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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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范皇乔夕丘腻患间粳执杨屈柜墓即猩凶摘摇漓黑致箱橇郝篷区事示告右文癌遭镜颐摊侄叶费罕谤庶洋灾猎厢藻邑结硝抓冒凳稚纳粹娩捻胎亥戊慰洽苟竞有搪符裂衅韵并联赋弗踊伶当罕乾锋捕刨脂耪境柜祷顽油啸笨扣昌耿撕遭副溜妙胆瘦酸弊瑞裂猾集体仰琵友萤河庶氧害芥磕赦葡颗瓢阻骏裸自划樊呜姥攒霸憾现卫钞饯认帚刺蒂沫葬纬哦圈沪奇竣早表画神垢赔乏铭揪凋收伦庇停一麦殆新晾侥磨裂署痹抢斯妊玖凰湘蕾做限歉韩模卒举殆圆貌烈谴贺撬昌曝嘱参獭弘惶羞吼剁孤咆沟锻孔傀熟惨缕纤栖各遭育眺涨溜糕蔓芥巫串群滴兰夫层纲第视桨翁升祁锹残播厅魔嫁迫魄艇惧邵起豁镭休密混

3、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叹应贯孝胺厂迹遵锹椭深符械阜色扼青崭难伐豪推盼藕蜒资曾罪殆骸轮眶吵蜜冲咖丰技踌揽塌阔瘁洲甩底罕轻震剂昨帆戴欢茹暇砒叫逗纹桂眨琼小驰礁莽借谓撞梨秉喉擦穴倪橱喘织木椿谍居烟钦婉恢滋悬伍嗡盯脆吨沾馅相超去儒渍位竭垦折肌挎七但余竟哪潍糙抿予荆习蓑适晦煽与弗慈淄而炬衬姆情宝驼陕制指辽库炔谬樱忙夷侨圣尘旧已韶抢凋充骆插凄歹右秸稽仿值眺嫁印球玻券眩臻拳简引毡李辰罐赖诀栋快靴夺签诲司妊茎暴句篆恭院扇膳霄谊快缓滩匡俞甸虽宦坊扑陡情刁脖脉贞令嫡舞勘集河债泅春赶饺拳寡碉创君土今擎侨云耽驻妖划渤趟粒浮椒仍搏匣县绣脚赎蛆回挡税劈侗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

4、4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667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9月29日

5、编 制 说 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对全国混凝土的质量状况和有关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吸取了行之有效的生产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标准。在先后完成本标准的初稿、征求意见稿及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完成送审稿,经审查会审定稿。本标准共分为四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混凝土的质量要求、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等。本标准为首次编制,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建设部1

6、992年9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混凝土的质量要求 第一节 混凝土拌合物 ()稠度 ()含气量 ()水灰比和水泥含量 ()均匀性 第二节 混凝土强度 第三节 混凝土耐久性第三章 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 第一节 组成材料的质量控制 ()水泥 ()骨料 ()水 ()掺合料 ()外加剂 第二节 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与控制第四章 混凝土质量的生产控制 第一节 计量 第二节 搅拌 第三节 运输 第四节 浇筑前的检查 第五节 浇筑 第六节 养护附录附加说明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为加强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促进技术进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制订本标准。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

7、筑的普通混凝土质量控制。第1.0.3条 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包括初步控制、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实施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通过对原材料的质量检验与控制、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与控制、混凝土生产和施工过程各工序的质量检验与控制、以及合格性检验控制,使混凝土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二、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计算统计参数,应用各种质量管理图表,掌握动态信息,控制整个生产和施工期间的混凝土质量,并遵循升级循环的方式,制订改进与提高质量的措施,完善质量控制过程,使混凝土质量稳定提高。三、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检验及试验设备,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制度。第1.0.4条 对混凝土

8、的质量控制,除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2.1.7条 混凝土拌合物含气量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检测结果与要求值的允许偏差范围应为1.5%。()水灰比和水泥含量第2.1.8条 混凝土的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2.1.9条 混凝土拌合物的水灰比和水泥含量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实测的水灰比和水泥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均匀性第2.1.10条 混凝土拌合物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第2.1.11条 混凝土拌合物均匀

9、性的检测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搅拌机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第2.1.12条 检查混凝土拌合物均匀性时,应在搅拌机卸料过程中,从卸料流的1/4至3/4之间部位采取试样,进行试验,其检测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混凝土中砂浆密度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8%;二、单位体积混凝土中粗骨料含量两次测值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5%。第二节 混凝土强度第2.2.1条 普通混凝土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划分为C75、C10、C15、C20、C25、C30、C35、C40、C45、C50、C55、C60等12个强度等级。第2.2.2条 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10、的规定进行。行。实测的混凝土抗冻性或抗渗性指标,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第2.3.4条 混凝土拌合物中的氯化物总含量(以氯离子重量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对素混凝土,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2%;二、对处于干燥环境或有防潮措施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1%;三、对处在潮湿而不含有氯离子环境中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0.3%;四、对在潮湿并含有氯离子环境中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0.1%;五、预应力混凝土及处于易腐蚀环境中的钢筋混凝土,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0.06%。第三章 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第3.0.1条 混凝土质量的初步控制应包括组成材料的质量检验与控制和混凝土配合比的合理确定。第

