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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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讲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与处理法律规定,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分类(一)交通事故的含义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2、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要具备的几个基本要素:1)道 路 要 素(是交通事故得以发生的地理空间),道 路 范 围: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除此以外的其他地方包括(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分向小道上发生车辆、行人的碰撞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物损失,参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2)车 辆 要 素(是交通事故产生的动态要素),(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道路和车辆

2、是交通事故发生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 基本条件;(3)事故双方至少有一方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4)行人与行人相撞,尽管出现了致人伤亡的后果也 不能算作交通事故。,3)过错或意外要素(1)构成交通事故所要求的当事人的心理一般为过失;过 失-是指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 害社会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 者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后 果的情况。(2)构成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心理有时是故意;如:醉酒后驾车、开“斗气车”等。(3)如果以车辆作为工具,故意造成他人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不作为交通事故处理。,4)后 果 因 素 后果因素包括:人员伤、人员亡、财产损失。成 立 条 件:三者

3、可以同时出现,也可以出现其中的一种。(1)伤-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规定的伤情;(2)亡-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当事人生命的终结;(3)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的直接损失。,(二)、交通事故的分类1、根据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程度分类: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分为 伤人事故 财物损失事故2、交通事故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数额分四类: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1)轻微事故 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不足 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 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3人以上;或

4、机动车事故直接经 济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6 万元之间的事故。4)特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3人或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 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3、根据事故发生的对象可将交通事故分为五类: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表现形式: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而引起的事故。刮擦是车辆侧面接触的现象;常发生在超车和会车时的刮擦。正 面 碰 撞 追 尾 碰 撞 碰 撞 分 为 侧 面 碰 撞 转 弯 碰 撞,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 车

5、闯入人行道,以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4)车辆自身事故(单方事故)翻车和坠落事故。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2001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2001年 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事故共 造成10.6万人死亡,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达300人,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2002年 中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10.9万人死亡、56.2万人 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2003年 全国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万起,这些事故造成10.4 万人死亡,直接经济

6、损失33.7亿元。03年死伤人数出现了10年以来 的首次下降,其中“非典”期间事故下降明显。2004年 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9.4万人,居世界第一。因驾驶员因 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9.8%,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 别占到了总数的87.4%和90.6%。2005年 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 13.1%;造成9.9万人死亡,同比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 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18.8 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21.2%。,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

7、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22.3%。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6586人)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意义和作用 1交通事故处理的意义 1)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2)依据法调整人们的道路交通关系,保护遵守法者,处罚违法肇事者

8、;3)维护和保证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4)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2交通事故处理的作用(1)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能够正确地认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责任程度,并根据责任对当事人作相应的处理,从而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的尊严。(2)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能够维护守法者的正当权益,调节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同时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肇事者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3)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能够调查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掌握其规律和特点,改善交通环境和管理措施,为预防交通事故提供依据。(4)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能够为交通安全宣传提供真实案例,教育群众遵守交通

9、法规,保障交通安全。,三、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机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其他任何机关、团体都无权处理交通事故,更不能因交通事故损害或侵犯了本部门或个人的利益而越权、强行处理。,四、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法规的适用范围,第五讲 现场勘查、原因分析、事故处理,51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 定 义: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伤亡人员,以及与交通事故有关的物体、痕 迹等所处的空间。一、交通事故现场的分类:

10、1.原始现场 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人、畜及一切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等仍保持事故发生后最初状态的现场。,2.变动现场 是由于自然的和人为非故意的原因,使现场的原始状态部分或全部地受到变动的现场。通常引起变动的原因有:1)抢救伤员或排险。2)保护不当(如:未及时封闭现场;有关的痕迹 被其他车辆和行人碾踏,痕迹不清或消失等)。3)自然破坏(如:由于雨、雪、日晒等自然原因 现场的痕迹消失等)。4)允许变动(如:由特殊任务的车辆,消防、警 备、救险等车辆允许通过现场;在主要路段,为了避免交通阻塞,允许移动车辆或有关物体)。,5)车辆驶离(如:发生事故后,车辆驾驶员无意或未发觉将车辆驶离现场)。3.破

11、坏现场 是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推卸或减轻责任,故意将现场原有的痕迹、物体加以消除,更动现场;或有意伪造痕迹,按有利于自己的设想重新摆设的现场。4.逃逸现场 是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责任,有意隐瞒事故不报并将车辆驶离,从而造成变动和破坏的现场。,二、交通事故现场的保护 现场保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封闭现场 2.消除危险(如:由于车辆事故造成易燃品泄 漏、有害物体抛洒等,应立即设法消除,以防事态扩大)。3.保护痕迹和物件4.维护好交通秩序,52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内容与要求,一、现场勘查的内容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包括 现场访问 现场分析 1.现场勘查1)现场道路环境勘测,2

