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处管理发制度已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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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处制度目 录 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 19 第一节 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19第二节防火工作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20 第三节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21第四节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22第五节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23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23第一节机构职责管理制度24第二节部门环境管理办法25第三节日常生产垃圾、三废管理制度26第六章设备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36 第七章 生产培训制度37 附 页55附表59组织机构流程图62 第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第一节 防火安全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损失,保障办公及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坚持“

2、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公司指定相关领导和相关岗位员工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体员工有义务予以支持和配合,确保本公司消防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的管理。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制,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各级负责人员签定责任状,使防火安全工作保障有力。 3、对全厂防火安全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给予严肃处理。 4、鄂尔多斯市汇通水务

3、有限责任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负责人:张瑞频 第二负责人:李翔鹏、各厂、处部门负责人 消防安全员:刘 丹 八时制值班消防安全指挥员:李翔鹏 义务消防执行员:当班班长 义务消防员:污水厂、净水厂处全体员工第二节 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1、第一责任人对全厂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监督、部署、检查防火工作的实施和落实情况。2、第二责任人分别对自己所分管的工段的消防工作进行督查,并组织实施防火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第二负责人要监督消防安全员、执行员、义务消防员工作的开展情况。3、消防安全员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火知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要建立消防安全台帐

4、,定期和经常性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并组织员工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好全厂的消防器材的计划申报及配备工作。4、八小时制消防安全指挥员当班期间全权负责消防工作的指挥。调动义务消防执行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执行消防任务。5、义务消防执行员严格执行上级任务,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工作。在正常运行中每班检查交接消防器材的备用状况,发现问题迅速向消防安全指挥员反映,消防指挥员迅速组织消除。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7、安全生产处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5、。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8、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9、消防安全检查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对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0、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1、义务消防员认真学习各类消防器材的结构、性能、原理及使用方法,绝对执行义务消防执行员的命令。 12、火灾就是命令,火灾情况下,鄂尔多斯市汇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绝对服从消防指挥命令。第三节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为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在需要时能正常

6、使用,切实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制度:1、消防器材是防火的主要工器具,对防火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任何人不得破坏。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安全生产处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状态。并对各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数量登记造册。3、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易取、醒目的地方,标识鲜明。4、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5、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

7、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且有效,并进行定期检验。6、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7、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8、不准随便更换消防器材的部件,更换部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9、每班组进行详细交接,在交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10对于专门搞破坏、挪用或以其它借口拿走消防器材的部件或整套装置者,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11、因消防器材管理不到位、不完善造成消防器材损坏、失效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2、遇火灾时,班长、运行人员有权使用消防器材进行灭火,事故处理后,报告使用情况,以备申报领用。第四节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 (1)

8、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在特殊岗位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安全生产处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做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安全检查员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及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第五节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

9、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通知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生产运行期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生产运行期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我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节机构职责的管理鄂尔多斯市汇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

10、安全生产处负责,坚持公司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环境和生产同步规划、同时实施、同步发展的目标。公司建设和生产应依法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推行文明、清洁生产,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一、机构和职责(1)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需要由安全生产处负责,并接受市、区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2)安全生产处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据公司环境保护战略、方针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计划的制定及组

11、织实施。负责公司环保监督、环境统计的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运行,从而做到达标排放。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并制定防止环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第二节 生产办公环境管理办法 一、办公环境管理(1)办公环境必须保持安静,商谈业务或接打电话应尽量降低音量,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奔跑、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2)办公时间严禁闲谈、睡觉、吃东西、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等。(

12、3)员工着装应得体,不得穿过于随便、休闲的服装,以免有损公司整体形象。 (4)爱护各类设施设备,并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5)办公桌面保持清洁、整洁,椅子摆放整齐,废纸杂物随时入篓,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6)重要文件做到及时保存,不能随意放置于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机密。(7)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其它员工的资料或专用设备。(8)不得随意带与公司无关人员入司,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9)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检查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保证安全。 二、 生产环境管理(1)各厂区地面卫生清洁厂区地面卫生清洁工作由各部门清洁工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全厂厂区通道、空地卫生清洁工作;监督厂内员工讲卫生、爱绿

