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pt

上传人:sccc 文档编号:5392245 上传时间:2023-07-02 格式:PPT 页数:22 大小:1.4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pt(2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河南夏天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 伙 人:,其他成员:,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程序 一、设立条件(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5名以上的股东;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三)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 行政处罚;4有取得注

2、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审计业务的 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一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 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 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 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二、申请材料(一)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 印件;(五)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现所在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为其出具的从事审计业务经历的证明、已转出原会 计师事务所证明;(六

3、)若合伙人或者股东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 的,还应提交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七)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八)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九)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十)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十一)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提 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已通过网站提出申请的,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可以不提交上述第(三)、(五)、(七)项材料。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受理人员核对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后当场退还。,三、审批程序(一)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拟设立事务所所在地省级财政部

4、门提交全部申请材料。(二)省级财政部门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对于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受理并出具 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 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 的全部内容。5日内不告知的,视为受理。(三)省级财政部门对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对申请材料进行 审查。,(四)省级财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 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 请人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予以批准的,应在10个 工作日内下达批准文件并颁发事务所执业证书。(五)省级财政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应自批准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财政部备案。财

5、政部发现 批准不当的,应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书面 通知省级财政部门重新审查。,四、审批流程图 见附件一,全体合伙人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提交申请材料 在市(州)辖区内设立所,由申请人向当地财政(会计)局提交材料,市(州)财政(会计)局收到申请人的完整材料后,5日内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申请成立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提交申请材料。,省财政厅会计处受理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并核对原件要求的申请材料:(1)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见附件二)(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3)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复印件;(5)省注协为其出具的全体合伙人或全体股东从事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已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若合伙人或者股东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还应提交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6)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7)书面合伙协议;(8)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9)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应提交合并或者分立协议。,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设立条件 设立条件:设立合伙所应具备: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法定业 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 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被省财政厅作出不予 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要求的备案材料:(1)批准文件(2)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情况表;(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情况汇总表。,本组成员尽力而为但能力有限。有不足之处还请老师和同学们指出并且多多指教。,谢谢欣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农业报告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