12、)事故车辆检验(1)认定检验(查明事故车辆的车型、车号、颜色 以及有关的结构性能参数如:轴距、轮距、外 廓尺寸、排量、装载质量等)。(2)安全性能检验(如:制动、转向性能、灯光、信号装置的状况等等)。(3)车辆损坏检验(主要查明:事故车辆的损坏类 型、损坏的部位和损坏的程度)。(4)车辆货物状况的检查(主要查明:货物的种类 以及与事故相关的货物情况如:超重、超高、货物的固定情况)。,3)事故痕迹调查4)事故遗留物的提取和勘测5)人体伤害调查人体伤害的主要表现:表皮损伤、神经系统伤害、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折、韧带损伤和面部受伤。,2.现场访问重点了解如下问题:(1)肇事者的个人情况(如:年龄、

13、性别、驾驶经历、事故记录等)。(2)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出车事由、乘客 人数或载物数量等。(3)发生事故的估计车速,发现险情时车辆的位置,所采取的措施。(4)事故过程的具体情况。(5)逃逸车辆的车型、车号、颜色、去向等线索。,二、现场勘查工作的要求 1)现场勘查必须及时。2)现场勘查必须细致。3)现场勘查必须客观真实。4)现场勘查必须符合法律程序。,三、现场勘查的步骤 勘查准备 包括三个阶段 实地勘查 现场实验 救护受伤人员 1.勘查准备 看管肇事人 查明当事人 寻找证人,2.实地勘查 1)现场摄影 2)绘制现场草图 3)现场测量 4)采集物证,53 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资料的制取,现场记

14、录资料的主要形式为: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询问和访问的笔录。一、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绘制 现场草图 交通事故现场图分为 现 场 图二者的区别仅在于草图是以徒手绘制而现场图是以草图为蓝本用绘图仪器绘制而成。二者的共同特点:都采用规定图形符号,按比例作图法绘制的平面图。,1.现场图的定位方法 现场图的定位包含两个概念:一是指事故现场的定位。二是指车辆、物体、痕迹等实体在现场中的定位。1)现场定位 地理位置 现场定位必须标明现场 现场道路的走向 现场的地理位置通常以文字注明,要求以路名加里程数,(如:312国道1786公里+800米)或街道名加距,某方位物的距离(米)来表示。现场的道路走向除了正东西南北

15、的道路,都应以道路中心线与指北线的夹角多少来表示。2)定位方法(1)直角坐标法(直角坐标定位)Y a b X O,利用道路的路沿、标线和物点构成假想的平面直角坐标,以点到两坐标轴线的垂直距离确定点的位置。(2)两点定位法 两点定位,利用现场的两个不变点,并测定两点分别至定位点距离来确定点在平面上的位置。(3)极坐标定位法 极坐标定位,以某一取定的物点作为极坐标的原点,测取由原点到定位点距离(极半径)以及极半径与基线(水平或垂直直线)构成的夹角(极角)来确定点在平面上的位置。,利用建筑物定位,利用路沿和里程碑定位,利用路面标线定位,交通事故现场图,5-4 交通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

16、要素(一)车的运动特性1.制动空走时间和空走行程 制动空走时间是指由驾驶员发现情况到车轮制动器开始起作用的时间。2.事故车速 是指发生事故时,驾驶员采取制动减速或躲让措施前汽车原来的车速。,3.车辆的加速和制动1)加速能力(用加速度大小来度量)2)制动与减速 制动强度 用两个主要指标评价 制动距离4.车辆转弯轮迹,(二)道路因素1.道路视距 是指在道路上一定高度(1.2m)所能看到规定高度(10cm)物体的距离。2.水滑效应(造成的危害)主要是对汽车前轮产生影响(后轮行驶于前轮已排开水的路面,故影响较小)。水滑作用可能使前轮完全不和路面接触,引起前轮“失转”,前轮将失去制动和转向能力。,水滑作

17、用取决于水膜厚度(水膜厚度受车速影响)轮胎气压 其他影响因素 路面积水深度 路面粗糙度与轮胎花纹,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公安部通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03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67507起,造成104372人死亡,2003年全国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36257起,造成5269人死亡、14867人受伤,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4%、5.1%和3.0%。,2004年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228人死亡,占总数的比例为6.7%。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

