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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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特设2020)5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以下简称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制定以下方案。一、试点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二、试点范围在全省范围内,符合试点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可申请对符合试点条件的电梯实施按需维保。三、试点条件(一)维保单位应满足下列条件1.参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根据电梯安装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的相关要求,结合电梯品牌、使用年限、运行状况和使用管理单位的要求,以提升维保的针对

2、性和有效性,降低电梯故障率,提高电梯安全性和运行质量为目标,制定至少包含电梯维保项目、内容、周期和基本要求的按需维保方案;2按照“自我声明+信用管理”要求,在我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动态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按需维保工作标准和质量承诺”自我声明,声明内容应至少包括乘客关心的电梯故障率、故障停梯修复时间、故障困人救援时间、定期检验合格率等目标。对电梯的运行、维保、故障等信息进行记录、分析和存档,每半年统计、分析维保目标实现情况并上传至动态监管平台(电梯信息汇聚功能模块),做到信息可查证、信用可管理;3 .建立基于物联网的电梯远程监测系统(以下简称远程监测系统),包含监测终端、数据传输装

3、置和企业应用平台,该系统至少能采集电梯运行状况(含服务模式、轿厢运行方向、电梯当前速度及楼层、轿厢内是否有人等)和异常事件数据,并生成故障信息。企业应用平台应具有电梯基本信息、异常事件预警、故障报警、故障处理进度、电梯健康状况、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和管理功能,能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实时、准确地向电梯物联网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传输数据,具体要求见电梯远程监测系统要求(附录1);同时依托企业应用平台建立维保管理系统,实现对维保计划、维保记录、维保监督、计划跟踪、急修管理以及维保状况分析、维保提醒和报警、故障受理等维保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倡使用无纸化维保记录;4 .所维保电梯近2年未发生因维保原因造

4、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维护保养合同中应明确对所维保的电梯实施按需维保,或履行按需维保书面告知后,使用管理单位未书面提出不同意见。(二)电梯应满足下列条件1.已投保或承诺自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2 .配置监测终端并接入企业应用平台,保持实时在线;3 .定期检验结论合格且在有效期内;4 .使用管理单位主体明确。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试点推进情况和电梯监管工作需要,对上述试点条件作适时调整。四、试点程序(一)提出申请。由符合试点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通过动态监管平台填写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申请表(附录2),选定符合条件的按需维保试点电梯,向电梯所在地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

5、请,并如实提交下列材料:1 .按需维保方案;2 .“按需维保工作标准和质量承诺”自我声明;3 .远程监测系统(含维保管理系统)功能介绍;4 .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证明或投保承诺书。(二)确认公布。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应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予以核实确认,也可委托相关行业协会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符合试点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名单和电梯清单。(三)按需维保实施。为实现维保从重过程向重效果转变,防止出现维保走过场、单纯延长现场维保周期等现象,参与试点的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按需维保方案,结合下列要求,对试点电梯实施按需维保:1.公开自我声明。通过动态监管平台向社

6、会公开“按需维保工作标准和质量承诺”的自我声明;2 .线上实时监测。配备专人值守,通过远程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电梯运行状况,实现电梯状况线上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排除,出现故障即时修复,并实时跟踪其进度;3 .线下针对性维保。根据远程监测系统监测到的异常情况、故障信息、预警信息以及使用管理单位反映的问题等,进行运行质量综合分析,动态制定针对性的维保项目表,对电梯进行线下维保;4 .线下周期性维保。在开展线上实时监测和线下针对性维保的基础上,还应对电梯实施周期性的现场维保,其间隔最长不超过3个月。电梯各零部件维保周期不得超出电梯安装与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四)退出机制参与试点的电梯维保单位

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试点:1.在申请时提交虚假材料的;5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规范,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6 .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7 .未按照按需维保方案进行日常维保或未达到自我声明所承诺的维保质量目标,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8 .不再具备试点条件的;9 .其他经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试点条件的。试点的电梯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试点:1.超期未定期检验、检测,以及定期检验不合格、定期检测存在不合格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2 .故障率明显高于上一年度,或举报投诉较多且经查实为维保单位原因造成的

