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精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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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年,市物价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优环境、提效能、促升级”,以“调控价格、促进改革、服务民生”总揽工作全局,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20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调控监管,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20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调控目标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控制在3.5%左右”。为维护物价稳定,我局积极转变职能,提升价格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全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

2、(CPI)累计上涨2.2%,牢牢把握了价格调控的主动权。1、狠抓价格监测质量管理。一是拓宽价格监测覆盖面。今年我市新增价格监测品种(项目)42个,新增市中英幼儿园、湘运集团客运分公司等14个价格监测点。二是加强价格监测信息报送。今年我们完成340多种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价格监测16份,分析材料150多篇,并坚持每周一分析、每月一小结、每季、半年一回顾前瞻,上报各类数据50多万条。2、扎实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落实直报制度,实行任务包干,三个直报县都及时准确地上报了各项直报资料。严格执行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开展了35项成本监审工作,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3亿元。我们还

3、承担了省城市供水企业人员上限标准核定办法的起草任务,办法已以省发改委名义下发。3、强化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出台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度上加以规范。今年全市用于扶持“菜篮子”工程的价调基金达1300余万元,比例达到52%,大大超过“民生100工程”中价格调节基金用于保障蔬菜生产、供应、流通和价格稳定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较上年增加近400万元。同时还争取了省级价格调节基金580多万元,今年利用省、市价调基金共对我市100多个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扶持。4、积极开展价格认证工作。努力拓展价格鉴证业务,办理价格认证业务170件,价格认证总金额达692.2万元。稳步推进涉税

4、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办理涉税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业务73件,认定总金额1.28亿元,增加税收400多万元。(二)服务“两型”建设,稳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1、优化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去年我们启动了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并于2013年11月完成听证。今年我们按市政府要求,在根据听证会征集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的调整方案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方案,降低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特别是工业用户的幅度,减轻企业负担。调整方案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省发改委批准,已于11月1日执行新的自来水价格,并试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为了把政策宣传好,我们于10月23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引导

5、社会预期,达到了预期目的。2、调整非居民用气和车用天然气价格。今年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第二年,按省发改委的要求,长株潭三市非居民用气和车用天然气实行同价政策。从9月1日开始,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由3.48元/立方米调整为3.88元/立方米(含每立方米0.03元的价格调节基金);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4.6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5.00元/立方米。为20年我市天然气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完全并轨打下了基础。3、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根据省逐步提高标准规定和我市实际,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污水处理费政策。将污泥处理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均价由现行的0.7元/立方米调整至0.94元/立方米,已与城区自来水价格同

6、步执行。调整后每年可征收污水处理费1.222亿元,比调价前增加0.312亿元。(三)关注民生热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1、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我们以常态化市场巡查机制为基础,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采取市区两级联动、日常巡查和重点集中检查相结的方式,分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同时积极参加并组织城市四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体系与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样板街明码标价建设。2、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对城区部分中小学校的春季教育收费进行了检查。重点治理了名校违规收取择校费、公办高中违反“三限”政策乱收费、乱收滥收补课费、强制搭餐收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学校,责令立即整改;结

7、合接听市长热线活动,对我市秋季中小学教育收费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并就市民反映突出的中小学半寄宿、幼儿园伙食费不透明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查处。3、开展涉农价费清理整顿。从20年4月21日开始,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金额800多万元,违规收费单位10多家。4、开展药品降价政策执行及2012-2013年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在全市开展了药品降价政策执行及2012-2013年度检查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医院存在收费不规范行为,如个别医院存在连续静脉输液收费不规范,将常规检验项目套餐分解收费、扩大范围收取静脉

8、穿刺置管术手术费等行为。目前,我局正在依法定程序对检查发现的违价情况进行处理。5、全力做好民生价格实事。一是继续推进平价直销店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平价店建设申报办法、建设内容、验收标准,并扩大了直销店的覆盖范围,除在市区继续组织符合条件的公司、门店申报建设外,对五个县市也各安排5万元用于扶持平价直销店的建设。3月份,我们对首批启动建设的60家和新申报建设的30多个平价直销店进行了考核验收。对考核验收认定的70家直销店给予了每店2万元的建设补贴,共计140万元补贴资金。截止12月底,市区又新增直销店26个,验收五县市新建试点直销店21个,全市共计建设直销店117个。同时,为配套建设好直销店,

9、建立长效机制,我们还组织引导县洪宜蔬菜生产合作社联合长源、南阳桥等基地,组建“康情蔬菜配送公司”,已初具规模,现购置了5台配送车,与8所学校、20多个平价直销店签订了蔬菜等农产品直销协议,定时定点送货上门,减少流通环节,真正实现了平价和直销。二是推进市区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20年1月21日在市直七家公立医院和省直中医院启动“医药分开”的医药价格改革,成功实现了市城区和五县市二十二家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除外)取消“以药补医”的医药价格改革全面覆盖的改革局面。还加大了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价格监测力度,梳理基药执行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保障各项改革惠民措施执行

