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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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业务培训资料,首先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截至2013年3月底,全县共有416个单位、21777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79640.09 万元,累计支取额31122.16万元,归集余额47700.20万元;累计贷款发放额28108.17万元,累计贷款户数1800户,贷款余额20977.65万元。为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一、住房公积金概述。,1.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的意义及立法的目的是什么?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基本内容,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住房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职工构建住

2、房支付能力,促进住房建设。,因此,政府很早就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法规,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9年3月27日经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999年4月3日起试行;2002年3月24日又以国务院第262号令对条例作了再次修订,并以国务院第350号令正式予以颁布。立法目的有三:一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促进城镇住房建设项目;三是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2.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

3、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3.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益处?,按照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拥有以下权利:(1)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2)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3)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4)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6)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7)职工有权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情况。,二、公积金汇缴,1.如何开设住房公积金帐户?(1)单位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垫江县分

4、中心领取单位登记表、单位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均为一式二份);(2)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汇缴金额,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上述表格;(3)单位将填妥的单位登记表、单位开户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连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送交分中心;(4)垫江县分中心发给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印鉴卡两张,单位在印鉴卡上预留单位印鉴后,一张由垫江县分中心留存,另一张由单位自存;上述表格及附件经分中心审核无误办理开户手续后,返回单位登记表(回执)、单位开户申请表(回

5、执)各一份给单位自存。,2.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1)月缴存额: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以职工本人当月收入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以职工本人当月收入为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缴存基数:根据条例和渝府发201099号文件规定,我市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作、年

6、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我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由同级政府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暂未实施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待实施绩效工资后,从2010年1月起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3)缴存比例:根据条例和渝府发2011112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10月起,凡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由财政预算拨款或政府非税收入安排经费的其他事业单位以及国资

7、委所属集团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7%统一调整到12%;其他企业按市规定可提高到15%,但需经审批流程审批办理。按照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部分与为职工代缴部分住房公积金汇缴到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再由垫江县分中心分配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3.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汇

8、缴是指单位按时足额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汇缴要求:(1)由单位按月足额汇缴。(2)须在发薪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单位按核对无误后的公积金汇缴清册所列金额作为缴存额到银行汇票经办网点办理汇缴手续。若单位当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人员和金额与上月没有发生变动,只须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人数及汇缴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对汇缴有变动的,汇缴单位必须先到垫江县分中心办理汇缴变更后再办理汇缴。,4.单位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一是根据重庆市府(渝府发200612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9、、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为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必须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手续,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缴存时限,及时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根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

10、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汇缴注意事项:(1)根据渝公积金发2010128号文件严格执行月缴存额小数取整的规定,各单位计算职工公积金时,应本着“四舍五入、逢角进元”的原则,取整数。(2)基数调整。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正常变更,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时间为每年的7月,中途不予调整。如遇政策性调整的,请及时将调整后的基数报我分中心。(3)根据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的规定,要求各缴存单位务必在每月工资发放后5日内,及时足额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若不按时缴存本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和提取不能通过系统审核办理的,后果由缴

11、存单位自行负责。(4)公积金贷款、提取的申请办理通过业务系统自动审核,凡是以前单位信息和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单位经办人员及时到我分中心办理更改手续,已便职工个人业务的办理能顺利通过审核。,三、个人公积金提取。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本人首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代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离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本人持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销户性提取。(1)离休、退休的,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

12、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人社、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4)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以及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出具的新账户证明。(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

13、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2.使用性提取。(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房地产权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缴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2)还贷提取。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未还清其贷款前,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的本息

14、,不得用于其他条件提取(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性提取除外)。提取时,只需填报单位提取公积金汇总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及提供职工身份证件,不再提供购房资料、公积金贷款资料及还款证明资料。注:提取金额小于等于当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额度。(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等有效文件。,(4)职工支付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税费交款凭据。(5)缴存人为农民工

15、的,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6)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要认真填写单位提取公积金汇总表、职工使用提取公积金明细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表册规定的印章,连同证明材料一起交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四、公积

16、金贷款。1.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品种及概念。五种方式:(1)期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在本市城镇已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规模的楼盘购买在建住房,通过售房单位和承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2)期房直客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在建住房(房屋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而由其直接向垫江县分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3)现房直客贷款。现房直客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现房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而由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4)置换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原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组合贷款余额统一置换为公积金个贷。(5)二手房贷款。

17、是指借款人购买二手房时,由其直接向垫江县分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1)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在本市城镇楼盘购买在建住房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的(二手房为:在本市城镇购买再交易住房);(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4)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所购房屋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二手房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所购房原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5)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的自筹资金;(6)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

18、(7)同意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如所购房屋为二手房,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产权关系明晰,可在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成套住宅;房屋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8)借款人及其参贷人任何一方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9)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期限、利率。(1)贷款额度:最高限额: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70%),根据渝公积金发201316号文件规定:购房建面单价低于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成交均价的(2013年执行标准:主城6,3

