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骨增高医疗事故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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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况:本想通过断骨增高成为“人造美女”的李女士,却因为医院的手术不当,造成术后行走困难,痛苦万分。为此,她将为她进行手术的医院起诉到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7万4千余。目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断骨增高医疗事故,事件详细信息:李女士身高为1.55米,2008年原告在网上看到关于人体增高术的相关介绍,为之所动,遂去位于丰台区花乡纪家庙的一家医院咨询关于手术的详细情况。,医院负责人还带她参观了病房里做过增高手术的病人。之后,李女士选择了“增高7公分,住院21天,费用47000千元”的方案。,医院的相关负责人接待了她,称这个手术十分安全,成功率100%,手术后

2、20天就可以出院回家,5个月后拆外固定器,一年至一年半拆髓内针后,可以活动自如。,2008年3月6日,医院对李女士施行了“双胫腓骨截骨延长器外固手术”,术后李女士的腿一直阵阵剧痛,2008年8月22日她二次住院做了外固定延长器拆除手术,交费6600元。出院后拍X光片时却显示左腿胫骨有很大的严重缺损骨不连,右腿胫骨上端前侧骨缺损骨不连。每走一步路双腿都异常疼痛,不能正常工作和生活。,李女士认为,医院违反卫生部禁令,实施“肢体延长术”,还在 手术中植入了大量不合格骨科内固定材料,,并伪造病历,捏造自己患有“双膝关节内翻畸形”的疾病事实,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健康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她将医院起诉到法院,

3、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抚慰金等共计57万4千余元。(一个小科普,可以不加),在双腿膝关节下开口,把小腿骨截断,将1根27厘米长的钢针插入骨头中,然后每条腿用大约8个4毫米粗的螺丝钉将钢针连接并固定起来形成外框支架。,什么是断骨增高手术,3个月内,每天调节支架,以0.5到1毫米的速度将断骨拉长。在达到需要的延长度后,拆除支架。骨内的钢针在体内还需停留1年左右的时间,待骨头完全长好后,才能取出。,另一个案例,2005年春节后不久,小阵带着所有的行李,从珠海到了广州某美容医院。一期的手术费高达4.5万元,这是小陈打工几年的积蓄,其中还有和男朋友分手时对方给的补偿费。,手术后的5个月是延长期,这期间

4、,小陈的断腿每天要被拉长0.7毫米,以达到让她长高的目的。小陈说,这种疼痛简直就是折磨,远远超出了手术前她的估计。“延长期,我右腿的一个钉孔发炎的很厉害,疼得我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创口不断流脓水,流血水。腿一动都不能动,稍微一动就钻心地疼”。,8月,外支架拆除了,小陈真的像她盼望的那样长高了足足7厘米;又再休养了3个月后,小陈发现,高是高了,但自己的腿并没有像当初描述的那样,可以蹦蹦跳跳,反而连正常地行走都不行了。上下楼要拖着腿挪,没有办法弯曲;即使走平地,最多也只能走10分钟,而且走起来是一跛一跛的,好像残疾人”,医院方回应:,为小陈做断骨增高手术的广州某美容医院副院长王医生在接受记者采

5、访时说,“我们也找北京、广州的专家看过,她不是骨不连,骨头是有的,不过那些是软骨,所以X光片照不出来,时间久了,这些软骨会钙化,成为骨头。到时候她就可以取出钉子,恢复正常了。”,该医院认为,小陈可能是营养比较差,恢复得比较慢,现在的情况是治疗中的状态,并不是手术有问题。“如果明年这个时候,还是这样,我们愿意负责到底,为她再做手术”,专业医生看法:,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骨科主任李贵涛主任医师表示:他从医以来,肢体延长术都是为了治疗小儿麻痹症和双腿不等长等残疾患者,从没用在正常人身上。,因为这种手术风险高、痛苦大、并发症多,稍有不慎就会导致瘫痪、截肢。“好好的腿你把它打断,再人为地去延长它,神经、血

6、管、肌肉都要跟着去拉,是很痛苦的。患有小儿麻痹症、肢体不等长的残疾人,作为医生,你有责任去为他做这种手术,解决他的残疾。,但对正常人来说,仅仅为了长高做这种手术,我绝不赞成。,手术四大风险:,由于外固定“增高器”的16条钢针要分别穿透受术者的双腿,稍有不慎便可能损伤腿部的血管、肌肉和神经组织;如果钢针消毒不好,随时可能造成穿孔感染,甚至引发骨髓炎,造成残疾。,肢体延长的速度如果过快,将会使腿部神经、血管损伤,导致(腿部)神经瘫痪和血管供血障碍,以至于瘫痪和截肢。,常人中有35的骨不连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一旦手术前体检疏漏,后果将不堪设想。,由于手术增高时造成膝关节压力加大,没有科学的膝关节锻

7、炼,便会造成膝关节僵硬,甚至残疾。,国家卫生部门政策:国家卫生部及其他省市卫生部门出台政策,规范了断骨增高手术,明确规定,只有在病理状态下才可以做这项手术,正常人不可以接受;只有正规医院才可以做这项手术,美容医疗机构不可以做”。卫生部的规定明确指出,,同时,开展肢体延长术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医患沟通。严禁诱导不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患者或其他群众实施肢体延长术。,对要求实施此项手术、但不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应予以拒绝,并做好解释和说明。,肢体延长术是一项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医疗美容机构不得开展此项技术。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具备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或骨科专科医院

8、,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骨科”诊疗科目。,开展该项手术的医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骨科医师,并注册临床执业类别和外科执业范围,有五年以上骨科工作经验。不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临时外请医生实施此项手术。,我国的医院,一般都不为正常人做这种手术。因为它不仅可能会有严重的并发症,而且患者的双腿功能也不可能完全恢复。,一些简单介绍:,这是个风险很高的手术,实际上是人为骨折,有可能出现神经血管损伤和关节问题等一系列并发症。骨科界的一些教授,一般原则上都不赞成(这个手术)。手术本身就是一个创伤,创伤以后怎么可能百分之百恢复,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但是,一些医院和诊所却把它作为增高的手段,

9、给正常人开展这个手术,并且无视这个手术的高风险,通过各种各样的广告宣称这种手术的安全可靠。,断骨增高手术后,延长期和康复期的医学监测和护理对手术是否成功非常重要,每天的牵拉和康复运动都需要专业的监测和科学指导。而李女士手术20天后就出院了,出院后,完全是靠自己随意牵拉。,按照医院的说法,是因为患者强烈要求,医院才给正常人做了这个高风险的手术。也是因为患者的强烈要求,医院才没有按规范提供严格、有效的术后康复护理。,由于断骨增高术是一个高风险的手术,对医院和医生还有手术过程和术后康复、护理都应该有更严格的要求,当然也包括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这家医院用于断骨增高术的固定延长器械,没有产品注册证书,更没有合格证明。,总结:,近些年,关于此类案件层出不穷,一些医院为谋取利益继续以美容手术的方式给患者做肢体延长手术,这本身就是极不负责的行为,更别说在手术之前欺瞒病人,造成严重后果,并且依然继续以此方式牟利。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可以正式立法限制,并且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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