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讲座》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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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经济法只是一个法律部门,1.经济组织法2.经济运行法3.经济管理法4.经济司法,参考资料,1.经济法教程,费锦红,浙江大学出版社 ISBN 7-308-02378-8/D.0912.经济法,杨紫烜,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 7-301-04380-5/D.04473.合同法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ISBN:73000189985.6.http:/,学习法律的目的,1.防患于未然2.培养法律意识以及正确的思路:逆向思维思维的严谨性思维的合理性,经济法的思路,如果有一天收到一张传票,你的思路是什么?1.管辖权2.主体资格,经济法的思路,(甲)(乙)青山经贸公司 红星贸易公司青山技贸公司内容

2、为:红星供货1000吨,2000元/吨,9月1日供货。9月1日经贸公司如期取走500吨货,剩余500吨10月1日取.10月1日,货物降价,1000元/吨,甲要求降价,乙不同意,诉讼.,经济法的思路,1.管辖权2.主体资格3.法律依据,第一章 经济法的基础知识第一节 经济法的渊源,一.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什么是法的渊源法的渊源就是指法律的表现形式.,第一节经济法的渊源,三.经济法的渊源(一)制定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并条文化的法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第一节经济法的渊源,(二)司法解释:(三)习惯:(四)判例:1.什么是判例.判例就是先前法官判决所

3、形成的先例.2.判例是英美法系的主要渊源,第一节经济法的渊源,法系就是具有同一历史传统,具有某些共性的法归为同一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1)法律构成不同2)审判制度不同3.中国理论上不承认判例,但实践中有.,第一节经济法的渊源,甲 乙 设计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 丙可以强制取证,但是能否诉前强制取证?厦门市案例,倒签提单案.裁定并判决.,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一.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客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具体的权利义务.,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二自然人(与公民)1.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从出生开始,到死亡结束.人身权可以延伸保护一段时间,

4、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2.民事行为能力公民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能力.认识能力-年龄智力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完全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限制行为能力 10周岁-18周岁无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酒依赖禁治产,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3.人身权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姓名权,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身份权亲权亲属权配偶权荣誉权,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立法的法定主义立法的非法定主义,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三 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一)组织:1.必要的财产和场所2.名称3.组织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

5、构,监督机构,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二)有限责任出资者对法人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人对外以现有资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四合伙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一)无限连带责任(二)入伙,退伙,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五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

6、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六公司由两个以上出资人出资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一)公司的种类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二)公司的人1。发起人:身份,人数,国籍,出资2。股东:出资者3。董事:1)出资义务?,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2)身份限制*无民事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刑满未逾五年的*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7、企业的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个人所负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上述六项-没有董事资格对我不利的董事会决议无效-董事会决议-我的境遇,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4。监事(三)公司的财1.资本和资金2.出资:现金,实物,无形财产: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企业是法人法人是企业公司是企业企业是公司公司是法人法人是公司,第三节 经济法中的财产权,甲 乙 9月1日签的合同9月10日乙交款9月13日乙来取货9月12日该物因自然原因毁损谁承担这个损失

8、?物主承担风险,第三节经济法中的财产权,一.所有权(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节 经济法中的财产权,(二)所有权的取得1.原始取得1)生产 2)孳息:财产上产生的收益.3)没收4)添附: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到一起形成的不能分离的新的财产.主物,从物,相对而言主物所有人取得,第三节 经济法中的财产权,2.继受取得1)买卖2)赠与3)互易4)继承5)其他,第三节经济法中的财产权,彩票的钱是谁的彩票的所有者是谁22万的所有者是谁犯罪客体是否成立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行为,犯罪心理贪污罪名的成立受到刑罚处罚我的境遇,第三节经济法中的财产权

9、,(三)所有权的移转动产不动产区分标准:移动对其价值的影响动产的移转以交付为准不动产的移转以登记为准,第三节经济法中的财产权,甲 乙 丙(四)善意取得:动产的合法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动产,但其将该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第三节经济法中的财产权,(五)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六)相邻权所有权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侵害他人的所有权.,第三节经济法中的财产权,二.债权(一)合同之债(二)侵权之债(三)不当得利之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一定利益,使他人遭受损失的构成不当得利,必须返还.(四)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了他人利益着想,管理他人事务

10、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益人必须返还.,课堂作业,甲将房子租给乙,租期两年,租了一年之后,甲乙双方协议改为买卖,问:甲乙的法律关系的什么要素发生了变化?,第二章 合同第一节 合同的种类,一.要式合同 不要式合同合同的成立是否必须采用法律上要求的形式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合同成立的标准三.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否双方互相负有权利义务,第一节合同的种类,四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当事人责任的轻重不同对当事人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五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是否法律上有特定的名称,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 要约一方当事人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要约的要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

