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部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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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部分 企业投资活动中的纳税筹划,工作任务:1、企业组织形式与注册地点的纳税筹划2、企业投资方向与投资方式的纳税筹划3、企业投资规模与投资决策的纳税筹划,项目一 企业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任务一 企业设立时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一、任务案例有5个个人投资者,计划每人出资5 000 000元设立一个水产批发企业,投资总额为25 000 000元,预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2 000 000元。企业在设立时有两个组织形式的方案可供选择:方案1: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合计出资总额为25 000 000元。方案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5 000 000元。二、任务要求对以上两种方案的纳税情况进行

2、分析并择优方案。,项目一 企业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任务一 企业设立时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三、任务分析与执行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制企业则双重征税。方案1: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合计出资总额为25 000 000元。每个合伙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2 000 000/5*35%-6 750=133 250(元),5个合伙人合计纳税=133 250*5=666 250(元)方案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5 000 000元。假设公司税后利润全部作为平均分配给投资者,则公司需先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 000 000*25%=500 000(

3、元),每个股东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 000 000*(1-25%)/5=60 000元,共计300 000(元)。两税合计需纳税为:500 000+300 000=800 000(元)与方案2相比,方案1少负担所得税133 750元。因此若只考虑税负因素,投资者应选择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项目一 企业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任务一 企业设立时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值得指出的是: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一般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且,合伙企业由于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般不能享受国家对公司提供的税收优惠待遇和税收协定优惠待遇,同时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还要考

4、虑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及筹资金额等因素综合权衡,根据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对企业的组织形式做出选择。,任务二 企业扩张时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一、任务案例,甲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准备扩大规模,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分支机构乙公司。甲、乙公司均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公司利润均不分配。假设分支机构设立5年内的经营情况预测如下:(1)甲公司5年内每年均盈利,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乙公司经营初期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5万元、10万元、30万元、80万元。(2)甲公司5年内每个均盈利,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乙公司5年内都是盈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5万元、2

5、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3)甲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的头两年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乙公司5年内都盈利,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4)甲公司在分支机构设立后的头两年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乙公司经营初期亏损,5年内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5万元、100万元、30万元、80万元。,任务二 企业扩张时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二、任务要求分析在上述四种情况下,乙公司以分司或子公司哪种组织形式存

6、在较好。三、任务分析与执行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不可一概而设。企业在选择分支机构的形式时,需要综合考虑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以及总机构与分支机构所享受的税收优惠的差异等各项因素。根据案例所给条件分析各种情况下的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结果如表2-1、2-2、2-3、2-4所示。,表2-1 经营情况表(一)单位:万元,表2-2 经营情况表(二)单位:万元,表2-3 经营情况表(三)单位:万元,表2-4 经营情况表(四)单位:万元,三、任务分析,第一种情况下,当总机构盈利,而分支机构开办初期亏损时,从表2-1看出,虽然公司两种形式下企业集团应纳税额在5年内均为263.75万元,但采用分公司形式在第一年,

7、第二年较少,可以延迟纳税义务发生,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因此宜采用分公司形式。第二种情况下,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有盈利时,从表2-2看出,采用分公司或子公司形式对企业集团应纳所得税额没有影响,这时企业可考虑其他因素,如分支机构是否便于管理、客户对分支机构的信赖度等情况来决定分支机构的形式。第三种情况下,当分支机构设立初期总机构亏损,而分支机构盈利时,从表2-3看出,采用分公司和子公司形式虽然在5年内应纳税额相等,但采用分公司形式使总机构初期的亏损与分公司之间的盈利相互冲抵,使企业集团在第一、第二年的应纳税额为0,起到了推迟纳税的作用。第四种情况下,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设立初期均为亏损时,从

8、表2-4看出,采用分公司形式同样起到推迟纳税作用。,四、任务反思(总结),以上分析表明,当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享受税收优惠时,无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是盈利还是亏损,企业集团采用分公司或子公司形式的应纳税总额都是相同的,但在某些情况下,采用分公司形式可以充分利用亏损结转优惠政策使企业集团推迟纳税,从资金时间价值考虑,应采用分公司形式。如果二者都不存在税收优惠,税率也相同,在纳税筹划时仅仅考虑二者之间的盈利情况,是否可以盈亏相抵是最关键因素。如果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是盈利或亏损的,则分支机构不管如何设置,都不会影响总体税负水平。但如果一个是亏损的,特别是当预期新设的分支机构在经营初期是亏损的,则设置的分支

9、机构最好是能够汇总纳税的非独立核算的公司,以获得延迟纳税的利益。,项目二 企业投资地点的纳税筹划任务一 国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一、任务案例 黑龙江省某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主要在华东地区销售,因此拟在该地区建立一家生产销售的子公司。经调查有两地可以选择:一是上海浦东新区;二是浙江省宁波市。经测算若在上海浦东建厂,每件产品的成本为800元;若选择在宁波建厂,每件产品的成本为750元。该产品在华东地区统一售价为1200元。二、任务要求 在仅考虑所得税的情况下,说明该高新技术企业应选择在何地建立子公司。,项目二 企业投资地点的纳税筹划任务一 国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三、任务分析与执行 该企业拟在