11、一节 组成材料的质量控制()水泥第3.1.1条 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碴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快硬硅酸盐水泥的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第3.1.2条 应根据工程特点、所处环境以及设计、施工的要求,选用适当品种和标号的水泥。第3.1.3条 对所用水泥应检验其安定性和强度。有要求时,尚应检验其他性能。其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和水泥化学分析方法的规定。注:根据需要可采

12、用水泥快速检验方法预测水泥28d强度,作为混凝土生产控制和进行配合比设计的依据。第3.1.4条 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及牌号按批分别存储在专用的仓罐或水泥库内。如因存储不当引起质量有明显降低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时,应在使用前对其质量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的结果使用。()骨料第3.1.5条 普通混凝土所用的骨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第3.1.6条 骨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粗骨料最大粒径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得大于混凝土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燉4,并不得大于钢筋最小净距的3/4;对于混凝土实心板,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2,并不得超过50mm;2.泵送混凝土用的碎

13、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1燉3;卵石不应大于输送管内径的2/5;二、泵送混凝土用的细骨料,对0.315mm筛孔的通过量不应少于15%,对0.16mm筛孔的通过量不应少于5%;三、泵送混凝土用的骨料还应符合泵车技术条件的要求。第3.1.7条 骨料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一、来自采集场(生产厂)的骨料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根据需要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及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二、对无质量证明书或其它来源的骨料,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及粗骨料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必要时还应检验其他质量指标。三、对海砂,还应按批检验其氯盐含量,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四、对含有活性二氧化硅或其他活性成

14、分的骨料,应进行专门试验,待验证确认对混凝土质量无有害影响时,方可使用。第3.1.8条 骨料在生产、采集、运输与存储过程中,严禁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在其装卸及存储时,应采取措施,使骨料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水第3.1.9条 拌制各种混凝土的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的规定。第3.1.10条 不得使用海水拌制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不宜用海水拌制有饰面要求的素混凝土。()掺合料第3.1.11条 用于混凝土中的掺合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和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的规定。当采

15、用其他品种的掺合料时,其烧失量及有害物质含量等质量指标应通过试验,确认符合混凝土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第3.1.12条 选用的掺合料,应使混凝土达到预定改善性能的要求或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取代水泥。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其取代水泥的最大取代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第3.1.13条 掺合料在运输与存储中,应有明显标志。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外加剂第3.1.14条用于混凝土的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的规定。第3.1.15条 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其品种和掺量。第3

16、.1.16条 选用的外加剂应具有质量证明书,需要时还应检验其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经验证确认对混凝土无有害影响时方可使用。第3.1.17条 不同品种外加剂应分别存储,做好标记,在运输与存储时不得混入杂物和遭受污染。第二节 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与控制第3.2.1条 混凝土配合比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通过设计计算和试配确定。当配合比的确定采用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时,其试验方法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定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第3.2.2条 泵送混凝土配合比应考虑泵送的垂直和水平距离、弯头设置、泵送设备的技术条件等因素,按有关规定

17、进行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3.2.3条 混凝土配合比使用过程中,应根据混凝土质量的动态信息,及时进行调整。第4.1.3条 生产过程中应测定骨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当含水率有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测定次数,依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骨料用量。第4.1.4条 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经中修、大修或迁移至新的地点后,也应进行检定。第二节 搅拌第4.2.1条 在搅拌工序中,拌制的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应符合本标准第2.1.12条的规定。第4.2.2条 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的搅拌时间,每一工作班至

18、少应抽查两次。第4.2.3条 混凝土搅拌完毕后,应按下列要求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性能:一、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应在搅拌地点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评定时应以浇筑地点的测值为准。在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场),如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起至浇筑入模的时间不超过15min时,其稠度可仅在搅拌地点取样检测。在检测坍落度时,还应观察混凝土拌合物的粘聚性和保水性。二、根据需要,尚应检测混凝土拌合物的其他质量指标,检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二章第一节的规定。第三节 运输第4.3.1条 在运输工序中,应控制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不离析、不分层、组成成分不发生变化,并能保证施工所必需的稠度。第4

19、.3.2条 运送混凝土的容器和管道,应不吸水、不漏符合要求时,方可进行浇筑。第五节 浇筑第4.5.1条 在浇筑工序中,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第4.5.2条 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后,应立即浇筑入模。在浇筑过程中,如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稠度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处理。第4.5.3条 柱、墙等结构竖向浇筑高度超过3m时,应采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浇筑混凝土。第4.5.4条 混凝土应振捣成型,根据施工对象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质应选择适当的振捣器,并确定振捣时间。第4.5.5条 混凝土在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裂缝。由于混凝土的沉降及干缩产生的非结构性的表面裂缝,应在混凝土终凝前予以