13、化;办公楼公厕卫生清洁以及生产车间设施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清洁工每天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确保把垃圾倒入大垃圾桶内。(2)生产现场地面整洁生产现场的原辅材料必须放在固定位置或区域内,摆放整齐,标识明显、清楚,不合格品应加以标识并隔离存放。废弃边料等应及时清理回收。生产区无乱塔、乱建、乱堆、乱挂现象。厂区职工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第三节日常生产垃圾、三废管理办法 一、日常生产生活垃圾、三废管理(1)按规划设置公共厕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设施。清洁工定期清理、保持清洁卫生。(2)公共厕所用无害水冲厕所,并

14、有专人管理。做到基本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现象。 (3)妥善处理粪便、污水,对垃圾等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对粪便和垃圾要设立处理场或联系好相应的处理单位。第四节 环境管理的考核办法一、奖励和惩罚1.凡本公司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公司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凡是环境工作在每次考核中达标,成绩显著者根据公司考核办法给予奖励。 二、附则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于环境保护的总体管理要求和具体执行方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15、第五章设备材料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降低公司的采购成本,保证生产正常运行,提高生产质量,根据鄂尔多斯市汇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就经营性生产材料、设备及能耗物资的采购事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由物资使用部门,编制采购计划,并对采购物资控制分类。采购计划应写清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位、数量、验收标准及交货日期等。 2.由安全生产处负责对所需物资的审报。而物资所需部门应提前一周或一个月递交采购计划清单。 3.由安全生产处对所提材料进行市场考察,通过不同的渠道对材料清单中的材料进行询价、质量初步调查、资料收集(材料品牌的产品样品、质量等级、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厂家基本

16、情况信息等)等。在初步调查的市场品牌中依据材料清单提出的要求筛选35家进行实地调查。 4.安全生产处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填写材料实地考察报告表并推荐至少3家或3家以上的材料品牌备选,最后递交集团公司确认审批。 5.经集团领导确认审批后,由企业管理部对经营性材料、设备估算或预算,超过2000元(含2000元)的,均由企业管理部实行招投标。未超过2000元的,由采购员组织直接采购,并做采购资金的计划,采购员务必做到“同等产品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合理的,以价格最低者优先采购”。 6.所有物资进场都必须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遵照国家、省、市相关验收标准、规范进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现场验

17、收。采购员必须采购经评定合格的产品,入库前需组织各使用部门的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处对所购材料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并作好验收台账的登记工作。 7.所有物资进场的第一时间应递交物资的随货清单、合格证、说明书(图纸)、产品标识记录等。以上数据材料与验收记录一并由安全生产处留存、备查。作为评价供货方质量趋势的依据,或达到追溯的目的。 8.采购员务必做好所有采购物资的资金和市场信息台账,并按月、季度、年出具资金报表,以便做好成本核算,归档备查。第七章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一、总则: 员工教育培训是开发智力、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热源厂必须有计划地开展全员培训。为建立正常

18、的员工教育培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教育培训的负责机构 鄂尔多斯市汇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处负责,编制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教育培训内容和对象: 内容: 政治文化、专业技术、管理知识、岗位操作技能、安全环保相关知识。 对象: 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检修工、运行操作工。 四、目的和要求:1、培训教育员工提高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提高理论与实践操作技能,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生产单位在职员工不分文化程度,必须参加鄂尔多斯市汇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技术培训和文化学习,员工要有学习新知识的学习计划,并有为其他员工传授知识的义务,以不断提高