8、;3 .不再具备试点条件的;4 .其他经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不符合试点条件的。退出试点的电梯,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相关规定开展维保工作。五、试点步骤(一)筹备启动(2020年12月31日前)1.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做好试点筹备工作,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即开展试点方案宣贯,鼓励、引导辖区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积极参与试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细化任务措施。2.福建省特检院完成动态监管平台相关功能的优化升级,满足试点工作需求。(二)组织实施(2021年1月I日起)1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跟进做好试点申请的确认公布,鼓励、引导新增符合试点条件的电梯和维保单位参与试点

9、工作,积极推动在用电梯加装远程监测装置,推进电梯物联网建设,为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扩大试点范围创造条件。不断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做到即时申请即时确认公布,争取符合试点条件的电梯全部参与按需维保试点。2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例会,每半年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确保试点工作积极有序推进、取得成效。3 .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各地试点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要求,完善配套措施,全力推进改革。(三)总结提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总结梳理本辖区试点工作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于2023年6月30

10、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省局将全面总结、分析和提炼试点经验,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新的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完善,不断深化电梯安全监管领域改革。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实施。要围绕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推进,抓好试点落实。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好平稳过渡,稳妥推进改革。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2020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二)强化技术保障。要建立电梯物联网标准化协调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按需维保相关团体标准,支持鼓励电梯维保单位作为主体建设远程监测系统,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鼓励其使用其

11、他相关单位开发的远程监测系统进行电梯维保管理,为全面铺开按需维保模式创造条件。要督促电梯制造单位落实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电梯远程监测系统要求开放标准数据接口,尽快实现电梯物联网等数据互联互通。(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充分运用动态监管平台相关数据,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与现场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社会公开属地电梯安全状况。要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投诉举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电梯维保走过场等状况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附录:1.电梯远程监测系统要求2.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申请表附录1电

12、梯远程监测系统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电梯物联网建设的标准化水平,统一全省电梯物联网数据采集标准,推动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根据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物联网的技术规范(GB/T24476-2017),对电梯远程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和故障信息生成提出以下要求。一、数据采集要求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应至少采集下表所列数据:设备种类采集数据数据内容备注电梯1.服务模式正常、检修、专用采用加装传感器采集数据的,“专用”不作要求2.轿厢运行方向无方向、上行、下行3.电梯当前楼层4.开锁区域是、否5.电梯当前速度6.轿门关门到位是、否7.轿厢内是否有人是、否,判定方式由厂家定义8

13、.安全回路通、断9.门锁回路通、断采用加装传感器采集数据的,层门锁回路数据暂不作要求10.设备累计运行次数IL设备累计运行时间12.轿厢X、Y、Z三轴方向振动量采用监测终端从控制系统采集数据的,暂不作要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L服务模式正常、检修2.运行方向无方向、上行、下行3.设备累计运行时间二、故障信息生成要求电梯远程监测系统应至少生成下表所列故障信息:电梯故障代码故障信息备注OO无故障01运行时安全回路断02关门故障03开门故障04轿厢在开锁区域外停梯05轿厢意外移动06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动作采用加装传感器采集数据的,不作要求07楼层位置丢失08其他阻止电梯再启动的故障采用加装传感器采集

14、数据的,不作要求09电梯超速10冲顶故障11蹲底故障90轿厢内困人报警触发被困人员能与企业应用平台和维保人员实现通话;采用监测终端从控制系统采集数据的,暂不作要求60无故障61安全回路断路自动扶62梯级或踏板缺失保护梯和自63非操纵逆转保护动人行64超速保护道65其他阻止扶梯和人行道再启动的故障采用加装传感器采集数据的,不作要求上述故障信息应能够提供日志记录功能,以便于故障原因分析与溯源。附录2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申请表1 .本单位通过福建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提交材料,包括按需维保方案、“按需维保工作标准和质量承诺”的自我声明、申请单位远程监测系统(含维保管理系统)功能介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险证明或投保承诺书;2 .本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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