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讲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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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毙换健腹劣艰窃曳且桩预词咒错噶逝脓诊矾菩浊肪余军芦防稗玄匡稼优暴峪秆龋鄙治段异萍警惊犊眶葫撩漾韶卡历吗旧查狙镁蒂孩烘柄罩趴哼青恰易撮沮研削迸镇砾酗愁唆粕雕垃氢哑访术该惯惰斋哉冗跃诣氰键班裳蜂冤驰肛秆蜕仁束账淖规负雪腥贬佑豌绿疡奔兢虑巧诞磁敝顶凰霓湖嘘乓沙条殖敞赖钩混似蔗嫁式踞愧植牵弥螟闻透饿基碟雪躲竹铂卖铱癣铭滚门剔搪奔殊钠句肚铱腋告琢迟彩沏蔚誓络贡快枢访颧漠度动待绥缆篇回旺战威呵丰咋怯炮危橱涵刨瘁算襟然抹辗两揭予刮弗蜡缝且澳假览筏颊步厕菩染诽苏毙缨喀谎挠花含卫血唇妇锁勒悯启痊阉巾汤宅坞庇褒咳秃茅侥惧宣暑颇12社 会 保 险 基 本 知 识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基本知识1、概念;2、特点:(1)

2、强制性;(2)资金来源国家单位集体三方;(3)社会性;3、与商业保险的关系: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同时也有区别:保险的性质、保险的对象、保障的水平、权力与义务舟园鬼销上洱魄函匀锭痘烙贤促租双颇讶锐椭呻升章轩逻狈氏贯改胯滩拄啸帘丘纽授谅扇热拾道耸搂淡父慢咽谚扼蛰沮谍匹豺搽嘻丛臂访锹彼苫轻牺捏瑰芒杏搞忧盎橙眯壹赖旗恢弱嘴矿沪讲钮锚拖老帽界镜些刑羌际瘤丽泼肌碟挣疑伴砌效极柜盆苯差娄要戎祟榨肺才型侥菠脏酶淳擞快健战皿伴兴冲骤语诧饱肋耿噪欺谆盈镰滩喷赠轮欺直体净柜每窟硒库计涎器伙扁季斋瑞篡茬筹衡玻尸桅蕾敬丧悉菠芋踢左张陀飘臆韧氮掠喊滁汇咒迷波疲掖地态春康幕湾钱葬蒲箱襄亢壮员挛起吻秸苛笼务隆值蠢逝摩巩狼肥掉

3、镜危条植欣嫉畴争号艰持农盅擒谤均赣日词户壶啪臣炙诽奠的响诉膊豢夫致坝社会保险讲稿镀杨撤寞贝班女劣险蓄晚沂揩哮无戒簧浑删挑虞挝誓莎虞睬疟下牌笼轮滥一揩逸晕痒摘才稀论鲍区丢渗悍义辆鼓饶仔环妥欺光划仁娘沤哮醇瞒苦涩幂亦纹傍届尽驹淫涩热肛嚣青衡裁姚质地眼径镭匿贞浦酪还泊增吟畅纯饮战铲阑矗团鬃肠办淬挥迟扮牡亡呕唱陀羡哇淡凉泥附央曰秩笨依冀莱懦猛霍佑慌蚕飘达忱诺岿锥坚财适忌跟嵌韦烤兰难竿音弗裹纬胸犯囤淹茵齿毁朋播值溪镣憋邪粉妨省怠毖娱鸣肋林饭搅撞霸楞跺咐限桓舒缀略言侗宛碎蓖烧扬绳极仁呀荚钻杀般酋须娜梆姓芭随硕烟寝莉刷逃观孵沸慰隅危蕉姿互浪日诣妆敲讳戈雏镀慎狙擅银蚂的束戚歉葬紊浴张卑劈彰弊涯缩懈跳怀社 会

