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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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管理,晋城市煤炭职业安全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张 瑞 明二0一二年十二月,前 言,采煤工业是生产原材料的基础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矿产资源的开采与利用在满足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同时,由于职业病危害因素使从业人员所付出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是资源开采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导致职业病的发生,直接危害着从业人员的健康。据统计,我国煤炭企业累计发生尘肺患者12万余人,死亡人数是安全生产事故的二倍,数字触目惊心,这些都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矿山的健康发展。所以加强煤炭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尤为重要。,一、职业卫生政策

2、法规及工作动态,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7月1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3、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9月8日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

4、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监总安健 201210号 201273号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8、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劳发【2012】600号【2012】1538号 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补充通知 2012年6月1日 关于对部分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 生“三同时”进行委托管理的通知 2012年11月23日,9、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开展煤

5、矿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介绍,二、职业病防治主要法律规定解读,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2版1)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背景(1)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2)劳动者流动性大,职业病危害转移严重(3)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2)修改职业病防治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总体思路 目前我国职业病处于难监管、难鉴定、难维权,直接原因是企业对于职业病防治无投入、无制度、无保障。“三难”现象反映了法规、制度和政策不配套、不完善、缺陷多,也折射出政府责任不到位。“三无”则反映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普遍不重视。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着重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立法方针。,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的

6、 内容共计二十七条(新旧对比),4)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几大亮点(1)监管主体得到明确(2)职业病诊断程序得到改进(3)围绕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作了规定(4)增加了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5)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6)工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地位进一步加强(7)历史遗留的职业病劳动者有了得到救助的渠道(8)新增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5)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者的意义(1)、明确职业病人群的概念(2)、规定劳动者诊断职业病的权力(3)、解决确诊职业病存在的实际困难(4)、解决职业病人生活保障的后顾之忧(5)、明确意外情况下职业病鉴定和仲裁裁决时间(6)、规定

7、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职业危害接触史上存在争议的解决方法,2、国家安监总局5项新规章(简称“一规定四办法”)1)、5项新规章出台的背景2)、5项新规章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何现实指导意义,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解读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解读5)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解读,三、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范,1、防治原则煤炭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应遵循如下原则:依法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单位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关注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流动劳动者。,2、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煤炭企业是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承担

8、职业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3、煤炭企业应承诺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应依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的要求,根据本单位的规模和活动类型,在征询劳动者及其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书面的职业卫生方针。,4、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1)、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2)、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3)、应明确相关组织的职能 煤炭企业应明确领导机构、管理机构、工会、医务、人事、通风、财务、生产调度、工程技术等相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5、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煤炭生产企业应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

9、管理人员,建设矿井可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6、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煤炭企业在制定生产经营整体规划时,应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法定代表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并通过层层分解的目标使下属机构都有相应的职责、任务、目标、进度和考核指标。,7、制定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煤炭企业制定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煤炭企业每年应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评估,并撰写年度评估报告。,8、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

10、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本义务性要求,是煤矿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没有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度就不可能取得职业病防治工作业绩的最大化,因此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每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都应当包括职责、机构、目标、内容、保障措施、评价方法等要素。(制度详见下),(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职业危害因素定期委托检测制度;(4)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上报制度;(5)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制度;,(6)职业危害告知制度;(7)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9)从业人员防护

11、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10)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1)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12)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3)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14)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15)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6)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17)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8)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19)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包括建设矿井)统计报告制度;(2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9、设置岗位操作规程 岗位操作规程应经科学论证,并与岗位职责相对应,其内容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防护的内容,可张贴或以其

12、他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示劳动者遵守。,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行政执法的重要参考依据。煤炭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应对档案的借阅做出规定。(档案主要内容详见下),1)、煤炭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规、政策、标准的承诺文件2)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相应文本。3)职业卫生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4)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等)设立的书面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和工作记录、职能及人员分