11、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二)要约和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内容及表明的目的不同2.约束力不同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广告,公用事业.,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三)要约的生效时间到达生效(四)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撤回通知应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通知应该在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到达.,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二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该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有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如果有非实质性变更,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明确表明不能变更,该承诺有效,合同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第二

12、节 合同的成立,(一)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没有承诺期的,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承诺期限:要约以信件做出的,自信件载明日期开始,没载明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计算,快速方式做出的,自到达之时计算,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此时,做出承诺行为之时承诺生效.,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缔约过失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经济;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三 合同的生效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

13、,在成立之时生效(一)主体合格(二)内容合法(三)形式合格(四)意思表示真实,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欺诈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在负有说明义务的时候,沉默构成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对价英美法系合同的受法律保护条件对价只要求有,不要求对等法律上的义务和已经存在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四 欠缺生效条件的法律后果(一)合同无效,可变更和可撤销当然无效和请求撤销 撤销权应该在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明确表示放弃的,该撤销权消灭.,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二)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原因无效的原因: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形式不合格

14、,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可变更可撤销的原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欺诈胁迫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或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三)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效力1.自始无效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争议解决方法的条款的效力4.返还财产5.损害赔偿,第三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合同的变更(一)内容变更(二)主体变更1。债权让与2。债务承担3。合同转让,第三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效力:原合同的当事人脱离原合同2)原因:协

15、经济继承合并买卖不破租赁,第三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 乙大连外贸公司 红星公司大连A公司是不是合同承受债务承担协议,第三节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甲是否越权-甲是否有权代表公司-协议的主体-主体?内容?形式?意思表示?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承担债务-我的境地,第三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二 合同的解除(一)解除的原因1.协经济一致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条件成就时解除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第三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

16、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二)如何解除除了协经济一致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三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三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不能预料,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自然原因,社会原因2.免责,通知,举证。合同订立之后,发生一定的情况,导致合同订立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17、可以变更或解除原合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二.履行的要求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保密义务,通知义务,说明义务,照顾义务。,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三履行的方式(一)清偿1.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主张债务人的债权,但该 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 用,由债务人负担。,第四节合同的履行,2.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 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 显不

18、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 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四节合同的履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 用,由债务人负担。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 权消灭。,第四节合同的履行,3.质量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4.价款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 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第四节

19、合同的履行,5.履行地点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 在地履行。6.履行期限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 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四节合同的履行,7.履行方式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8.履行费用的负担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9.格式条款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经济的条款.,第四节合同的履行,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 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 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

20、以说 明。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 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 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第四节合同的履行,3)格式条款的免责条款无效10.惩罚性价格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 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 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 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 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11.双务合同1)同时履行抗辨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21、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 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四节合同的履行,2)不安抗辨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经济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四节合同的履行,行使不安抗辨权必须举证,必须及时通知对方提供担保之后,必须恢复履行.,第四节合

22、同的履行,(二)提存由于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将合同的标的物体交给法定提存机关以履行合同的行为.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第四节合同的履行,1.提存机关2.提存物3.提存的效力1)提存物的风险2)通知债权人3)债权人的领取权,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三)抵销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 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经济 一致,也可以抵销.,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四)免除1.单方行为2.不要式行为

23、3.不能撤回(五)混同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主体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第五节 合同的责任,一.违约二.严格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的其他情况1.产品责任2.环境污染责任3饲养动物致人伤害4.高度危险作业以及危险的放置物品,第五节 合同的责任,三.责任形式1.实际履行2.损害赔偿1)必须实际存在损失2)必须损失和行为之间有因果联系3)赔偿标准以实际损失为准,包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所能预见的范围.,第五节合同的责任,3违约金1)前提是合同有约定或者法律有规定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3)违约金与定金,第五节 合同的责任,四.时效某种事实状态持续存在一段时间就会产生某种法律上的

24、后果的法律制度(一)期间普通诉讼时效:2年.特殊诉讼时效: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延付或拒付租金的3.出售质量不合格的经济品未声明的,第五节 合同的责任,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5.技术合同四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二)开始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第五节 合同的责任,(三)中止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发生意外事故妨碍了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意外事故消灭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四)中断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在中断之时重新起算。,第三章 合同的担保,一概述1.担保的种类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金钱担保:定金2.担保合同的效力1)担保合同是主合

25、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2).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4)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二.保证保证就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自身的财产或信誉担保合同债的履行.(一)保

26、证人1.积极方面: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消极方面: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3.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

27、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二)保证合同1.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1)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经济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2)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主

28、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2.保证合同的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保证的期间3)主债务的履行期限4)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三)保证责任1。主合同变更时的保证责任1)主债权依法转让,保证债权转让。2)主债务依法转让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该部分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内容变更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责任,加重的,保证人按原合同承担责任。(履行期限变更例外),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2。保证期间1)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

