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英国海上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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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英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一节 英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简介 一、伦敦保险协会新旧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比较 见教材166页表7-1,1、2、3可以独立投保 4、5由于自成体系,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可以单独承保。6不可以独立投保。要对恶意损害造成的损失取得保障,可以投保 ICC(A)险,或在投保ICC(B)险或ICC(C)险时加保恶意损害险。,二、1982年协会货物保险主要险别的承保风险和除外责任(一)ICC(A)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1、ICC(A)的承保风险(采用排除法),ICC(A)条款大体相当于一切险,承保范围最广,不便把全部承保风险一一列出,采用列出“除外责任”的方式,即除了除

2、外责任,其余风险损失均予负责。,(二)ICC(B)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采用“列明风险”(列举式)的方法,共10条及除外责任。,(三)ICC(C)的承保风险与除外责任 ICC(C)的承保风险也采用列举式。,第二节 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承保风险,一、风险条款(一)ICC(A)的风险条款,案例:保险条款不明确导致纠纷G公司以CIF价格条件引进一套英国产检测仪器,因合同金额不大,采用简单格式,保险条款一项只简单规定“保险由卖方负责”。到货后,G公司发现一部件变形影响其正常使用。G公司向外商反映要求索赔,外商答复仪器出厂经严格检验,有质量合格证书,非他们责任。后经商检局检验认为是运输途中部件受到振动

3、、挤压造成的。,G公司于是向保险代理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此情况属“碰损、破碎险”承保范围,但G公司提供的保单上只保了“协会货物条款”(C),没保“碰损、破碎险”,所以无法索赔付。G公司无奈只好重新购买此部件。即浪费了金钱,又耽误了时间。,案例分析:G公司业务人员想当然的以为合同规定卖方投保,卖方一定会保“一切险”或伦敦“协会货物条款”(A),按照INCOTERMS的解释,在CIF条件下,如果合同没有具体规定,卖方只需要投保最低责任范围险别,即平安和伦敦“协会货物条款”(C)就算履行其义务。,(二)ICC(B)的风险条款 灭失或损害合理归因于(1)-(6)者,保险人予以赔偿:1、火灾、爆炸爆炸 举

4、例:船舶、驳船、或其他运输工具发生了火灾、爆炸,火灾高温造成货物损失,爆炸震裂货物均属于合理归因于火灾和爆炸,保险人即给予负责,不需要被保险人证明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是由于火灾或爆炸直接造成的。,2、船舶或驳船遭受触礁、搁浅、沉没或倾覆 举例:当货物卸离船舶或驳船后,发现已被压碎或损坏,该损失究竟是因理货不当,还是因触礁、搁浅等原因所致,难以判断。但只要船舶、驳船发生了触礁或搁浅,该损失即可合理归因于这些风险,而无须证明触礁、搁浅直接导致了货物损失。,灭失或损害由于710者,保险人予以赔偿:出现上述4项损失时被保险人要举证证明损失是由于共同海损、抛弃等造成。,二、共同海损条款,三、船舶互撞条款 C

5、IC仅原则性地规定了“船舶互撞”条款的赔偿责任。,指伦敦保险协会保险条款上的一条有关海洋货物运输保险赔款的规定。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如提单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则必须由被保险人付比例责任时,保险人可以赔偿。,但根据美国法律规定,碰撞船舶双方互有过失,各付对半责任。货主可以就承运货物因船舶互撞所导致损失,向任何一方或双方船舶索赔。由于一般提单均订有承运人对船长、船员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上的行为或疏忽免责条款,货主不能向其承运人索赔,促使货主向对方船只索取百分之百的赔偿。,对方船在赔付货主百分之百损失后,按1910年同一船舶碰撞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规定:船舶碰撞互有责任时,两船上的货物损失由