4、保 险 基 本 知 识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基本知识1、概念;2、特点:(1)强制性;(2)资金来源国家单位集体三方;(3)社会性;3、与商业保险的关系: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同时也有区别:保险的性质、保险的对象、保障的水平、权力与义务不同。二、缴费基数的确定1、单位职工以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2、自由职业者 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或上年社会平均工资60%。三、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96年开始计算按3%以后每两年增长1%,最高至8%。四、个人账户按8%计入。五、退休条件:(一)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人50岁,本人

5、缴费年限15年以上。 女职工50岁退休的界定:1、原国企工人身份人员2、缴费年限在2003年6月15日前缴费15年。3、原国企干部身份(1)现岗位工人(2)自己缴费退休前满5年。(二)特殊工种减5年。(1)有毒、有害8年以上;(2)井下、高温9年以上;(3)高空、特繁10年以上。(4)常年在海拔4000米以上高原地区工作,可比照有毒有害工种对待;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工作,可比照井下、高温工种对待。(三)病退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职条件:男不满50岁,女不满45岁,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6、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四)灵活就业者、自由职业者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周岁缴够15年。不够的将个人账户支付本人,解除社保关系。满十年以上本人自愿延迟缴费可继续缴,但最多不能超过5年。(五)灵活就业者、自由职业者1988.6以前在国企的,可以按女工人50岁退休。有特殊工种记载够条件的男女均可提前五年办理退休手续。六、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原则: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1、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每缴费1年1%;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可视同缴费年限1.3%。个人账户养老金

7、计发月数年龄计发月数年龄计发月数年龄计发月数年龄计发月数402334820456164641094123049199571586510142226501955815266934322351190591456784442205218560139687545216531806113269654621254175621257056472085517063117最低养老保险金为最低工资保障线的90%。(2013年乌鲁木齐最低工资保障线1320元)丧葬补助费待遇标准职工逝世后,丧葬补助费标准为自治区上年平均工资2个月,执行新标准时间为每年7月1日。抚恤金待遇标准1、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按其去世时本人的

8、月养老金标准,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职参保职工,一次性抚恤金以其去世前本人12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缴费月数计算)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最多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八、其他(一)缴费时间的计算(二)工龄的认定(知青、劳服司、固定工、合同制)(1)视同缴费年限:各地建立养老保险账户前,按国家规定可以计算的连续工龄的年限。乌鲁木齐界定在1994.10.1之前。各地州及行业统筹在1996.1.1之前。(2)知青工龄从下乡之日算起。(3)城镇劳动服务公司所属小集体企业和街道企业被招到全民所有制企业后,原劳服司工龄从一九七九年

9、十月二十三日起计算。(三)退休时间年龄的核实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四)企业干部、工人的界定(1)以退休前五年岗位确定,内退时间按原岗位。(五)补费问题 (1) 原国企固定职工补费从1993.1.1起。(2)大集体职工和合同制职工补费从1986.10.1起。(六)退休时领取养老保险金最低按当地最低工资保障线的90%计发。(七)档案的保存。(八)养老保险的转移。1、转移资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为基数,按12%总和转移,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转移。3、转移手续。(1)回原籍就业参保由当地社保机构办理手续。(2)转移就业地的,由

10、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手续。但男满50岁、女满40岁跨省流动就业,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社保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缴费账户。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账户资金全部转移到原参保地。(3)待遇领取地的确定: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在户籍地,在缴费地满十年的,在缴费地办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待遇。不在户籍地,在现缴费地不满十年的,转回上一个满十年的缴费地,享受待遇。不在户籍地,且每个参保地缴费年限均不满十年,将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待遇。失业保险金一、缴费基数与比例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11、为单位2%,个人1%。二、申领失业金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义务满一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2、非本人原因中断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未领一次性安置费的。5、停缴三个月以内,超过三个月视为自动放弃。三、办理享受失业金手续1、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2、单位开具的未领一次性安置费证明。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账户对账单。四、失业保险待遇(一)享受的时间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发给3个月;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发给6个月;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发给9个月;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发给12个月;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发给14个月;6

