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世界贸易组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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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一、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框架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的框架,是在1948年临时适用的GATT基础上,经过历次多边贸易谈判,修改、增加、补充了一系列协定、议定书,特别是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一揽子协定”而最后形成的。因此WTO的法律框架及其内容集中体现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后文本中。最后文本涉及21个领域,包括45个协议、协定和决定,长达500多页,是有史以来签署的最庞大的文件。根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见P137图),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 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1、货物贸易多边协议(1)1994年GATT 附件

2、1(2)农产品贸易协议(3)卫生及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4)纺织品服装协议 附件2 争端解决规则(5)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和程序的协议(6)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7)反倾销措施协议 附件3 贸易政策(8)海关估价协议 审议制度(9)装运前检验协议 附件4(10)原产地规则协议 诸边协议(11)进口许可证协议 1)民用航空器协议(12)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 2)政府采购协议(13)保障条款协议 3)国际奶制品协议 2、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4)国际牛肉协议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二、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WTO协议第三条规定,WTO作为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为处理和协调成员

3、方之间的多边贸易关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完整的机制,其职能主要有:1、促进WTO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和运作。2、为各成员方的多边贸易关系谈判提供场所。3、按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解决各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适用于货物、服务以及知识产权等各个领域,WTO还设立了争端解决机构(DSB)来执行WTO规定的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4、定期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与措施进行评议。WTO设立了贸易政策评审机构(TPRB)来负责贸易政策评审,所有成员方的贸易政策和惯例均须接受定期的审议。5、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的合作,以保障全球经济政策的一致性。,三、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世

4、界贸易组织的机构主要有部长会议、总理事会、理事会、委员会和秘书处等。(1)部长会议是WTO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代表组成。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它有广泛的权利,主要有:*立法权,从法律角度讲,只有部长会议才有权对其协定、协议作出修改或权威性解释,其他任何机构都没有这种权利*准司法权,对其成员之间所发生的争议或其他贸易政策是否与世界贸易组织相一致的问题作出裁决*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批准非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所提出的取得世界贸易组织观察员资格的申请,(2)总理事会负责WTO的日常工作,由全体成员组成并对部长会议负责。它还有两项特别的工作:一是作为争端解决机构(Dispute Sett

5、lement Body)执行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二是作为贸易政策评审机构定期审查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3)理事会为总理事会的附属机构,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理事会,分别监督相关协议的贯彻实施,并履行由总理事会所赋予的其他职责。理事会由所有成员代表组成。每一理事会每年至少举行8次会议。(4)委员会部长级会议下设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以及预算、财务和行政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它们负责履行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定赋予的各种职能。(5)秘书处是WTO的日常办事机构,总干事是WTO秘书处的首脑,由部长级会议任命,它是每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当然主席,是目

6、前仅次于联合国秘书长的公务员,四、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序言的基本内容,WTO的宗旨和目标是:1、提高生活水平,保障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量;2、遵循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各自需要,最佳利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3、通过切实的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五、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法律原则,1、非

7、歧视原则。非歧视性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最重要的原则,是各国平等地进行贸易的重要保证,也是保证各国避免贸易歧视和贸易摩擦的重要基础。这一原则是通过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实现的。2、互惠原则 互惠互利是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的相互或相应的让与,是成员之间确定贸易关系的基础,也是世贸组织建立共同的行为规范、准则的基本要求。3、关税减让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倡导自由贸易,同时也允许成员方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对国内市场或产业进行保护,但只能用采用关税手段,不得采用其它限制进口的措施。4、市场准入原则 所谓市场准入,是指一成员方允许另一成员方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本国市场的程度。,5、一般取