6、过失船舶各按过失程度比例赔偿,向承运船摊回一部分损失金额。,承运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在提单中加进了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货主应向承运人退还他从对方船获得承运过失比例的赔款。伦敦保险协会保险单的这一条款规定对于货物所有人(被保险人)应该向承运人退回的损失,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亦将此条款作为一项责任范围。,第三节 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 一、一般除外责任,二、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船舶的适航性:1)包括船体、船机的结构和性能,船员的配备,雷达、海图等装备和资料,燃料等供应品,可以使船舶正常航行及作业,并抵御航程中通常或能合理预见的风险。如船舶因不符合上述条件而

7、受损,保险人有权拒赔。2)船舶适航性也与货物装载情况有关。当货物超载,或积载、配载不当,影响到船舶的稳性和操纵性,导致船舶发生事故时,保险人亦有权以船舶不适航为由拒赔。,案例:克里斯托维耐恩号案,“克里斯托维耐恩号”轮在其第一次载货航程中,出现了船舱渗漏。而且渗漏进来的海水已使舱内的玉米受损。如果甲板上的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谨慎检查,至少一半以上的货损不会发生,而这些人员疏忽大意,在应发现渗漏的很长时间之后才发现货舱中的水。经检查,渗漏是由于舱壁的铆钉脱落造成的。,货主起诉:要求船东赔偿玉米的损失船东辩解:应根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免责“由于货舱的潜在缺陷,甚至由于船东雇佣人员的过失造成的损坏,船东

8、免责。”,法官审理:漏孔附近的铆钉没有受力变形,说明在开航当时铆钉就已有缺陷,船舶就已不适航了。免责条款不能被用来保护一个提供了不适航船舶,所以船东败诉,应向货主负赔偿责任。,注意:如果船舶或驳船因其不适航、不适货导致发生共同海损,而被保险人或其受雇人在装货时知悉该不适航、不适货的事实,保险人对于共同海损的牺牲或因此而发生的共同海损分摊都不予赔偿。,第六节 中英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比 一、保险责任范围的比较,(一)一切险条款与ICC(A)的比较(1)ICC(A)险对“海盗行为”的损失是负赔偿责任的。一切险只有加保战争险时才对“海盗行为”的损失予以负责,如未加保战争险是不予负责的。,(2)在承

9、保抛弃损失时 ICC的(A)险承保的范围包括共同海损抛弃和非共同海损抛弃造成的损失。CIC一切险只承保共同海损抛弃造成的损失。,(二)水渍险与ICC(B)险(1)ICC(B)险规定:“货物在船舶或驳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任何整件的全损”,说明它对装卸时落海或跌落造成的整件全损负责赔偿,对部分损失是不予负责的。水渍险规定:“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说明水渍险对全损或部分损失都负赔偿责任,但对货物跌落岸上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2)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认定上两者不尽一致。自然灾害上,水渍险仅承保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和洪水造成的损失;ICC(B)险除了

10、承保地震、闪电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外,还对火山爆发、浪击落水和江、河、湖、海水浸染货物等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但又不包括类似于海啸、恶劣气候和洪水等范畴。,意外事故上,ICC(B)险除了包含CIC水渍险范围外,还新规定了一项内容,即陆上运输工具倾覆或出轨。,(三)平安险与ICC(C)(1)CIC平安险承保自然灾害所导致的货物的全部损失,虽已明确指出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但对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则赔。,ICC(C)险中对自然灾害和一般性的意外事故均未列入责任范围,即对自然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雷电”以及一般性的意外事故如“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箱或贮存处所”所致的损失(无论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都是不予赔偿的。,(2)平安险负责承保装卸时所造成的一件或数件或整件货物落海而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而ICC(C)险不承保货物装卸(避难港除外)时所造成的损失。,特别提示:在国际贸易实践中投保海运货物保险时,我们在坚持出口用CIF,进口用FOB的基础上应力争使用CIC,但如果对方坚持使用ICC时,则需注意两类保险的差异,谨慎确认自然灾害概括的范围及所造成的损失,根据货物、航线、航程、预期损失等情况仔细选择保险险别,以免真正损失索赔时因在条文上找不到依据而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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