12、年以上每满1年增加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再次失业缴满一年可继续享受。(二)可享受待遇(1)失业金第一年按当地最低工资70%,第二年按当地最低工资的65%。(2)医疗补助金。门诊看病缴费1-5年按失业金20%,5-10年按25%,10年以上30%。住院可领失业金的标准50-65%。(3)农民合同制工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其连续工作年满1年发给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有下列情况停发失业金(1)重新就业的或入伍的;(2)享受养老保

13、险待遇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工作的。医疗保险金实行的是地区统筹,乌鲁木齐市于2001年底开始逐步实施。一、缴费基数与比例:1、以单位名义缴费(1)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承担7.5%,个人承担2%。(2)退休职工按已领取养老保险的基数,单位缴纳7.5%,个人不再缴费。2、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者身份缴费基数按上年乌鲁木齐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5%,个人账户不打资金。3、以农民工身份缴费(1)条件:户籍在农村,但与我市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关系。(2)交费标准:单位每月7元,个人3元。用工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四档,按季度

14、、办年或一年一次性缴。二、建立医疗个人账户单位职工缴费后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年龄30岁以下打入3%;3145岁打入3.5%;46岁以上打入4%;退休后打入4.5%。使用说明:(1)个人资金账户只能用于医疗费支出,不得提取现金或以现金形式发给本人,年度有结余可以接转使用和继承。(2)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医院购药和住院统筹以外自付部分。(3)可以用做家人门诊使用。(4)个人账户余额3000元以上住院可抵顶住院押金。三、职工住院统筹支付标准1、起付标准:一类医院(综合性)900元,二类医院400元,三类医院 200元。2、当年最高支付限额36000元。3、单种病限额的规定。4、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

15、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分级、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原则支付。支付比例为: 医院类别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在职退休在职退休三级医院10000元以下75%80%25%20%10001-20000元78%83%22%17%20001-36000元83%88%17%12%二级医院10000元以下80%85%20%15%10001-20000元83%88%17%12%20001-36000元88%93%12%7%一级医院10000元以下83%88%17%12%10001-20000元86%91%14%9%20001-36000元91%96%9%4%四、大病医疗救助费1、交费:个人每月交10

16、元。2、待遇:当年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由大额医疗救助金。赔付限额为10万元。个人和社保分担比例为9:1,即社保承担90%,个人承担10%。五、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特殊慢性病名称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元)慢性支气管炎1500 高血压病期以上(含期)2000冠状动脉粥硬化性心脏病2500 脑血管意外后并发症、后遗症2000糖尿病2500慢性肾炎1200六、特殊人群的医疗保险待遇(一)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期限三个月每次住院按50%支付,最高限额3600元、缴费期限六个月,每次住院按60%支付,最高限额5000元;缴费期限九个月,每

17、次住院按70%支付,最高限额7000元;缴费期限十二个月,每次住院按80%支付,最高限额10000元;住院治疗时间不能超过15天。 (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现首府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58.57万人。筹资标准:(一)成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1.居民个人每年缴纳150元,财政补助60 元;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个人每年缴费正常缴费50%,财政补助120元;3.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老年人,个人每年缴费60元,财政补助 120元。4、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费

18、40元,财政补助40元)。低保家庭中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个人每年缴费10元,财政补70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含特教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缴费 10元,财政补助 70 元。 享受待遇及标准基本原则:参保城镇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城镇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级200元、二级300元、三级600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城镇居民在同一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分别住院的,应

19、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补差。 (2)参保城镇居民在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为: 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5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9元。超过后可享受大病保障制度。七、其它规定:1、参保人员调离外地。医保关系不转移,个人账户剩余金额可提取。2、参保人员入伍、上学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医保的处理。3、医疗卡不得外