8、消数量限制原则 一般地说,实行进出口数量限制都是违反1994GATT基本原则的,第十一条规定“任何成员方除征收税捐或其他费用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员方领土的产品输入,或向其他成员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允许数量限制:1)为保护农业、渔业产品市场而实施的限制;2)为保护本国的国际收支而实施的限制;3)为促进不发达国家成员经济发展而实施的限制;4)为实施保障措施协定规定的数量限制。但采取这种措施的成员方有义务在上述困境不复存在时,立即取消这种限制。1994GATT第18条对发展中成员做了更灵活的规定:允许他们为避免外汇储备急剧下降而实施

9、数量限制;允许他们为保护幼稚工业而实施数量限制。但采取这种数量限制时,必须遵守非歧视原则。,6、公平贸易原则 WTO允许在 特定情况下采取较高关税和其它形式的保护措施,因此它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自由贸易”组织。确切地讲,它是一套旨在保护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规则体系。WTO主张公平竞争,反对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竞争,反对倾销和出口补贴等不公正的贸易做法,允许成员方采取措施来抵消倾销行为和出口补贴对进口国造成的损失。7、透明度原则 WTO的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方所实施的国际贸易有关部门的法令、条例、司法判决、行政决定,都必须予以公布,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熟悉它们。一成员方政府与另一成员方政府所缔

10、结的影响国际贸易的协定也必须公布,以防止成员方之间进行不公平的贸易,从而造成对其他成员方的歧视。,六、世界贸易组织的特点,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不仅继承和维护了1947GATT形成的多边贸易体制,而且还加强和健全了这种多边贸易体制。1)世界贸易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际组织2)世界贸易组织涉及的领域广泛3)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承担义务的一致性4)世界贸易组织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适用所有协议的争端解决机制5)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更具有广泛性6)世界贸易组织强化和丰富了已有的多边贸易体制中的基本原则,七、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经过15年漫长的谈判历程,2001年11月中国终于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使本国经

11、济贸易体制与世贸组织多边体制相一致,是世贸组织成员的一项基本义务。,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主要承诺1对世贸组织成员提供非歧视待遇2统一实施贸易政策3保持贸易政策透明度4外贸经营权改革 5降低关税壁垒 6削减非关税措施 7关于出口补贴 8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9接受过渡性审议机制10接受特殊保障条款11反倾销反补贴条款 12关于服务领域的开放,二)对外经贸体制改革的方向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遵守规则、开放市场”,意味着经济体制、运行机制和经济法规要逐步符合世贸组织的一般原则。转变政府职能 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要遵守世贸组织的一整套法律规则,而这些法律规则是以政府的管理活动为调整对象的,

12、因为法规、规则、体制属于上层建筑,是由政府制定的,因而,政府是入世的主体,也是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的承担者和执行者。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政府职能的转变势在必行。1建立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机制 2依法行政,加快法律法规的清理、修订及新法的颁布 3运用世贸组织争端机制,争取公平、宽松的国际环境 继续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所作的承诺,三)后过渡期 入世过渡期,指中国入世后,关税减让、非关税措施的减少和消除及服务贸易领域开放的这年至年时间,即2001年12月11日2006年12月11日。根据关税减让和市场开放的时间特征,入世过渡期又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过渡期,从2001年底2004年底。后过渡期,从2004年

13、底2006年底,指中国入世后,在主要领域所做的开放承诺接近终点的最后一段时间。与前过渡期相比,后过渡期呈现出以下特点:1.市场开放提速,逐步取消外资进入的地域、数量、股权的限制。2005年是个临界点,一些敏感的服务业进入开放的后过渡期。如商业、通讯、建筑、分销、教育、环境、金融、旅游和运输共9大部门做出了开放承诺。2.关税税率减让很小。前过渡期我国关税降幅较大。2005年后,降低关税任务相对较轻。,我国入世后过渡期面临8大挑战关税下降,进口快速增长,国际收支平衡压力增大,产业冲击可能加剧;贸易摩擦可能加强;贸易壁垒更加复杂,尤其是知识产权方面摩擦迅速增多;大批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可能使产业集中度

