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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一、20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情况20年,按照工信部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和全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减负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针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的有关要求,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企业减负的优惠政策,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收费行为,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企业减负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有效推进自治区企业减负工作,今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对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和充实
2、,自治区政府分管副主席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目前19个。同时,各盟市也相应调整和健全了工作机构。赤峰市在原有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部分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委办局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2个增至19个。阿拉善盟成立了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实行盟级领导分片联系制度,明确联系地区、企业、项目及具体工作内容和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目前,自治区已形成自上而下的企业减负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做到了机构、职责、人员、工作“四到位”。同时,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址,为有效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提供了组
3、织保证和信息渠道,进一步加大了治乱减负工作的力度。(二)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加大减负工作力度为有效应对自治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风险,确保“保增长”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下半年自治区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89号)和研究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措施专题会议纪要,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和工信部关于印发企业减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84号)以及6月14日全国企业减负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治区减负办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了以自治区经信委、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
4、区中小企业局等部门领导带队的6个减轻企业负担联合督察组,对全区12个盟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过程中盟市和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有关涉企收费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整理,整理出24条减轻企业负担的“减缓免”意见和建议。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目前已印发各部门征求意见,力争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新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我区工业经济的稳定增长。(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惠企政策。针对当前工业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的实际,自治区经信委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渡难关入手,对于信誉较好的停产或半停产企业,在减容或暂停期间免征该部分基本电费,在恢复启动期
5、间按用电企业正常生产时平均基本电价标准收取容量电费;对已停产的重点企业或已建成待投产企业实施“一厂一策”的电价扶持政策。自治区地税局为贯彻执行新一轮促进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减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国家扶持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等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鄂尔多斯市为确保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顺利推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开通了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信息网,建立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编制了鄂尔多斯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财政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全市已完成对1
6、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和1000户初创小微企业的筛选工作,选择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型企业,通过提供委托贷款,提供零收益股权投资,设立中小企业补贴奖励资金等途径扶持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市财政局准备发放2亿元发展基金和1亿元奖励资金。通辽市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努力扩大市场主体规模,扶持本土企业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发展。这一政策出台后,通辽市政府每年将拿出4.2亿元,对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给予财政税收优惠、地储粮费用补贴、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持,有效解决企业生产资金需求不足等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阿拉善盟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系列税费政策,累计减免中
7、小微企业各类税收及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领购增值税票工本费约4100万元;深入贯彻落实惠企税收政策,组织6家企业通过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的认定、续认定,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出口货物退(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退税1586万元。赤峰市出台扶持企业应对当前危机的若干意见,从缓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发展基金、进行电价补贴等方面给予企业直接的扶持,确保有效遏制经济下行。(四)清理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治区发改委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了全区性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到6月末,全区查处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案件34件,实施经济制裁17万元。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凡国家和自治区以及授权盟市制
8、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的,自20年11月1日起至20年6月30日一律按下限收取。首批对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予以免收。对企业登记档案咨询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风力发电企业风力发电防雷装置建(构)筑物防雷检测收费予以减收。阿拉善盟对本盟行政事业和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以及收费项目、标准、政策依据等进行严格审核,规范收费行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整理出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35项,收费标准977 个,其中:涉及企业收费49项,181个标准。清理取消了6项18个收费标准,注销收费许可证18个,减轻企业负担423.2万元。包头市工商部门严格执行收费
9、项目和标准公示制度,对未列入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目录的收费项目坚决停止征收。自去年以来,工商部门减免企业注册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共计300余万元;地税部门按照内蒙古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调整个人增值税营业起征点的通知(内财20112067号)规定,将本市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提高至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提高至500元,经测算今年上半年减少营业税及附征税费共计650万元。同时,今年上半年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免收工本费共计11.5万元。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从20年1月1日起停征(取消、降低)8项收费项目的通知,预计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220万元。鄂尔多斯市依照工信部、国家
10、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涉及:工商、税务、海关、商务、国土、林业、旅游等十多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原来的554项减少到现在的258项。同时,由市纠风办牵头对收费站“绿色通道”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上半年共检查收费站6个。(五)加强日常管理,构建企业减负长效机制。近年来,各盟市、各部门不断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税费改革、行政审批、财政体制改革、政府采购和政务公开等有关制度。包头市治乱减负办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了
11、包头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整治和优化经济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出具体的要求,并下发各旗县区政府和成员单位。阿拉善盟为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经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多方协调,为加强金融行业与企业的沟通,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年内已组织开展了2次政银企对接活动,并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盟金融办跟踪落实政银企对接会签约项目,截止9月末,已落实签约项目41个,发放信贷资金21.93亿元。(六)重视媒体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各盟市、各部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有关情况,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各项惠企政策,不断总结推广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
12、公开曝光顶风违纪和打击报复举报人或刁难企业的典型违法案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主动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赤峰喀喇沁旗在治理“三乱”过程中,重点开展“治庸问责、提高效能”活动,对全旗123个单位和9个服务大厅进行明察暗访,对6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起到了震慑和警示效果。二、20年减负工作安排20年自治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突出以服务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为中心,以开展专项治理为重点,不断研究探讨新形势下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全面整治“三乱“现
13、象,从根本上减轻企业负担。(一)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证在执行中不变调、不打折。同时,支持各盟市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二)积极促进流通费用降低继续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违规收费站(点)的通知(内政发2065号)要求,对撤销的收费站(点)进行实地检查,彻底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合规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开展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调
14、查,加快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三)规范农产品流通领域收费加强市场收费管理,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继续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将免收道路通行费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实施优惠价格政策扶持蔬菜生产经营。对蔬菜生产、流通实行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优惠政策。(四)加大“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要继续把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作为治乱减负有效手段,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加大依法惩治力度,遏制“三乱”行为的发生。三、有关建议一是目前由多个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偏多,建议适当取消或归并;二是现有收费标准偏高,建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三是目前各种审批程序复杂,建议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内容,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