10、到位。三是扩大价费优惠政策覆盖范围。为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们完善出台了关于加大城镇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的通知,规定城镇低保户等每户每月免交8立方米水费,免收户表改造费用;免交6立方米天然气费用,免除入户费500元;免交10度生活照明用电电费;对享受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其家庭当年若存在医疗费负担超过5000元或其他特殊困难,免收其当年第一台电视的基本收视费等。为了让低保户第一时间知晓、享受新政策,还在日报将新政策进行了公告,特意设计并印制了低保户价费优惠政策手册。四是完善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体系

11、。加强对公租房领域的调研,研究制定了市物价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发布市城区公共租赁房租金指导价标准的通知,对我市不同地段的公租房租金价格进行明确。五是及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去年11月份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已连续三个月涨幅超过3%,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我局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从2013年11月起至20年2月共4个月,对市区低保户及农村五保户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从市级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贴。此次共发放补贴148.6万元,受惠的低收入群体37140人,补贴资金已于4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同

12、时,我们对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安排下拨我市的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补贴资金393.3万元,特困学生补贴资金12.5万元等专项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落实。切实缓解了低收入群体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减轻了在校特困生的经济负担。六是规范专业市场价费行为。在广泛调研、请示论证和座谈听证的基础上,我局于2013年11月5日出台市专业市场价格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今年4月18日,我局又召开了专题会议,就如何落实办法进行了安排布置。七是强化中小学校教辅资料监管。我局与市教育局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学校开展专项调研,对20年春季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组织召开了家长及学校老师、校长专题座谈会,征求对

13、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在专项调研基础上起草了市中小学校教辅材料使用及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暂行办法已完成。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教辅资料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加强监管。通过督查情况,今年秋季开始,全市实行教辅材料“一科一辅”新政后,每学期可为全市中小学生减少教辅材料费开支3000余万元。八是完善价费公示制度。我们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学校教育收费、城市社区价费公示的内容进行了初步全面的审核,并指导相关单位制作现场价费公示牌,及时向社会公开价费标准。同时我局也以晒价网为载体,及时上传了出台的各项价费政策,方便群众网上查询。九是改进停车收费管理。出台了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

14、费标准,根据相关政策,今年放开了住宅小区、商住楼停车收费项目共计60余项,为使小区停车由政府指导价向市场调节价平稳过渡,我们广泛宣传、积极应对,完善收费公示,实行“市场调节价用黄底白字进行公示,政府指导价用蓝底白字进行公示,政府定价用红底白字进行公示”,规范收费行为。十是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大力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水平,20年我局共受理咨询、举报4292件,正式受理举报450件, 清退41030.21元。(四)加强清费治乱,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在去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国土、建设、公安等14个部

15、门进行收费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12个部门进行重点检查。今年取消收费项目88项,降低12个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注销15本服务价格登记证、3本收费许可证。为市本级相关企业和个人每年减负约200万元。2、开展电力专项检查扫尾工作。历时5个多月,我们已基本完成国网省电力公司供电分公司及其所属的现场检查工作。查出涉嫌违规金额3100万,存在超范围收取基本电费、扩大范围收取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虚报农业生产用电、攸县、茶陵县五保户优惠政策未得到落实等突出问题。3、开展商业银行专项检查。目前,我局派驻了2个检查组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开展检查,已经完成基本情况摸底检查,目前已进入结案处理阶段。

16、(五)夯实价格基础工作,提高价格服务水平1、加强价格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共发稿241篇,其中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网易、新浪等主流网站60余篇,在省政府网站、红网、新闻网和省价格在线、省物价局政务网35篇。特别是在主要媒体、重要时段做好我局重点中心工作宣传,新闻综合频道在1月7日两会专访栏目转型升级这一年中,以专访春生局长形式介绍2013年全市价格部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强化价格公共服务,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所取得地成就;日报在3月31日以调控价格 促进改革 服务民生全市价格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为题,全面解读2

17、0年物价工作举措;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杂志在第7期和第9期,分别以题为强化服务创新管理 稳价惠民促进发展和加强价格监管 强化依法行政 为稳物价惠民生促发展保“价”护航两文章,向全国推介我市价格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长株潭报在9月10日以市物价局始终把关注民生价格放在首要位置 物价大数据,惠民是第一关键词为题,在践行在专版介绍我局保障民生方面的工作成就;结合春生局长接听“12345”市长热线,就群众投诉举报事项处理结果及时向媒体公布,赢得社会各方赞誉,其中中学军训收费200一人遭投诉,物价局责令退一半、16起市民来电已回复14起,其中有两个乱收费问题被查处等新闻被人民网、新华网等国家主流媒体纷纷转

