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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二部分 第一章 美国的银行制度,第一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第二节 美国银行体制的构成第三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特点第四节 美国银行发展的新阶段及主要特征,2,第一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一、建立美国第一银行(17911811)二、州银行泛滥时期(18111816)三、成立美国第二银行(18161836)四、自由银行时期(18371863)五、国民银行建立时期(18641913)六、建立联邦储备系统(1914年),3,一、1791年建立美国第一银行(17911811)1.特点:全国性银行。总行在费城。纽约、波士顿、巴尔的摩、华盛顿、诺福克、查尔斯顿、萨瓦那和新奥尔良设立了8个分行。
2、在联邦注册。由联邦政府发给执照,有效期20年。资本额1000万美元。联邦政府持有该行1/5的股份。资产最高。该行的资产远远超过当时的任一州立银行,使之有能力向州立银行提供临时贷款。执行中央银行的职能。,4,2.思考:第一银行撤销的原因?(美国向来推崇自由、自然、反对集权)资本中有外国人的股份,权利外流。有些人不信任纸币,认为只有硬币好,第一银行没有存在的必要。违反宪法,牺牲州权搞中央集权。压制州银行发展。,5,二、1811年到1816年州银行泛滥时期日期 州银行数 日期 发钞数量1811年 88 1812年$4500万1816年 246 1817年$1亿,6,三、1816年美国第二银行(181
3、61836)资本3500万美元,股份1/5由联邦政府发行公债支付,其余由个人、公司和各州政府认购。董事会25人,5人有总统任命,20人由私股产生全国建立25家分行。思考:第二银行关闭的原因?,7,四、18371863自由银行时期州银行数:1600;贷款额:5亿主要问题:银行券的过度及不稳定发行。银行资本不足,银行券的发行没有准备金作保证。贷款的质量差,风险高。,8,五、18641913 国民银行建立时期国民银行法:1863国民通货法(The Currency Act of 1863)1864国民银行法(The National Bank Act of 1864)(一)宗旨:从立法上确立美国联邦
4、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使国民银行体系代替分散经营的各州银行,从而协调货币流通,保证金融稳定。,9,(二)国民银行法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创举:1.建立国民银行体系:货币监理署:发放国民银行营业执照。全美建立50个中心储备城市,以此为基础,构成国民银行体系的地区框架。由此,双线银行制建立。,10,2.对国民银行资格的取得,提出严格条件。有:最低资本额。发放贷款的种类和金额。银行券的担保及发行额。规定存款准备金。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等。3.建立州银行发行银行券的征税制度,11,(三)美国形成双轨制度的原因日期 州银行数 国民银行数1864 年 10891868 年 2471900 年 5007 373
5、11914 年 17498 75181.州立银行为了逃税,对业务进行创新。2.国民银行虽拥有发行银行券的特权,但管理较严;而州银行较松,使得许多银行更愿意在州注册。因此,国民银行法中以国民银行代替州银行的单一国民银行体系的设想未能实现。这也使得美国到现在为止,仍然保持着双轨银行制度。,12,(四)国民银行法的作用:抑制了当时银行界的混乱,为实现全国统一的金融管理和货币管理建立了基本框架。创造了一批资本雄厚、管理有序的大商业银行,并通过他们贯彻政府的金融政策。货币监理署实际就是美国中央银行的初级形式,监督、管理、检查国民银行的经营活动,可以视作是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一次尝试。把银行券驱除出流通领域
6、,使银行券的发行权集中于各国民银行,为货币的稳定奠定了基础。,13,(五)国民银行体系的缺点:银行券的发行缺乏弹性。存款准备金制度松散且不灵活。缺少一个将全国银行业的清算业务联结起来的清算系统。忽视了对州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14,六、1914年建立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Act)(一)联邦储备法的主要内容(1913 Federal Reserve Act)在全国划分12个联邦储备区。建立联邦储备委员会。将商业银行划分为会员银行和非会员银行。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允许联邦储备银行发行银行券。建立支票清算系统。每个联邦储备银行设9个理事,每个会员行都有权参加本地区联邦储
7、备 银行理事的选举。储备银行通过贴现窗口对会员银行进行再贴现。建立联邦咨询委员会。,15,(二)联邦储备制度的发展1.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和1935年的银行法。内容:改组联邦储备机构。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明确分开。Q项条例限制商业银行的价格竞争,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总之,美国银行业30年代的改革,是朝着扩大联邦储备体系的权力,加强对银行业集中统一管理方向发展的,由分散管理转向集中统一管理。,16,2.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管制法,即新银行法。到了70年代,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存款机构吸收存款的利率有最高限的限制,使资金大量流向金融市场,从而发生“脱媒”现象。内容:逐步
8、取消联邦储备银行对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凡是接受存款的银行,都必须向联邦银行交纳存款准备金。提高了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金融机构所缴纳的保险费的限额。对金融机构资金运用的限制有所放松,实行业务交叉允许所有的金融机构开放可转让支付命令帐户。,17,3.1982年存款机构法、1994年跨州银行法第一,1982年的存款机构法首先允许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必要的情况下安排对破产银行的跨州兼并。1994年的跨州银行法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消除了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规定银行持股公司从1995年10月起可以跨州收购银行。1997年6月起可以跨州兼并的形式开设分行。这有助于银行降低经营成本,优化管理结构,扩大经营规