18、38人死亡,其中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总的统计数据和引发大量事故的原因来看,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章装载、措施不当、疏忽大意、机械故障这六种原因所引发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各占有一定比例,且它们引发事故之和所占比例几乎达到80%,甚至达到85%以上。由此可见,大量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是这六种原因引起的,而其他原因引发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小,只有15%左右。从这六种原因中,如果进一步分析,则由“措施不当”和“疏忽大意”引起的事故,也大都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这三种原因引起的。,(一)根据通报分析,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

19、和违章装载。三种原因引起的事故特征 在高速公路,由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这三种原因引起的事故特征,既有它们的共同之处也有它们各自的特征。它们共同之处是,在客观上表现为驾驶人员实施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所禁止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等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驾驶人员主要是持有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二)三种原因形成的特定环境 在高速公路的交通运输中,为什么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这三种现象能够滋生和蔓延,引起大量的事故,造成严重的危害,形成不易控制的态势呢?这是由高速公路在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定环境所决定的。1.高速公路的管理环境2.高速公路的运输环境3.高速公路的道路环境,5

20、5 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处罚,一、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处罚的概念 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对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所实施的处罚称为交通事故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罚可以分为两部分 警 告 罚 款 一是行政处罚 暂 扣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拘 留 二是刑事处罚 拘 役 有 期 徒 刑,二、道路交通事故行政处罚的主要内容(一)暂扣驾驶证的适用 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机动车驾驶员,并处暂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暂扣机动

21、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二)吊销驾驶证的适用吊销驾驶证,是因当事人严重违反道路交通 安全法规,车辆管理部门取消驾驶人驾驶资 格的行政处罚。换句话说,吊销驾驶证是驾驶人犯了法,或者达到了犯罪的程度,而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罚。,交通事故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里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主要是指造成特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驾驶员负次要责任以

22、上的;或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驾驶员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驾驶员都要负刑事责任,此时必须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 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十五日内未到公安机 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 未接受处理的。,5-6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原则(一)过错赔偿原则(以责论处的原则)是指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处理中采用承担相应百分比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方法 具体为:1)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60%-90%;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20%-40%。,(

23、二)无过错赔偿原则 法 律 规 定:不管是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 强制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减轻机 动车一方的责任。,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形式、内容和要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规定以现行货币款值结算,并要求一次付清。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24、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18条第1款等规定赔偿项目大概共设16项之多。,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1医疗费 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应当包括住院医疗费和经医疗机构同意的转院医疗费及住院前门诊费和出院后在家休养治疗复查的医疗费和医疗机构应治疗而缺少的药物让受害人在医院外自购的医药费。2误工费 误工费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因致残持续误工的,要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来确定。误工时间可计算到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可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

25、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去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护理人员实际产生的住院费和伙食补助费用,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4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人数。,5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26、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合理费用计算。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7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 平均月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8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 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

27、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9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 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10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 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以正式发票为 凭据。,11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到外地就医、配制残疾器具的住宿费,包括因转院而某些客观原因而未住上医院而产生的住宿

28、费用。住宿费的计算标准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12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解释予以确定。,14继续治疗费 继续治疗费是指治疗终结,定残之后还需要必要的康复治疗费,俗称今后治疗费用,应当包括器官功能的恢复训练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后继治疗费。继续治疗费的计算,可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15康复期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

29、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计算护理费。,16其他合理费用 其他合理费用是指受害人在抢救治疗和亲属参加事故处理、丧葬事宜等所产生的一些误工费、差旅费、伤残鉴定费以及诉讼时的材料打印、复制费用等。,5-7 道路交通事刑事法律责任,一、交通肇事罪及其特征 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是从事交

30、通运输的人员,但非交通运输人员也能成为交 通肇事罪的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3)客观上表现为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 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的安全。,二、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和刑事处罚交通肇事罪分为三个处刑档次:(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

3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重大交通事 故,为了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 行为。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死亡两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 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 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 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 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5-8 交通事故的处理,一、适于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适用

32、于处理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规定处理。,二、交通事故的管辖权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

33、通管理部门管辖的 交通事故。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或者涉及公安机关人员、车辆的交 通事故,可以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 管理部门处理。,二、交通事故的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

34、人民政府报告。,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三、简易程序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

35、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注 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 并立即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 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 麻醉药品的;(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 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四、交通事故的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36、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 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四)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 无责任。,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 境的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 意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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