13、工。5)职业卫生管理方案、岗位操作规程及其它内部文件。,6)年度生产经营整体规划中职业危害防治目标分解、考核文件。7)职业卫生年度评估报告。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9)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1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维修档案12)、劳动者防护用品档案1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4)、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档案 15)、职业卫生培训档案内容,16)、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记录17)、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档案18)、各种监督文书及整改报告 19)、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20)、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汇总资料及报表档案,11、职业危害防治管理经费

14、保障,1、煤矿行政主管部门和煤炭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进一步拓宽职业病防治经费保障渠道 2、职业病防治经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必须专款专用,费用的提取、列支等应建帐注明(财务设专项科目)3、专项经费的提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第六条第十项“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中列支。,12、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煤矿企业按照一定规范和程序向所在地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并得到相应回执的过程,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程序性、行政性管理措施。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15、管理,对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有着重大的意义。(详见晋煤劳发【2011】1517号文件),13、煤矿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按下面三个文件规定执行1)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规定的通知(晋煤劳发【2011】1516号)2)关于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的补充通知(晋煤劳发【2012】600号)3)关于对部分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进行委托管理的通知(晋煤劳发【2012】1538号),14、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1)职业危害因素自检2)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15、履行告知,1)设置职业危害公告栏2)

16、劳动合同告知3)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4)醒目位置公布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5)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的告知6)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1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1)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配备齐全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4)个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计划与组织实施5)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危害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6)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7)及时维护、定期检修职业危害防护设备8)及时维护、定期检修应急救援设施9)及时维护、定期检修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17、职业卫生培训,1)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2)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3)煤矿企业的

17、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并且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18、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应急救援设施完好3)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9、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与仪器设备,1)煤矿企业必须指定专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2)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院所,不具备建立条件的,必须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服务。3)人员和设备要满足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要求和企业防治工作需要。,20、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危害防治要求,1

18、)煤矿粉尘危害防治2)煤矿噪声危害防治 3)煤矿高温危害防治 4)煤矿职业中毒防治,21、职业健康监护,1)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2)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3)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4)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 的作业 5)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6)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7)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8)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9)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10)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11)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其本

19、人和胎 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2)禁止使用童工13)给予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适当岗位 津贴 14)离退休人员定期健康监护,22、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备案管理,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经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专业能力审查、备案和公告后,方可在相应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为煤矿企业提供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入井人员,应当经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检测、评价工作,依法出具检测、评价报告,并对其检测、评价结果负责。,3)根据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劳 20111435号)和市煤炭工业局(晋市

20、煤局综字2011586号)文件的通知,凡在我市地方煤矿进行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备案后在我市煤炭工业局进行登记。,4)经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审查,目前有22家具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和5家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已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结果的公告(晋煤劳发20111435号晋煤劳发2012120号)和“山西煤炭信息网”进行公告。,5)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劳发 20111435号、晋煤劳发2012120号)和市煤炭工业局晋市煤局综字 20

21、11586号文件的通知,凡在我市地方煤矿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备案后,必须在我市煤炭工业局进行登记后煤炭企业方可委托其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6)煤炭企业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时,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晋煤劳发 20111499号文件要求,必须委托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且在时煤炭行政长官部门进行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市煤炭职业安全卫生监测检验中心。,23、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统计报表,1、煤矿企业包括建设矿井要按照监管权限,每半年向辖区煤矿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一次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情况。各县(市)煤矿行政

22、管理部门要及时汇总逐级上报。市属煤炭企业直接向市煤炭工业局上报。2、各煤炭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月报,24、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1)县(市)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监管职责,通过煤矿职业卫生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煤矿职业卫生突查、抽查、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等方式,加强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煤矿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二次。市局每年通过煤矿职业卫生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煤矿职业卫生突查、抽查、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年检等方式,加强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煤矿职业卫生执法检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2)市、县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煤炭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度建设;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危害申报;煤矿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危害防治要求;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煤炭企业包括建设矿井职业危害因素自检;履行告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专职人员与设备;职业卫生培训;经费保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统计报表等。,3)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或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从业人员的监督,对于举报的违法违规煤矿职业卫生行为,必须认真进行查处。,谢谢,所讲内容受水平和知识储备限制,不足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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