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十章证券法.ppt

上传人:小飞机 文档编号:5664719 上传时间:2023-08-07 格式:PPT 页数:82 大小:387.4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学课件】第十章证券法.ppt_第1页
第1页 / 共82页
【教学课件】第十章证券法.ppt_第2页
第2页 / 共82页
【教学课件】第十章证券法.ppt_第3页
第3页 / 共82页
【教学课件】第十章证券法.ppt_第4页
第4页 / 共82页
【教学课件】第十章证券法.ppt_第5页
第5页 / 共8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教学课件】第十章证券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学课件】第十章证券法.ppt(8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十章 证 券 法,本章主要内容,证券与证券法证券的发行与上市证券交易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法,一、证券概述二、证券法概述,一、证券概述,(一)广义的证券,是指在专用纸单或者其他载体上,借助文字或图形,表彰特定民事权利的书证。,证券,有价证券,资格证券:存折、车票,金券:邮票,(二)有价证券的基本分类,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完全证券和不完全证券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三)狭义的证券(资本证券),证券,是指资金需求者为了筹措长期资金而向社会公众发行由社会公众购买且能对一定的收入拥有请求权的投

2、资凭证。法律特征:1是一种投资权利证书2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证书3是一种面值均等的权利证书4是一种含有风险的权利证书,(四)证券市场,证券市场是包括证券投资活动全过程在内的证券供求交易的网络和体系,它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征:1市场主体广泛2市场客体特殊3交易方式多样4交易过程较长,证券市场的构成,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其参与人包括证券经销商和所有购买证券的投资者,证券流通市场,或称为证券交易市场,也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指买卖已发行证券的市场,证券流通市场的形式,1、交易所方式(exchange)2、柜台方式(over the counter/OTC)3、中介方式,

3、(五)证券市场的功能,1正面功能是筹资和投资的重要渠道是有效分配资金的重要手段是传播经济信息的重要场所2负面功能加剧投机欺诈加剧社会矛盾加剧经济波动,二、证券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教材p178182注意以下问题:证券法的性质证券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一)“三公”原则(二)平等、自愿、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三)遵守法律和禁止欺诈原则(四)分业经营管理的原则(五)政府统一管理、行业自律管理与审计监督相结合的原则,(一)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亦称为信息公开制度。它是指证券发行者在证券发行前或发行后根据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投资者提供规定的有关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信

4、息资料。公开原则要求企业所公开的信息应做到:1真实2全面3及时4易得5易解,(二)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证券商事关系主体在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活动中应公平合理,照顾各方的权利和利益公平原则要求证券商事关系主体做到:1平等2自愿3等价有偿4诚实守信,(三)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人员应充分运用法律采取有效措施,对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制止和查处,以确保投资者得到公正的对待。公正原则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人员做到:1反欺诈2反操纵3反内幕交易,第二节 证券的发行与上市,一、证券的发行二、证券的承销三、证券的上市,一、证券的发行,证券发行是指符合发行条件

5、的商业组织或者政府组织,以筹集资金为直接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向社会投资人要约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资本证券的一系列行为(一)证券发行人(二)证券发行的分类(三)证券发行管理(四)证券发行的信息公开(五)证券公开发行的条件,(一)证券发行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国有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证券发行的分类,股票发行和公司债券发行面值发行、折扣发行、溢价发行和中间价发行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设立发行和新股发行公开发行(公募)与非公开发行(私募),(三)证券发行管理,1、注册制与核准制2、我国的证券发行管理体制,1、注册制与核准制,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内容:证券法无须规定发行要件证券发行和上市企业选择

6、的融资方式对投资者是否获得投资回报,证券监督机关不承担任何形式的保证责任证券发行人必须依照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全面公开与证券发行的相关资料,1、注册制与核准制,证券发行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人在遵守信息披露义务的同时,证券发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证券发行的条件并接受政府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府有权对证券发行人资格及其所发行的证券做出审查的决定的制度,2、我国的证券发行管理体制,股票发行采核准制公司债券发行采审批制,(四)证券发行的信息公开,1、含义证券发行信息公开,是指证券发行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证券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的制度。意义(1)有利于

7、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选择(2)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均等获得信息的权利(3)有利于规范发行公司的行为,2、股票发行的信息披露,股票发行信息的披露方式:公开、公布公开披露的信息种类:(1)招股说明书(2)招股说明书概要(3)其他内容,(1)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股票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时,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的专门文件。性质:属于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14、15条的规定,特点:,应向不特定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出记载事项具有法定性只能揭示股票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的股份总额,而非向特定投资者发出的、出售确定股份数量的意思表示应全面揭示与股票发行有关的各种信息,而且所披露的信息应准确和真实,披露规则,须经证

8、监会审核批准招股说明书于批准后发生要约邀请效力招股说明书于签署后且批准前处于特殊效力状态,(2)招股说明书概要,招股说明书概要是依照信息披露准则,简要地提供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以增强信息传达能力的法律文件。须记载:“本招股说明书概要的目的仅为尽可能广泛、迅速地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招股说明书全文为本次发售股票的正式法律文件。投资者在做出认购本股票的决定之前,应先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3)其他主要方式,股票发行公告、股票发行中签率公告、有效认购结果公告、发行退款或者约款转存公告等,3、公司债券发行的信息披露,(1)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公司法第166