14、上升,反垄断任务加重;银行、保险、电信等服务业将面临来自国外公司竞争的更大压力;市场开放因素对资源配置影响力加强,使得城乡、城区发展失衡加剧;外贸依存度提高,国际经济对国内经济影响更为复杂;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面临彻底改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的管理效率、水平和对各种危机的预见、应对与处理能力面临更大挑战。从05年开始,中国主要产业将按照入世承诺对国外依次开放。,加快改革提高应对能力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政府行政能力建设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各产业的竞争力 从三年来的经济增长结构来看,第二产业增幅较高,中国三次产业间的结构还不很合理。在政策引导过程中,将各个产业的调整放

15、在三个产业协调、共同发展的背景下进行审视和定位:继续降低农业的比重;降低制造业的比重;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尤其是生产型服务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还包括各产业内部的调整,提升各产业的竞争力。3、认真学习WTO规则,掌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4、用国际化经营规避反倾销 第一,全球化程度越高的产品,越难遭到反倾销,因为最后产品的归属问题很难解决。第二,技术含量越高、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越少遭到反倾销,比如专利技术产品肯定很难遭受反倾销。因此,要有效地规避反倾销,首要的就是要进行国际化经营,要把产品的价格链条在全球范围内配置。,第二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 1、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地理区域

16、上比较接近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实行的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经济一体化 2、特点:1)通过条约的形式,组成各种类型松散的经济联合,建立起超国家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制定共同的政策措施,实施共同的行为准则,规定较为具体的共同目标。2)它要求参加一体化的国家让渡部分国家主权,由一体化组织共同行使这部分主权,实行经济的国际干预和调节。3)国际经济一体化一般是以地区经济合作为其核心内容,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的合作。,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1、按一体化的程度 1)优惠贸易安排:是指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也可能包含小部分商品完全免税的情况。这是

17、经济一体化的最低级和最松散的一种形式。2)自由贸易区:是指各成员国之间取消了商品贸易的关税壁垒,使商品在区域内完全自由流动,但各成员国仍保持各自的关税结构,按照各自的标准对非成员国征收关税。这是一种松散的经济一体化形式,其基本特点是用关税措施突出了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3)关税同盟:是指各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壁垒,实现内部的自由贸易,并对非成员国的商品进口建立统一的关税制度。这在一体化程度上比自由贸易区更进了一步。结盟的目的在于使参加国商品在统一关境以内的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排除非成员国商品的竞争,它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比卢荷关税同盟。,4)共同市场:是指除了在成员国内完全

18、废除关税与数量限制并建立对非成员国的共同关税外,还取消了对生产要素流动的各自限制,允许劳动、资本等在成员国之间自由流动,甚至企业主可以享有投资开厂办企业的自由。5)经济同盟:是指成员国之间不但商品与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建立对外统一关税,而且要求成员国制定并执行某些共同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消除各国在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程度从商品交换,扩展到生产、分配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形成一个庞大的经济实体。1991年解散的经济互助委员会。,6)完全经济一体化: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级形式。完全经济一体化不仅包括经济同盟的全部特点,而且各成员国还统一所有重大的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福利政

19、策、农业政策,以及有关贸易及生产要素流动的政策,并由其相应的机构(如统一的中央银行),执行共同的对外经济政策,该集团相当于具备了完全的经济国家地位。完全经济一体化和以上几种一体化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拥有新的超国家的权威机构,实际上支配着各成员国的对外经济主权。总结:1)一体化的不同层次、阶段之间不一定具有必然过程。2)一体化目标高低,结合范围广狭,都涉及到成员国将局部权力让渡给共同体的问题。3)权力让渡的程度,一般都取决于一体化目标的高低。,2、按一体化的范围分 1)部门一体化: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一种或几种产业(或商品)的一体化。2)全盘一体化: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所有经济部门加以一体化。如欧