19、鄂尔多斯市汇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整体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员工学习技术、理论、工艺规程、操作技术及管理知识,切实使员工达到本岗位技术等级应知应会的要求,并在结业考核后,将成绩单存入培训档案。 3、生产单位厂长负责培训教师的聘请,并检查培训教师的教案,授课人应认真备课,按教案认真讲授。各班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生产处及生产厂长递交徒工培训计划、内容安排等材料,并将徒工的培训情况、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生产设备技术科汇报。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0、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一、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 二、必须建立由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 三、综合检查是由公司领导、安全生产处、综合管理处、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生产单位内部(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班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四、专业检查应由安全生产处、安全管理员、车间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主要针对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厂房

21、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五、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生产处组织有关人员对防火、防爆、防洪、防冻、防职业危害、防烫伤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六、日常检查由车间、班组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 七、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八、各级组织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九、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十、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负

22、责人、措施办法、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部门,部门不推给总经理。 十一、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安全生产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员汇总并存档。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

23、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三、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处、生产单位、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1)安全生产处组织的上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部门事故案例; 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生产单位组

24、织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组织的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有关事故案例;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从业人员在本生产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生产单位和班组组

25、织的安全培训。生产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电工、起重机械操作工应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记录管理工作由安全生产处负责。第十三章 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地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适用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

26、的原则。 3、安全生产处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调查报告的拟定和处理工作。 4、事故报告规定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发生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总工程师、运营总监、总经理。 (3)发生火灾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拨打电话119报警,同时采取急救措施。 5、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一般按以下要求进行: (1)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各生产单位负责调查处理。 重伤事故由安全

27、生产处和生产单位共同调查处理,并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2)对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应组织学习吸取教训,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 (3)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致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 6、工伤认定及上报 由安全生产处负责认定及上报。第十四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间负责人为车间设备管理员,全面负责车间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指导从业人员正确操作、维修设备。 三、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四、设备的使用原

28、则上定人定机,无关人员不得开机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设备不得带病作业。 五、设备进行检修、保养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设备检修、保养结束后,应清点整理检修工具,清理零件、杂物,对传动设备用手动先试车,在确认正常后,再送上电源试车,试车运转正常后方可交付给车间操作人员生产作业。 七、对于贵重设备、技术性较强的设备,必须由专人或供货企业来人保养、修理。需自己修理时,必须要有把握,经技术人员反复论证后,方可动工修理。第十五章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我

29、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厂区十二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禁火区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1、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

30、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四大禁令 1、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4、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检修、安装四个必须 1、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起重设备、吊具、索具、锚点等符合要求,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临时电源线,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范架设,沟、坑、井、容器内及潮湿地方,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检修、安装时必须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检修结束后要及时恢复。 4、检修、安装结束后

31、,必须清点工具、材料等。第十六章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布置、安排、协调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保证生产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顺利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汇通水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综合管理处组织,会议内容有: 1、传达车间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精神,并进行工作布置。 2、上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 3、表彰安全生产工作班组及个人。 4、听取有关事故隐患情况的汇报。 5、制定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措施。 6、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 二、会议参加人员:汇通水务公司主管级以上员工。 三、例会应确定会议记录人员,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必要时,应形成会

32、议记要。第十七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切实做到有效、合理的发放、使用,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伤害、职业病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二、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所配备的劳动用品必须齐全、有效、保质保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安全生产处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安全生产处应建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并

33、建立发放领用台帐。 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发现失去安全效能的要立即报废,停止使用。 六、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设备人员,配发与工人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凡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的,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处罚。第十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总经理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做好防

34、火工作。 三、安全生产处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四、各场所应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关设施、器材,不得闭锁安全出口,堵塞疏散及消防通道。 六、安全生产处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各单位落实整改。 七、禁火区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八、设备维修、电气焊人员应经防火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九、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立即组织扑救。第十九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用

35、电安全规定 二、范围:适用于汇通水务公司所有用电管理 三、程序: 1、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5)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6)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7)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

36、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8)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9)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电气检修安全 (1)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2)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3)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5)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6)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第 20 页 共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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