要采取其防止长管被挤压的措施,吸气口应设置在空气的上风口处,并有人监护。2.2.13出现有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器具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同时至少有一个人在外部做联络,报告工作。3相关记录有限空间作业票4 附则4.1 本制度由安监部负责解释。4.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动火措施方可完成

18、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动火安全专项措施,提前三天报矿方组织会审。2、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动火作业人员认真贯彻已审批的动火安全措施,做好传达记录签字工作。3、施工时矿安监员、监理必须盯靠现场,负责监督检查动火措施的执行,跟踪施工的全过程。4、动火前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安监员、监理要对动火作业地点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处理。做好可能出现的预防与处理工作。如果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将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润滑油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至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清除洒在井巷或硐室内的剩油、废油;把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运送至地面。5、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

19、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的操作间、休息间。确因工作需要搭建临时操作间时,必须不燃性材料且制定动火安全专项措施报矿方会审后,方可实施。6、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7、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等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二)、电焊、气焊和喷灯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因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因由供水管路,由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因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

20、实施接受火星。(四)、电焊、气焊和喷灯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能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巷道顶部和支护壁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五)、电焊、气焊和喷灯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因在次用水喷洒,并因由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六)、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时,必须立即停止突出危险区的一切工作未报动火安全措施擅自施工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对监理单位罚款10000元;安全措施现场执行不到位,对监护人员罚款30010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10000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基本条件

21、1、特种作业人员指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和原劳动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特种作业定义的作业人员。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二、培训考核与发证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向矿人力资源部书面申报,由人力资源部联系指定的单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2、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驾驶证,方可独立操作。3、特种作业

22、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三、复审1、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要按规定定期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或驾驶证自动失效。2、复审内容:(1)复审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2)检查违章作业记录和事故责任。(3)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由矿教育科组织,由发证部门负责审验。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2、各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监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3、特种作业人员要操持相对稳定,做到定员、定人、定岗持证

23、。必须调动时要经有关部门同意。4、对特种作业人员因提供保障安全作业的各种条件,不得以任何借口强令其冒险作业。5、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要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需从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一、设备实施布局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

24、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拉齐,平稳可靠。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因有照明。5、作业场所的业务垃圾、污

25、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露。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5、滤料(或原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和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伊苏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五、工业噪声1、生产区域和作业场所噪声要负荷而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求要期限整改。2、对产生噪声的生产过

26、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师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枪声的设备和工艺,从生源上根治噪声。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批。没有评审或评审部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4、现有场所见噪声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期限达到标准要求。在伟大标前,可发放各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 管理制度 为了将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保证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 本规定所称

27、危险作业,是指对作业人员本身和周围人员及设备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作业。包括以下一些作业: 1动火作业。 2.高处作业。 3.密闭空间作业。 4.其他符合危险作业定义的作业。 二、危险作业管理的原则 对危险作业实行“分级负责,控制重点,及时申报,措施到位”的原则,也就是对各类危险作业要实行矿级、区队级两级管理,并实行申报审批制。凡是危险作业,各部门必须按规定填报“危险作业审批单”,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职责 1.危险作业人员的职责 (1)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2)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只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正确使用和佩带安全防护用具

28、和用品。 2.监护人的职责 (1)监督各项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的落实。 (2)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3)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4)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5)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3.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2)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3)加强对现场作业的检查与指导。 4.审批人员呢的职责 (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2) 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3) 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四、管理与审批1.“危险作业审批申请”有作业部门填写,一式两份,履行正常手续后方可作业。2.审批时,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认为符

29、合安全作业要求后就可同意施工。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作业部门必须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安全措施。3.调度案件审批人员重点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其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认为其安全措施符合要求后,可批准统一施工。对于不能保证安全作业的,有权不批准。4.安全责任人原则上有安检人员、班组长担任。5.审批人、监护人、安全责任人等相关人员必须将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6.危险作业审批单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7.应该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而没有办理就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停止作业,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外委施工单位及人员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外来单位及人员进入宝丰能源集团有限

30、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维护生产区域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外来人员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集体公司生产区域的所有外来人员,业包括检查、参观、学习、进货、施工及入场区办事的人员等。 外包施工单位是集团公司相关制度、程序确认的,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1.3 职责1.3.1 集团公司安监部、保卫消防部对进入集团公司范围的外来单位及人员负责安监管理责任。1.3.3外来单位(人员)对自己单位进入集团公司的人员负责直接管理责任。2 管理内容2.1 各类外包施工必须鉴定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安全措施及要求或者另行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协议2.2 外来人员进入生