20、洲经济共同体(欧洲联盟)。3、按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1)水平一体化:又称横向一体化。是由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接近的国家所形成的经济一体化形式。2)垂直一体化:又称纵向一体化。是由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所形成的一体化。,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自GATT1948年生效至1995年WTO成立,越来越多的国家参加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在GATTWTO成员间先后成立了几十个区域贸易集团,比较有影响的有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和南方共同体(MERCOSUR)等。,(1)欧盟欧盟由原来的欧共体发展而成,是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水平最高的

21、组织。1957年,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联邦德国缔结了罗马条约,建立了经济共同体。1967年,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煤钢共同体及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三者合为一体,称为欧洲共同体。1973-1986年期间,欧共体先后吸收了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加入,使成员扩大到12个。1993年期间欧共体形成了内部统一市场,基本上实现了商品、资金、服务和人员的自由流动。1993年10月,12个国家在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建立政治及经济联盟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并决定从同年11月起把欧共体更名为欧洲联盟,简称欧盟。1995年,奥地利、瑞典及芬兰加入,使欧盟成员达到15个,也使其成为世界最

22、大的贸易集团。2003年吸收十国,现有成员25个。,(2)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美加自由贸易区。1988年初美国与加拿大签署双边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决定从1989年1月1日起,两国将用10年的时间逐步取消两国间的关税,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第二阶段,北美自由贸易区。在美国与加拿大组成自由贸易区后,墨西哥出于自己利益的考虑,申请加入此区域安排。三方在1991年到1993年间进行了谈判,在1993年初达成协议组成经济一体化组织。协议规定三国将从1994年1月1日起逐步取消三国间的贸易壁垒,用15年的时间组成一个商品、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自由贸易区。,(3)亚太经合组

23、织 亚太经合组织是一个非常松散的组织,它是为了适应亚太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成立的。从1967年开始,在企业界的倡导下,成立了“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PBEC)。1968年,在学术界的倡导下成立了“太平洋地区自由贸易与发展会议”(PAFTAD);1980年9月,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成立了“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PECC的成立及其发展对亚太经合组织的诞生有着重要的影响。1989年,澳大利亚总理霍克在访问韩国时发表演说,建议推进地区间经济的合作与交流、减少地区内的贸易壁垒、协调政策及建立包括部长级会议在内的协议体系。1989年11月,由澳大利亚、日本和韩国牵头,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召

24、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一次部长级会议,标志着APEC的成立。从APEC成立开始,亚太经合组织的运作方式就与其他组织有着明显不同的特点,被称为APEC方式”。“APEC方式”主要体现在“协调的单边主义”、“自愿自主”、“灵活松散”、“协商一致”和“开放的地区主义”等几个方面。,(4)东南亚国家联盟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是东南亚最大的一体化经济集团。它于1967年8月8日创建,其前身是东南亚联盟,创始成员有5个,即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1984年1月,文莱加入东盟,1995年7月,越南加入东盟,此后,老挝、缅甸和柬埔寨也加入了东盟,使东盟成员增加到10个。东盟

25、的总部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1991年初,提出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的建议,1992年开始实施这一建议,计划从1993年1月起用15年时间,完全消除各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组成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3日,中国与东盟决定在2010年建立自由贸易区,随即,日本与东盟也达成贸易自由化协议。(5)南方共同体 南方共同体由阿根廷、巴西及乌拉圭于1995年成立。从共同体成立开始,就几乎取消了国家间的所有贸易壁垒,它们对第三国的关税将逐渐统一到14。,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 1、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是全球性的浪潮。1)反映了国际分工在当代的深化,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日益紧密,需要更多的协调及相应的制度安排;2)反映了多边自由贸易体制正面临巨大挑战及区域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一种倾向。2、世界经济一体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表明,这种经济形式对成员国的经济发展和外贸推动是利大于弊,同时使得非成员国的对外贸易面临着目前国际规则认可的新的障碍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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