9、模,提高竞争力,也因此解除了半个多世纪以来对银行跨州经营的禁令。,18,第二,扩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向证券业的渗透。早在1984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就批准了9300家州立银行进入证券业;1991年财政部又在1991年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制条例中允许一部分资本充足的银行从事有限度的证券业务。另外,美国还在1995年初通过法律,允许银行作为退休基金和保险的经纪。,19,4.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Financial Services Act of 1999)1999年11月12日,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签署了美国国会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从而使美国的混业经营模式在法律上最终得以确
10、认,持续了66年的分业经营模式宣告结束。此举不仅使美国的银行、保险、证券业跨行业兼并和竞争更加激烈,而且对全球的金融业发展也产生了巨大影响。,20,对美国金融历史的总结:从美国金融业的发展过程看,无论其分业还是混业,都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美国在其金融制度变迁中有两点需要我们注意:一是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营,历经60多年,其间银行、证券、保险监管当局对各自领域的监管已相当成熟、有效;二是其混业是通过银行控股公司或金融控股公司拥有分别从事不同业务的子公司来实现的。当然,我们在金融改革中除了参考美国的这些经验外,更重要的还应考虑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以及当前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形势。,21,表1:美国最大的
11、10家银行1999年收入状况表(百万美元)总资本 总资产 净利息收入 非利息收入花旗银行 49700 718100 20132 37105美洲银行 44432 632574 18237 14069大通银行 23617 406105 8744 13473富国银行 22131 218102 9355 7420第一银行 20090 269425 9021 8692第一联合银行 16709 253024 7452 6933舰队波士顿 15307 190692 6799 6949JP摩根 11439 260898 1541 7140美国银行公司 7638 81530 3261 2759资料来源:The
12、Bank,March,2000,22,第二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构成,一、联邦储备体系二、商业银行 三、政府金融机构四、非银行金融机构五、美国在国外的银行,23,中 央 银 行 联邦储备体系 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 联邦储备银行 联邦顾问委员会 消费者顾问委员会 储备机构顾问委员会 商 业 银 行 国民银行 州银行 在美国的外国银行政府 金融 机构 住宅信贷机构 住宅及城市开发部 联邦住宅贷款银行委员会 农业信贷机构联邦土地银行 联邦中期信贷银行 联邦生产贷款公司 美国进出口银行 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存款机构储蓄信贷社 互助储蓄社 信用社 非存款金融机构保险公司 养老基金 信托公司 金
13、融公司、投资公司、投资银行,24,一、联邦储备体系(中央银行)(一)联邦储备委员会机构:1935年前叫联邦储备局,委员9人组成(包括财政部长和通货总监),其余7人经参议会同意后由总统任命。1935年后改名:联邦储备委员会,取消了财政部长和通货总监。委员会7人,任期14年。制度上保持其相对独立性。,25,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制定货币政策;格林斯潘监管12家联邦储备银行和联储管辖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确保美国支付体系的完整性与连续性;负责执行有关消费信贷的联邦法规等。此外,委员会还须向国会提交其经营情况的年报,以及一年两度的有关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联储货币与信贷供应增长目标的特别报告。伯南克,26
14、,(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机构:12名成员组成。联邦储备委员会7人和5位联邦储备银行总裁。可见,委员会的成员既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的成员,又有地区银行的代表,其目的是使中央集权和区域分权管理货币的政策协调一致。职责:负责实施公开市场业务的专门机构。,27,(三)联邦储备银行美国共有12个地区性的联邦储备银行。分别设在波士顿、费城、克利弗兰、里奇蒙、亚特兰大、芝加哥、圣路易斯、明尼波里、堪萨斯城、达拉斯和旧金山。12个联邦储备银行可在本区设立自己的分行。目前全国共有25个分行。机构:每个联邦储备银行设有9人组成的董事会,分别由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代表、工商业、农业、以及联邦储备委员会代表所组成。
15、,28,联邦储备银行的职责:(1)提出有关贴现率的建议。(2)保存存款机构的准备金,通过贴现窗口向其提供贷款。(3)印制、保管货币。(4)清算存款机构的支票、为其转帐。(5)代理国库。(6)对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29,除了上述三大机构外,还有几大顾问性质的机构帮助联储处理一系列繁杂的工作,他们是:联邦顾问委员会消费者顾问委员会储备机构顾问委员会,30,二、商业银行(一)国民银行指在联邦政府注册的银行。具体注册审批机构:财政部的货币监理署。所有的国民银行都是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并且必须将存款投保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目前国民银行有4000多家,占商业银行总数的33,资产的60。这种银行
16、大多数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为雄厚。,31,(二)州银行根据各州法律建立。在所属各州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州银行比国民银行建立的更早,早在1781年的美国第一家商业银行北美银行就是州银行。州银行分两类:1、州注册的会员银行:受州银行管理部门和联邦储备体系的监管。目前有1500家,占全美商业银行的11。2、州注册的非会员银行:受州银行管理部门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监管。目前有8000家,占商业银行总数的55左右,占总资产的 23。,32,(三)在美国的外国银行在美国开业的外国银行数目也在增长。1972年仅130家,从20世纪70到80年代中期,在美国的外国银行数量从150家猛增到500多家。中国银行