31、产区必须由相关部门(与外来人员有业务往来或接洽的部门)人员陪同,进入关键、重点装置区域的,所在公司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技术人员陪同,并在门卫登记,履行入厂告知手续。遵守所在公司及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2.3外包施工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所在单位安监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以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区内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及典型事故案例为主,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2.4 外来单位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2.5 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

32、所在公司作息制度执行,若要提早或推迟,须经所在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同意;2.6来施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外来人员登记时要提供相关特殊工种作业证复印件,由所属单位安监部门备案。2.7外包单位在生产区施工,运输车辆路线必须按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2.8外包施工单位所从事的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必须按所在单位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办理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安排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加强管理,作业票及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须所在单位安监部门、生产

33、技术部门审批、备案。2.9从事起重、吊装、搬运或存在交叉作业时,外包单位及所在公司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利用所在公司的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2.10 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园区使用;2.11外包单位使用生产区域电源、气源、设备、设施时,必须事先所属单位负责的部门、车间提出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外包单位负责;2.12 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电气焊等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并有封管措施;2.13 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

34、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所在单位安全、生产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对因施工生产的坑、井、洞等,要及时设置安全警示及防护措施。2.14 外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接受甲方(所在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门)的监督管理,对于安全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否则将按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由此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外包单位负责。2.15外来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因突发事故须用救护车辆是,所在公司、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3附则3.1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解释。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安全考评制度一、为全面提高矿井的综合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

35、识,使各项工作向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发展,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矿井的本质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二、检查考核标准: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红四矿安全管理考核评分准;三、责任划分(一)各级正职为本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二)跟班干部为当班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责任人;(三)个检查考核小组组长对本组工作全面负责;(四)各组考核负责人对本专业考核负责。四、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奖罚办法,并成立相应管理机构。五、安全管理考核分为两大部分,即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和业务资料考核。六、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实行定期和动态考核相

36、结合,按照周检查、月汇总的管理,模式,以动态检查为主的办法,覆盖生产全过程。七、本质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实习百分制,分为动态和定期考核,动态考核占60分,定期考核占40分。八、动态考核存在问题及扣分原因,必须在检查后四小时内将存在问题反馈到被考核单位,以便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九、安全管理现场定期考核时间为每周三上午,全面检查存在的问题并在现场落实整改。对安全管理现场考核中重复出现的问题,按照扣分标准的1.5倍扣分;对为整改的,按照扣分标准的2倍扣分。十、内业资料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管理内业资料考核,按安全管理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执行。月考核分为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内业资料两大部分,实行100分制,其中本质

37、安全管理现场考核占70%,业内资料管理占30%。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定期安全质量检查: 每周三由矿安监科牵头,对全矿安全质量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二、动态检查: 1、井下由当班各井井长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带班检查。 2、矿领导带班和科室领导值班人员,对党日中。夜班岗位查岗不少于一次。 3、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 4、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三、检查范围: 1、井下各级井筒掘砌工作面。 2、各井冻结站。 3、矿各土建工程。 4、机电、运输设备(井下、地面)。 5、地面环境卫生。四、检查内容: 1、井下检查按照国家煤矿监察局设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评级办法惊醒。 2、土建工程按照建筑

38、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 3、机电运输检查地点主要是:变电所,锅炉房,消防水池泵。 4、查劳动纪律。查安全、质量及和施工单位管辖文明生产区域。 、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情况:既有无脱岗、定岗、漏岗、睡岗等情况。 、查操作者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查设备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安全隐患,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佩戴,是否有酒后上岗等。、查工作现场文明生产情况是否设备物料码放整齐,杂物肥料是否及时清理,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水泵房要经常检查轴承温度,油位标志,及时补加润滑油,对电流、电压、压力、水位、水温等认真做好记录。、司炉工要及时观察,锅炉压力变和谁为情况,并做

39、好记录。、各种记录是否认真及时填写。、对查出的问题,要在查岗记录上,签署处理意见,并且要检查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对于项按照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公司“三违”处罚制度和红四煤矿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对于项没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五、检查的组织及要求:1、每周的安全质量检查、文明生产检查参加人员分别为:矿长、个副矿长、总工程师、各副总工程师、监理公司总监、监理、调度室主任、安监科科长、工程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物资计划科科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及各矿建、土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2、对参见人员,由安监科按照井下、冻结、机电、土建、地面环境卫生等五大块进行分组。3、检查集合时间8:30,11

40、:00时参见人员在调度室会议对检查问题进行汇总。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处罚意见。4、对查出的严重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由个系统向施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要以书面形式将整改回复单报送矿安监科存档,被查。5、对查出安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是重复出现的,给予施工项目部1000元10000元的罚款、罚款后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6、所列参见人员故不能参加检查,要事先向安检查组织部门请假,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7、参见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边检查,边督促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限期整改,跟踪督促,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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