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法律同行班会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与法律同行班会课件.ppt(3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我与法律同行,让我们来认识法,阜康市人民法院,法槌,关于獬豸的传说 公平正义的化身,少年法庭,法庭庭审,审判法庭,年轻的优秀法官,等候宣判,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性、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规定行为 指导行为 具有可诉性,法的定义,我们身边的法有哪些,说说你对法的认识,你知道的法律名称宪法 我国的根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等等,法的作用,指引 对本人的行为起到引路的作用评价 对他人的行为作以评价预测 预测行为后果做出合理安排教育 通过法律实施(公开宣判、立法、司法等)对大家的行为产生影响强制 违法的人 制裁
2、,法律责任,什么是法律责任人们由于违法行为或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违反合同-不履行民事法律义务,拾到的东西可以归自己吗?,小敏的爸爸开了家面馆,有一天,一位顾客急匆匆地吃了碗牛肉面就走了,小敏在清理桌子时发现椅子上有一个黑皮包,打开一看,里面有2000元现金和一些证件。小敏说:肯定是刚才那人忘在这里的。爸爸说:别吭声,一会儿人来了就说没看见。,小敏说:不行爸爸,我们学法律了,拾到被人的东西要归还失主,占为己有是违法行为。爸爸笑呵呵地说:小敏长大了,爸爸是考考你的。,案例拾到的东西可以归自己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
3、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从小养成不贪小便宜的习惯,回家一定告诉爸爸、妈妈,两个ding是有区别的哟。定:适用定金法则。订:折抵价款。,定与订的区别,现在饲养宠物的人多了,有小狗,小猫,小鸡。同学们看着喜欢,常常会挑逗小动物,如果一旦被动物们伤着了,被狗咬了,被猫爪了,被鸡啄了,是谁承担责任呢?,案例 咬了白咬,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不承担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校园事故挤塌事件恶作剧事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罚1、管制 公安机关执行 3月-2年
4、 限制自由2、拘役 1-6月 每月回家12天3、有期徒刑 6月-15年4、无期徒刑5、死刑 击毙 注射,案例 抢5元钱沦为抢劫犯,2004年1月20日凌晨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等四人在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同意。四人来到闹市区,将路过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拳打脚踢,抢得5元现金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定四人构成抢劫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16岁的中学生刘某,从小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花钱如流水。每天都上网吧并染上赌博的恶习,时间长了,父母知道后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有一天,他趁父母不在将家里的5000元钱拿走并挥霍一空。
5、父母问他时,他并不承认,后其父报警。,案例 偷拿家长的钱违法吗,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认罪。公安机关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其父母认为儿子偷拿自家的钱不犯罪,要求公安机关放了儿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盗窃罪,对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案例 溺爱的恶果陈某,17岁,因故意杀人被判有期徒刑。陈某因怀疑同学张某在背后说自己坏话,还向老师告“黑状”,便趁张值日时,拿刀朝张某乱戳,致使张某死亡。案发后,陈某很后悔,说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从小被父母宠爱过度,吃不得半点亏,受不得半点委屈。动不动就和同学吵架,打架。父母还经常教他:谁欺负你了你就和他拼,拼不赢有我们呢!于是,陈某慢慢在学校成了
6、出名的打架大王,只要觉得谁不顺眼,就借端生事地找麻烦。陈某说:我今天的下场全是我娇生惯养溺爱的后果。听了这些案例,同学们有什么感想?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遇到感情、学习、人际交往、突发事件等问题,主动和老师、家长请教,寻求帮助解决。,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良的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的场所,自我保护,学会拨打报警电话 110 119 11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1)过马路遵守交规(2)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3)钥匙放在衣服内层 观察门前环境(4)不向外人炫耀家庭情况,(5)女同学穿着得体,不虚荣攀比打扮(6)同学间有好相处,不搬弄是非,欺负弱小认真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遵守。,培根说:习惯是人生的主宰。播种行为 收获习惯播种习惯 收获性格播种性格 收获命运,祝同学们 学习奋发向上 身体健康 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