17、也在1981年在纽约开设了分行。在美国的外国银行除受联邦储备银行法约束外,还受1978年国际银行法的约束,该法规定了对等待遇问题,并限制外国银行跨州办理存款业务活动。办理存款业务者需参加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保险。,33,三、政府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一)住宅信贷机构这是向住宅所有者及出租者提供信贷的机构包括:1.住宅及城市开发部成立于1965。通过受该部监督的3个机构(联邦住宅管理署、联邦国民贷款协会和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向购买住宅者提供资金。2.联邦住宅信贷银行委员会负责管理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系统和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34,(二)农业信贷协会(1)联邦土地协会(1916年建立)。主要通过美国农
18、业信贷合作社发放贷款或者直接向大农场主发放抵押贷款。(2)联邦中期信贷银行(1933年建立)。主要提供3年以下贷款。(3)联邦生产贷款公司(1935年建立)。隶属于农业信贷公署。(三)美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34年。创建的目的主要是促成商品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贷),承担私人出口商和金融机构所不愿意或者无力承担的风险。,35,四、非银行金融机构(一)非银行存款机构1、储蓄信贷社。前身是房屋互助协会。2、互助储蓄银行3、信用社(二)非存款金融机构1、保险公司2、养老基金(年金基金、退休基金)3、信托公司4、金融公司、投资公司及投资银行,36,五、美国在国外的银行从60年代起,随着海外分支机构的增加,
19、海外业务也在不断扩大。除了办理传统业务外,都加入了辛迪加,提供巨额信贷,不但对客户办理信贷,也承担对国外政府的直接贷款。,37,除上述介绍的各种金融机构外,美国还有艾及法公司和商业贷款公司等。艾及法公司:是指根据艾及法而成立的公司,这类公司只能从事与美国贸易有关的国际银行业务。商业贷款公司:不能从事吸收存款业务,只能从事与贷款有关的商业银行业务,但它又不是银行,其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本、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这两种金融机构都由联储监管。,38,第三节 美国银行制度的特点,一、注册上的双轨银行制度二、银行机构设置上的单一制美国传统上不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分支机构。但是,目前有所改变。1、人们的观念特别是
20、联储的态度发生了变化。2、技术的发展。3、立法上,有1982年的存款机构法;1994年的跨州银行法;1999年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39,三、管理上的多头制(一)联邦储备委员会首先对12个联邦储备银行进行监管,比如审批其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率,决定其人事安排等。同时,所有的银行都要服从联邦储备委员会制定的金融管理制度,按期递交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等报告和统计,并接受联储的检查。在联邦储备体系中,12个联邦储备银行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主要是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40,(二)货币监理署是美国建立最早的一个金融监管机构,隶属于财政部,但同时又是美国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直接向
21、国会报告,对国会负有特殊的责任。主要负责国民银行的注册审批,监督和管理国民银行的经营活动,规定报告和检查制度。,41,(三)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根据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建立的。负责审批所有参保银行的保险注册,以及监督并保证银行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并重点监管那些非会员银行,要求它们按期递交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等报告和统计。帮助濒临破产的银行调整经营方向,进行最后的资金援助若有银行倒闭,该公司负责清偿和赔款等事宜。,42,(四)联邦住房放款银行委员会和联邦储蓄信贷保险公司(五)证券交易委员会(六)国民信用社管理局和国民信用社保险基金(七)各州的金融管理机构四、银行持股公司成为一种占有优势的组织形式
22、,43,第四节 美国银行发展的新阶段及主要特征,美国银行发展的新阶段指的是:1994年2000年后形成单一银行制 分支行网络式的银行制;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的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从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的传统商业银行业务 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的新银行制度。,44,美国银行发展的新阶段形成了美国面向21世纪的金融发展战略,其主要特征是:1、总分行制代替了单一银行制,形成了众多遍及全美的银行网络,银行数目不断减少。2、全能制银行代替分业制银行,银行业走向了综合化发展的道路。,45,3、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向所有的银行客户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全面的金融服务。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大规模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4、电子银行、网络银行迅速发展,使传统的金融服务思想和服务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服务的效率不断提高。5、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以存贷款为主的业务发展为新金融服务;,46,6、美国银行的资产进一步证券化。7、银行机构的兼并形成浪潮,出现了超级跨国金融集团。8、在现代科技支持下,金融服务的手段不断现代化。9、共同基金已经成为美国主要的金融中介之一。,47,课后思考:1、美国银行制度的演变过程及原因2、美联储的建立、发展及其作用3、美国银行体系的构成4、美国银行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