29、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二年。3)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3。保证的减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4.追偿权,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三。抵押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以不转移财

30、产占有的方式担保合同债的履行。(一)抵押权1。优先性2。不可分性主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权。,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二)抵押物1。可以抵押的:1)。抵押人所有或有权处分的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3)。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2。不可抵押的:1)。土地所有权以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3)。所

31、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以及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3。抵押物上可否存在多个抵押?可以,但必须告知后抵押人,否则无效4。抵押物是否可以转让可以,但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5。抵押物的登记强制登记和自愿登记,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三)抵押的效力1。抵押与租赁2。抵押权所针对的对象,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四。质押(一)动产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动产,以转移占有的方式担保合同债的履行出质人,质权人,质物1。要式合同:书面形式2。实践合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3。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

32、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二)权利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质押,但为实践合同,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书面合同并且登记。出质之后的股票不能转让,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3。依法可以转让的经济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书面合同,出质登记五。留置权(一)法定性1。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2。可以约定排除,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二)留置物只能是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的标的物(三)留置权的存续以对留置物的占有为存续要件(四)留置权的效力1。扣留不少于2个月方可处置。2。留置权优先于抵押

33、权,第六节 经济事合同的担保,六。定金和订金(一)定金罚则(不可抗力除外)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取回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三)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四)比例担保:违约部分定金适用定金罚则。,案例分析:,案情简介:环球有限公司是美经济在大连投资建立的集团公司,董事长是年轻有为的美籍华人张某,该公司于1996年建立,建立一年多,主要是从事贸易出口.该公司的待遇优厚,但人事关系不稳定,经常解聘高层管理人员.董事长张某的融资能力很强,但对下属要求甚多,作为一个现代企业集团,各种命令的传达都是层层传播的.由董事长张某将董事会决议传达给办公室主任,由办

34、公室主任再传达给各部门经理,各部门经理传达给各部门.因此,由于不能正确领会董事长所传达的意思,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更换频繁.,案例分析,1997年3月,张某向办公室主任传达了这样的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准备收购中国红星房地产有限公司,你去准备一下,下个星期四我们要召开一个董事会扩大会议”,除了言简意赅的要求,没有任何说明。,案例分析,问题一:那么你作为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在接到这样的指示之后,首先应该做如何准备?,案例分析:,问题二:通过详细调查,关于红星房地产公司你得到了如下资料:红星房地产公司是中国著名的房地产企业之一,其董事长王某被多次评为优秀企业家,属红星房地产公司所在地的风云人物。红星房

35、地产公司成立五年来,连年盈利,该公司在当地最值钱的地界建造了一百套别墅,但因欠缴费用而无法办理产权,并且其中大部分别墅已经抵押给银行。红星房地产公司曾向当地银行贷款五千万,这些贷款的还款期为1997年12月,经严密调查查证,如果到期归还这些贷款,红星房地产公司将陷入资不抵债的状况,极有可能面临破产的困境。在获得了上述资料之后,你作为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下一步的准备是什么呢?,案例分析:,问题三:试分析环球集团公司收购中国红星房地产公司的意图。问题四:试分析环球集团公司收购中国红星房地产公司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五:作为该公司的办公室主任,你认为在本次收购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如何防范对本公司

36、不利的因素?,第四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一.仲裁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协议的方式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评断和裁决,并受该裁决约束的争议的解决方式.,第四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二诉讼和仲裁的区别(一)审理的机构不同法院:国家机构,司法机关,分级别,还有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之分仲裁机构:民间组织,无等级之分,无普通和专门之分.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仲裁庭,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二)受理的依据不同法院:管辖权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但是有例外情况,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2)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37、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38、民法院管辖。,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3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仲裁:仲裁协议1.要式行为:包括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2.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3.效力:1)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唯一依据2)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三)审理的范围不同法院的管辖范围比较宽,仲裁管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39、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四)审理的人员不同1.法院的审理人员是法官仲裁的审理人员是仲裁员,只是一种资格2.法院组成合议庭,但是也可以独任审判.仲裁组成仲裁庭,由当事人指定.,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五)审理的程序不同1.诉讼:1)立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

40、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2)审理前的准备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评议和宣判,法庭笔录。庭上调解和庭外和解,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仲裁不公开审理,可以协议公开申请-审查-受理-审理:调查,辩论,笔录和解,撤销申请可以重新提起仲裁,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审理的特别程序非民事权益冲突案件的审理,主要是确定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确认某种资格。1。启动特别程序的当事人比较特殊2。审判组织多为独任审判3。一审终局4。审理期限只有30日,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5。免交案件审理费主要的范围: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六)审理的效力诉讼:两审终审制,审理的期限是6个月审判监督程序: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其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基于检查监督权的抗诉;只要抗诉,就必须再审,第三章 经济事争议的解决,基于当事人诉权的申请再审2年内提出。仲裁: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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