18、载。2、加强价格研究,开拓工作思路。按时完成省局及市委政府交待的调研任务,撰写了较高质量的理论文章和调查报告40余篇;全年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中国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等刊物发表理论文章10余篇;完成了市社联20年度立项课题粮食安全视域的农业支持政策与价格补贴长效机制研究、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其变化趋势分析等2项。3、加强价格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年初我局制定了教育培训方案,对培训要求进行了细化。根据省局培训工作计划,今年组织干部职工2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5次。3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5月份组织全市执行二类价格及以上医药价格管理暨医药费用建设培训等。(六)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促

19、进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升1、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坚持开门搞活动,向社会征集基层群众意见、建议4524条。紧紧围绕解决“四风”方面最突出的29项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20年我局未开展任何形式的考核评比、节庆等活动,发文数量同比下降22%,各类会议同比减少15%,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减少36.81。2、着力抓好“三个专项行动”。围绕正风肃纪、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等3个方面、9项内容进行整改。清理整改腾退办公用房261.68平方米,前三季度车辆费用同比减少2.5万元,严肃整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未发生一起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事件。通过整改,全局干部作风明显

20、转变,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3、着力推进建章立制。共列出制度建设计划43项,其中长期坚持33项,修改完善2项,新建出台10项,坚持走群众路线长效机制已然成型。二、20年工作设想20年,市物价局将积极贯彻国家、省发改委各项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落实部署的各项工作,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着眼“稳物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1、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为政府宏观决策调控及引导投资、消费提供基础服务。同时做好主要农副产品监测及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为生产者、消费者提供有力支撑,密切注意价格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2、继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对

21、“四街一城”价格诚信创建示范点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力求营造一个更加规范有序的价格环境。并继续保持价格监督高压态势,加大医疗卫生价格、物业收费、驾培收费等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市场价格秩序。3、运用价格手段促进农业生产和流通。继续实施农业生产优惠电价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认真落实生猪养殖和蔬菜生产用电与农业生产用电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政策。认真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加强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依托成本价格发布平台和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测算编发粮、油、肉、菜等常用消费品种养、加工、流通

22、成本,合理引导市场价格,促进生产发展和农业增收。(二)着力“惠民生”,努力提升百姓幸福感1、继续做好价调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价调基金调控价格惠及民生的作用。与此同时,统筹安排好“菜篮子”建设专项基金,贯彻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2、继续做好农产品平价店建设工作,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做到合格一家、报审一家,并建立平价店销售管理监控体系,及时了解、掌握、指导平价店运营。3、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文件要求,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政策。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免征、营利性医疗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和取消对健康服务机构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3、。取消非住房抵押土地交易服务费等7项收费,降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等4项收费。继续对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失地农民、返乡就业农民及残疾人自主创业,实施凭相关证明材料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对与就业者相关的服务价格,有浮动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三)着重“促发展”,努力助推发展升级1、扎实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一是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以创新精神推动价格改革,不断加大简政放权、杠杆调节、试验探索,着力构建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新格局,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生态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二是配合国家、省

24、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保障和促进市场竞争,发挥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倒逼转型升级。同时提供公开透明的价格信息,维护公众价格权益,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要求,在今年放开、市场化一批服务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基础上,20年放开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非治疗性口腔正畸、种牙、整形、生殖健康等个性化医疗服务价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放开大中专学校面向社会人员提供的各类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服务收费审批(有行政事业性短期培训任务的单位委托举办面向指定人员的短期培训除外),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办班成本等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市场化推荐录聘、

25、人才引进、人才择业登记服务费和海关报关服务收费等。2、推进“法治物价”建设。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战略,以依法行政为准则,把依法治价作为价格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从厘清权力边界、依法民主决策、公正文明执法、推行阳光公开四个方面入手,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加强市场监管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建设,用好手中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监管效率,全力打造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法治型”机关。3、督促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加强监管,推进电力环保产业发展。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不执行阶梯电价。此外,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存量气价进行调整;贯彻省居民用天然气阶梯气价实施办法

26、,对居民用天然气由原来的两档计费调整至三档计费。4、加大各项收费整治规范力度,一是重点清理规范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前置服务收费,逐步降低、取消养人和应由公共财政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接待日制度,将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确定为我市价格部门涉企收费政策接待日,主动听取企业的诉求和对涉企收费政策的建议。二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水、电、气、煤”价外征收“附加费”、“政府性基金”的清理整顿,规范一批收费行为,取消一批收费项目,查处一批违规收费案件,尽可能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5、继续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收费专项检查,围绕清费治乱,整治和解决办事难、乱检查、乱收费、索拿卡要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发布虚假价格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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