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权益振国学校.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费者的权益振国学校.ppt(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消费者的权益 振国学校 王晶,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知悉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商品的产地、性能、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性经营行为。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成立团体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获得知识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
2、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关于消费者协会组织,消费者协会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我国从1983年开始,消费者组织发展迅速,不仅于1995年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而且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了消费者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截至2003年,我国县以上消费者协会已超过2100个,在街道、乡镇、大中型企业中建立了各种形式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网络2.5万多个。消费者协会的投诉电话是12315.,维权的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三十四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 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一)与经营者协商。(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工商、质监等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 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