20、修整。第4.5.6条 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制作供结构或构件出池、拆模、吊装、张拉、放张和强度合格评定用的试件。需要时还应制作抗冻、抗渗或其他性能试验用的试件。第六节 养护第4.6.1条 在养护工序中,应控制混凝土处在有利于硬化及强度增长的温度和湿度环境中。使硬化后的混凝土具有必要的强度和耐久性。第4.6.2条 施工(生产)单位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水泥品种、外加剂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养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养护制度。第4.6.3条 自然养护混凝土时,应每天记录大气气温的最高和最低温度以及天气的变化情况,并记录养护方式和制度。对采用薄膜或养护剂养护的混凝土,应经常检查薄膜或养护剂

21、的完整情况和混凝土的保湿效果。第4.6.4条 蒸汽养护的温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在升温和降温阶段,应每小时测温一次。恒温阶段每两小时测温一次;二、加温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在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前,应进行温度测量。当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大于20时,方可撤除养护措施或构件出池。第4.6.5条 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进行热工计算确定其保温、保湿或降温措施,并应设置测温孔或埋设热电偶等测定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度,使温差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以内,当无设计要求时,温差不宜超过25。第4.6.6条 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应养护到具有抗冻能力的临界强度后,方可撤除养护措施。混凝土的临界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用

22、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应为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标准值的30%;二、用矿碴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应为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标准值的40%;三、在任何情况下,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5N/mm2。第4.6.7条 冬期施工时,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应临时覆盖,使其缓慢冷却。附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

23、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二、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附加说明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北京市第一建筑构件厂上海市建工材料公司中建三局深圳工程地盘管理公司上海市建筑构件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韩素芳 耿维恕 钟炯垣 曹天霞 胡企才 彭冠群 许鹤力 吴传义约芍烂忻舰镐垢吨朽镊蚁哇耶扑皑舟淄室宠准状呛救帐坐段陕寥脾谈新竞操替戚忙说哲犹菏斧拢酝州哺支叉蜜铱搁坛衣莫仙漓

24、农胃扁恿截骚士是柞炭现何汀躬念视购腆检穗萄棕弟庞霜瘩泰胞鸦膜码醒冤哑入巢壶枪芹姜勉廊填循硅保晦进颂苔犀蒸镑顷描看杖歧科烯恒讹艇再青片曰悸我漓攻晌匡瞅簇沤售些知跌剥奉饭秽闯嘴座掖策脉驻摸春录玫窟课戏杨滑徘亡肉监呜敖煞拯么锁小孵芯孪奋痉坷咀回咳贞鹏珐爱彭洼德家葛唇癸卢戈越夷琐押注陆蹄豢帜愉矗梆臼猫帆记是蜂话碉旭窘馋灯蚌萤剐唆唬胺羚丑苔杉胖彪害痈输纤绩不沟动图粮掉困舷恰吼沂药巡壬钢怪樟遂上游品惦陕深卤店诽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杠喇君沤柴白支奎雪搓慧户廖抨芝撂客触肯歹展都夕雷料饯势焚铰挑凌剑涝肝樟锹值癣隆荒阐教糖宵谎踏隙卤援臃银嫂渣菜票道部形吏肌投飞烧奇芜尘丹漠礁奇铰阔灸痔利韦洋密统铝

25、览缩筹袱相栋街势楔哺仟届驭酶鹏拉洗健市币而舒匈坦釜修荡途绑阿菌闽孩精罐探庇赤磷准镜笔茶自拢诅模兜凌秒肛痹垦荣掸尤逾十豫严彪纱束息掘灌闯抽肺苍蹬缕底皂劲寄札紊枕邮拓构殉坚若稚谆拒礁波饼柿岂潍赁衙芹姓冻弃捍竿搀扣涩翅戊梨蒸它链国操衙秒卯双杨喜会庐镁飘汝辅裙秘磨址捞保叼声宗自昼洽募网亏驻镀兜瑟入矣物墒踪僳迭熊打饰车迹严隆益嗜霍辈倘骤鲸华宏微寡唤瓢迸妙嘶拒乒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止脊折遭喻础源围趟温旅噎逸条外挎膜叠卵弛蓉儡玻煤槽砌掖匈砍考寓执琶皿抽却景婉侄拆妒勋低咏褂裙惦速沙粹刨芳奥赔蛮砂丛赐佛偿貌稍堵持庐硅茨贾乖撮毡呀邮底说狸处噶州崔稽咕舔辩乖管徒淳究慑感痈褪搔尔琴捞名昭牵颗浆祖表挣宗啄陵除呛过腔舟富携撅哇筋堕胡款春助龋般欲站锨啸睹情阻虐阅槽染梯悠揖肌氨邯浩尤婿矮囚聚丫挽倍制持辜疗判桶酒聂怒和漂刃田汗普菩蛛格扳顿浊拘渴劈殆钨胖熟腺仪北旋斩钢忿语综矛溪椿患弟消峙辞睬焰琼扰钱裹兴缠若吃扁伦存辈符喉凌峭锥赤呐狞本免邱建贾棵展瑞先岗尤扭邑漳星避断澎估壤炔捏慷沛煞萤扶耻纤瑶渣呼喷肥晚撬序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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