9、条的规定、证券法第58条的规定(2)基本文件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公司法166条发行人的财务会计报告(3)基本方式:公告、置备 证券法第17条,(4)基本要求,a于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批同意后始得披露b公司债券的募集办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c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五)证券公开发行的条件,证券法第10条规定我国证券发行条件的特点发行条件是法定条件发行条件是实质条件发行条件偏重于财务条件发行条件侧重于公开发行条件发行条件与上市条件的一致性,1、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新设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73条股份公司的上市条

10、件:公司法第152条,新设发行的其他条件1:,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新设发行的其他条件1:,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的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10%,公司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0%发起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条件,新股发行的

11、一般条件:公司法第137条上市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的条件:公司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的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公司本次发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公司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其他条件,2、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发行公司的实体条件:公司法第159条、161条再次发行的限制条件:公司法第162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公司法第172条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二、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亦称承销商)向证券市场上不特定的投资人公开销售股票、债券及其他投资证券的活动(一)证券承销资格(二)证券承销协议(三)证

12、券承销方式(四)证券承销之特别义务,(一)证券承销资格,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二)证券承销协议,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承销制度的核心,是证券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签署的、旨在规范和调整证券承销关系以及承销行为的合同文件特点主要条款分销协议的特点,(三)证券承销的方式,证券承销,通常有四种方式:代销、助销、包销和承销团承销。,(四)证券承销之特别义务,禁止违法招揽行为发行文件核查义务禁止事先预留义务承销情况备案义务,三、证券上市,证券上市是指发行人发行的证券,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法定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二)证券上市的标准,1规模基准2经营年限基准3经营基础基

13、准4股权分布基准5其他基准,(三)证券上市的程序,股票:申请核准签署上市协议公告上市挂牌交易,债券:申请核准安排上市,(四)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教材P200201,第二节 证券交易,一、证券交易的概述二、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三、持续信息公开四、证券交易的方式与程序五、上市公司收购,一、证券交易的概念和特征,证券交易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在法定的交易场所,依照特定的交易方式,对依法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的行为。(一)特征:(1)它是一种具有财产价值的特定权利的买卖(2)它是一种标准化合同的买卖(3)它是一种已经依法发行并经投资者认购的证券的买卖,(二)证券交易的分类,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信用交易

14、回购,二、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1,1、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2、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证券,在限定期内不得买卖3、证券从业人员不得买卖股票4、经依法核准上市交易的证券应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5、挂牌交易的证券应采用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则2,6、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或者融券的证券交易活动7、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立的账户保密8、证券交易的收费必须合理9、持股5应当报告10、大股东限期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入公司,三、证券交易的方式与程序,(一)方式:1背书转让2交付转让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转让方式(二)程序:见教材P219-220,四

15、、持续信息公开,在交易市场的信息公开,称为持续信息公开。持续信息公开是公开即在交易市场中的反映(一)持续信息公开的内容1、上市公告书 2、中期报告 60条3、年度报告 61条4、临时报告 62条,(二)持续信息公开的操作规程,1、报刊登载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进行有关证券交易信息披露的报刊主要有: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证券市场周刊等。2、备置文件3、文件备案4、答复询问,(三)信息披露的规则,1、公告前的保密义务 65条22、接受证监会监督原则 65条13、民事责任规则 63条,五、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收购人)旨在获得特定上市公司(目标公司)股份控制权

16、或将该公司合并所进行的批量股份购买行为,(二)上市公司收购的分类,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分析,上市公司股份收购行为包括三种:要约收购竞价收购协议收购,(三)上市公司收购的一般规则,1、权益公开规则(5%规则)79条12、“台阶规则”79条23、强制要约规则 81条4、终止上市规则 86条5、强制接受规则 87条6、同等条件收购规则 87条7、转让股份限制规则 94条,六、证券市场主体,教材P202-215,七、证券交易的法律责任,即证券交易中的禁止行为见教材P221-223,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关系人三、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与募集四、证券投资基金

17、的运作与管理,一、证券投资基金概述,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业机构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等有价证券,所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份额分享的投资工具。这种投资工具在国际上有多种称谓:美国称之为“共同基金”或“互惠基金”,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称之为“单位信托”,日本和我国台湾称之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以下特征:,(1)须集合分散资金用于投资,其集资的方式主要是向投资者发行“基金券”,也称股票或受益凭证,从而将分散的小额资金汇集为一个较大的基金加以投资运用(2)利用信托关系组织证券投资(3)证券投资基金只能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等有价证券(4)证券投资

18、收益须依法分配给投资人,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简称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教材P236237,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关系人,(一)基金管理人(二)基金托管人(三)基金持有人),(一)基金管理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

19、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三)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的条件,(四)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六)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的职责1:,(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二)办

20、理基金备案手续;(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基金管理人的职责2,(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基金管理人不得有

21、下列行为:,(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二)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我国现在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共有家,分别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国内所有已经设立的基金的资金均由这家银行托管,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一)安全保管基金财产;(二)按照规定开设基金

22、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三)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四)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基金托管人的职责2:,(六)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七)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八)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十)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十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3、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七)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八)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三、证券投资基金的设立与募集,见教材P240-241,四、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管理,(一)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采用资产组合的方式。资产组合的具体方式和投资比例,依照投资基金法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在基金合同中约定 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1)上市交

24、易的股票、债券;(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二)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二)基金募集情况;(三)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六)基金财产的资产组合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七)临时报告;,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内容:,(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十)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十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25、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的禁止行为,(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如果没有限制,那么拥有巨额资金力量的基金将会成为“洪水猛兽”,随意投资、随意担保,不仅容易滋生腐败,还容易导致资金风险。为此,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财产的运作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承销证券;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