19、89元/平方米、非主城4,065元/平方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含组合贷款)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购房建面单价高于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成交均价,同时低于我市房产税起征标准的(2013年执行标准:12,779元/平方米),可贷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高于我市房产税起征标准的,可贷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6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0万元)。二手房还应符合以下规定:房屋使用年限5年-10年(含10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60%;房屋使用年限10年-15年(含15年)的,可贷成数

20、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50%。可贷额度: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月);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注:如实际可贷额度不能满足职工需求,公积金贷款存贷余额倍数按25倍执行,在贷款条件及贷款最高限额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补缴(所有贷款品种适用)。补缴范围:连续逐月汇缴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无欠缴的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实际余额不足的,可以申请补缴。补缴资金来源:申请贷款的职工可以其自有资金补缴。,(2)贷款期限:公积金个贷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1、(二手房不超过25年),还款到期期限最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目前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月息为3.33);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5%(月息为3.75)。,补缴流程:补缴手续通过职工所在单位办理,办理流程如下:贷款职工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出具补缴情况书面说明,连同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垫江县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其中,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不含1万)职工,须经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再办理补缴手续。贷款职工补缴款项由其所在单位通过转账方式

22、汇划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专户。),4.个人办理程序。,第一步: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银行或楼盘咨询办理期房直客式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到垫江县分中心办理。第二步: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后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提交资料复印件的应携带原件备验。第三步:工作人员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第四步: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工作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第五步: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第六步: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3、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5.贷款偿还。(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二)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三)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按逾期利率计收的逾期利息。(四)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并须征得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同意。(五)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和垫江县分中心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

24、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担保或保险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还剩余期限担保或保险费。,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政策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是一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相关承办银行联合开发的,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资金上卡、银行借记卡等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一种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电子凭证,同时也是缴存人公积金信息的重要载体。2.职工办理联名卡有何意义?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是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提取和个贷信息;二是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提取业务,通过提取资金上卡,

25、使提取资金更加安全。,3联名卡具有哪些功能?联名卡具有以下功能:一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查询功能。职工可在发卡银行网点柜台、自助设备、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等查询打印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汇缴、补缴、提取、计息等账户明细,公积金贷款余额和还贷明细。二是住房公积金提取上卡功能。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可指定联名卡作为住房公积金提取账户,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联名卡的账户中。三是资金到账通知功能。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上卡后,可通过职工与银行办理的签约手机以短信方式通知职工。四是银行卡金融功能。具备银行卡的存款、取款、转账、汇款、消费、代交公用事业费、购买基金、保险、理财产品、证券交易等所有金融

26、功能,实现一卡多功能。,4.联名卡的发放对象有哪些?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单位账户下的职工,单位均应为其办理联名卡。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公积金账户基本信息有误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在托管户的,暂不办理。5.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联名卡吗?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使用,可以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办件效率,提高提取资金的安全性,更加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因此,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都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6.如何办理联名卡?职工联名卡的首次办理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统一代办,暂不接受个人办卡业务。,7.如何设置、修改、重置联名卡密码?密码设置:对批量办卡的单位,银行提供密码信函或统一

27、到单位办理初始密码的设置;或职工持卡和身份证到发卡行柜台设置初始密码。对个人在网点办理联名卡,办卡时同时设置密码。密码修改:职工可在银行柜台、自助设备(ATM)、网上银行修改密码。密码重置:若职工密码遗忘,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联名卡到柜台办理密码重置手续。8.职工办理了联名卡后,如果以后在本市内发生工作调动,还需要在新单位重新办卡吗?职工在本市内发生工作调动,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的,其联名卡可以继续使用,不必重新办卡。9.职工办理了联名卡后,还能用其它账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到账及时、准确、快捷、安全,因此,原则上,职工办理了住房公

28、积金联名卡后,提取资金一律上卡。,10.办理联名卡收费吗?首次办理联名卡免收工本费,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11.遗失联名卡应办理哪些手续?职工遗失联名卡,首先应按照发卡银行有关规定提出挂失和补卡申请。补卡后联名卡号改变的,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信息修改申请表后,交发卡行前台,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联名卡信息变更手续。12.联名卡损坏、消磁后如何办理?联名卡因损坏、磁条消磁等原因无法使用,职工可按照发卡银行有关规定,直接在发卡行办理更换手续。,13.职工使用联名卡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哪些手续?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不涉及个人公积金账号和联名卡号的改变,应首先到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办事处)为职工办理个人信息变更手续,再由发卡行为其办理联名卡信息变更手续。14.联名卡何时可以销卡?如何办理销卡手续?联名卡只有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方可办理联名卡销卡手续,由职工到发卡行前台按银行规定办理。15.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联名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吗?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联名卡仍具有普通银行借记卡功能,职工也可办理销卡手续。,为切实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垫江县住房建设,提高职工居住水平,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我分中心做好公积金管理工作。我们将竭诚为广大职工服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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