10、外地建立一家生产兼销售的子公司,子公司作为独立企业单独纳税,那么选择低税率地区建厂对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所得税法改革之后,虽然是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但还存在地区优惠。就该厂可选地区来看,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上海浦东新区仍属于优惠对象。就案例资料来说,选择在宁波建厂成本较低,但选择在上海浦东新区一是有“两年三减半”的政策,二是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分地区一律实行15%的优惠税率。即企业转为正常以后,在浦东新区建厂也可以继续享受15%的优惠。案例中主要对比前五年。,项目二 企业投资地点的纳税筹划任务一 国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方案1,选择在宁波建厂,单位产品应纳所得税为:(120

11、0-750)*15%*5=337.5(元)方案2,选择在上海浦东新区建厂,单位产品应纳所得税为:(1200-800)*25%/2*3=150(元)显然选择在上海浦东新区建厂更为有利。,项目二 企业投资地点的纳税筹划任务一 国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附: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 40号):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到第二年

12、免征企业所得税。注意:这一条虽然是在有关过渡期政策中规定的,但没有规定执行的截止期限。,任务二 国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一、任务案例 吉利公司和利盟公司是跨国关联公司,吉利公司为中国居民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利盟公司所在国的税率为15%。某年度,吉利公司生产集成电路板100万张,全部出售关联的利盟公司,再由利盟公司向外销售。吉利公司生产销售该批集成电路板的成本为每张10美元,国际市场售价每张在16-25美元之间,假设吉利和利盟两个公司均有其他支出100万美元。方案1:吉利公司按照每张20美元的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利盟公司,然后利盟公司再按每张24美元的市场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

13、售给一个非关联的客户。方案2:吉利公司按照每张16美元的价格向利盟公司出售这批产品,然后利盟公司再按每张24美元的市场价格将这批集成电路板出售给一个非关联的客户。,任务二 国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二、任务要求 根据案例作出方案选择。三、任务分析与执行 吉利公司和利盟公司是两个跨国的关联公司,实际上利盟公司是吉利公司在所得税税率低于我国(该国所得税税率为15%)的国家投资注册的产品销售公司。,任务二 国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目前我国与跨国投资相关的税收政策有以下三个方面:1、对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经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允许进行税额抵免,包括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2、对股息红利收益的确认

14、允许推迟课税,当被投资方没有作出利润分配的决定时,投资方就不能确认股息红利所得,也不能对其征税。3、在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中,专门增加了特别纳税调整章节,其规定:居民企业,或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25%)的50%税率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分配的利润所得应当计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注意:如果设立在实际税负高于25%的一半以上即12.5%的国家居民控制企业其利润所得就可以不计入该居然企业的当期收入,这部分所得允许税额抵免。),任务二 国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根据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吉利公司可以采用转让定价的方法将高税率(25%)转

15、移到利盟公司实现低税率(15%)缴纳来进行税额抵免。具体筹划过程如下:选择方案一,即吉利公司以每张集成电路板20美元的价格卖给利盟公司,利盟公司再以每张24美元的价格卖给所在国非关联企业,则 吉利公司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100*(20-10)-100=900(万美元)吉利公司应纳所得税为:900*25%=225(万美元)利盟公司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100*(24-20)-100=300(万美元)利盟公司应纳所得税为:300*15%=45(万美元)两公司合计应纳税额为:225+45=270(万美元)合计税后利润这:(900-225)+(300-45)=930(万美元),任务二 国际注册地选择的纳

16、税筹划,选择方案二,即吉利公司以每张集成电路板16美元的价格卖给利盟公司,利盟公司再以每张24美元的价格卖给所在国非关联企业,则 吉利公司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6-10)-100=500(万美元)吉利公司应纳所得税为:500*25%=125(万美元)利盟公司实现应纳税所得额为:100*(24-16)-100=700(万美元)利盟公司应纳所得税为:700*15%=105(万美元)两公司合计应纳税额为:125+105=230(万美元)合计税后利润这:(500-125)+(700-105)=970(万美元)显然方案二比方案一使两公司的纳税总额减少40万美元,从而增加税后利润40万美元,应选择方案二。,任务二 国际注册地选择的纳税筹划,四、任务反思(总结)跨国公司在选择境外投资地点时,除了要考虑市场、资源、人力成本等因素,还要考虑税收因素,选择合适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以尽可能获取税收利益。1、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率介于12.5%-25%的国家(地区)建立控制公司(如受控金融公司、销售公司、保险公司、专利特权公司、运输公司等),可以享受较低的预提税税率,以减少税收总体负担。2、通过转让定价手段将税前所得尽可能多地在控股公司实现,来获得允许进行税额抵免。3、控股公司实现的利润尽量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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