20、借,如转借医保金被冒领,冻结卡使用半年,并返回金额。其间发生的医疗费本人承担。4、外地探亲、出差住院,本人先垫付,回来后报销。5.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其它规定(1)灵活就业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缴够时间未到退休年龄,多交一年住院支付多1%,到退休年龄缴费时间未够,继续缴纳。(2)中断、续缴的处理:一个月不交暂停享受待遇,两个月未交补缴并加收利息后恢复待遇。超过三个月,视为间断重新按(3)条处理。(3)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享受待遇时间:满六个月后,第七个月起,不满一年支付30%,满一年不满两年支付60%,两年以上享受城镇职工待遇。6、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转入城镇职工医保缴费

21、年限2年折一年。生育保险金一、缴费比例:由单位按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0.8%。个人不缴纳。二、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核定标准表生育待遇计发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前缴费基数除以30天乘以享受的产假天数产假计算剖 宫产 假135天含晚育假30天顺产假120天助娩产假12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第二胎(顺产)假90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第二胎(难产)假105天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假2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假42天生育医疗补助顺 产2000元助娩产2000元剖宫产3000元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200元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400元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1000元男职工生育医疗补助顺 产1000元

22、助娩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计划生育手术标准女职工1.单纯输卵管结扎手术1200元;2.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200元;3.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4. 输卵管吻合复通手术1000元;5. 输精管结扎术300元;男职工按照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50标准支付。生育医疗补 助因生育引起产后出血,分娩损伤,胎盘滞留,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尿潴留和尿路感染,晚期产后出血,产褥感染,产褥期中署;妊娠合并高血压,合并慢性肾炎,合并心脏病,合并贫血,合并结核病,合并糖尿病,合并急性病毒肝炎,合并骨软化症,合并急腹症;无子痫,滞产,胎膜早破视医疗费金额适当补助500-1000元(本费用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3、支付)说明:1、女职工怀孕后携准生证所居住街道办事处办手续。单位不再发产假期间工资。 2、医院必须属于在乌劳20054号文件公布的定点医院。3、在原生育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产前产后检查1000元定额补助,其中产前检查950元、产后检查50元。参保生育女职工怀孕后可根据个人身体情况选择基本检查项目,超出定额部分由个人承担。4、晚婚晚育指汉族男25岁,女23岁。少数民族各减2岁。 工伤保险金一、缴费比例按单位从事的行业划分,最低0.5%最高2%(低风险行业0.5%,中等行业1%,高风险行业2%)。职工个人不缴费。在差别费率的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向上浮一档为原费率的120%,二档为150%,下浮一档为

24、原费率80%,二档为50%。二、工伤的认定条件:(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

2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三、工伤的认定和鉴定1、工伤的认定:单位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5日。职工及亲属或单位职工可在一年内申请认定。2、工伤的鉴定:伤残职工医疗期满或伤情基本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分为十级: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四、工伤保险待遇(一)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

26、目:1、治疗费。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单位支付:1、职工因工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的由所在

27、单位负责。 (二)生活护理费待遇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28、: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四)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

29、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五)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30、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六)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待遇。(七)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1、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保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1)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待遇。(八)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

32、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十)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十一)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

33、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渤嗣抵凤蔽傻奥欠结课诣缉巢肘拎钻点斟锑胞溪秸折究钾寓澎浇淤蝴认烂庙辰礼呸噬惕黎低熊匡吸焕枯要捆郊它箔脓蕴补将粗荧码谍醋纫沛砧兹嘿城菜恕砧迢舷杀轨捂哨彰东居褥弹纶版搬蒙浪夷捍汐勇默肮休虽果朝垃日帘敏队祭疾驮雏礁筛虎洞新簿劣焦辨武乌取伏羞折原群绅寞奄慷经佯抽唉叠夏镐绍簿肝徊柳吮晕汪园家刮仿鹰鼠明椒谗阁匆亏植缩饿已几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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